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作用机制研究

2024-01-18 17:10张子尧位畅
村委主任 2023年11期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振兴

张子尧 位畅

摘要:乡村在资源及制度等方面的劣势始终存在并持续阻碍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新乡贤作为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乡村的产业、治理、文化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选取H市M村为例,讨论新乡贤群体对乡村治理的作用,分析了新乡贤群体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绩效监管评估体系、加强本地化人才培养等路径,以提高新乡贤群体的整体效能,提高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乡贤; 乡村发展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11-0026-03     中國图书分类号:D422.6      文章标识码:A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在乡村地区较为薄弱的物质文化基础上完成繁重的各项发展任务,实现乡村地区的快速发展,这一问题已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文章从“新乡贤”这一角度作为切入点,积极挖掘新乡贤群体的潜能,探寻其效能的实现路径,为乡村发展赋能,推动乡村振兴。

1   文献背景及相关研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总的来看,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并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总抓手[1]。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该工程涵盖了制度、经济、环境、文化诸多领域,在实施过程中实质上对乡村地区本身条件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然而,当前乡村地区,尤其是重点需要振兴的区域,往往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原因很难满足这些要求,尤其是相关制度建设层面的匮乏导致的资源浪费及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展,限制了乡村的发展[2]。

在中国历史上,乡贤又被称为乡绅,该群体一直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中的中坚力量,政府通过有意培养并重视本地有才干、有修养的群体,既能有助于落实国家政令,又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社会发展[3]。相较于传统乡贤,新乡贤存在显著不同。首先,在时间上,新乡贤区别于旧乡贤的显著点在于2008年左右的这一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发生巨大改变的时期[4]。其次,在人员构成上,新乡贤群体并非如旧乡贤那样以传统意义上乡里地位名声显赫的乡绅团体为代表构成,而是由村内一些具有一定社会名望的人员组成,这些群体既可以是政府支持下的村干部等群体,也可以是个人行为作用下的诸如致富带头人、教师、医生等,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乡绅群体,新乡贤群体具有组织形成迅速、凝聚力强、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最后,在功能上,新乡贤往往具有较为先进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为乡村带来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更好地推动乡村社会发展[5]。

2   问题提出与研究设计

2.1   问题提出

乡村振兴的实质就是乡村现代化,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现实与创新在时间与空间上的交融,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乡村社会“熟人社会化结构”逐渐消解,“半熟人化社会”结构逐渐生成,从家族聚落形态向法制语形态、从地方性知识向社会化智慧、从习惯秩序向国家法律转变的过程中,中国乡村新乡贤群体充当着桥梁,发挥着过渡与引导作用,并随着社会的需求而转化为一种常态化存在的新事物,对振兴乡村经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乡风文明产生重要作用。文章基于当前新乡贤方面的文献研究,立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热点关注问题,探究在当前乡村资源不足、制度不完善等情况下,如何通过新乡贤这一新路径更好地推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2.2   研究方法与资源来源

研究方法需要符合研究问题,文章结合研究问题及内容,选择采取案例研究法来进行研究。笔者自2023年3月便开始多次走访M村,并在M村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过一段时间的志愿服务,较为深入了解M村居民服务情况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原始材料。文章案例描述及分析所使用资料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走访获取的访谈资料;二是调研过程中记录的观察笔记;三是对M村新型社区建设相关政策文本的收集与分析。

3   案例描述

3.1   案例研究背景

M村位于我国中部H市A镇,位于黄河滩区。根据《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为改善黄河滩区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水土资源,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要求黄河滩区村庄应搬尽搬。根据《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帮扶行动方案》规定,村转搬迁后应尽快建立经济高活力、产业有发展、就业有保证、生活保幸福的现代化乡村新型社区。其中,通过推倒破旧、残破的乡村旧址,建立新型、多功能、美丽的现代化乡村新型社区,是实现乡村振兴、改善乡村人民生活的重要契机。经过努力,M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当初的目标,现已建设为P县的示范村庄。

3.2   案例呈现:M村具有科层制特色的新乡贤运作结构

M村新乡贤群体以乡土社会中的精英人士为主,通过将自身乡土身份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获得政府、村民的信任,因地制宜地对当地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更好地在乡村社区中发挥较大能量。在村干部牵头下,M村成立了由新乡贤组成的乡村理事会,并在镇政府与村党支部书记的鼓励引导下,通过政治嵌入、结构嵌入、关系嵌入等方式,建立起公司化、成体系的结构模式,规模不断发展壮大。自2015年M村乡贤理事会成立以来,先后有80余名本村干部、创业带头人及教师、医生等加入,理事会设理事会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并设置12个常任理事会席位,成员由理事会参与成员轮流担任。理事会在村大队办公楼上,对M村社区经济、文化、安全等日常事务具有讨论及决策权。

4   案例分析

4.1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治理作用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也是M村乡贤理事会一直努力的方向。M村旧村拆除、新社区还在规划之中时,该村乡贤理事会便已经大体形成并积极参与到M村新社区的规划之中,在保护环境生态、发展产业经济等方面提出许多有效意见。第一,在经济发展方面,新村建立后,如何保障村民就业致富成了头等大事,这既是防止房屋空置的关键,也是乡村振兴的要点。经政府部门牵头,乡村理事会进行了数次讨论并筹集资金自费前往外地调研,引入了数个产业方案。在经过具有农业、地理等相关知识技能的数位新乡贤讨论建议下,向上级部门提交致富方案并获得批准,最终M村确定了以金银花、河滩西瓜、养殖黄河鲤鱼等为主的种植产业。在这一过程中,理事会中具有企业经营经历的王会长更是建立了现代化的完善公司制体系,帮助公司成为P县著名的乡镇企业,解决了村民就业的老大难问题。第二,在环境建设方面,“脏、乱、差”一直以来就是人们对M村的印象,借助此次M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契机,乡村理事会开始注重打造乡风文明。在乡村理事会成员的建议下,M村新型社区在每条主要街道都按照特定规则摆放数个垃圾桶,并张贴大量文明类标语横幅。村理事会还组织人员成立文明督察小组,有权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破坏小区绿化等方面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作为理事会常任理事的赵老师还将乡村文明融入课堂之中,在课堂上积极向孩子们宣讲乡村文明的有关内容,教导孩子们要从小事做起,遵守乡村文明,打造文明乡村,M村村容村貌逐渐有所改观,并在2019-202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生态文明乡村。此外,为解决乡村社区日常治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乡镇政府的支持下,M村乡村理事会通过外出考察、思考、内部讨论等方式,引入成熟的市场化社区运作体系。乡村理事会代表M社区全体村民对外招标专业物业公司,在确保新村社区公共收入抓在自己手中的前提条件下,与物业公司约定相应报酬,并根据其服务情况每年对其进行调整,乡村理事会设立专门职位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如今,M新村通过引入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构,村内管理严格、干净整洁、各种设施齐全,极大提升了村民生活的幸福感。

4.2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

由新乡贤群体构成的乡贤理事会在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第一,职能交叉冲突。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定形式确立农村社会基础群众的政治权利,并以此作为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政策,代表着政府基层行政力量,而乡贤群体则是一种社会组织,是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力量。尽管在各方努力下,M村乡贤理事会与村民委员会达成了较为广泛的合作,但彼此之间在一些事物判断与处理上经常会出现矛盾与摩擦,甚至有时新乡贤群体对事物的处理会引起村干部的反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治理作用的发挥。第二,新乡贤群体的角色定位与村民期望之间存在差距。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团体,M村新乡贤群体工作的初衷应当以服务村民为首要义务,其自身定位应当与一般村民位于同一水平,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部分新乡贤群体逐渐地提高自身定位,脱离群众需求,对广大村民诉求置之不理,甚至以为己谋利为主要目的,背离了最初的角色定位与工作初衷。第三,新乡贤自身的局限性问题。由于M村人口外流严重,該村新乡贤群体中能够长期留下并建设乡村的人才并不多,许多人除了特定时间能回村外其它时间都在外地工作;此外,新乡贤群体结构严重失衡。鉴于乡村治理的复杂性及多面性,乡贤群体需要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多层次人才,以满足日常的工作需求。而M村乡贤群体则多以地方干部或一般技能型人才为主,既缺乏专业的经济管理类人才,又缺乏高级技能型人才,使得M村乡贤理事会在处理乡村事物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5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效用优化路径

第一,推进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制建设,为新乡贤参与乡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当前,新乡贤参与乡村地区暴露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治思想严重。尤其在基层乡村地区,制度的不完善、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监督约束的缺位,使得本地村干部在许多事物的处理中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反而在新乡贤群体对事物的处理中阻碍其功能的发挥。基于此,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强化新乡贤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出台乡村民约制度,将地区政府、干部、新乡贤责任及义务进行划分,明确彼此间的关系,帮助新乡贤群体充分地融入到乡村治理中去。第二,强化对新乡贤群体的绩效监督机制。制度是确保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建立好的制度才能保证新乡贤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能量,推动乡村振兴。新乡贤群体尽管本质上属于社会组织,但其在实质上参与了乡村社会建设,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新乡贤群体需要作为一个长期正式的组织被对待。通过引入完善的绩效监督机制,如引入奖励、惩罚机制,能够有效的长期维持新乡贤群体的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建立完善的本土化新乡贤培养体系。随着城乡融合进程的推进,M村出现大规模人口外流现象,该村新乡贤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保证乡村治理任务的开展与完成,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本土化的新乡贤培养体系。例如,可以建立专业的培训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吸引本地区年轻人加入,而年轻人在快速接受新鲜事物、学习能力、理解政策文件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通过专业培训可以快速为该村新乡贤群体补充新鲜血液;此外,通过本地化培养出的新乡贤群体,相对于长期在外的成员来说,更加熟悉本地需求,了解本地发展潜力,且人口流动意愿更低,更容易长期留在本地发展。

6   结束语

乡贤生于乡土,又植根于乡土,在中国数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成长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乡贤不仅是乡村建设的重要人力资本,更是乡村文化振兴与治理现代化的文化资本,在充分了解新乡贤作用的同时,也需要采取适当方法来保障新乡贤群体作用的发挥。文章通过案例研究法,对典型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新乡贤群体的作用路径,发现新乡贤群体能够对乡村经济、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能产生重要作用。此外,文章还对当前乡村地区新乡贤群体作用发挥所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认为外界制度的缺乏及群体自身的局限性是阻碍其作用有效发挥的主要原因。鉴于此,在前文分析基础上,文章将理论对话与实际相结合,认为应当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相关绩效监管机制、完善本土化培养体系等方式来保障新乡贤群体作用的有效发挥,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愿景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曹均学,任佳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研究述评[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3):1-16.

[2]金思聪.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23.

[3]张馨誉.苏北梁寨镇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研究[D].蚌埠:安徽财经大学,2017.

[4]刘莉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23.

[5]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01):20-29+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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