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宋代是中华文化发展的巅峰时期,是中国古代器乐发展的高峰期。在当时歌舞伎乐转型俗乐的大环境下,筝乐作为俗乐艺术中不可或缺的载体,在皇室活动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宋代宫廷音乐活动中筝乐运用状况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主要类型与形制特点,并根据演出形式与场合的差异,将筝乐的运用分为宫廷雅乐、宫廷燕乐两大类(其中燕乐包含俗乐大曲、教坊大乐和筝乐独奏三种形式)。以探究筝乐在不同音乐活动中的多元形式与功能特点,为复原宋代筝乐艺术面貌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支持,挖掘其独特的影响力与艺术价值。
关键词:宋代;筝乐;宫廷音乐;运用
中图分类号:J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3)34-00-03
宋代筝乐有着雅俗共赏的风格特点,大至宫廷国宴,小至市民娱乐都离不开它的身影,筝乐在宋代已经有着普及性强、流行性广的特点,是宋代器乐艺术的活化石。其中,筝乐作为宫廷音乐活动中独具特色的艺术品种,在乐器形制、演奏形式与作品方面已相当成熟,能够在各种演出场合发挥不同的艺术功能,在宫廷音乐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宋代宫廷筝的形制特点
宋代筝形制完备,种类多样,筝弦以不同音高的排列组合,适应各种音域的演奏要求。其中,宋代宫廷音乐所用筝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五弦筝、十三弦筝和十五弦筝。北宋初期,五弦筝在民间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而在宫廷中被运用于教坊乐,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它是以竹胴为型材的五弦乐器,其形制可追溯到西汉长沙马王堆出土的五弦筝,全长约80厘米,共鸣箱面板上圆下平,底板为整块木板嵌入。琴体上一端有凸起的木制弦枘以捆扎弦头,另一端穿孔以系弦尾。琴身上有凸起的岳山以支撑琴弦,有效弦长达66厘米。得益于南方地区盛产制筝材料毛竹,五弦筝在那里十分盛行。
十三弦筝是宋代筝中流传最广的种类。在唐代,它得到了长足发展,唐诗《秦筝歌送外甥萧正归京》《赠筝妓伍卿》《李周弹筝歌》中,详细描写了其精致的外形、多样的音响效果与乐伎出神入化的演奏技巧。至宋代宫廷音乐中,十三弦筝迅速发展,不仅有大量筝谱传世,而且运用规范的十二律来定弦,产生了多达十余种定弦法。《乐书》可见其定弦已经横跨一个八度,并且有半音关系存在,可演奏六声与七声音阶。十三弦筝被运用于宫廷雅乐、宫廷燕乐、民间散乐等多种形式中,具有较好的兼容性,可以适应不同乐种的需求。“宝筝偏劝酒杯深。歌舞乍沉沉。秀指十三弦上,挑吟击玉锵金。牙台锦面,轻移雁柱,低转新音。妙是不须银甲,向人说尽芳心”(曹勋《朝中措》),不仅描写了筝面印刻花纹纹样,筝台镶有象牙装饰,体现了筝体的形体美、装饰美;而且进一步突出了筝乐音色、音高的丰富变化,如“挑银、击玉、锵金、低转”,体现了高音与低音交错的跨音区演奏技巧,具有强烈的对比色彩[1]。
由此可见,北宋时期十五弦筝作为宫廷乐器的代表之一,走出国门,被高丽宫廷音乐中规格较高的宴饷乐所吸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之后朝鲜唐乐、东亚筝乐的发展,其影响一直持续至今。
宋代宫廷音乐所用筝的种类多样、形制精美,既有用于演奏传统音阶、历史悠久的五弦筝,又有具备十二律、技巧丰富、流传较广的十三弦筝,还有走出国门、推动东亚筝乐发展的十五弦筝。宋代宫廷用筝,从隋唐时期以十三弦筝为主的局面,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不同的形制能够适应不同音乐表现的需求,从而具有较丰富的音乐性与表现力,能够在宫廷、民间广为流传,雅俗共赏。
二、宋代宫廷音乐活动中筝的运用
在宋代,筝乐艺术盛行。精彩纷呈的筝乐演出活动,使筝的运用场合与功能逐渐多样化。在宋代宫廷音乐活动中,筝乐主要运用于宫廷雅乐、宫廷燕乐两种音乐形式。其中,筝乐在宫廷燕乐中的使用具体体现在俗乐大曲、教坊大乐和筝乐独奏中。
(一)宫廷雅乐用筝
在宋太祖、宋真宗时期,虽然宋代乐制延续了隋唐雅乐的器乐配置,但筝的使用方式与前朝已经不尽相同。北宋初期雅乐用筝,筝在乐队中的位置排列在歌者两侧的靠前部分,与其他弹拨类弦乐声部一起位于前方,中部和后方则用于安排管乐、打击乐声部。可以推测在宋初雅乐演奏中,筝乐以坐姿或跪姿的演奏姿势进行演出,因此被安排在靠前位置,而采用站姿演奏的管乐声部被安排在了中部,体积较大的钟磬乐则被放在最后,形成了具有阶梯层次的视觉效果,达到了乐队演奏的视觉平衡。
宋真宗景德三年,雅乐用筝产生了新的变化,在景德三年的雅乐考核中,雅乐袭用了前代的形式,筝作为登歌乐伴奏的一部分,与瑟、筑两种乐器演奏相近的旋律,因此三个部色(筝、瑟、筑)进行合奏展示;其他16个部色(钟、磬、埙、篪、琴、阮、笙、箫)两两组成一组进行合奏,与弦乐声部交替进行,构成完整的一首乐曲。与宋初相比,真宗时期的雅乐用筝在形式与内容上更加规范化,教坊中也有专门的分支机构“筝色”来管理和训练筝乐艺人,筝乐演奏的质量得到大大提高。直到宋神宗时期,雅乐用筝受到了质疑,不少官员认为筝、筑等是来自旧时秦晋的乐器,为“亡国之音”,不应列于琴、瑟之间。因此,到了宋徽宗大观四年,正式罢黜用筝,从此宋代雅乐中不再有筝的身影。
筝在宋代宫廷雅乐中的使用经历了一百多年,在这期间,其演奏形式与内容越来越规范化。但由于筝的音色不似琴、瑟般中和肃穆,具有粗犷率性的俗乐特点,与雅乐的音乐特征有所出入,因此被雅乐除名[2]。
(二)宫廷燕乐用筝
得益于“铮铮然也”的音色特点,筝乐明亮而激越,符合宫廷燕乐的欢快气氛,自唐代以来时常出现在燕乐、民间音乐之中。宋代宫廷燕乐用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音乐形式中,分别是俗乐大曲、教坊大乐和筝乐独奏。
1.俗乐大曲
俗乐大曲是宋代宫廷燕乐中一种综合了器乐、声乐与百戏的大型艺术形式。在俗樂大曲的演奏中,时常可以看到筝的身影。它的承载机构——法曲部、云韶部、教坊、钧容直中均有用筝。筝在不同机构中,与不同的器乐种类进行组合,呈现出丰富多元的音乐色彩。
(1)法曲部用筝。北宋初期教坊分为四部,根据其所奏乐曲内容与风格差异,分为法曲部、云韶部、龟兹部、鼓笛部,其中的法曲部、云韶部均有使用筝。筝与其他3类弹拨弦乐器、2类管乐器、2类打击乐器组成乐队。其声部配置由弹拨弦乐、管乐、打击乐三部分组成,其编配类似于当代民族管弦乐队的“吹歌”乐队。
(2)云韶部用筝。云韶部俗乐大曲不仅规模宏大,还有着清晰具体的记载。其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觱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10类乐器,其中管乐器3类(笙4人,觱篥8人,笛7人,共19人)、打击乐器5类(板4人,方响3人,杖鼓7人,羯鼓2人,大鼓2人,共18人)、弹拨类弦乐器2类(筝4人,琵琶4人,共8人),乐队共计45人;另外还有声乐、杂剧、傀儡戏与器乐合奏交相辉映,热闹欢腾。整个乐队以管乐和打击乐并重,类似于当代民族管弦乐队中的“吹打”乐队。在弹拨弦乐声部中,筝的规模较小,仅有4人,可以推测筝在其中可能是作为主旋律伴奏乐器或色彩性乐器,以丰富音乐效果,烘托气氛热烈的燕乐、杂剧演出。其中,体现了筝乐作为云韶部众乐之一,参与重要年节(元宵、三月三、冬至、元旦、清明)、皇家娱乐庆典(水上表演、宴饮、射礼)的奏乐助兴场面,且演奏场所均在宫廷之中,说明了筝乐在宋代已被用于重大节日、皇家庆典等国家级演出活动中,是宋代宫廷燕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3)教坊用筝。北宋中期至末期,教坊取消四部,合而为一,运用统一的乐制与乐器组合。筝与琵琶、箜篌、五弦琴一起组成弹拨弦乐声部,与其他3类管乐器、4类打击乐器进行合奏。乐队形式类似于当代民族管弦乐队中以管乐为主、辅以弦乐与打击乐的“吹歌”乐队,筝乐在其中可能是负责主旋律的伴奏或作为色彩乐器装饰旋律。
(4)钧容直用筝。钧容直是宋代禁军中选拔出的仪仗乐队,他们以骑吹形式在“御驾”出行时,演奏仪仗乐。在整个仪仗队中,钧容直的行进位置靠近“御驾”前后,负责在皇帝巡省游幸时引导车架,属于乐队的核心部分,稍外围才是鼓吹前后部。乐队中觱篥演奏者人数最多,且与其他乐器演奏者人数相差较多,极有可能作为主奏乐器。这种以一类管乐器作为主奏,同时配以其他管弦乐、打击乐演奏的乐队形式,类似于当代民族管弦乐队中的“鼓吹”乐队,其音乐风格威武庄严,同时兼有声乐、杂剧、说唱,表演者人数众多,声震百里。筝乐在其中发挥着丰富旋律色彩的功能,它声韵兼备,音色刚柔并济,能够调和管乐嘹亮尖锐的音色,而且它颗粒性强,可以产生律动,有效配合打击乐演奏复杂节奏。筝能够入选钧容直乐队中,说明宋代皇室对它的重视,赋予了它皇家军乐的职能,兼备了礼、乐两种功能,代表了大宋皇室形象。
宋代俗乐大曲通过不同音乐机构的演绎,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法曲部与教坊以“吹歌”乐队的形式,以管乐为主、辅以弦乐与打击乐;云韶部是以“吹打”乐队的形式,以管乐和打击乐并重;钧容直则为“鼓吹”乐队,以觱篥作为主奏乐器,同时配以其他管弦乐与打击乐。而筝乐穿梭于四支特色各异的乐队之间,不仅能适应悠扬婉转的吹歌乐队,也能够适应气氛热烈的吹打乐队,还能适应威武庄严的鼓吹乐队,说明筝乐在宋代与不同风格器乐曲的兼容性很强,具有多样化的演奏技巧与丰富的音乐表现力,其功能亦趋于多样化[3]。
2.教坊大乐
筝被广泛运用于南宋教坊大乐中,教坊大乐是南宋宫廷燕乐中最盛大的合奏形式,其乐队规模庞大,声部众多,所用乐工大多是出自民间的卓越艺人。筝、嵇琴、方响作为南宋时期宫廷与民间皆喜闻乐见的乐器,颇具俗乐性质。对于教坊大乐中的筝乐演奏人员,南宋教坊专门设立了规范的管理机构——“乐色”进行管理。在教坊诸乐色中,有歌板色、拍板色、琵琶色、箫色、嵇琴色、筝色、笙色、筚篥色、笛色、方响色、杖鼓色、大鼓色、杂剧。筝色作为十三部色之一,位居第六,说明南宋时期教坊大乐中筝乐的演奏与教习已趋于规范化、规模化。
3.筝乐独奏
在宋代,以筝、琵琶、琴为代表的弹拨类弦乐器,开始被大量运用于独奏作品中,其演奏技术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在宮廷燕乐中不仅有丰富的艺术种类,在节目的编排上也十分科学,以动静交替的编排方式,将大型节目与小型节目交替串联,更加符合人们的审美逻辑。其中,筝出现在第十三个小型节目——“独弹筝”中,该形式与教坊大乐、俗乐大曲中筝乐齐奏或与其他器乐合奏的盛大演出形式,形成了鲜明对比;说明在宋代初期筝乐的演奏技巧、演奏形式已经相当成熟,仅用一台筝进行独奏,即可支撑起“皇帝举酒,赐宴百官”的神圣威严场面,可推测其所奏乐曲较为雅化,节奏缓慢,具有类似颂歌的音乐特征。
在三首筝曲中,《聚仙欢》《出墙花慢》出现在演出的中部,《月中仙慢》出现在后半部,三者均出场在杂剧或杂手艺等大型演出的前面,起到调和作用;其中,筝曲《聚仙欢》调式为高双调,是北宋燕乐二十八调中双调的变体,其音阶为七声音阶,偏音加入了变徵和闰,可推测是一首具有西域风格的乐曲。在筝独奏时,有拍板在旁击节,结束后,衔接方响独奏。《出墙花慢》出现在玉方响独奏之后,同样有拍板进行击节,之后衔接杂手艺表演。《月中仙慢》无拍板击节,演奏结束后衔接嵇琴独奏,之后又与筚篥、笙、琵琶等器乐独奏串联,构成一组小型节目。小型节目与大型节目交替上场,从而恰到好处地联系整套节目,防止审美疲劳。从曲名可以看出,三首筝曲音乐特征雅俗兼备,既符合祈福的主题,又适应燕乐欢快的特色。
宋代筝乐独奏能够以小型节目的形式出现在国家级节日庆典中,说明了宋代王室对于筝乐的重视与喜爱,民间也存在丰富多样的筝乐表演活动。而宋代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对筝曲、演奏形式及演奏者的明确记载,表现了当时筝乐作品的高度成熟,体现出贵族阶层、市民阶层对筝乐的认可。
三、结束语
宋代宫廷筝乐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乐器形制上,筝种类多样、形制完备且造型精美,定弦方式比较规范,音域得到很大扩展。不同弦数构成的多种类型,能够适应传统五声音阶与燕乐多声音阶不同的音乐表演需求,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并且,十五弦筝的国际传播,丰富了高丽王朝宴饷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东亚筝乐的发展,其影响一直持续至今。
2.在演奏形式上,以合奏、独奏两种形式为主,尤其是筝乐独奏及具体作品的出现,成为筝乐艺术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而合奏是宋代宫廷筝乐最为常见的形式,雅乐、俗乐大曲、教坊大乐都以筝与其他管弦乐器、打击乐器组合的形式演出,各声部人数众多。其中,俗乐大曲的乐队具有“吹歌”“吹打”“鼓吹”三种不同形式,与当代民族管弦乐队的配置十分接近。而筝乐能够参与到不同种类的演奏形式当中,说明它具有很强的兼容性。
3.在演出场合上,筝乐已经突破了宴饮活动用乐的界限,开始被广泛运用于国家级节日庆典中,演奏人员选用技能卓越、专习筝艺的科班艺人,正是得益于这样的演奏家,宋代筝乐艺术才不断日新月异。筝乐在国家级节日庆典的演出中,不仅具备了“乐”的功能,同时兼有“礼”的性质,彰显了宋代皇室的帝王风范。
在宋代宫廷用乐中,筝的乐器形制、演奏形式及作品已相当成熟,演出场合与功能趋于多样化,筝乐在皇室贵族阶层的重视与推广下,走向了繁荣时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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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玲玲.多元文化视野下宋代筝乐的海外传播研究[J].北方音乐,2018,38(21):26-27.
作者简介:侯玉喆(1994-),女,山东济宁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从事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古筝演奏与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