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之后,开启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一体化的战略部署,要求利用思政课平台实现民法典教育的全面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本身肩负着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在坚持思政课主体的地位下,挖掘其中可融入的民法典元素,坚持从“三个阐释好”的角度引导学生多维度维护和践行《民法典》。
一、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一部人民权利保障书,也是一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民教科书。颁布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明确:“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由此开启了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一体化的战略部署。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将系统的法律知识定为公共基础必修课,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最有效、便利的途径就是利用思政课平台,实现法治教育的融入。于是,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法治教育“全面融入”现有课程内容的要求。然而从高校思政课的教材和實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教材方面,2021年秋季学期伊始,新版《思想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德法》)教材正式投入使用,该教材修改于《民法典》颁布之后,却没有深层融入民法典教育。该教材提到“民法典”的仅有四处,有两处是笼统地介绍《民法典》的颁布及其意义,有一处是引用《民法典》第1032条介绍隐私权,最后一处更是仅强调青少年培养法治思维可以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再次对该教材进行了修改,然而2023年版的教材仅在“弘扬家庭美德”的拓展部分增加引用了《民法典》第1043条,这不符合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更不符合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利于加快全民普法工作的推进。
实践方面,从接触和反馈来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仅在意识中甚少知道《民法典》的存在,在日常行为中,部分学生也缺少民法思维。“电信受骗”“打架斗殴”“考试作弊”“信息泄露”等现象在校也存在不少,一方面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意识薄弱,另一方面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已经涉及违法却不自知。而这些事件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思政课教育没到位到点相关。新时代大学生能否全面培养法治思想,养成民法思维能力,直接关系到全民民主法治素养的总体水平,因此,迫切需要从思政课角度打破目前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困境,真正落实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一体化的战略部署。
二、民法典教育融入《德法》教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本身肩负着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思想道德与法治》课题组成员陈大文教授,在2020年9月就发文提出[1],加强大学生民法典教育是高校思政课教学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共同任务。莫江平博士指出[2],民法典精神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精神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将民法典精神广泛传播,让思政课完成普及国家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职责。刘书言学者点明[3],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大事件,是具有时效性的思政教学素材,理应及时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王洋学者分角度指出[4],《民法典》教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道德观、大学生法治观的教育,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把《民法典》内容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一环。
民法典精神、原则与《德法》内容所体现的精神、原则是一致的,两者具有可容性。如《民法典》第一条明确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之一,这与《德法》第四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直接挂钩。中国政法大学袁芳教授强调[5],民法典教育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学校思政课教学中大力开展一体化的民法典教育,是讲好《德法》第四章的重要素材,也是促进青少年深刻理解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追求的重要途径。再如,民法典教育中体现的“民法思维”与《德法》第六章法治思维相对应。詹正发教授指出[6],“民法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子概念,“民法思维”从某种程度上是社会的“公道人心”,大学生对《民法典》的掌握程度、“民法思维”的水平,必然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落实的重要支撑。
此外,从思政课改革角度而言,将民法典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有助于重塑该课教学内容,为思政课注入新鲜血液,提高课堂效率。目前《德法》课在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教学内容过于分化。《德法》教材前五章属于思想道德内容,第六章属于法治内容。教学实践中,前五章教学甚少从法律角度对内容进行讲解,第六章突兀转到法治内容,分化严重,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教学的连贯性。并且第六章涉及的法律内容繁杂,加上临近期末,学生产生学习疲惫感,所能吸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难以深入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第二,教学切入角度过于单一。从校内教学实践来看,《德法》教学更多地仅从书本内容出发,结合英雄人物事迹、讲话精神讲授,没有多角度深入挖掘《德法》教材内容可呈现的多样化。第三,学生吸收知识单一。在现在的教育体制下,学生在各阶段的学习均有接触思想政治课,《德法》教材内容与中小学内容有极多类似之处,仅从教材内容浅层出发教学会给我校学生带来重复教学、无效上课的体会,学生对课堂兴趣下降,难以分辨和吸收新的知识。因此,将民法典内容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能打破该门课目前教学的僵局,更为重要的是能培养学生民法思维。从教学实践来看,学生对法律部分接触少、兴趣大,从民法典精神、内容角度切入《德法》教学,能引起学生兴趣,有助于学生对旧知识产生新理解。
三、民法典教育融入《德法》教学的路径探析
1.融入的基本原则
首先,民法典教育融入《德法》教学,必须坚持思政课的主体地位,民法典内容作为丰富课堂的教学素材,在帮助学生提高对教材内容理论理解的同时,能提高民法思维,主次不可颠倒,不可把思政课上成法律专业课。
其次,将民法典内容纳入思政课教学,要做好三个引导。一要引导学生在认知层面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工作重点——“三个阐释好”[7];二要应引导学生在情感层面增强对《民法典》的尊重和认同,《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百科全书,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是值得百姓信任和依赖的好法律;三要引导学生在实践层面对《民法典》遵守和维护,《民法典》在实施的过程中,离不开百姓群众对它的维护,青少年更应该把将民法精神内化为一种价值观、一种生活方式,同破坏民法典精神的行为作斗争。
再者,要结合学生的特点融入民法典教育。从我校艺术类学生特点来看,文化基础相对薄弱是普遍现象。高考前该些学生更多的将精力放在专业培训上,对文化知识掌握不足。如舞蹈专业的学生,从实践来看,大多缺失最基础的文化知识,对文化课敷衍了事,更加没有意识到思政课对塑造道德素养和法治思维的重要性。因此,对待文化基础较弱的艺术类学生,要因材施教,把《民法典》的法律术语转化成教学语言,用最简单精炼的语言传递民法典精神和内容。
最后,要提高思政教师的《民法典》知識储备。思政课教师的知识背景主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为主,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提的“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内在要求。
2.融入的内容选择
在艺术类高校中,要结合学生的特点,研究《民法典》中与《德法》教材相适应的内容和精神,深入挖掘民法典教育可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回应社会热门事件、规范艺术类学生学术行为等题材内容。
一要坚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贯穿民事活动的始终,通过这些原则的展现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步性、人民性和真实性。如“平等”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望和憧憬,而《民法典》第4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就是从百姓利益最直接相关的角度保障了平等的实施。民事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它从根本上保障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如大公司不得利用自己的规模优势压榨小公司、在非特殊的招聘岗位上不得存在性别歧视等,让每个民事主体都从实践中、法律上感受平等,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性。要将这些民法基本原则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紧密结合,让学生在意识上养成民法思维的习惯。
二要坚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这些内容分别对应《民法典》的各编,要求将各编的核心精神精简提炼,结合社会现象和事件进行解读。如“便利交易流传”对应合同编,合同编中从合同的一般规定,到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等,再到典型合同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希望民事主体树立“重合同,守义务”的诚信要求,另一方面,倡导市场主体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打造物美价廉的商品,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市场主体的利益。学生以此深刻了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下,依旧需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抵制“为人民币服务”的错误思想,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道德为人民服务的核心。
三要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民法典》中的创新和亮点,往往能反映当下社会存在的问题和讨论的热点,理应要结合时事及时送入课堂上。如人格权单独成编是一重大创新,体现了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消费者尊严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有巨大促进作用。这回应了“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严重的社会现象,尊重和重视人格的养成也属于《德法》第三章崇尚精神的内容,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对品格养成的重视。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既是法律层面的要求,更可以提高自身的品格,养成健康的人格。再如《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这体现了我们国家在制度方面的创新,回应了住房紧张的现象,有利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这亦与第三章的改革创新的内容密切相关。或者说从草案到定稿都议论纷纷的“离婚冷静期”,从这一制度的背景出发去解读它的深刻内涵,让学生既可以了解国家在婚姻方面的现状,又可以引出对家庭美德的思考,对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责任的思考。
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但法律课非高校全体学生必修课,在当前条件下,应当利用思政课的课堂平台、学习通平台和实践平台,从思政课中挖掘民法典元素,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对高校学生进行全面的民法典教育,实现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战略要求。
参考文献:
[1] 陈大文,焦佳.大学生民法典教育专题教学的基本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9).
[2] 莫江平,胡斯逸,刘学泳.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路径探析[J].煤炭高等教育,2022(2).
[3] 刘书言.民法典融入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探析[J].现代交际,2021(23).
[4] 王洋,刘延宣.《民法典》融入大学生思政教学的必要性探析[J].现代交际,2021(14).
[5] 袁芳.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开展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的一体化设计[J].北京教育(德育),2022(4).
[6] 詹正发,王君.《民法典》融入高校“思政课”相关问题探讨[J].汉江师范学院学报,2021(4).
[7] 习近平.习近平载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J].党建,2020(6).
◎ 2022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民法典教育融入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路径探析(编号:2022BYSZYJ10)
作者简介:
曾婷(1994—),女,汉族,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助教,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