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 谢莉花
(1.同济大学,上海 201804)
(2.班贝格大学,德国 班贝格 96052)
“十四五”时期,我国通过深化职普融通,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改善教育体系内部分离状态,寻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统筹协调、等值互通的创新发展,从而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构建融通机制被视为未来教育体系的美好愿景,在教育类型和教育层次之间建立灵活的教育路径并提供多样的教育供给。与此同时,国际上关于融通性教育体系建设的讨论备受瞩目,认为学生理应被允许在不同的教育类型(如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教育层次(如中等阶段、高等阶段)之间自由流动[1]。其中,瑞士在国家传统分野的职业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体系之间为实现和提升融通性作出巨大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可以为我国构建融通性教育体系提供一些域外视角。瑞士在媒体宣传、政策文件以及科学讨论中均有提及,融通性(Durchlässigkeit,也可理解为“渗透性”)是整个教育体系,尤其是职业教育体系的根本特征之一,提升融通性被视为瑞士教育体系应对不同挑战的最佳解决方案之一。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的核心原则是“没有资历是无法衔接的”(Kein Abschluss ohne Anschluss)[2],这意味教育路径是畅通且可转换的,后续学习机会是平等且开放的。本文立足于教育体系全局,阐释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构建的驱动因素、意涵指向和法律锚定等理念支撑,列举构建过程中开放沟通、等值认可的传统路径和转换路径等关键举措,提炼实现融通性教育体系的核心经验,从而深化对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核心原则的再理解。
在瑞士,提升教育体系融通性的想法受到了国际要求与国内需求、教育扩张与教育改革、社会公平与知识民主、女性解放与权利平等、能力延展与资格提升等多方因素长期的共同驱动。
第一,瑞士教育体系希望融入日益紧密的欧洲化、全球化关系中。瑞士处于欧洲中部,尽管不属于欧盟成员国,但其最重要的国际参考框架依然是欧盟。瑞士教育体系对“欧洲问题”的回应存在滞后性,在早期甚至抱有一定的傲慢心态,但在20世纪80 年代末至90 年代初,这种态度最终因害怕在欧洲化进程中与欧盟失去关联而产生妥协[3]。旨在与欧盟各国的共同政治和经济目标保持密切联系,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Vertrag von Maastricht)的通过将教育也变成了欧盟的共同事务[4]。瑞士教育政策迅速进行国际性开放规划,并启动相应教育改革,希望有效提升自身教育体系的国际认可度。如为回应欧盟、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提出的高等教育扩张目标和提高高校学生比例,瑞士推动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向应用科学大学转型,从而将工程师、建筑师、医生、律师的培养转移至高校环境中[5],使相关资格性质具有学位属性,更加接近国际习惯,提高了这类群体的国际流动性和认可度;为开拓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可能性,瑞士引入了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及相关考试,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科学大学之间的衔接路径。
第二,瑞士教育体系希望尽可能地减少社会不公平和教育不平等。中世纪以来,瑞士文理中学多为城市特权贵族家庭的男孩提供作为综合性高校预备学习的含拉丁语在内的博雅教育(gelehrte Bildung),工会性质的职业教育则为城市中产没学拉丁语的男孩提供培训,这两种义务教育后的教育形式明显分野,至今仍在瑞士教育体系中留有痕迹[6]。20世纪70年代起,瑞士希望在义务教育后同样为女孩提供以学校为基础的高中教育,让她们可以为接受护理、社会工作和幼儿教育等领域中的高等职业教育①做好准备[7]。所以,瑞士建立了女子高中(Mädchenoberschule),而后转型为文凭中学(Diplommittelschule),最终发展成当下的中等专科学校(Fachmittelschule),学校的性别导向性质也随之淡化。中等专科学校在已有的两种教育形式(文理中学和职业教育)之间找到自己的定位,成为瑞士的第三种中等教育形式。不管是在男性与女性的教育权利方面,还是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机会选择和转移方面,瑞士越来越希望尊重个体的选择,破除过往的阶级限制。
第三,瑞士教育体系希望对接劳动市场需求和遵循终身学习理念。当今社会的劳动市场对人才的能力和资格要求不断提升,鉴于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工作环境,教育需具备促进个体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格的功能,这对保证个体在劳动市场中获得成功至关重要。在瑞士教育体系中,个体在年龄较小的时间点做出第一次教育选择,如今仅凭借获取的最高资格去评价个体价值已然不够,更值得重视的是个体如何获取完整教育或职业资格和知识的路径[8],是通过传统的职业教育独立路径,或是通过经典的文理和学术教育路径,又或是通过混合教育路径。于是,在瑞士相应地产生了职业教育学生通过补充普通教育知识进入综合性高校,或普通教育学生通过补充职业实践进入应用科学大学等各种转换措施。
2010 年发布的两份政策文件《布鲁日公报》(Brügge-Kommuniqué)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新动力:支持欧盟2020 战略》都指出融通性是创建支撑终身学习的现代欧洲教育体系的前提条件。融通性教育体系可以打破教育子领域之间的分野壁垒,提供灵活且多样的教育路径,开辟更多教育机会。在欧洲范围内共通的资格框架和学分体系支撑下,欧洲多国都在努力构建融通性教育体系,采取各类措施来弥补教育体系中不同子领域之间的间距[9]。然而各国相关进程相差甚远,部分国家已开启关于融通性教育体系的系统化构建,而大部分国家仅实现了教育体系的部分融通可能。尽管各国对“融通性”的具体含义理解存在一些区别,但综合来看,在诸多欧洲国家,瑞士教育体系的融通性程度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在瑞士,“融通性”在结构化教育体系中的界定受到教育理论和教育政策的明显影响,被认为是“在不同教育机会之间切换的能力”[10]:一是横向融通性(horizontale Durchlässigkeit),是指同一层次学校、高校、教育类型之间平行切换的可能性;二是纵向融通性(vertikale Durchlässigkeit),是指向更高级别教育层次过渡的可能性[11],具体包含同一教育类型中自身内部衔接和不同教育类型之间转换衔接的两种纵向融通性②。在教育体系的各个接口界面均可实施提升融通性的具体措施,但每个教育阶段有不同的举措重点。在过去一段期间里,瑞士教育体系已完成义务教育向中等教育的过渡机制建设。这些年来,随着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扩张,从中等教育向高等教育的过渡变得尤为重要,此过渡界面涉及多数青少年的第二次教育选择:对于职业教育学生来说,需要考虑的是进入劳动市场工作,后续凭借职业经验获取高级职业型资格还是通过补习适当的普通教育知识转入高校教育体系;对于普通教育学生来说,面临的选择是继续就读常规衔接路径上的综合性或师范类高校,还是进入较强实践导向的应用科学大学甚至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自我发展。遵循“没有资历是无法衔接的”核心原则,瑞士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广泛的教育路径和供给,保证学生可以自由进行教育和职业选择。在融通性理念的引领下,瑞士教育体系中不同教育领域之间的制度性分隔和传统性障碍得以逐步消除,产生了更多新的教育可能和供给。
在瑞士,提升教育体系融通性是一项受到法律规制的国家任务。在瑞士多个法律条例中均可追踪到关于提升融通性的表述。《瑞士联邦宪法》(Bundesverfassung der Schweizerischen Eidgenossenschaft,2022版)在第61条提到“联邦和州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确保瑞士教育空间的高质量和融通性……要确保普通教育路径和职业(相关)教育路径的社会等值认可”,以及在第63条提到“促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广泛且融通的教育供给”[12]。相似条例同样出现在《瑞士教育空间中联邦和州共同合作法》(Bundesgesetz über die Zusammenarbeit des Bundes mit den Kantonen im Bildungsraum Schweiz,2017 版)中。具体到职业教育领域,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Bundesgesetz über die Berufsbildung,2022 版)的目标之一就是促进、开发职业教育内部以及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领域不同教程和形式之间的融通性。其中,第9条为专门条款“促进融通性”,提到“职业教育中的条例要尽可能地保证职业教育内部以及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领域之间的融通性;要适当认可常规教育路径之外获得的职业内、外实践经历以及专业/普通教育”[13]。在这些法律条例中,可以看到瑞士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危机意识以及希望通过提升“融通性”来保证双元制职业教育灵活调整和适应经济社会的能力。一次性的职业学习及相关教育在当今社会已不再适用,这意味着职业教育需要为不断变化的职业发展和劳动世界做好充分准备。在法律保障下,瑞士职业教育体系要更具融通性和有效防止传统的结构性死胡同[14],提升自身价值。
瑞士教育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建立了双轨并行的普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15],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育之间相互补充和沟通,实现了教育体系现代化。在瑞士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初级阶段和中等阶段Ⅰ,前者为8年,包括幼儿园或入门阶段的2年;后者为3年,既是前置教育的延续部分,也是中等阶段Ⅱ的预备阶段。大多数青少年在15 岁左右进入义务教育后的阶段,即中等阶段Ⅱ。在此阶段,青少年面临着不同的教育选择,教育供给出现分化,划分成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前者为职业基础教育(Berufliche Grundbildung),后者为文理中学(Gymnasium)和中等专科学校,由此形成三种受到正式认可的中等教育形式。
三种中等教育形式有不同的数量意义和制度意义。从数量层面来说,约65%的青年人就读职业基础教育③,约25%就读文理中学,约6%就读中等专科学校,约2%处于过渡领域[16]。联邦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来的相关数据波动不大。从制度层面来说,这三种中等教育形式还代表着瑞士教育体系中三类传统教育路径:(1)职业教育体系的内部晋升路径,完成职业基础教育的青少年可通过根据不同职业和要求而设计的教程获得联邦职业证明(Eidgenössisches Berufsattest,EBA)或联邦能力证明(Eidgenössisches Fähigkeitszeugnis,EFZ),前者可过渡到后者,后者可衔接高等职业教育(Höhere Berufsbildung)的不同形式,分别有职业考试(Berufsprüfung)、高等专科考试(Höhere Fachprüfung)和高等专科学校(Höhere Fachschule),进而获得高级职业型资格。(2)普通教育体系的内部升学路径,就读文理中学的青少年获得文理性质高校入学资格(Gymnasiale Maturität),后续就读综合性高校(Universitäre Hochschule,含综合性大学和联邦技术类大学)和师范类高校(Pädagogische Hochschule)。(3)普通教育体系转向职业教育体系的晋升路径,在中等专科学校获得中等专科学校证书(Fachmittelschulausweis)的青少年后续转向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学习(见图1的传统、经典路径)。以职业基础教育、文理中学和中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形成的这三类链接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路径被视为瑞士教育体系中相对稳定的传统、经典教育路径。这三类路径的建设是瑞士教育政策的长期任务。
图1 瑞士教育体系图[17]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瑞士致力于提升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融通性,旨在提供灵活且多样的教育路径,除了保证传统、经典路径的畅通和稳定,还在积极开拓转换、补充路径的可能性(见图1的转换、补充路径)。为此,瑞士实施多项重大的教育政策改革,希望在当下体系中有所突破和创新。围绕资历的可衔接性,就近年来有较大突破或聚焦在中等与高等教育层次之间的过渡举措进行讨论,不涉及其他诸多仍在设计中、尚未得到明晰的路径(见图1的“其他可能路径”)。
1.提供桥梁课程
或是因为对未来职业选择犹豫不决,或是一时间无法匹配到合适的学徒位置,又或者是部分职业教育需要特定的前置基础,部分青少年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无法及时地找到准确的学习位置[18]。瑞士为这类群体在义务教育与后续职业教育或中等专科学校之间架起一座过渡桥梁,提供职业准备教育,即桥梁课程(Brückenangebote)[19]。此举帮助青少年填补在教育过渡时碰到的空白期并助力其发展职业视野。桥梁课程的整个教育过程大概持续6~12个月,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既有通过额外的学校教育获取普通教育或文理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准备教育,也有针对信息类职业、贸易/管理/交通类职业、创意类职业、社会/教育/医药类职业等特定职业领域的准备教育,还有就业计划、激励学期、咨询和辅导(如在职业规划、寻找学徒位置或入学方面提供支持)等形式。具体措施由州负责组织落实,在供给名称、结构和内容方面会有所差异。整体来看,桥梁课程补充了从中等阶段I到中等阶段II的过渡机制。
2.引入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
20 世纪90 年代,瑞士引入其他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少有的、具有双重特性的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Berufsmaturität,BM),一重特性是通过职业专科学校和企业中的职业基础教育使学生获得职业领域相关的资格——联邦能力证明(EFZ);另一重特性是通过职业高级学校深化普通教育使学生获得应用科学大学所要求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校入学资格”。严格来说,这所职业高级学校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学校形式,更多是指职业基础教育机构提供区别于职业基础教育的、以深化普通教育为目标的一种组织形式。
关于引入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讨论必须放在国际教育改革和应用科学大学发展的背景下进行。高等教育国际扩张的态势让瑞士重新思考一些高等专科学校(尤其是工程类)的定位,为了使其教育过程和资历更具国际可比性,决定助推其向应用科学大学转型[20],从而授予毕业生具有学术性质的高校学位。机构性质和授予资格的转变使得对学生的准入要求发生相应改变,学生无法仅凭借职业基础教育及其授予的联邦能力证明进入转型后的应用科学大学,需要在前置教育中增加一定的普通教育内容,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应运而生。随着后续发展,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涉及的专业范围也从工程和技术类扩展到商务、健康、社会、艺术类领域。鉴于前述特征和发展历程,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被视为重新定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关系的试金石[21],正式连接职业基础教育与应用科学大学之间的教育路径。
当前,瑞士有三种获取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方式。第一种是在职业基础教育期间获取(BM 1 方式),学生在参加职业基础教育期间,满足一些成绩、入学考试、获得雇主同意等附加条件后可以同时参加企业或职业专科学校提供的额外教程。学生从培训的第一学年便开始进行额外学习,每周通常需要多学习半天时间。第二种是在职业基础教育之后获取(BM 2方式),学生在完成职业基础教育之后,就读为职业型资格持有者准备的补习教程(全日制形式通常需要2 个学期,非全日制形式为3~5个学期)。一些机构还会提供关于获得就读此类教程资格的前置课程。第三种是直接参加联邦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考试,拥有联邦能力证明的学生可以不就读相关教程,通过个人准备直接参加考试[22],这些考试通常是每年举行一次[23]。
值得一提的是,瑞士的一些学者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将应用科学大学视为职业高等领域(Beruflicher Tertiärbereich)中的新机构[24],他们觉得应用科学大学并不是基于传统高校转型而来的,而是由职业教育发展而来被定位于高校领域的机构,是以高校这种教育载体形式补充职业教育体系[25]。在应用科学大学出现之前,瑞士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原本只拥有更依赖劳动市场的实践导向的教育形式,如职业考试、高等专科考试和高等专科学校,这类教育形式被认为是瑞士本国范围内纯粹的职业教育路径[26,27]。但总的来说,从现有政策文件来看,应用科学大学在教育体系中的定位还是归为对职业教育包容性较强的学术教育机构。
3.引入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
除了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之外,瑞士教育体系在21 世纪初期还引入了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Fachmaturität,FM)。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获取是基于职业基础教育补充一定的普通教育知识,而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获取则是基于中等专科学校证书补充一定的普通教育知识。中等专科学校作为一类普通教育学校,教授深化的普通教育知识和专业特定知识,并不授予可以直接就业的职业型资格,而是授予中等专科学校证明,学生凭此通往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高等专科学校[28]。中等专科学校同样验证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绝对分野是可以融解的,健康、社会、教育等领域中的高等职业教育可以建立在含专业指向的中等普通教育基础之上。此外,学生在就读中等专科学校的三年期间或之后,可以通过额外学习获得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29],进而就读应用科学大学的相关专业。中等专科学校中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可以凭借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就读师范类高校的学前和小学教师教育专业[30]。这一举措缓解了中等专科学校处于职普交叉地带而备受质疑的局面,扩展了其功能区域,架构起中等专科学校与师范类高校、应用科学大学之间的教育衔接路径。
4.设立灵活路径
不管是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还是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均是衔接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与非综合性高校之间的教育路径。在瑞士,职业基础教育和中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同样拥有进入综合性高校学习的可能性。但综合性高校对学术能力的要求与其他类型高校存在明显不同,所以职业教育和中等专科学校学生在获得职业性质、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之外仍需要补充更多的普通教育知识,才可以获得就读综合性高校的机会。此外,持有文理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亦拥有进入应用科学大学学习的机会,但由于应用科学大学对实践性和应用性能力有一定的前置要求,所以文理中学学生需补充一定的职业教育知识和经验方可进入。整体来看,文理性质、职业性质和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持有者在融通性教育体系中均拥有过渡到非常规目标的高校类型的机会,但必须满足更多的附加条件,主要包括:(1)职业性质或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持有者若要就读综合性高校,需通过与一年预备课程绑定的补充考试,涉及第一门母语、第二门母语(或英语)、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科目等。(2)文理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持有者进入应用科学大学的额外条件是拥有1年的相关职业工作经验[31]。(3)职业性质或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持有者若要就读应用科学大学或师范类高校非对应的专业领域,同样需要拥有1年的相关职业工作经验。这些“灵活路径(Passerelle)”的设计再一次佐证瑞士“没有资历是无法衔接”的融通性原则,有效地促进社会流动和教育开放,但必须承认的是当前并没有太多的人群采用此路径[32],因而,此路径的价值目前更多还是停留政策意义上。
就瑞士教育体系来说,基本上还是由独立且不同的传统子领域,如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校教育等共同组成,这些子领域牢牢地镶嵌在横向、纵向结构化的整体教育布局中。当学习者在中等教育阶段选择某一种教育供给时,便可通过遵循子领域之间传统的过渡关系进入既定的教育路径,实现畅通的学习和个人发展。这虽然是传统路径的天然优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因教育分野造成的制度障碍,学习者需在较小的年龄就确定好自己的未来发展路径。“融通性”理念的提出,在一定程度消解了瑞士教育体系中的制度障碍,让学习者在子领域之间的过渡和转换更加灵活、多样,甚至允许学习者“修改”教育路径[33],为教育选择和发展提供了足够探索空间。在该空间中,瑞士的职业教育并不是死胡同,其同样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多样的职业活动的起点,既为学生提供高等职业教育实现职业晋升,也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进入高校领域实现学业发展[34],保证“没有资历是无法衔接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所有学生都拥有向上发展的通道,可以遵循既定的传统、经典路径,也可以使用转换、补充路径。由前述理念框架与行动举措可以看出,瑞士在融通性教育体系构建过程中已取得了一定突破,其经验表明,融通性教育体系的构建是多方共同探索、相互促进的过程。
国家层面来说,从教育到教育体系、教育体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教育规范化、组织化、制度化的过程。“融通性”理念的提出缘于日益加剧的全球化、社会公平与教育平等以及终身学习与资格高移等现实逻辑,多维因素将“融通性”理念推至现代化教育体系的构建重心,促使教育体系在这一理念下不断发展、创新。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内劳动市场输送足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而且可以为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流通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智力保障。“融通性”在瑞士教育体系中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停留在学术层面的术语词汇,更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核心标志和国家法律条例的旨在目标,研究层面致力不断深化“融通性”的内核理念,实践层面通过不断实施、引入不同的改革措施探索“融通性”的可行性,政策层面通过《瑞士联邦宪法》《瑞士教育空间中联邦和州共同合作法》和《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条例从律法的强制效力上树立“融通性”的权威性。当下,提升融通性已成为瑞士教育体系既定的主导理念与目标。
瑞士教育体系在倡导提升融通性的同时,依然保留原有教育结构化特点,不同的教育子领域仍在坚守其本位功能,例如自中世纪起职业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体系相对独立地发展,分别拥有不同的教育目标,即通过科学实现的间接职业导向和针对相对明确与特定活动的直接职业导向[35]。这两种教育目标至今仍通过传统、经典的教育路径和供给固化于瑞士教育体系之中,并占据着主导地位,并没有因为提升教育体系融通性而出现功能“漂移”或转变。在传统、经典路径及相应机构发挥本位功能的同时,为有效应对教育扩张与分化,瑞士教育体系创设新的机构组织及连接相应的教育路径。一方面,新的机构成立于传统机构之间,特点、任务明确,清晰界定了与传统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例如,应用科学大学是由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转型而成,一定程度被视为职业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布局,但最终是定位于学术教育领域;被授予职业性质、专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的机构功能是在原学校基础功能之上补充普通教育,以便实现向上对接。另一方面,新的教育路径穿插在传统路径之间,但未对传统路径产生制度性破坏或取代。例如,职业教育学生在企业和职业专科学校学习后获得联邦能力证明后可以衔接高等职业教育(传统路径),也可以经过1年的普通教育补习获得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衔接应用科学大学(转换路径),还可以在获得职业性质高校入学资格后再通过预备课程和补充考试衔接综合性高校(灵活路径)。这表明,“融通性”的提升往往不是通过动摇和改变原有机构本位功能实现的,而是根据过渡目标的入学要求通过新立、附加的机构组织以及连接相应教育路径来实现的。
当下,瑞士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传统分野依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拒绝互动、不可交流。瑞士职业教育并非完全不涉及普通教育知识,其只是在课程教学中与职业和专业知识实现了整合。例如,职业教育学生一般只需要补习一年的普通教育知识,而非完整的三年普通高中教育,便可获得进入高等学校的机会。瑞士普通教育也并非完全不涉及职业教育知识而无法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前置基础。例如,健康、社会、教育等一些领域的高等职业教育可以建立在中等专科学校提供的含专业指向的中等普通教育基础之上。这说明,在瑞士,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理性洽谈空间,尽可能地让学习者根据劳动世界中拟从事的职业领域来选择教育类型和路径,而不是只从教育端出发考虑教育选择,这样极大地避免为了教育而教育,将大众推入无止境的无目的教育之中,造成教育供给结构与人才需求结构的错配,无利于个人、社会和国家发展。
整体来看,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的发展受到多维因素驱动、拥有独特发展意涵、获得相关律法支持,通过遵循传统、经典教育路径和创设转换、补充教育路径等关键举措,协调教育层次和领域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职普渗透性较强的教育体系。瑞士关于融通性教育体系构建的制度性规划已然形成,不仅有对关键举措的探讨和落实,还有对可能路径的设想。虽然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构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有发展的空间。例如,高等职业教育与高校教育之间转换或合作仍有极大的创新可能性,从文理中学转换过渡到高等职业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有待未来进一步的设计与开发。
瑞士经验表明,融通性理念的明确、教育路径的多样塑造和教育供应的精准定位对融通性教育体系的构建极为重要,一方面涉及国家教育框架的稳定和规范,另一方面涉及个体选择的灵活和自由。对正在探索职普融通与协调发展的我国教育体系来说,针对瑞士融通性教育体系的经验尤其值得思考之处是:首先,需要科学界定职普融通的发展情境和意涵指向,既要澄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独立性,也要创设两者之间的洽谈空间,从融通的方向、层次、形态和原则等方面树立职普融通的理念观。其次,需要系统规划职普融通的系列措施,在教育层次之间的过渡界面和教育类型之间的转换区域中实现逐点安排、专项攻破。例如基于传统经典路径与转换、补充路径之间关系协调、完善我国普通高考与职教高考制度,绘制路径和澄清符合类型教育的入学标准。最后,有必要持续提供职普融通的制度保障,在政策和法律规则层面提供职普融通的必要引领和支撑外,需要考虑融通性教育体系构建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实现制度保障的长效性,以检验措施成效。总而言之,为个体提供众多可能性路径、连接教育子领域之间的关系、满足个人与社会对教育和职业发展渴望的融通性教育体系是未来的长期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