《故都的秋》是郁达夫的写景名篇。其时郁达夫已经从文坛的热闹中退居杭州了,他以赤子之心,在游山玩水中写了许多传诵一时的好文章,《故都的秋》是其中有名的一篇。
文章一起笔就写到秋天: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作者从南到北千里奔波,只是想来看一看北平的秋色。他用了一个词:尝一尝“秋味”。写景,从味觉来写,可见作者对秋天的美是一种综合性的感受。这是一种通感的写法,是以心之所系的综合性感受为基础的。
作者的目的是要强调故都秋景的美,他特意从江南的秋写起: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反向起笔,为了让文章后面给人意外之喜。对比中,郁达夫说江南的秋总让人提不起兴致,它不够有味。这对江南的秋色当然有点不公平,江南难道没有好的秋景?不是的,郁达夫在偏爱中是要强调“我”对北平的秋情有独钟。这种偏心,是个性,他要写出当下心情中对故都秋天的会心之处,从别人可能司空见惯的地方品出其中的好来。这里,技术是第二位的,第一位是你懂得美,明白了你所要的那种美。首先是懂得,然后才谈得上技巧。当然技巧也很重要,如果你不会写,哪怕你被美景醉倒了,也是写不出文章来的。
文章接下来就开始正面写故都的秋景。先是概写,说他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看得出来,这是写他印象中故都的名胜。这些名胜很美,但他今天只想写他直观中的故都的秋景。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写得很细,写出了北平的独特情调。一茶、一座,一叶、一枝,碧绿的天空,远远地传来驯鸽的哨声,那么悠远、那么从容而又有点清冷,郁达夫神往的就是这样的情调。你能陶醉于这样平常而又非凡的北平,那是一种心情、一种境界、一种文化。从字里行间能读出那种散淡、悠然、舒展,甚至带点懒庸,从槐树叶底下看到那一种光影交错,是故都秋天的神情。
接下来他写故都的槐树: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谁能写槐树写到这样程度?郁达夫是用心来感受秋景的,他有能力写出他自己整个心灵感受到的秋味,而不是一般的写实,更不是泛泛而谈。这需要观察得细,更需要心的灵敏和趣味的独特,否则你是写不到这种样子的,就因为你用的只是一般的眼光,而不是透过你当下的特别心情去看。郁达夫为了写出那种独特的味道,甚至想到他早晨起来,要到街面上去踩一踩满地的落蕊,找一下无声无味中的那种柔软的感觉。谁能这样想象,写出这样的故都?迄今只有郁达夫,这就是浪漫的心和独特的才华。
接下来写秋蝉,是从槐树写到蝉。这两样东西本是最有特色的故都秋景: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听到秋蝉的嘶叫,想到这些小生命就好像在平常人家里的一个成员,写得细而且奇,只有做一个有心人,才能写到这样的境界:生动而奇特。其实又是平常之极,经郁达夫点破,大家恍然大悟,这些不过就是北平秋天常见的景致罢了,原来无时无刻不在身边,只是许多人以为太过平常,不值得写罢了。
接下来他写秋雨:秋雨下得与南方的不一样,也是那样的奇,那样的有味。这个味道怎么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嘆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
“天可真凉了”,“了”字要念得很高,拖得很长,显示出一种悠然的韵味。
郁达夫从庭院写到槐树,写到秋蝉,再写到秋雨,都是以他个人独特的心境写出来,在别人司空见惯的地方,写出了故都的独特性,写出了作者对故都的秋的深深的喜欢——不是年轻人欢天喜地的那样的爱,而是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中年人捧一杯清茶,在平常人家的树影下闲坐时看到清静中带点落寞与悲凉的北平的秋景而产生的那种爱。
接着,郁达夫又写到北方的果树。到秋天那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到处都长着,果子像鸽子蛋,还有细细的花,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漫天沙尘,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的黄金季节。
郁达夫一直在写北京日常所见的景致,细致,似乎很琐碎,但是在精细的描写中彰显了他独特的审美趣味,显示的实际上是他自己的个性,写出了独一无二的那种感受。平常的景致到了他的笔下,都突然生动起来,特别有味,特别精彩,甚至会让老北京人像从梦中惊醒,脱口而出:原来真这样啊——北平有味,而且美呢!
假如换个人来写,或者郁达夫过些时候来写,可以肯定,写不出现在这种味道,即使勉强写出,也不会有现在所见的这种景致,因为郁达夫未必会有这样的心情了。这告诉我们,景由心造,好的文章不是匠人的编写,而是一种有特定心情时眼中所见的景色,是真心情的流露。这才是艺术。
人人都可以写北京的秋。一般人写,可能会写北京秋天的车水马龙,高雅些的写一写北京香山的红叶。其实那都可以写,只要写得好,就是好文章。但如果没有独特的心情和真切的感受,那是一定写不好的,写成的可能就是一般的记叙文,不会有那种感动人的情调。
《故都的秋》后半篇从自然过渡到人文。前面写景,已经含有人文的内容,北京的秋景本身就有故都特有的人文气息。但后半部分的人文内容,直接写到中外文人对秋的钟情了:
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
他重点提到中国文人中的欧阳修与苏东坡。欧阳修有《秋声赋》,苏东坡有《赤壁赋》,都是名扬四海的文章。大家假如读过,必定会记住那种秋天的景象。其实欧阳修写的秋声即秋风,是很萧瑟的,这跟作者的心情相关。他不是为了表达欢快轻松的心情,而是从秋声中惊异于那种沉重,是经历过人生波折后感受到的宽厚与落寞。郁达夫写到这里,秋景的清丽与人文的厚重结合在一起,文章更加有味,足可以让你坐到树荫底下,捧一杯清茶,细细品味每一个文字,像郁达夫自己说过的,做大半天白日好梦。
《故都的秋》写到这里,偏爱故都的秋已经非比寻常,但总得给南国的秋说几句好话吧?所以郁达夫列举了江南名胜“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可是他笔锋一转,又紧扣主题,说南国的秋不够味,终难比故都的秋景。他把这种差异,夸大成“如同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白干与黄河,稀饭与馍馍,鲈鱼与大蟹,黄犬与骆驼,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郁达夫这么一比,夸张到了极致。可是这样一夸张,读者才会拍案叫绝,会心一笑,或许会脱口而出:郁达夫,真服了你。这样写不真实,但文学重要的是情真,我们恰恰从你的夸张中懂了你,也懂了故都的秋天。
能不能写一篇北京的春呢?郁达夫没有写,但未尝不能写,关键是你能不能发现北京的春的魅力,写出真心情、写出文化味来。
文章最后写道: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郁达夫,其实是惜命的,人一般情况下都珍惜生命,可郁达夫居然说他愿意为了看北国的秋天,舍去寿命的三分之二。真如此,他实在要死得更早了些。真正属于浪漫夸张的笔法,你显然当不得他的真,却可以佩服他的非比寻常。这话,恐怕也只有此时的郁达夫才想得到、说得出口。
郁达夫对故都秋景的喜欢,说到底是对故都北平文化的留恋。他喜欢古老厚重的秋天的潇洒情调。他怎么不写哈尔滨的秋呢?因为那是另外的秋景,不符合他当时的心意。他当时的心意,是对故都北平的秋的一种留恋。
郁达夫是个写景的好手。他早期的作品情调有点消沉,但写景之妙,会让人的眼睛一亮,读出他内心复杂的感情。不过,早期那种偏向伤感的趣味,在《故都的秋》里还是有所保留,虽然已经变得淡多了。比如文章中的秋景,都不是热烈的,而是清凉、悠长、落寞。这种情调,有点像秋天晴空里划过的鸽哨,悠长而又让人惆怅。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郁达夫20 世纪30 年代心情变得散淡、超然后,审美趣味上开始向传统回归,出现了“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那样的意境。
我们总结一下,写作是要有技巧的,但是前面已经说到,首先你要懂得美,懂得人生,然后才能用得上技巧。但是反过来讲,没有技巧,没有文化,也不容易懂得人生和自然。
郁达夫能坐在北平的寻常屋檐下,一杯清茶,细品北京的秋味,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一种修养,一种境界。
说到技巧,这篇文章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对比、夸张和照应。以南国的秋与故都的秋对比,说好比“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夸张到极致,都是为了突出主题,写出北平独特的秋景。写到具体的景色,却是偏于清苦的。
这启示我们,文人笔下的景色,许多时候是他内心的一种隐喻,也是他心灵的一个影子,是要你用整个心去品味的。情景交融的写法,成功之道不是把景与情拼接在一起,而是要沉入对象,从对象品出意境,就像郁达夫自己,他清晨起来,要到铺满落蕊的地面上去踩一踩,感受一下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却软绵绵的那一种感觉。这是只有像郁达夫这样陶醉于自然中,以浪漫的心去感受对象的才子才写得出来的文章。
郁达夫这篇文章的成功还告诉我们,写文章一定要有一个主题,写景也是同样。主题,就是你独特的感受,是你要告诉读者的中心,归根结底,就是你自身。
郁达夫用江南的秋景来陪衬故都的秋色,是不是江南的秋景低了一等,甚至不足以入目?当然不是!如果你真爱江南的秋,真的发现了江南秋天的美,你要夸张一下,用北京的秋色来做对比,强调你所感受到的江南秋天的那种美,也是完全可以的,并且一定可以写出一篇美的散文。
其实,郁达夫已经写到南方秋景的美了。他提到了钱塘的秋朝、二十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这些都是江南独有的美景,而且也是名扬天下的胜地,我们为什么不能写出它的独特美来?当然已经有故人写过了,比如柳永的《望海潮》,就把杭州西湖的秋景写绝了:“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華。”接下来就是千古名句:“有三秋桂子,十里菏香”,写的是杭州西湖之美。还有姜夔的“廿四桥犹在,波心荡,冷月无声”,这是写扬州的廿四桥,他记着廿四桥边的红药,今年怎么样了?大家体味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可以说,都是像郁达夫那样的才子。
记住:写景,要心中有情,才会眼中有景。那不是普通的景,是与你的心相连的独特景色。你发现了它,捕捉住它,哪怕用朴素的语言写出来,写得细而且真,也会是一篇好文章。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美文,可大家细细看,他几乎没用一个美艳的字。这说明文章的美,主要不是文字的美,而是意境的美。有文化,有品位,让文章丰富而隽永、清爽而明快,才能赏心悦目,打动人心。
作 者: 陈国恩,文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客座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闻一多研究会会长、中国鲁迅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梁实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出版专著《浪漫主义与20世纪中国文学》《20世纪中国文学与中外文化》《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与文化透视》等。
编 辑:得一 3121763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