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华
科学导报讯 近日,山西省中小学教师有重大政策利好,优化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提升中小學教师高级岗位特别是副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乡村中小学倾斜政策,拓宽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其中,高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25%提升至最高35%;初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2%~15%提升至最高25%;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3%提升至最高15%。中级岗位比例也提升了5~10个百分点。初级教师岗位则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跨校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