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
《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应学习贯彻落实好本法,保证爱国主义教育高质量进学校、进课堂,同时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学校须肩负起主体责任。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为此,要在教育教學明理树魂上下足功夫,准确把握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的丰富内涵,围绕“立心铸魂”加强爱国主义理论研究阐释,围绕“笃志润德”做好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工作,为爱国主义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夯实基础。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用足用好课程资源是关键。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课与道德法治课教学,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传授爱国主义的基本知识和核心要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合力。各学科教师都有教育传播爱国主义的光荣任务,应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学相关内容,通过教材的选择和设计,培养学生对祖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热爱和认同。在语文、历史等学科中,不妨穿插适度的经典名著、历史典故讲解,引导学生体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学、科学等学科教学,完全可以讲述科学家的爱国故事和感人事迹,引导学生树立爱国精神品格。学校还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多方面的文化资源,将红色文化融入校园文化,营造特色鲜明、有机融合的文化氛围,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受到爱国主义文化的熏染。
爱国作为一种深层次情感,是人的立德之源、事业之本。作为立德树人的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生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责无旁贷,理应肩负起这一光荣使命,将爱国主义的理念和精神洒满校园。
(作者地址:河南省淮滨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