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禹
[摘 要]有线电视行业具有社会职能和市场运营双重身份,具有公益属性,因此国家给予该行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文从有线电视行业税收特点出发,研究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所得税相关政策及实务应用,提出了对行业涉税管理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所得税;文化体制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23.21.038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23)21-0127-04
0 引 言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从建设之初就肩负着传播党的声音的喉舌作用,在当今网络时代,与其他网络运营商相比,广电网络传输的内容依然是绿色、安全、可管和可控的。广电网络具有严格的播出审批流程,相对流媒体更能保证传输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线电视运营企业是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文化服务型企业,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有线电视行业巨大支持,“转企改制”企业一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发展持续下滑的情况下,该政策意义重大。
1 有线电视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底全国有线电视用户2.14亿户,到2022年底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99亿户,受行业竞争加剧和用户收视习惯转移影响,10年间有线电视用户减少了0.15亿户,传统有线电视业务发展仍面临一定压力。随着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5G时代将为有线电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 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研究
2.1 行业免税政策
2.1.1 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根据《经营性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此乃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第四次延续[1]。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测算,2018年至2022年的五年间,样本企业A共减免企业所得税3.18亿元,样本企业B共减免企业所得税4.84亿元,样本企业C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31亿元。
2.1.2 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关于继续执行有限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2.1.3 增值税加计抵减
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显示,样本企业B年均加计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90万元。
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已多次延续,近年来有线电视行业传统业务基础用户流失严重,收入、利润呈现下滑趋势,相关政策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体现了国家对“转企改制”企业的大力支持,减免的税金用于投资及日常经营,对行业发展意义重大。
2.2 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
2013年8月以前,有线电视行业缴纳营业税。2013年8月,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和增值业务收入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6%。2014年6月,落地费收入、专网业务收入和宽带收入被纳入电信业服务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6%。2016年5月1日起,配套费收入被纳入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11%(现为9%)。2016年5月1日有线电视行业完成全面营改增。营改增后,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但存在免税进项税转出核算较为复杂、留抵税额增加等情况。
2.2.1 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对应进项税转出问题
有线电视行业基本收视费为增值税免税项目,宽带业务、有线电视增值业务为应税项目,基本、增值和宽带三种业务使用同一网络传输,存在提供免税项目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包括网络平台建设投资、有线电视网络运行维护成本、期间费用等)。按照税法规定,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2]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可以测算行业大致的进项税转出比例,2022年样本企业A基本收视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28%,样本企业B为71.49%,样本企业C为42.68%。
有线电视行业向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社会信息化服务,涉及商品销售及系统集成,其进项税额可以明确区分,可全额抵扣,不需按收入比例转出。另外,既用于免税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其余进项税均应按免税收入比例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应转入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2.2.2 大规模网络投资致使留抵税额大幅增加
当前,随着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竞争更加激烈,为止住基本用户不断下滑的趋势,行业需要在基础网络建设上加大投入,以扩大基础网络的覆盖范围,完善骨干网络,加强网络传输安全性,提升网络传输能力及多样化的业务承载能力。样本企业C斥资近60亿元,从2017年开始完成所在省份农村网络光纤化改造,由于农村区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户均投资成本远高于城市,增值税进项税留抵大幅增加,样本企业C的留抵进项规模为1.3亿元。上市公司公告顯示,A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对现有传输网络的改造和优化,总投资143.94亿元,现留抵进项税额3.1亿元;B公司留抵税额1.03亿元。
有线电视行业增值税应税项目主要为宽带业务、有线电视增值业务、集客业务,主要应税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而网络平台投资采购材料进项税率为13%(原17%、16%),进销项存在税率差,叠加投资增大的问题,导致留抵税额大幅增加。
2.2.3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质量下降带来的增值税涉税风险
经城市建设、物价及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线电视运营企业为新建商品住宅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服务,可向开发商收取配套费。因开发商自身经营原因,该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较长,存在坏账风险。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要求,“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在为对方开具发票时或在合同约定收款期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建立合同台账,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避免将应确认收入长期挂在应收账款而出现不确认收入的风险。
2.3 有线电视行业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
有线电视行业组织架构多为一省一网,企业所得税为法人税制,总分公司应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2]。在实务中,各分支机构在税务系统内的总分机构类型应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层级应为二级分支机构,跨地区转移类型为跨地市,是否为就地缴纳标志为是。分支机构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所得税,直接按总机构在纳税申报系统内分配的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明细表中的比例申报。
虽减免企业所得税,有线电视行业企业仍需按照税法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为汇总各分支机构的纳税调整项目,总机构可以在报表系统内编制《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整未取得有效凭据、非本公司名称抬头发票的成本费用、为对方承担的税费、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捐赠支出、罚款、被没收的财务损失、税收滞纳金等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跨期成本费用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调整。总机构在汇总分支机构调整结果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3 有线电视行业涉税管理的若干建议
3.1 申请增值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
营改增后,行业税负有所降低,但在增值税进项抵扣中存在难题,增值税要求属地纳税,总分机构需作为单独的纳税主体申报缴税。有线电视行业原材料、工程物资由总公司集中采购,总公司只承担管理职能,没有收入却有大量采购进项,总分机构作为单独的增值税纳税主体会造成总公司采购取得的进项税无法抵扣的问题。有线电视行业自身特点是基础网络全面覆盖,但收入和利润贡献却相对集中。中心城市的利润贡献比重大,偏远地区比较小甚至亏损,从而出现了一些分支机构进项税不够抵,一些分支机构进项税长期留抵的反差现象,因此进项不均衡会导致企业整体税负增加。
为解决进销项不匹配问题,有线电视行业企业应申请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由总机构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3.2 申请销售额配比法预缴增值税
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有预征率法和销售额配比法两种预缴方法,采用预征率法分支机构需按照应税销售额乘以固定的预征率在属地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每月汇总计算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后申报纳税,即使在总分机构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各分支机构仍需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鉴于有线电视行业目前进项税额留抵较大,为最大限度降低增值税税负,减少现金流出,可以申请使用销售额配比法,即总机构计算出增值税应纳税额后,按照公式:应预缴税额=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销售额÷汇总销售额),将应纳税额分摊,各分支机构按照分摊税额缴纳增值税。
3.3 精细核算,明确区分可抵扣及不可抵扣进项,降低涉税风险
前文提到,有线电视行业向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社会信息化服务,涉及商品销售及系统集成,其进项税额可以明确区分,即可以全额抵扣,不需按收入比例转出。这对财务核算提出了较高要求,需在核算时逐笔将进项税区分为可全额抵扣、按比例抵扣、不得抵扣,这种精细划分有利于成本核算。行业涉及的销项税率、进项税抵扣政策较为复杂,核算时需明确区分用途,合理抵扣进项税,实现既不增加成本费用,又降低涉税风险。
3.4 加强发票领用等环节的管理
发票是财务报销、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所得税费用扣除的重要凭据,行业企业应加强对本企业发票的管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取得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开票环节的管控,全部发票需通过BOSS系统开具,对个人用户及免税项目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为降低成本费用,付款前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发票后,财务部门应逐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
3.5 积极争取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度新闻发布会的披露数据,2022年全年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全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2022年税务总局颁布了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后续行业范围扩大为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住宿和餐饮业等。有线电视行业留抵税额较大,应积极争取纳入留抵退税行业名单,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3.6 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涉税事项
建设税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搭建集中统一平台,将BOSS系统(收入数据和增值税销项税数据)、合同管理系统(增值税进项税数据和印花税申报数据)、报账系统、税控开票系统、核算系统、税务局纳税申报系统、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底账等系统对接,形成闭环,自动提取数据形成会计凭证及纳税申报表,规范各税种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涉税档案管理以及涉税信息沟通反馈等税务工作,减少手工操作量及人为计算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税务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为行业税务精细化管理和税务决策提供依据。
4 结束语
在行业下行趋势下,有线电视行业更应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当地财政返还政策,更好地发挥公益属性。同时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规避经营活动各流程中的税务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业务手册[M].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20.
[2]國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M].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