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德宏
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内生动力是保证事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学术界尚未对内生动力这一概念达成共识。体育学术界也未见关于竞技体育发展内生动力的专门性研究,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或策略研究[1-3]、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或方式研究[4-6]、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或机制[7-9]等。这些研究大体从3 个方面涉及了竞技体育的内生动力问题,一是指出政府的作用方式制约了竞技体育内生动力的生发;二是指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推进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参与;三是指出竞技体育多元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以及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发展有助于内生式发展。学者们虽未明确竞技体育内生动力的概念,但提供了一些分析视角,即政府与社会、市场力量关系的视角,竞技体育作用与功能发挥的视角,竞技体育发展服务对象的视角等。实际上,各界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效率、效能和成本、代价等问题争论已久。而审视竞技体育发展中三大主体的作用与性质问题,有助于理清上述问题以及认识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为此,文章借鉴内生发展理论与自组织理论,分析竞技体育发展的核心价值主体和需求,政府与社会、市场的特性及各自在竞技体育发展中具有的动力属性,以期为认识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推进我国竞技体育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
从发展社会学的理论变迁来看,学者们相继对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世界体系理论进行了反思与解构,并逐渐形成了内生或内源性发展理论。“内生式发展”概念首次出现于1975 年,当时一个瑞典财团在关于“世界的未来”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如果发展作为个人解放和人类的全面发展来理解,那么事实上这个发展只能从一个社会的内部来推动[10-11]。”由此可见,内生式发展主要强调的是发展动力来源的方向,即由社会或事物发展的内在因素来推动发展。随后,诸多学者对内生或内源发展理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如,强调动力来源方向和发展目标的观点:从本质上讲内源发展,是由内部产生的发展,是着眼于为人类服务的发展[12]。强调发展过程和结果的目的性、指向性的观点:内生式发展模式是一种具有“自我导向”的发展过程,通过这种过程会达到自己想要的发展形式[13]。强调动力来源、组成和推动发展的方式的观点:内生式发展是一种激发内部生长能力的发展模式,内生式发展是一种自下而上,依靠基层力量推动的发展模式[14]。
与此同时,对于外生性的发展,发展社会学认为:“现代化的外生性主要表现在2 个方面:一是现代化中的很多制度文化要素都采借于外部社会,以此来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是现代化的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和社会上层精英而非民间,特别是政府,往往直接干预经济发展。在外生的现代化中,民间现代性因素的缺乏使政府担当起由上而下引进和推广现代性因素的重担,政府人为干预的色彩浓重。政府要凭借行政权力集中国力推进现代化,使现代化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展开,但人为干预打破了现代化发展的各要素之间的自然逻辑,会引发一些发展的不平衡、冲突和错位问题[15]。”由此可见,“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分为‘内生型’和‘外生型’两种。前者是在社会自身孕育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社会内部,现代化呈现为自发演进的发展轨迹。后者是在外部压力和刺激下被动发展而成的现代化,发展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和社会上层精英而非民间,而且许多制度文化要素都采借于外部社会[15-16]。”
综合来看,内生发展理论观照社会或事物发展的内在需求,以人的发展为中心,批判吸收外来的经验,重视自下而上的人民参与的原动力。由于它较好地揭示了发展的取向、动力、方式等问题,是发展理论研究目前关注的焦点。实际上,内生发展理论强调事物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自身内部发展各要素的整合以建构一个具有自我良性发展循环的内生动力链条,以便让自身形成自生或自我发展机制。无疑,从内生发展理论来看,社会或事物发展的关键在于从自身内部寻求发展动力,通过对自身内在发展因素的挖掘,构建良好的发展运行态势,形成可持续的自我发展循环。
自组织理论认为,自然界和社会系统中的事物均存在从无序走向有序的进化方式,一种是自身不能自主组织演化只能依靠外界指令推动被动地从无序走向有序的被组织(他组织);一种是事物无需外界干涉自身就能自我组织实现有序化的自组织[17]。由此可见,自组织理论也强调事物发展的动力来源于自身内部,自身内在发展因素能进行自我组织和发展运行,并形成一种自我有序发展的运行态势。自组织理论用于揭示一个宏观系统(如生命系统、社会系统)的子系统,如何自行组织,实现从无序到有序、从“低序”走向“高序”,从“简单”走向“复杂”演化的一般条件、机制和规律性[18]。自组织系统是在无外力的强行推动下做出演化的过程,其展现出系统各元素在时间、空间、功能上协调运作,由无序走向有序、低级走向高级的一种复杂发展机制[19-20]。无疑,自组织理论更强调的是事物发展的自我组织与运行,以及所表现出的良好发展态势。
综上,自组织理论与内生发展理论都强调从社会或事物内部寻求发展动力。但两相比较,内生发展理论更多的是一种对发展性质或状态的描述,主要表现为一种静态的观察视角,它更强调基层或民间力量的作用,关照事物发展的内在需求,并强调在此基础上建构事物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而自组织理论则更多的是一种对发展运行特点或态势的描述,主要表现为一种动态的观察视角,它更为关照事物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作用,强调以此来实现发展的有序和良性循环,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事物的作用和功能。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指出[21]:“动力是使机械做功的各种作用力,如水力、风力、电力、畜力等;比喻推动工作、事业等前进和发展的力量。”从词典的解释来看,动力就是一种或多种作用力、推进力,也就是说它涉及的是具体的动力来源,并不涉及作用机制层面。同时,鉴于第二种解释更符合研究议题的意涵,研究就在此解释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界定: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力即为推动竞技体育前进和发展的力量。
由于推动竞技体育前进和发展的力量主要来源于不同发展主体的作用力,即政府作用力、社会作用力、市场作用力等。所以,审视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就可以理解为,梳理推动竞技体育前进和发展的各类主体与竞技体育发展的关系问题。即什么发展主体的作用力是内生动力,什么发展主体的作用力是外生动力。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区分竞技体育发展动力的外生性和内生性问题。
前文所述,内生发展理论更为强调基层或民间力量的作用,自组织理论关照事物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作用,那么,动力是否来源于基层或民间就是区分内生动力与否的第一重标准,是否形成自组织机制就应当是衡量内生动力与否的另一标准。另外,发展竞技体育实际就是提供一定产品或服务以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实践活动,它总是具有一定的价值主体和价值需求,总是会开发出一定的发展功能以匹配其发展的价值主体及需求。由此,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就是依靠基层或民间力量推动,促使竞技体育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其内在发展需求,并使其内在价值和功能得以统一,进而形成自组织发展机制的力量(发展主体)。从动力来源的角度、需求归属的角度、价值生产的角度、功能发挥的角度、运行态势的角度等出发,能够更好地认识竞技体育发展动力的内生性和外生性问题。
现代竞技体育依托于不同运动项目对个体的人的娱乐、运动、健身、交往等需求的满足而产生。其生发立足于对个体生存和发展需求的回应、开发、满足。而且,人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最根本的价值主体。只有将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内在价值主体和诉求,才会更好地形成其自组织发展机制。由此可见,个体的人就应当是竞技体育的原发价值主体。也就是说,竞技体育的发展应该而且必须最终落脚于服务于人的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需求。社会和国家则是竞技体育发展到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后所衍生出的价值主体。由于个体的发展总是置于一个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之中,因此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能够为个体的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从这个意义来看,社会和国家也是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价值主体。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人的发展和人的发展需求才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原发性价值主体和需求。
政府作为国家发展的代理人,首要考虑的是整体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如果将价值主体和需求分为个体需求、集体需求、社会需求、国家需求,政府自然容易将国家需求、社会需求、集体需求置于个体需求之上。尤其当国家的规模较大时,个体的需求就更容易被平均化,以协调社会和国家发展的整体需求或利益。因此,由政府作为竞技体育的发展主体,就可能导致竞技体育发展与其内在价值主体的需求有所背离,竞技体育发展的价值和功能产生一些偏差。当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控制这一问题,但政府始终只是竞技体育发展核心价值主体的代理者,它只能无限接近被代理者的需求,而无法真正成为被代理者,参与发展的外生性特点早已注定。而且,政府作为代理者,还可能产生自身的利益诉求,即采取一些方式干预竞技体育的发展走向,使之更好地与自身的利益相吻合。
社会力量作为一种主要依托志愿机制发挥作用力的发展主体,其参与竞技体育发展,就是纯粹地服务于不同运动项目的发展需求,服务于参与不同运动项目人群的需求。诚然,他们可能在服务的规模、范围、质量等方面存在某些不足,但毋庸置疑,其能够根据参与运动的个体的意愿和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在这个意义上来看,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发展天然地蕴含了内生性的特点。市场力量要追求发展利润,最关键的就是要把握市场需求,而竞技体育发展的市场需求就是对不同个体需求的把握,即只有生产和供给能满足不同个体需求的竞技体育产品、服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其发展利润。从这个意义来看,市场力量能较好地对个体需求、意愿、喜好等进行甄别和反馈,更能代表和反映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个体需求问题。
从美国、德国、英国等竞技体育强国的发展实践来看,社会和市场是其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政府只是助力。美国竞技体育主要依托学校体育和职业体育,德国和英国则主要依托社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体育,这种以社会和市场力量为根基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围绕着广大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需求,将参与竞技体育内化为了个人成长、成才的一种手段,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建构更为符合竞技体育发展的内在需求。实践发展也证明,其竞技体育的发展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和超强的发展实力。德国和英国的“三大球”、田径项目始终是世界一流水平。这种高竞争性的国际大项长期处于高位,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发展的群众基础和竞技实力较强。由此可见,社会和市场力量构成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建构竞技体育内生式发展的动力链条有现实样本。当然,中国国情不同,是否合适迁移其做法或如何改造其发展模式等问题尚需进一步讨论,但毋庸置疑,社会和市场力量能够构筑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
从理论界的讨论和实践界的发展来看,“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一是建构了专业化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队伍以及专业化的训练场地、设施;二是用国家或地方财政资金来保障竞技体育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三是专业运动员在训期间待遇及退役后就业有保障。这三点背后所反映的是国家制度的一种安排,它主要是围绕“为国争光”这一政治功能来组织竞技争光类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其服务的价值主体主要是国家,服务的价值需求主要是国家的政治需求。而这些并不是由竞技体育自主发展所产生的需求,也不是竞技体育自组织发展会形成的发展方式或格局。这反映了发展的外生性问题。正如学者所说,强有力的外部控制使竞技体育呈现出明显的“被组织”特色[3]。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主要抓的是“精英竞技”,其发展的“小众竞技”特点明显。而实际上,竞技体育本应是服务于大众群体多元需求的一种体育发展形态,尤其是磨砺广大青少年身、心、意志品质等的一种有效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让我们看到,竞技体育是他们培养卓越人才的一种独特手段,其针对大众群体的发展模式也恰恰建构了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大众参与(小众参与)——构筑竞技体育发展基础——促进精英竞技发展,这两种发展模式建构的动力链条无疑是前者更为厚实,发展更有稳固性[22]。
与此同时,“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主要是在体育系统内建构了自己的一套发展体系,体育系统之外的力量以及体制外的民间力量是一定程度被排斥在外的。而且,其背后的支撑是科层制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推手是政府官员,主要绩效考核是“为国争光”目标的实现程度。其发展的动力链条主要建构在官员的政治晋升动力之上,行政发包制和政治锦标赛构成了中央政府统摄地方政府协调一致发展竞技体育的关键。这一动力链条与竞技体育多元功能和综合作用的发挥有一定背离。
竞技体育发展的结构不均衡。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表现有,奥运和非奥项目发展不均衡,奥运重点和非重点项目发展不均衡,男子和女子项目实力发展不均衡,经济发达地区和非发达地区竞技实力发展不均衡等,而这些非均衡并不是由竞技体育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非均衡,而是由国家干预后产生的非均衡,即“缩短战线、有所为、有所不为”等外部因素干预引发的非均衡问题。
小众、冷门项目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项目。按照内生发展理论,运动项目受民众喜爱的程度,应当就是推动项目发展的内生动力,会决定项目发展的普及程度,也很大程度能反映项目发展的高度。即使可能达不到世界顶尖水平,但相对于其他项目来说,应该具有更高的竞技水平,因为喜爱程度高——参与人数多——有更多的苗子和更好的竞技基础——高竞技水平,这是符合事物发展逻辑的正常发展轨迹和发展常态。按照这个逻辑,如果是一种内生发展的态势,那么我国普及程度高的项目应该具有更高的竞技实力和水平。当然,小众和大众发展基础的不同可能并不能完全对应于竞技水平的高低,但长期以来小众项目具有更高的竞技水平,而大众项目只具有相对偏弱的竞技水平,这反映了目前的发展形势尚未能形成内生式的发展循环,或者说内生性不足。
后备人才持续萎缩。近些年,举重、体操、跳水等传统优势项目后备人才数量持续下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内生性不足的问题。再联系前面第二点来看,高竞技水平和优异的竞赛成绩本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相应的运动项目,而且由国家主导扶持应该有更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但实际情况却是举重、体操、跳水这些项目参与度一直不高,虽然其背后的原因很复杂,但无疑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展的内生性不足问题。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之所以能帮助我国竞技体育取得跨越式发展,主要由于其与我国管理体制、机制高度匹配,能有效进行相关资源动员与计划配置,从而保障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资源配置的快速化和有效化,也由此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循环。即,国家政治需求——主管机构落实——国家财政支持——国家政策保障——专业人员承担——优异竞赛成绩——扩大国际影响——提升国家地位——满足国家政治需求——强化国家政治需求……由于“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形成的是以国家政治需求为中心的竞技体育发展循环,相应地,以争金夺银为目标,以国家和政府投入为手段就具有合理性,并能不断强化而形成稳固的发展循环。可以说政府作用力是此情况下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因为竞技体育只被等同为“为国争光”的体育。由此而建构的发展循环所依托的动力就是政治效应或金牌效应。无疑,这种情形下的竞技体育是一种被建构的具有特殊使命和任务的非常态竞技体育发展形态。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竞技体育发展所处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已然变化,上述稳固的发展循环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竞技体育发展的摊子越来越大,财政不堪重负。二是无法再高质量解决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问题,而长期专业训练导致运动员文化素养不高带来就业难问题。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有更多的发展选择,而能成长为奥运冠军或世界冠军的只是极少数。四是国家经济和科技实力的提升,正在发挥更为重要的外交功能。五是民众的多元化竞技体育需求日益增加,竞技体育多元功能的开发要求不断被凸显。六是竞技体育的经济功能开发迅速,竞技体育演化出了公益性、准公益性、私益性3 类产品。七是竞技体育发展服务于国家建构的使命已完成,服务于国族建构的使命还任重道远[23]。无疑,原有发展循环中的一些环节存在被弱化、被分化、被复杂化等问题,这就使得原有的相互之间彼此正向强化的强联系发生变化,政府作用逐渐表现出一些无效或低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机构、职能的多次调整,国家不断深化推进竞技体育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等也反映了这一问题。综合来看,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越来越强调回归于本源,即从服务于国家和政治需求为中心转向服务于民众和生活需求为中心。非常态化下的以政府为主要发展动力逐步转向以社会和市场为主要发展动力的新常态化。
随着现代竞技体育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发展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它也不再是纯粹地服务于人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竞技体育,而是被赋予了太多政治意涵的国际交往符号,象征着国家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国家发展的国际地位。尤其,奥运会、世界杯这种以国家组队参赛的竞技形式,更是强化了各国对竞技体育政治功能的重视。比如,美国奥委会于1981 年采用“金牌行动计划”,即凡进入世界锦标赛前6 名或进入1/4 决赛(淘汰赛)的前8 名个人或集体,都可以在1989—1992 年的4 年间每年每人获得2 500 美元[24]。显然,这是一种带有较强经济激励色彩的竞技体育政策行为。俄罗斯政府于1999 年起重新设立了政府竞技体育主管机构,建立了国家队训练中心,重新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大财政投入,体育赛事活动拨款增长3 倍,2003 年俄对竞技体育的预算拨款更是达到了40 亿卢布[25]。政府通过机构设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资金投入引导竞技体育发展为国家利益服务。英国经历1996年奥运会的失利后,政府于1997 年出台《奥运奖牌计划》《奥运争光计划》,明确了英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的战略目标。2005 年,英国获得奥运会的举办权,政府再次出台《2012 奥运会和残奥会项目目标》《维持和提高英国精英运动的表现》等政策以强化竞技体育发展的政治功能[26]。
从上述国家的相关做法来看,政府在强化自身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作用。而他们强化政府作用的目的,都是希冀更好地引导竞技体育去实现为国争光的政治功能。美国和英国是典型的社会主导型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俄罗斯最初也是意图走社会主导型发展模式,这就意味着以社会和市场力量为主导形成的竞技体育自组织机制,并不是以实现为国争光的政治功能作为他们发展竞技体育的内在需求,或者至少是弱相关关系。因此,政府需要加强自身的他组织干预作用,利用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竞技体育发展服务于国家政治需求。综上,竞技体育的为国争光等政治功能是被现代社会发展所建构出来的一种功能,即它属于一种非内生性的竞技体育发展需求,即便荣誉需求也是民众的精神需求之一,但每个人对之的感知度、满意度不同,而且它也不是事关普通人生存、发展、荣誉的根本性或原则性问题,所以政府作用的加强主要是对国际政治交往和格局的一种回应,是对竞技体育发展功能的一种建构,是对竞技体育发展形势的一种他组织干预。也就是说,多国竞技体育发展中政府作用的调整,并不是反映政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而恰恰反映了政府是外生动力或他组织力量。但要注意的是,这与竞技体育发展需不需要政府作用是两码事。
从竞技体育产品的属性来看,政府有发展竞技体育的责任。竞技体育作为文化产品,具有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私益性之分,政府是提供竞技争光类、竞技参与类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产品的责任主体,政府可以直接参与生产与供给,也可以采用外包、租赁、购买等形式,动员其它社会主体参与生产与供给,自身则履行规划、监督、审计等职责,最终实现发展竞技体育的责任。竞技表演类等私益性质的产品,政府一般不参与其生产与运营,但由于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也有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的重点就是营造良好、稳定、公正的发展环境。由此可见,政府虽然不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但由于它是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护者,它也要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助力。而且,当竞技体育产品中还有归属为公共服务的成分时,政府就更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当然,这种作为可以是为社会、市场力量提供帮助或营造环境。
从发展主体在竞技体育产品生产与供给中作用的优劣势来看,政府作用不可或缺。从管理学领域关于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作用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来看,三者都有作用有失灵的时候,也都有各自作用的优势,由于三者各有不同的核心利益诉求,因此三者的有机结合与适度分离,才是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的理想之道。其中,政府是代理人角色,存在代理人利益和被代理人利益的隐形冲突可能。为此,政府需要把握其“有限政府”“有效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角色定位,为社会和市场力量建构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提供助益。社会和市场没有双重角色,但有其发展的价值取向,市场偏于获取经济利益,社会仅在有限范围和程度内作为。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利益机制,社会的志愿服务机制是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并形成自组织机制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只有三类主体彼此间相互协同合作,才能更有效地避免竞技体育产品生产与供给上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更有效地实现竞技体育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私益性产品的高质量生产与供给。
系统要素区分为内部作用和外部作用是认识论的思维产物,从本体论来看,系统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与联系形成的运动之物,系统的内部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发生着永恒不灭的相互作用[27]。由此可见,任何系统都同时遭受着来自内部和外部两种作用的共同影响,只有内部作用起决定性主导时事物才是自组织的,外部作用起决定性主导时事物才是他组织的,但事物的发展总是由自组织机制和他组织机制一起推动。因此,即便政府作用力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外生力量,是竞技体育发展的他组织机制,但政府作用与社会、市场力量的互动,有助于帮助推进竞技体育的有序发展。而且,当系统处于一些特殊发展时期或发展环境、条件,需要他组织机制来破除发展限制,帮助激发自组织机制。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资源条件有限,但又要在短时间内实现高质量发展,政府建构他组织干预机制,成功应对了当时发展环境、条件等的局限性,实现了竞技体育跨域式发展的特殊历史使命。他组织机制的选择与设计符合历史条件和需求,也为我国竞技体育的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推进竞技体育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竞技体育发展的自组织机制逐渐生发,竞技体育的发展环境、条件、需求等发生变化,两种作用机制的发展格局可以有所调整。
竞技体育不应当被等同为“为国争光”或“争金夺银”的体育,因为那将会窄化甚至异化竞技体育的意涵。竞技体育发展价值、功能的完整发挥及更好地匹配,才能更有效地构建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链条。竞技体育的原发性价值主体是人,竞技体育发展的核心价值诉求应当以人的发展需求为根本。社会和市场力量应当成为新时代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政府虽然不应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但由于政府作用的特性以及现代化社会中竞技体育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所以政府还需要发挥其积极作用,只是需要更好地发挥其“有限、有效、服务型”政府角色,在行业自治和多元共治中发挥好其元治理作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协同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形成新时代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机制,更好地推进竞技体育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更好地实现竞技体育产品的分层分类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