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王润泽
中国艺术研究院
内容提要:秦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朝代,首次将多国统一为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制度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秦代,印章作为权力的象征,它的改变尤为明显,如首次采用秦小篆印文以及界格的普遍运用等,这些也使得秦印面貌迥然有别于其他古玺印。本文重点从印制的改变、“五德始终说”、秦文字的变化等几个方面来分析秦印章法改变的成因,以及秦印章法形式逐渐消亡的原因。
秦代大一统在当时的中国有着极大的影响,这一影响不仅仅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大的方面,在用印制度上也有着深深的体现。由于秦实现了政治上的大一统,秦印的用印标准也自然成了全国通用的范式。在印制方面,秦官印中存在齐、楚的某些范式,如“界格的使用”,但也基本改变了六国玺印中的诸多要素。在私印方面,秦私印印制还没有做到全面的统一,但是已经可以看到其对官印印制的效仿。秦开创的“方寸玺”之制,成为中国古代长时期内公用印的基本标准。
在某些形制的秦印中,形制对印章的章法有很大的影响。如正方形印面中的“二字式”章法,这种形制印章的空间多是两个长方形,入印文字更加贴合修长的秦篆书形态。外在形制影响的入印文字的形态,这不仅仅体现在正方形印面中。秦印中大量的圆形印章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这种圆形印章多出现在秦代的私印中。圆形印章的章法是方形印章所不具备的。圆形印面中的文字大多要配合印面的外部形态而设计,形制导致字法的变化,从而也推动了章法的改变。孙光祖的《六书缘起》中有言:“秦书八体,五曰摹印。秦以小篆同文,则官私印章,宜用玉箸,而别作摹印篆者,何也?玉箸圆而印章方,以圆字入方印,加以诸字团集,则其地必有疏密不匀者。邈隶形体方,与印为称,故以玉箸之文,合隶书之体……”[1]孙光祖的论述指出了形制对印章章法所产生的影响。孙光祖用“以印为称”来解释,大概就是笔者所谈论的形制对整体章法的影响。
在古代,原始先民们对自然界存在畏惧与崇拜的双重心理,他们自始至终信奉阴阳互生及相生相克之理。“阴阳说”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不断循环变化的理论发展出的“五行相生相克的理念”。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战国时期,阴阳五行逐渐融合。战国时期的邹衍根据阴阳五行结合理论提出王朝兴替学说—“五德始终说”,阐释历史的兴衰变化。“五德始终说”,代表了邹衍所主张的历史观念。“五德”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所代表的五种德行。“始终”指“五德”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转,邹衍以此为历史的变迁、王朝的兴衰来作解释。《吕氏春秋》云:“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2]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根据邹衍“水德代周而行”的论断,以秦文公出猎获黑龙作为水德兴起的福瑞,进行了一系列符合水德要求的改革。《史记》中记载“水主阴”,而在古代以“二”“四”“六”等双数为阴数,这些都在秦印中有所体现。秦印中文字常为二字与四字,如秦印中具有代表性的“半通印”及官印中的“田字形界格”,这种印文中的二字与四字皆为偶数,也就是阴数。在秦印中,文字不足四字或多于四字时,则采用增减内容的方法来调节字数,在不足四字时,在印文后添加“印”字,如《宜阳津印》(图1)、《公孙穀印》《修武库印》等;对于符合阴数的印文便不作调整,如《右中将马》《南海司空》《中行修府》等。而对于印文为五字以上者,则依旧采取田字界格,但是有一格中存有两字,称为“合文”。这种情况在秦印中鲜见,如《泰上寝左田》五字官印。欧阳修说:“故自秦推五胜,以水德自名,由汉以来,有国者未始不由于此说。”至汉代,这种“五德始终说”依然延续,并且体现在印章中。“《礼仪志》又云:印玺,王玉押银镂文,贵人长公主文铜镂。汉武帝太初元年,谓汉以土德王,土数五,故更印章以五字,凡不足五字者,用‘之’字足之。”[3]汉代秦,以阴阳五行说之观点来论,即土胜水而代之。另外,在后人的印论中也多有“汉据土德”“更印章以五字”的观点。宋代程大昌《演繁录》云:“汉武帝太初元年,改正朔,易服色,色尚黄,数用五。……汉据土德,数用五,故印文必五。如丞相,则曰‘丞相之印章’,则是于四字外添一‘之’字,以应足乎土五之数也。下及诸卿及守相印文,凡不及五者,亦皆益一‘之’字以足之。”[4]清代高积厚在《印辨》中也提出:“汉以土德王,土数五,印文用五数,不足则以‘之’字足之,如‘牙门将之章’‘校尉之印章’‘军曲侯之印’是也。其后则多不拘矣。”从后世所流传的这些关于“阴阳五行说”的观点来看,印文使用确实与其有着紧密的联系[5]。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宋金以后,这种“五德始终说”趋于消亡。
图1 宜阳津印
印章中文字章法最早在明代朱简的印论中已有所论及:“印字古无定体,文随代迁,字唯便用,余故曰:印字是随代便用之俗书。试尝考之,周、秦以上用古文,与鼎彝款识等相类;汉、晋以下用八分,与石经、张平子碑、汉器等相类……六朝效法汉、晋,莫或违尺。唐造叠篆,印字绝矣。元人虽革唐谬而宗说文,去汉逾远……”[6]此处朱简以极具洞察力的视野,指出了文字在印章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印文的使用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发展的,同当时环境下大量使用的“俗书”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并且指出元明时期的印章因文字的讹误而失古。这便是元明时期印章不古的原因之一,可见文字作为印章的主要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统一六国后,虽然秦代印章依然有着战国秦系印章的诸多痕迹,但是此时的印章文字大多属于秦小篆的范畴。张怀瓘在《书断》中对小篆的解释为:“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始并六国,斯时为廷尉,乃奏罢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7]从文字上来看,小篆在战国晚期的秦国已经开始使用了,如《新郪虎符》(图2)、《秦石铜权》(图3)、《商鞅量》等中的文字基本是我们所认知的秦小篆面貌。在印章的章法上,字法的形态改变会对其章法产生直观的影响。秦印中的入印文字,李维桢在《秦汉印统序》中这样解释:“六书不自秦汉始,秦李斯以大篆为小篆,以小篆为秦玺,诸印因之。虽为缪篆,篆之原委可得而观,汉以后莫出其范围。故书有八体,一曰摹印,则‘统’所由名印也。”[8]李维桢在此处明确提出以小篆为秦玺,而秦时的小篆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书体,故而“篆之原委可得而观”。程瑶田在《古巢印学序》中言:“夫篆刻之道,滥觞于秦。秦书有八体,五曰摹印。李斯刻秦玺,屈曲填密,盖摹印之始。”[9]明代《印学正源·论秦印》对秦印中文字的描述是:“秦印篆法,转出多圆活,直处多刚健,形似玉箸,今之正篆是也。”由此看来,秦代印章中的文字仅仅是在小篆的基础上做了部分调整来迎合这种印面关系,但是入印文字依然存在小篆中的某些圆转的形态。秦印这种入印文字的改变,使它并不像先秦各国印章文字那样神秘莫测,缺少一定的规范性,但是相较于汉印中的文字又多了几分活泼、生动之态。这种活泼感表现在入印文字的线条、结构及外轮廓等方面,营造出一种独特的章法。
图2 新郪虎符(拓片)
图3 吴大澂《秦石铜权》题跋
秦印形制多样,印文极具动态的结构体势会使印章的章法处于不稳定状态,这时界格的使用就显得十分重要。界格早在战国古玺中就已出现,如楚系的玺印、齐系的玺印、燕系的玺印等。这些印章中都有界格形式存在,但是界格成为印章章法中的标识还是在秦代印章中。界格的使用既将印面分成一个个独立的空间,又将印面联系成一个整体,妥善地将“不安分”的秦印文字安置在每一个隔离开的小空间内,通过独特的处理手段使界格与文字相得益彰,使印章的章法浑然一体,动与静的矛盾之间散发出秦印独特的艺术魅力。在秦印章法设计中,是先设计文字,还是先使用界格?这一问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从秦代治印工匠的角度来分析:首先,统治阶级的制度规范,使界格成为工匠治印的一种章程制度,在治印时必然要将界格加入印章中,即使在印章中的文字结构不需要界格的约束。其次,从实用角度来看,秦代印章,尤其是私印,是作为佩戴之用的,而长时间佩戴与使用,必然会使印面产生一定的磨损,而加入外围的边栏确实能对印文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即使外围的边框磨损殆尽,印章中的文字字口依旧清晰可见。以上是从古代治印的角度进行判断的,下文从后人的篆刻角度来分析。明代徐上达在《印法参同》中指出:“疆者,外之大界。如边栏、如格眼是也。理者,内之小条理,谓一字有一字之定画,一画有一画之定位,界限自在。不可谓格眼既分,而字画可妄为疏密,使相侵让也,是有疆无理矣。”[10]徐上达指出要随字画定位置,根据需要运用边栏、格眼,对界格的使用不可以生搬硬套。在金一甫的印论中,对界格的使用则是:对于“不能配合”者使用边栏,“或有字画多寡不同,不能配合者,或用四边总框,或中分,或十字分”[11]。金一甫对边栏的使用,看似平淡,实则是一种“大朴不雕”的自然状态。最后,对于秦印中界格与文字二者孰重孰轻的问题,只能说是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由此形成秦印独有的面貌。
西汉初期的印章依旧沿袭秦代的基本制度,与西汉政治有着极大的关系。首先,汉高祖刘邦及开国功臣皆为布衣出身,君臣并无较高的文化素养。其次,连年征战使刚刚建立起的政权千疮百孔,故而西汉初期统治者在政治上实行了相对宽松的政策,多以安民心、恢复生产为主,无暇将精力投放到各种制度的变革中。在礼仪制度等方面,统治者采取秦博士叔孙通的建议,仿照前朝制定本朝礼仪制度,树立皇帝的权威。在行政官制上,西汉继承了秦朝的政府机构体制。如相国萧何根据秦律内容,结合现实需要,制定了较为简易的《九章律》[12]。在西汉初期,印章从文字至章法依旧与秦印风格相似。随着政权不断巩固,以及经济发展,统治者开始改变前朝的制度。为彰显新朝之风气,统治者便开始施行一系列的变革举措。作为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官印自然要同前朝有所区分,由此印章制度也随之产生了改变。如在王莽执政时期,因其要“废刘兴王”,而“刘”字析为“卯”“金”“刀”,故而王莽禁止佩戴一种名为“刚卯”的佩印。这听起来虽然有些荒谬,但封建统治者是深信不疑的。最后,从文字方面来说,随着文字的不断发展,隶书在这一时期开始兴起,而汉代的应用文字主要是隶书,并且汉代早期墓葬中出土的简帛上所写的书体都是隶书,这证明隶书在西汉初期已是普遍应用的书体了。汉代官府中所用文书的书体也是隶书,《论衡》卷十三《效力》云:“治书定簿,佐、史之力也。”《后汉书》卷一百十八《百官志五》云:“(郡)史,主录记书,催期会。”[13]“书佐,干主文书。”[13]故隶书又称佐书和史书。隶书笔画多平方正直,结体端庄。这种方正的文字体势在汉代变得兴盛。这种文字体势的大量使用,对于入印文字的影响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其在印章中的使用使印文逐渐走向平方正直一路,印文笔画多带有隶书的韵味,沙孟海称其“端重丰腴,填满字格”。在汉印的制作过程中,秦印界格逐渐淡化。汉中期完全淘汰了外在界格,在印面中只有文字。其实,汉印中也是有明显的界格使用的,只是随着字体的改变,印文的外边缘呈现一种较为规则的水平形态,这也是汉“缪篆”的特点之一。正是文字上的这一特点,使得白文印中字与字之间自然形成一种红色的十字界格,这种界格形式逐步替代了秦印的界格形式。
秦印章法风格突出、形式多样。其上承战国古玺,下启汉印,在章法、文字等方面兼融战国古玺的风格元素,形成了独特的秦印印风。秦印中的这些改变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多方面因素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