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文,崔 莹,王 宇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作为弥补短板、锻造长板的重要内驱力,是解决国内大循环短点和堵点的关键所在[1]。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的生力军,其创新活动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受自身资源禀赋的限制,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往往无法充分释放,投入与产出的高度不确定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效率、充分释放中小企业活力,政府部门通常会制定激励创新的系列政策。
能否通过政策激励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关系到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更关系到“双循环”新格局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创新驱动战略的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是国家重大区域战略[2],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河北省仍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凹地”,仍需从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其向规模化、高质量升级等方面持续加大引导和投入,夯实发展根基,为提升河北经济地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支持力量。因此,全面科学评价创新激励效果是河北省乃至我国进一步夯实创新激励政策改革成效、优化政策实施路径和提升政策作用效果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中小企业尽快形成协同创新、竞合发展的创新链和价值链,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规模化和迭代升级速度的内在需要;更是加速实现强省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客观要求。
客观地评价创新激励政策的效果,能及时获取企业端对政策的反馈,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具针对性地制定激励中小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对创新激励政策效果的评价,现有文献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其中较为常见的是熵值法与层次分析法(AHP)。例如胡凯 等[3]收集了江西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问卷数据,分别利用熵值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江西省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绩效评价,最终得出江西省龙头农业企业对技术创新政策的评价处于基本满意的水平,企业对专利保护政策的满意度更高的结论。吴妍妍[4]利用熵值法对安徽省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评价,发现安徽省各类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良好,但科技成果产出与转移转化政策效果相对较弱。以上文献为研究河北省中小企业激励创新政策提供了充分的参考。
本文以河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十三五”期间颁布的创新激励政策为依据,采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分析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的满意度,以期为“十四五”期间创新激励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构建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对政策效果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并针对河北省中小企业实际所需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既有助于推动创新型河北的建设,也有助于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落实。
利用Python搜集了河北省政府部门“十三五”期间颁布的68项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并利用Ucinet、Python、SPSS等软件进行文本分析,最终发现河北省的创新激励政策体系包含6类子政策:人才政策、科技成果政策、创新创业平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与科技推广政策。结合政策文本与吴妍妍[4]、刘轩[5]、杨东占[6]、江永清[7]等的研究,本文对6类子政策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具体释义如表1所示。本文根据各类子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分别选取每类子政策下2个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措施,结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利克特量表,设计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调查问卷。
表1 子政策释义
为保证问卷质量,通过企业邮箱、开发区企业群组、企业领军人才群组,以线上方式发放了调查问卷,并辅以线下访谈。问卷收集时间为2个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河北省中小企业问卷126份,有效问卷121份,问卷有效率96.03%。在问卷设计之初,经相关领域专家评估保证了内容效度,收集问卷后对量表数据进行了克龙巴赫α系数检验,总量表与各维度的系数值均大于0.9,问卷的信度、效度均得到了保证。
在前文对政策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查阅文献以及访谈相关领域的专家,并根据熵值法与层次分析法的客观需要,依据创新激励理论,构建了包括目标层、准则层与指标层三级指标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指标衡量的是创新激励政策总体满意度,准则层指标指6类子政策的满意度,指标层指标则是每类子政策下代表性的政策措施,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多指标的综合评级问题下,合理确定权重的指标关系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11],指标权重的确定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2类[3]。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分别选择主观赋权法中的层次分析法、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作为赋权方法,以期达到结果互相印证、互为补充的目的。
指标权重确定后即可进行政策总体和6类子政策满意度的测算。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的满意度是一个多因素模糊概念,评级结果以定性方式存在,通过区间形式判断,因此采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来测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对本省创新激励政策的满意度。
模糊综合评价的大致原理是:首先确定被评价的指标(因素集)与各指标的等级(评价集),继而采用赋权方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与指标的隶属度向量,将权重与隶属度相乘得到模糊综合评价向量和模糊综合评价矩阵,将模糊综合评价矩阵与因素的权向量进行模糊综合运算得到模糊综合评价结果[12]。
层次分析法满意度的测度由如下6个步骤组成。
2.3.1 确定因素集
设U=(U1,U2,U3,U4,U5,U6)分别表示人才政策、科技成果政策、创新创业平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科技推广政策,形成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评价指标模糊综合评价的因素集,U为目标层指标(一级指标),它由6个准则层指标(二级指标)构成,每个准则层指标下包含2个指标层(三级指标)指标,如U1=(U11,U12)、U2=(U21,U22),以此类推。
2.3.2 确定各因素的权重
利用层次分析法,向17名专家发放问卷,请专家们按照已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各指标的重要性,采用Saaty et al.[13]的1~9标度表对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两两比较,建立判断矩阵,所有判断矩阵均通过随机一致性检验,说明判断矩阵的一致性良好,并通过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到各指标的权重。指标的权重反映的是每个层次相对于上一个层次的权重,如表3所示,准则层指标(二级指标)的权重为:
表3 层次分析法下的权重计算结果
2.3.3 建立综合评价的评价集
2.3.4 确定隶属度矩阵
计算各三级指标下评价集各评价等级的比例。根据121个样本对各指标满意度的分布,计算各个指标各个评语等级的隶属度。如对于“人才奖励政策及配套措施”中“非常满意”项有17人,样本数为121人,对应的隶属度为14.05%(17/121=14.05%),综合5个评语等级即可求得r11,依此类推,可以得到如下6个二级指标的隶属度矩阵。
最后得出总的隶属度矩阵
2.3.5 模糊综合评价
[0.061 70.058 60.399 50.334 40.145 8]
2.3.6 最终满意度的计算
用评价集V与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BAHP相乘,即可得到层次分析法下反映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设最终评价结果为M,则
MAHP=BAHP·V=3.444 0
M的值在2.5~3.5,整体处于一般水平,接近于满意。按照同样的步骤可以确定层次分析法下的6类子政策的分值。
2.4.1 指标权重值的确定
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值需经历如下步骤。
步骤1: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级评语的比重pij,yij表示第j项指标下第i级评语的人数,其中m=5,也即问卷中设置的“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利克特量表,j=12,表示有12个三级指标。计算公式为:
(1)
步骤2: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熵值ej。计算公式为:
(2)
步骤3: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gj。计算公式为:
gj=1-ej
(3)
步骤4: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值wj。计算公式为:
(4)
表4 熵值法下的权重计算结果
2.4.2 政策满意度分值的计算
表5 层次分析法与熵值法的评价结果对比
2.5.1 子政策权重值比较
对于6类子政策的权重(见表5),层次分析法下从大到小的排序是:人才政策(0.385 0)、科技成果政策(0.216 0)、财税政策(0.135 6)、金融政策(0.101 0)、创新创业平台政策(0.098 3)、科技推广政策(0.064 1),人才政策的权重远远大于其他5类政策的权重;熵值法下各类子政策的权重值比较接近,并未出现显著的权重差异。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权重值结果并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可能是:熵值法作为一种客观评价方法,可能会存在某个指标的数值离散程度过大引起的指标权重偏误问题[15],并且熵值法也存在研究人员无法参与的缺陷[16]。
将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权重平均来看,人才政策在河北省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激励政策体系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其次是财税政策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政策、科技推广政策,然后是创新创业平台政策与金融政策。
2.5.2 政策满意度得分分析
利用熵值法和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总体满意度得分分别为3.455 7和3.444 0,2种方法下的政策总体满意度分值比较接近,说明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结果表明: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处于一般水平,接近于一般的临界点,但是并未达到满意水平,整体评价不高。
层次分析法下的6类子政策满意度得分由高到底的排序是:财税政策(3.600 2)、科技成果政策(3.475 7)、科技推广政策(3.464 3)、创新创业平台政策(3.438 5)、金融政策(3.389 8)、人才政策(3.383 8),最低的2类政策是人才政策与金融政策。熵值法下子政策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序是:财税政策(3.585 3)、科技成果政策(3.472 0)、科技推广政策(3.468 6)、创新创业平台政策(3.438 0)、人才政策(3.376 3)、金融政策(3.375 0),熵值法下河北省中小企业对金融政策与人才政策的满意度得分仍然位于后2位。2种计算方法下,金融政策与人才政策均处于满意度排名靠后的位置,说明河北省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金融政策和人才政策与中小企业所需存在差距,人才政策与金融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基于前文的分析,可以发现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存在整体满意度不高、人才政策与金融政策效果相对较弱的问题。为了探究影响中小企业政策评价满意度的因素,本文从政策获取渠道与政策引导程度、人才与金融政策的执行力度出发,分析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
政策获取渠道与政策效果息息相关。政策的获取渠道越多样,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越大,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越小[17]。对中小企业而言,获取政策的渠道越丰富,其越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激励自身创新的政策,企业的创新积极性越有可能被激发。为了调查河北省中小企业政策获取渠道的现状,问卷设计了“企业获取创新激励政策的渠道包括哪些”这一多选题,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中小企业政策获取渠道占比 单位:%
河北省中小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取政策的比例远高于从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获取政策的比例,中小企业获取创新激励政策渠道呈现出行政依赖性特征,其他渠道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渠道受限影响了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激励信息的全面性与及时性,降低了政策信息的传递效率,加大了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影响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的作用效果。
政策引导指政策的指针与导向作用。企业是创新激励政策引导的主要对象,政策引导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能成功实现新格局下创新观念的转变与创新能力的高质量提升。以河北省产学研政策为例,产学研政策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形成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的的产学研三元协同的区域创新体系。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政府部门对产学研配套服务及体系建设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仍存在制约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因素。为了了解这些因素,设计了“对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您觉得当前存在的主要不利因素是?”这一问卷调查,有50.4%的中小企业认为政策引导不充分是当前存在的主要不利因素。河北省政府部门在颁布的创新激励政策中虽多次强调“推动利于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产业化”等内容,但并未起到充分、细化的实质性引导作用。政策引导不充分负向影响了中小企业对政策满意度的评价。
党的二十大提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驱动[18]。前文的权重值分析结果也说明人才政策在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但中小企业对人才这一子政策的满意度还比较低,这说明人才政策的执行力有待加强,今后的政策着力点有必要向人才政策倾斜。
此外,“十三五”期间,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中还存在人才政策的激励措施单一化、同质化的问题,政策措施主要针对人才引进与奖金、荣誉的奖励上,并未呈现出具有特色的激励措施,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才政策的效果。
融资约束不仅阻碍了企业创新,也会制约地区创新经济发展[19]。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其相对较大的企业往往会面临更强的融资约束。河北省中小企业对金融政策的满意度评价结果基本处于最低水平,说明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融资约束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政府部门制定的诸多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并未充分惠及中小企业。“十四五”期间,河北省政府部门应深化落实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融资支持。
本文利用收集的121个河北省中小企业的问卷数据进行满意度测度。为量化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的满意度,本文构建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与熵值法确定子政策的权重值,并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确定了子政策及总体政策的满意度。研究发现:河北省中小企业对创新激励政策总体评价处于一般水平,并未达到满意水平;6类子政策的权重值与满意度结果说明,人才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但此类政策却并未达到与其重要性相匹配的满意度水平,中小企业对人才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满意度评价稍逊于其他子政策。
本文从中小企业政策获取渠道与政策引导程度、人才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执行力度2方面分析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原因,并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部门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政府部门在创新激励政策传导过程占据着重要地位,创新激励政策是否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中小企业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是否重视“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了保证中小企业及时、全面地获取创新激励政策,政府部门有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优势,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及时发布新政策,并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加深对创新激励政策的理解,促使中小企业及时获取创新激励政策的前沿信息。
政府部门应该重视非官方渠道在政策宣传中的补充作用,对科技服务机构、产学研联盟以及行业协会的发展予以大力支持。发挥这些非官方渠道的中介作用,既能丰富中小企业政策获取渠道,也能减轻创新激励政策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河北省政府部门应该对人才政策予以充分的重视。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政府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大对现有人才政策的执行力度,如重视对创新型人才的奖励与激励,加大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促进与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模式;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推陈出新,随社会发展、据企业所需适时更新人才政策,加强政策的统筹规划,不能只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引进与奖励,也要为创新型人才的评价、培养和交流提供沃土,更要落实人才保障、人才管理等保障措施。
外部融资是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来源[20],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制约了其对创新的投入,因此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信贷歧视”;同时,政府部门应重视数字金融的发展,发挥数字金融驱动传统金融结构升级和体系重构的作用[21],充分挖掘数字金融的普惠价值,弥补传统金融难以充分服务中小企业的不足。
积极引导、严格落实与客观评价齐头并进,是保证创新激励政策发挥成效的基本要求,本文充分考虑到创新激励政策评价的重要性,设计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指标评价体系,并对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效果进行模糊综合评价,提出应加强创新激励政策宣传与引导、加大人才与金融政策激励力度的建议,旨在为河北省“十四五”期间科学制定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提供参考。但受客观条件制约,中小企业样本量不够充足,后续研究可以进一步扩大样本量,并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受创新政策激励情况进行对比并分析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