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说献疑

2024-01-18 17:12尚小明
史学集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段祺瑞袁世凯

尚小明

摘 要: 辛亥鼎革时期的袁世凯并没有在理念上经历从君主立宪到民主共和的转变。出于维系多民族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及自身利益考虑,袁氏实际上是想造成虚君共和。他首先坚持以十九信条为宗旨,力图主导国民会议之组织,以防唐绍仪和伍廷芳会谈所定国民会议方案造成民主共和结果。接着因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及国民会议商谈走进死胡同,他又意图由清廷授权其组织临时政府,以取消南京临时政府。为此他采取了模棱两可的策略,一方面劝导清廷“速定大计”,改建共和,使南方以为清帝将要退位,另一方面在预拟的相关诏书中竭力避用“退位”一类字眼,并试图将由其“全权组织临时政府”写入诏书。在遭到满蒙亲贵和革命党两方反对后,袁氏转而依靠段祺瑞等北洋将领联衔电奏,要求“立定共和政体,以巩皇位而定大局”,仍未放弃清帝。在得到与南方协商皇室优待条件的授权以后,袁氏奉旨反复拒绝将“逊位”二字写入诏书,主张改用“辞政”。因南方坚决反对虚君共和,袁氏才不得不于最后时刻经清廷授权,同意南方的提议,以“辞位”替代“逊位”。一系列史实证明,所谓袁氏“逼迫清帝退位”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放大了袁氏对推翻帝制和建立共和的贡献,而真正要逼迫清帝退位的,其实是革命党人和那些转向民主共和的立宪派人士。

关键词: 辛亥南北议和;袁世凯;虚君共和;民主共和;段祺瑞;清帝退位诏书

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说由来已久。当辛亥南北议和还在进行之中,便有此种说法流传。辛亥革命后,随着袁氏与革命党矛盾逐渐激化,越来越多的人用袁氏“逼迫清帝退位”一类说法来描述其在辛亥鼎革期间的活动,抨击其惯于玩弄权术。迨袁氏因复辟帝制众叛亲离死去后,这种说法更加流行,不但相关著作据此叙述该段历史,而且被写进不同时期的历史教科书中,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基本常识。虽然也有陶菊隐和唐德刚等少数人不以此说为然,但他们只是以三言两语表达看法,并无具体论证。①近年来,有人曾对此说法提出质疑,结果遭到持传统观点学者的严厉批驳。②不过,重新梳理武昌起义至清帝退位的历史,我们发现,众多原始资料所呈现的袁氏在辛亥鼎革时期的活动极其复杂,的确很难用“逼迫清帝退位”一类表述来简单概括。这一关键历史阶段的真相究竟如何,袁世凯在这一阶段的真实面貌究竟是怎样的,革命党与袁世凯之间又是如何角力的,这些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

一、袁氏在南北议和正式开始前虽不排斥民主共和但更倾向虚君共和

討论袁氏“逼迫清帝退位”说法能否成立,首先需要明确:辛亥鼎革时期,袁氏的政治诉求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一百多年来逐渐形成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袁氏反对民主共和,甚至认为袁氏图谋帝制自为,最终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这种看法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以陈伯达的《窃国大盗袁世凯》等最具代表性,直至90年代,学界还有些学者长期持有这种观点。另一种看法则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的,认为辛亥鼎革时期的袁世凯经历了由君主立宪到民主共和的转变,这种看法时至今日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然而,这两种看法其实都失之偏颇。袁氏出山后,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宣布脱离清廷统治,他不可能丝毫不考虑清帝退位之事。但他的处境和利益诉求,决定了他更加倾向于“虚君共和”,即一方面保留已基本失去权力的清帝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也就是“虚君”,另一方面亦不排斥政府首脑(总理或总统)由选举产生,以体现“共和”原则。而要理解他的这一诉求,首先必须厘清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直至12月18日南北议和正式开始前袁氏地位的变化及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廷很快就于10月14日任命已被罢黜的袁氏为湖广总督,令其赴鄂办理剿抚事宜。不久,清廷又因驻滦州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发动兵谏,要求建立英国式君主立宪,不得不允准“皇族内阁”辞职,改令袁氏为内阁总理大臣,并于11月3日颁布“重大宪法信条十九条”,督促袁氏回京组织完全责任内阁。意识到形势严峻的袁氏,从一开始就决定采取“稳健”策略,“对于革命党决不虐视”,“凡事留有余地”。因此,当他还在彰德时,便调鄂人刘承恩办理招抚事宜,以通信方式与鄂军政府都督黎元洪秘密联络。11月1日,袁氏到鄂设立司令部后,除了继续通过刘承恩与鄂军政府进行书信联络外,他还派刘承恩与蔡廷幹二人亲赴武昌,试图收抚鄂军政府。鄂军政府方面,都督黎元洪和民军总司令黄兴虽然拒绝讲和,但又都向袁氏伸出橄榄枝,希望其做中国的华盛顿,并表示只要袁氏赞成共和,将来即可推举他做大总统。黎元洪和黄兴伸出的橄榄枝不可能丝毫不对袁氏产生诱惑力,但此时袁氏对形势的总体判断依然是乐观的。11月8日,资政院正式选举袁氏为内阁总理,11月13日袁氏返回北京,并于11月16日正式组阁。他一方面加强对各省的抚慰和对未独立省份的控制,另一方面在唐绍仪等支持下秘密推动清廷召集国民会议以解决国体问题,试图在与南方独立各省酝酿建立临时中央政府的较量中占得先机,“所谓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也”。然而,摄政王载沣和庆亲王奕劻等“恐怕国民专要共和”,拒绝了袁氏的建议。于是,袁氏和其子袁克定转而加强与京津同盟会会长汪兆铭等联络,派朱芾煌携带汪兆铭密信于11月29日到达武昌,与鄂军政府订立 “推袁之约”。其内容包括:“(一)双方即日停战;(二)清廷宣布退位;(三)选举项城为大总统。”与此同时,袁氏通过改革入对奏事制度及控制禁卫军,迫使监国摄政王载沣于12月6日宣布退位,从而将清廷军政大权全部掌握在手中。

至此,袁氏攫取大总统一职,似乎已是一片坦途,只需按民军的要求迫使清帝退位,并宣布赞成共和就可以了。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表面上袁氏掌握了清廷的命脉,实际上他的处境甚为复杂、危险和微妙。各亲贵大臣虽然不再参与国务,但为了保卫皇室,仍不时地在载涛或载泽等人府邸密议对策,反对摄政王载沣及新任国务大臣,甚至传言他们要怂恿隆裕皇太后垂帘听政。廖宇春(少游)的看法颇能反映当时袁氏的困境,他说:“项城入阁,则共和解决益生困难,何也?项城之权,全由保护清廷而得,既已显膺重寄,即不能不故作声势,以掩众目,一旦而欲反其所为,万无此理;且贵族虽已引避,挟制之习未除,项城势处两难,动辄得咎,内招贵族之猜疑,外启党人之仇视,手枪炸弹,日伺其旁,危险之来,方兴未艾矣。”而据袁氏致梁鼎芬函所述,其处境较之廖宇春所言更加凶险,“受事以来,局天蹐地,人心尽去,既瓦解而土崩,库储已空,将釜悬而炊绝。内之则主少国危,方孤立于众谤群疑之地,外之则交疏援寡,群欲逞其因利乘便之思,正不徒共和独立之

言日盈于耳,炸弹手枪之恫喝咸与为仇已也。险象环生,棘手万状,怀忧茹愤,谁可告言”。外人也看到了袁氏的危险处境,如总税务司安格联认为,“袁世凯虽然执掌大权,但也容易遭到各方面的暗算,他的地位也是很危险的”。《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则说:“袁世凯无疑正处在极大的人身危险之中,革命党不信任袁世凯,认为他是清朝的支柱;满人也不信任他,认为他在策划倾覆清朝的阴谋”,他虽逐渐成为局势的主宰者,但“被刺的危险总是存在的”。

在如此情势下,袁氏言行格外慎重,在各种公开场合,或接见外人时,一再声明自己主张君主立宪。如11月14日,即到京后次日,袁氏专门会见资政院议员汪荣宝等,阐明其“主张君主立宪之宗旨及理由”。11月16日完成组阁后不久,袁氏宣布政见,认为“以限制君权之君主立宪政体与国民欲取以尝试、不论是否合宜之他种政体比较,则君主立宪实为经常之计……余之主意在留存本朝皇帝,即为君主立宪政体”。12月8日,在北方议和代表将要离京前,袁氏又召集各代表谈话,表示:“君主制度万万不可变更,本人世受国恩,不幸局势如此,更当捐躯图报,只有维持君宪到底,不知其它。”12月13日,资政院议员就南北议和咨询袁氏时,袁氏再次表示:“此次遣使南下,以恪守信条为主旨,余自河南起程,即抱定君主立宪主义,有以共和之说进者,余皆据理驳之。”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袁氏此时所谓君主立宪,已经不是过去数年间清廷所欲筹备的日式君主立宪,而是指资政院新定十九信条所确立的英式君主立宪。由于十九信条将皇帝权力剥夺殆尽,袁氏作为内阁总理大臣自然乐于主张并坚持,且认为“十九信条已具共和性质”,“近人谓虚君共和者,即同此意”。这说明袁氏彼时所理解的“君主立宪”与“虚君共和”实际上其内涵相同。

但从实际形势和现实利益考虑,袁氏又不愿绝对排斥民主共和。因此,当他与国事共济会发起人之一汪兆铭私下晤谈时,围绕召集国民会议决定国体问题,便有了如下对话:

袁世凯说:“国民会议,我极赞成,惟站我之地位,不便主张民主,仍系主君主立宪,万一议决后,仍系君主多数,君当如何?”汪兆铭答道:“议决后我必服从多数;惟以我观察时论之趋向,必系民主多数;如议决民主,公当如何?”

袁世凯说:“既经议决,王室一面我不敢知,我个人必服从多数。”

袁氏这种两面下注的策略,背后其实有着很现实的考虑。他之所以表示愿意服从民主多数,是因为一旦出现这样的结果,而他又不接受,那么他将完全失去担任临时大总统的机会。这是出于政治利益考虑,而非理念上认同民主共和。另一方面,鉴于其所面临的复杂环境,他显然更倾向于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而这背后同样有着很现实的考虑,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是袁氏最为注意的。

首先,在袁氏看来,保留君主对维系多民族国家统一至关重要。袁氏以保护中国免于分裂为其“最高应尽之职”。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满蒙回藏及腹地各行省民情风俗各有不同,共和政体“是否能收统一之效,不至启纷争割裂之祸”,尚待讨论。同时,人民长久以来处于专制统治之下,大多数人均不解共和为何物,“倘鹜共和虚名,各省行将自哄,势必内乱继续不已,或陷中国于无政府之地位,故欲保全中国之领土完全,尊敬门户开放及各国均势,莫妙于以君主为大纛,而尽去满人之特权及专制恶习”,也就是保存清朝皇帝名义,但限制其权力,实行十九信条。在辛亥革命爆发后腹地多省独立,英印政府乘机侵略西藏,达赖重回藏区,以及俄罗斯不断唆使外蒙古分裂的情势下,清帝去留就更加需要慎重考虑,“非保存皇统,有所系属,则群雄角逐,兵争迄无已时,领土断难统一”。缘此,南方主张彻底推倒清廷,对袁氏而言就成为“不入耳之言”。

其次,保留君位可以对为数众多的君主立宪党人一个交代,也有利于袁氏建立“坚固政府”。中国数千年来都是以君主立国,君主观念深入人心,辛亥革命爆发后民主共和高唱入云,但在袁氏看来,“中国情形纷扰,不过起于一二党魁之议论”;虽然各省纷纷宣布独立,但有些省份“其实非全然独立,有数省权尚在保守派之手,则迹近中立耳”,再加上“民军分南北派,不能调合,且人民十分之七主张保守,满清政府一倒,必起第二革命”。袁氏的这种判断虽不免过于乐观,但就事实而言,亦不能不承认,经过清末筹备立宪运动,持君主立宪主张的官僚士夫的确不在少数,他们遍布南北,建有许多团体组织,甚至资政院内也有很多人主张君主立宪 。他们虽然不一定坚持保留清朝皇帝,但坚持中国应有君主或皇帝,“深信共和制不能够带来和平稳定的政府”,“共和形式的政府至少在现阶段对中国不适合”,“根据文明进化的规律,最好的情况是建立一个比目前高一等的政府,即保留帝制,但受适当的宪法约束”。这些人的政治倾向,是袁氏无法忽视的,否则就不能建立坚固政府,而只有建立起坚固政府,才能避免国家分裂及其后的种种不利后果。也正是出于此种考虑,“袁世凯虽然剥夺清朝皇帝易如反掌,但仍然主张立宪君主制,保留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第三,保留清帝不仅可以给皇室一个交代,还可以避免世人诟病其夺权于孤儿寡妇,从而留下贰臣贼子的恶名。袁氏谈及清廷,经常讲的一句话便是“世受国恩”。比如,清廷请他出山担任湖广总督,他上谢恩折,称“臣世受国恩,愧无报称……捧读诏书,弥增感涕”。就任内阁总理大臣后不久,隆裕皇太后传见,询问大局情形,他奏云“臣世受国恩,惟有竭尽愚诚,力持保存君主名义,以仰答高厚生成于万一”。他还时常对人云:“余深荷国恩,虽时势至此,岂忍负孤儿寡妇乎?”“欺人寡妇孤儿,以取天下,亦岂英雄之所为?”这些表白并非人人相信,甚至有人谓“袁贼说谎”,但要说袁氏对清廷全然没有感情,也不符合事实。倘若他甘冒不韪,彻底抛弃清帝,主张民主共和,不仅皇室王公亲贵不会心甘情愿接受此种结局,而且袁氏亦担心会留下贰臣贼子的恶名,并失去保守國民的支持,从而对其政治前景造成致命打击。

综上,袁氏倾向虚君共和有着多方面和非常现实的考虑。接下来我们将看到,随着南北议和开始,袁氏力图造成虚君共和的事实,而南方则坚持民主共和,结果导致议和中出现许多曲折,深刻影响了议和与清帝退位的进程。有论者认为,虚君共和论在北方“被袁世凯利用来遮掩清帝退位的暗箱操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事实不符。

二、南北议和开始后袁内阁以召集国民会议决定国体之名行阻碍民主共和之实

以召集国民会议方式决定国体应为君主还是民主,是辛亥鼎革时期南北议和的一大主题。虽然袁氏在11月底曾与鄂军政府秘密达成“推袁之约”,紧接着又在英国驻汉口总领事的斡旋下,南北双方签署了停战议和协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由君主立宪转向民主共和,毕竟所谓“推袁之约”只是纸面上的,黎元洪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独立各省也是问题,将来能否兑现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蔡廷幹从湖北回京后传递的信息是,“袁世凯在南方得人心,但被任命为总统还无把握”。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十九信条所赋予的既有权利才是最现实和最重要的。因此,南北议和开始前,袁氏给北方代表唐绍仪的指令是坚持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即“以恪守信条为主旨……协议条款,如关于政治改革,均可商酌;至于皇室问题,则非所应议,种族之说,尤不应言”。他并不打算抛弃清帝以获取总统位置,曾慨然对人言:“中国时局,非君主立宪不能暂保治安,我所以坚持君主立宪者,原为国家人民谋长久之计,且不欲随众转移,令人讥其浅识,致有损名誉,他日不能达其谋国之目的。近日无知少年或有以第一期大总统相餂者,不知中国若改为民主,必起大乱,何大总统之足为……至国民欲以全国之事责我担当,我现为内阁总理,只须国民辅助进行,权力充足,我亦可担当得起,何必定须改易名号,方可有为哉!”其时,康有为在海外著论鼓吹虚君共和,梁启超不仅撰文呼应,并且派罗惇曧等主动与袁氏接触,力图影响袁氏决策。袁氏心腹梁士诒向罗惇曧透露,“君位共和,项城与唐均同此旨”,并托人将梁启超关于中国宜行“虚君共和政体”的意见电告唐绍仪,“资其议和之材料”。据罗惇曧观察,袁氏及其支持者对达成虚君共和抱有很大信心,以至于议和尚未开始,“北中以为和议必成,熙熙攘攘,若已经太平者”,袁氏甚至向准备南下的议和代表表示:“‘满清君主’四字,十九可保”。

然而,12月18日南北议和在上海正式开始后的实际情形完全出乎袁氏预料。其时民党认为民主共和已是大势所趋,“民气之盛,有如狂人,妇人孺子,无不口共和而耳民主,偶语君主者,众共击之”,“君位一层,开口即遭诟詈”,以致北方代表“几如仗马寒蝉,一鸣即斥”。唐绍仪立刻就感受到了压力,在19日晚与黄兴进行了一次简短的私人会晤后,即致电袁氏,谓“革命党坚决主张共和,似已毫无折冲余地”,要求袁氏“尽速筹拟方策,来电示知”,以免谈判破裂。12月20日,唐绍仪和伍廷芳正式开始讨论如何结束南北对立,根据罗惇曧给梁启超的反馈,唐绍仪在会谈中曾与伍廷芳协商“虚君共和之制”,但遭到伍廷芳拒绝。会后,唐绍仪向袁内阁报告,谓伍廷芳态度强硬,“极言共和不可不成,君位不可不去,并言东南各省众志咸同,断无更易”。

鉴于南方毫不妥协的态度,唐绍仪在12月20日的会谈中提出一个和平解决办法——召集国民会议决定国体,得到伍廷芳认可。在大约一个月前唐绍仪就曾支持袁氏向清廷提出这个办法,袁氏在议和开始前也曾向汪兆铭表示会接受国民会议公决结果,照理他应当痛快接受唐绍仪的提议,但袁氏此时却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唐绍仪提议的国民会议,是要以已经到达上海的独立各省代表为主召集,而袁氏认为这些代表“全系自命”,“绝大多数歌颂革命,附庸共和”。另一方面,袁氏注意到,“自英使倡议调停而外交团皆劝采用君主立宪政体”,特别是日本,担心中国实行共和制会引发内乱,从而使日本“不但在实质上将遭受甚大损害,而且在思想界亦必蒙受极大影响”,故始终主张中国应实行君主立宪,并向袁氏表示,如有需要,“帝国政府不吝给予相当援助”。 这让袁氏对列强支持产生幻想,故12月21日袁氏复电拒绝了唐绍仪的提议,谓:“近日体察各国情形,皆不赞成共和,日本因恐波及,尤以全力反对。如再相持,人必干预,大局益危,亟宜从速自家解决,冀免分裂;况十九信条已具共和性质,君主、民主两相维持,即可保全危局,何苦牢守成见,恐争名义,致破坏种族,仁人哲士,当不出此。凯惟有固守保全宗旨,为天下谋幸福,请婉切开导彼方,万勿固执,同归于尽。”

袁氏的回复等于把难题又抛给了唐绍仪,而唐绍仪此时已无退路。伍廷芳一次次询问袁内阁对召集国民会议的意见,敦促继续开议,唐绍仪只能一日数电,反复向袁氏分析形势,竭力劝说其同意召集国民会议。唐绍仪急如星火的催促,让袁氏更加急迫地希望获得英、日两个君主立宪国家的支持。他甚至希望日本以武力干涉,从而帮助自己变被动为主动。然而,日本政府提供支持是有条件的,日本政府所主张的是日式君主立宪,而非十九信条所规定的英式君主立宪,为此日本驻华公使曾向袁氏明确提出对十九信条“应速加改正,否则将出现名为君主立宪而实为民主立宪之怪现象”,而这种要求形同倒退,不符合袁氏本意,袁氏也做不到。英国虽也一再向袁氏表示支持君主立宪,但考虑到“英国在华中、华南地区拥有贸易上的重大利害关系……英国政府不能无视南方人的思想感情……强行贯彻君主立宪”,故驻华公使朱尔典向袁氏表示,支持君主立宪只是其个人主张,而非英国政府的指示,这对袁氏而言无疑又是一大打击。

袁氏进退两难,“焦忧万状,寝馈不安”,对左右亲信叹曰:“少川(即唐绍仪——引者)临行,伊曾谓此行于君主立宪当有转圜之望,不料到沪后情形一变,连少川宗旨亦有活动。我受先朝付托,实属左右为难,而彼中复日夕逼迫少川,立待回信,我连少川处亦解说不清,真属令人烦恼。”当此情急时刻,袁氏忽然想到朱尔典在12月22日提出过一个“将计就计”的“补救办法”。朱尔典的意见是:“唐绍仪既已来电提出建议,就不如将计就计,以召开国会决定国体为基础,考虑解决方案。目前革命党方面拟议召开之国会只能代表局部地区,尚不能真正代表全国人民,我方何妨乘此时机提议将此局部性机构改变为确能普遍反映全民意志之全国代表机关,然后讨论国体问题。这就需要马上制订选举法。为此,双方继续停战两三个月,在此期间内多方筹备,以便召开不偏不倚之国会,议决国体。”这个建议其实就是要将双方协商的焦点从要不要召集国民会议,转移到国民会议代表应如何产生上。袁氏认为这不失为一种选择,于是在和醇亲王、庆亲王等协商后,拟定了一份答复唐绍仪的电报草稿,并于12月24日同庆亲王先后接见英、日两国公使,征求他们的意见,然后于12月26日晚正式发出。电报授权唐绍仪向伍廷芳提议数月后召集由全国各省所选代表组织的国民会议,以解决国体问题,但在此之前应先定选举法,“依法选合格之人望,乃可得正当之公议、切实之信用”,并羅列了一系列即刻举行选举的困难,如“地方糜烂,监督乏人,盗贼蜂起,良善匿迹”,“边远省藩,交通不便,计程召集,亦难克期”等。12月27日,袁内阁再次致电唐绍仪,进一步提出即刻召集国民会议之困难,如“此举皇族尚未全通”以及“北方官界、军界尚毫无所闻,京内士夫反对者颇多,亦须稍得时日,分投解说,以期听从”,请唐绍仪先按前电所示与伍廷芳磋商召开国民会议办法,然后“请旨召集,并请罢兵,专候议决”。

那么,袁氏这样做究竟用意何在呢?我们可以从12月24日袁氏与日本公使伊集院的谈话中找到答案。当时伊集院问袁氏:“革命军如果接受这一方案(即先定选举法——引者),阁下是否有决心断然实行?”袁世凯回答道:“如此方案,本人认为革命军方面绝对不能接受,之所以采取此种步骤,是把难题推给对方,如果对方拒绝,谈判即行决裂,然后再下最后决心。”可见袁氏提出召集国民会议的种种困难,其实是他故意要给南方制造障碍,从而把解决问题的主动权掌握到自己手中,并不是真想召集国民会议。在距离12月31日停战截止只有区区数日的情况下,袁氏这种做法极有可能造成南北议和破裂,战火重燃。然而,面对举借外债失败、亲贵不愿捐助、军队不敷和饷械缺乏的现实,袁氏又不敢真冒与南方彻底决裂的风险,因此,在12月26日晚给唐绍仪发出电示后,袁氏很快又改变主意,于12月27日上午召开内阁秘密会议协商下一步的行动方略。从会后民政大臣赵秉钧向日本人透露的内阁密议情形、日本人所获该次会议情报以及内阁当时议拟的奏折来看,袁氏出人意料地打算采取一种更加直接的方式——劝导清帝自行逊位,以便彻底解决南北之间的争执。很明显,对袁氏而言,劝导清帝自行逊位较之被动接受国民会议公决实行民主共和,更加有利于其掌控大局。考虑到大约一个月前朱芾煌代表袁氏父子已经与鄂军政府秘密订立“推袁之约”,袁氏这一招似欲把密约变成现实:一旦清帝愿意自行逊位,而民军又不背约,那么他就可以主导全局。

然而,劝导清帝自行逊位谈何容易,袁氏甚至难以开口向清廷提出这个问题,他对梁士诒和阮忠枢等心腹透露内心道:“予世受国恩,所有奏请皇帝逊位之举,予实不便出诸于口,惟有听凭皇室中自行筹议,观其能否应允,再定方针而已。”而来自唐绍仪的敦促愈加急迫,已不容袁氏從容等待。唐氏看出袁氏有意借先定选举法延缓国民会议,因此,他在12月27日上午致电袁氏,要求立刻颁发准开国会阁令,并以辞职施压,其言曰:“事至今日,非立盼阁令准开国会,不能与伍廷芳见面。若示以此电(即袁氏12月26日晚来电——引者),彼更视为故意延缓之实据……若今午不得允开国会之谕旨及阁令,再无展限停战之望,势必决裂……国事如斯,朝议又未能决断,怡惟有即日辞去代表名目,并告伍代表收回文凭,以自引罪而已。”同时,唐绍仪还向袁氏发来自拟电奏稿,要求袁氏代奏,请朝廷迅速降旨,早日召集临时国民会议。

此时的唐绍仪事实上已经倒向民军一边,这就使袁氏很难再迁延和回避召集国民会议问题,否则他就将彻底站到民军对立面。而劝导清帝自行逊位又不可能一蹴而就,于是,袁氏只好中止这一谋划,改为在12月28日召开的御前会议上按照唐绍仪的要求奏请朝廷讨论是否允准召集国民会议。袁氏在奏折中陈述了局势之严峻及各方面困难情形,建议召集国民会议,请朝廷“速决大计”。近支皇族开会商议后,均认为财力困穷,大局岌岌可危,主张和平解决,不宜再战。清廷遂于当晚降旨,同意召集国民会议,其中最关键的几句话是:“予惟我国今日于君主立宪、共和立宪二者以何为宜,此为对内对外实际利害问题,固非一部分人民所得而私,亦非朝廷一方面所能专决,自应召集临时国会付之公决……著内阁即以此意电令唐绍怡转告民军代表,预为宣示,一面由内阁迅将选举法妥拟,协定实施,克期召集国会,并妥商伍廷芳,彼此先行罢兵,以奠群生而弭大难。”

可以看出,袁氏虽然同意召集国民会议,但依旧没有放弃阻止国民会议按唐绍仪和伍廷芳所设想的那样进行。所谓“固非一部分人民所得而私”,实际上是否认到沪的各省代表具有合法性;“由内阁迅将选举法妥拟,协定实施”,则透露出袁内阁改变了在12月26日及27日回复唐绍仪电报中指示其与伍廷芳讨论选举法的办法,欲“以我为主”,设计国民会议的召集。当天会后,袁氏向伊集院解释了两天来内阁策略变化的缘由:“二十六日电示唐绍仪组织完全国会之方案,果然未被革命军方面所接受。唐绍仪已有电奏前来,略谓对方坚持共和政体,不肯退让。唐又同时致电本人,略谓:如不速发上谕,明降谕旨,则现状绝对无法维持。至于延长停战期日,革命军方面更断然不能同意,等等。严厉要求本人速做决策。时至今日,本人已毫无手段可施,本人处于臣属地位,对于国体改废问题,本来不容置喙,对于皇室,更不能有任何勉强行为。故昨日来连续两次召开内阁会议,向全体阁僚征询意见,慎重商讨,最后决定:只有将实际情况奏明皇上,仰求圣裁,别无它策。”

可知袁氏再次改变策略,主要因局势所迫。但袁氏又坦言:“据本人思忖,今日所发上谕,革命军方面绝对不能接受,结局只能陷于破裂。”明知革命军方面不能接受,仍然如此操作,则其用心可知。

然而,接下来局势变化之迅速大大超出袁氏预料。先是12月29日上午各省代表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接着唐绍仪因接到上谕而于12月29日下午恢复与伍廷芳的会谈,就罢兵问题、国民会议代表产生问题及清帝退位优待条件与伍廷芳协商。至12月30日下午,唐绍仪和伍廷芳已经议定召集国民会议办法四条,彼此签字认可。该办法并未接受袁内阁先定选举法的要求,仍是根据大部分省份已有代表到达上海、方便召集这一实际情况而设计的,因此,伍廷芳在12月31日第五次会谈时,提议于1912年1月8日在上海召开国民会议,唐绍仪答应将该提议电达袁氏,请袁氏迅速答复。大约同时,南方请张謇主稿拟定的清帝“逊位”诏书,也通过唐绍仪发给了袁内阁。

这一系列变化让袁氏措手不及。针对唐绍仪和伍廷芳所定的召集国民会议办法,袁氏于12月30日和31日连发数电给唐绍仪,称“国会公决,如以潦草从事,断无效力,军民必不信从”,“代表人数四条,断无效力,本大臣不能承认,请取销”。另一方面,袁氏急忙将内阁拟定的选举法摘要电告唐绍仪,要其与伍廷芳协商,要点是扩大代表产生区域,增加代表人数,同时降低开会门槛,从而为造成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创造机会。不过,由于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即将宣告成立,南方不再认为有召集国民会议的必要;唐绍仪也因其与伍廷芳的会谈结果不被袁氏承认,提出辞职,并于1912年1月2日获得允准。这样,以召集国民会议方式公决君主和民主的设想就走进了死胡同。

由以上所论可知,袁内阁上台之初,出于对形势的乐观判断,曾将召集国民会议公决国体视为解决南北分歧的一种方案积极推动,但在南北议和正式开始后,因情势发生变化,一变而为以召集国民会议之名行阻碍民主共和之实。其中变化的关键,即在于袁氏力图保留清室,造成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对于袁氏的这一番操作,究竟应当如何评价,可能见仁见智。平心而论,南北分歧不在要不要召集国民会议,而在采用何种办法召集。唐氏与伍廷芳主张以已经到达上海的各省代表为主开会,在当时的形势下,假如袁氏接受这一办法,结果不出意外将会是民主共和,并且袁氏极有可能被举为临时大总统,但议员的代表性可能引发争议,从而使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君主立宪分子,质疑乃至否认公决的结果。这样,即使袁氏当选临时大总统,他所面临的也将是一个分裂的局面,这是一直强调建立强固政府的袁氏不能接受的。从这个角度讲,袁氏主张先定选举法,选出真正能够代表全体国民公意的代表,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从另一角度看,袁氏的一系列操作其实是为了阻碍民主共和,事实上也的确阻碍了这一进程,这是不可否认的。

三、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袁氏转而谋划由清帝授权其组织虚君临时政府

袁氏不承认唐绍仪和伍廷芳会谈结果,除了对协议四条将造成民主共和不满外,更因南方忽然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并且很快建立南京临时政府,而这同时还引发了北方主张君宪的官绅和主战军人的激烈反对,给袁氏在选择战和的问题上造成巨大压力。幸好和谈并没有中止,但由唐绍仪和伍廷芳面谈改为袁氏和伍廷芳电商,唐绍仪则继续留在上海,充当南北议和的秘密联络人。接下来双方围绕上海会谈所定协议是否有效、国民会议代表应当怎样产生和国民会议应在何处举行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尽管孙中山一再强调自己只是“暂时承乏”,袁氏还是强烈批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和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是践踏国体由国会公决的行为。在长约两周的时间内,双方除决定将停战期限延至1月15日早8时外,其他议题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在此期间,南京临时政府积极准备北伐工作,袁氏也逐渐转变策略,试图劝导清廷授权其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南方展开角力。

在袁氏转变策略的过程中,廖宇春和靳云鹏等北方军人起了重要作用。他们早在12月20日南北议和之初就已经与民军大元帅黄兴所委代表顾忠琛达成“确定共和政体”“优待清皇室”“先推覆清政府者为大总统”等五条密约,并在稍后得到前线清军统帅段祺瑞的认可。随着议和陷入僵局,廖宇春和靳云鹏等联络袁克定,于1月初在京加紧活动,并制定了促成清廷宣布共和的三种办法,即:“一、运动亲贵,由内廷降旨,自行宣布共和。二、由各军队联名要求宣布共和。三、用武力胁迫,要求宣布共和。”

考虑到“军队宗旨,断难一致”,特别是冯国璋和张怀芝等均极力主战,反对共和,袁氏选择了最稳妥的第一种办法。但按第一种办法,倘若内廷同意降旨宣布共和,那么,清帝将被置于何种位置,共和政府将如何组织,是清廷授权袁氏先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然后再将南京临时政府合并进来,还是袁氏接受南京临时政府的推举担任总统,然后再由南京临时政府实现国家统一,这些问题廖宇春和靳云鹏等军人并没有考虑,但袁氏不能不考虑。按袁氏的想法,他是绝不可能接受后一种安排的,因为在那样的安排下,袁氏不可避免会担心自己完全受制于南方革命党人,而且因为南京临时政府的民主共和性质,清帝将会被彻底抛弃,这也是袁氏不能接受的。他曾向朱尔典强调,他不会这样做,因为“他和他的祖先忠实地为清廷服务,而他不愿将来被看作篡位的人”,他并向所有外国政府发出信件表达类似的意思。这样,劝导清廷降旨宣布共和,并授权袁氏组织临时政府,就成为袁氏的策略。但是,袁氏以什么样的名义组织临时共和政府呢?如果以内阁总理的名义组织,那么将置南京临时政府于何地?如果由清帝任命袁氏为总统全权组织,那么这种做法将不伦不类,而且同样会将南京临时政府排除在外,不可能被南京临时政府承认。因此,对袁氏而言,最理想的做法是:一方面由清帝委任他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同时保留君位,以此向世人表明他没有篡权;另一方面接受孙中山让位,然后以临时大总统名义组织新的临时共和政府,以此表明他接受共和。

不过,袁氏面临一个难题,即他身为内阁总理大臣,实在难以启齿要求清廷授权他组织临时共和政府。那么,应该怎么做才能推动这件事?袁氏幕僚蔡廷幹等为此打起了利用外国人制造舆论的主意。在蔡廷幹谋划和莫理循配合实施下,上海外国商团于1月12日致电奕劻和载沣,提出七款内容,并电告袁氏。其內容,简言之就是以外商在华商务受损,外国人生命财产得不到保护为由,希望南北两方不再开战,彼此互商,暂设“以共和为目的”的临时政府,然后“专候召集国会,决定政体(按时人常将政体与国体混为一谈——引者)”,呼吁各皇族俯顺舆情。这封电报“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亲贵们迫于外国人的压力,不得不向袁氏寻求对策,这就使袁党得到了劝导清帝授权袁氏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的机会。

由这一波幕后操作可以看出,袁氏此时的策略是:一、不承认南京临时政府,民军方面必须在组织临时共和政府问题上和他协商,而且临时共和政府必须由清帝授权他来组织。二、因为需要清帝授权,在临时共和政府成立前,清帝只能保留,临时共和政府成立后,再通过召集国会决定国体。换言之,袁氏试图先造成一种“虚君共和”的过渡阶段,这较之12月27日袁内阁议拟直接劝导清帝自行逊位,明显后退了一步。导致其立场变化的原因,一是唐绍仪和伍廷芳议和的结果引起了反共和官绅军民的反弹,给了袁氏巨大的压力,让其感觉局面有失控的危险;二是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和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让袁氏觉得自己已被边缘化,民军原先推举他为临时大总统的承诺恐怕很难兑现,因此,他要借助清帝授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把主导大局的权力紧紧抓到自己手里。

进入1912年1月中旬后,随着革命军北伐的呼声高涨,以及廖宇春等联络北军支持共和逐渐成熟,再加上驻外使节及各地、各团体纷纷通电要求清帝自行逊位,袁氏终于下定决心推动清廷改建共和。为此,他首先致电伍廷芳,请求延长停战日期,经孙中山和黄兴批准,同意延长14天,至1月29日上午8时止。紧接着,袁氏开始试探孙中山能否让位,他密电唐绍仪,称“现在清廷正商筹退处之方,此后如何推举,苟不得人,则祸变益巨”,请其探问伍廷芳,“前云孙君肯让袁君,有何把握,乞速详示”。所谓“清廷正筹商退处之方”不过是袁氏的文字把戏,“退处”并不等于“退位”,但南方轻易就上当了,以为清帝正考虑“退位”,故伍廷芳当即向唐绍仪表示:“孙君肯让,已屡经宣布,决不食言,若清帝退位,则南京政府即可发表袁之正式公文;至此后两方政府如何合并,可由两方协商决定。”孙中山接到报告后又于1月15日致电伍廷芳确认:“如清帝实行退位,宣布共和,则临时政府决不食言,文即可正式宣布解职,以功以能,首推袁氏。”张謇也向袁氏通报,“甲日满退,乙日拥公,东南诸方,一切通过”,“愿公奋其英略,旦夕之间,勘定大局”。

于是,南北议和由袁氏和伍廷芳公开电商,进入秘密协商阶段。袁氏重点转向做清廷的工作,劝导其宣布共和,为此袁内阁不仅草拟了相关奏折,并于1月16日上奏,请朝廷“速定大计”,而且预拟了“定为共和立宪国体”的诏书。袁氏的目的是要先在清帝授权下由其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然后再开国会公决国体,这就决定了他必须保留清帝,而保留清帝的结果便是造成虚君共和,故他在诏书中竭力回避使用“退位”一词。但南方的要求袁氏又不能无视,于是他便用“自应将权位公诸天下”这样一种模棱两可的表述,表面看似有退位之意,但究竟退与不退,何时退,主动权仍然掌握在朝廷(实际在袁氏)手中。同时,为了避免南方反对其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诏书采用了“著授袁世凯以全权筹办共和立宪事宜”的模糊表述,而“筹办共和立宪”的核心事宜无疑就是组织临时共和政府。

宣布“定为共和立宪国体”后,就需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为此袁内阁又预拟了《北方组织临时政府之草案》十款。该草案于1912年2月初方在各报公开刊登,但从条款中所谓“自武汉事起,至今三月有余”,可知其拟定时间其实在1月中旬,当时袁氏正奏请清廷“速定大计”。条款中反复使用“皇帝辞政”说法,而不称“皇帝辞位”“皇帝退位”或“皇帝逊位”等,这就证实袁氏所要造成的确是一种“虚君共和”政治。

伍廷芳并没有意识到袁氏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将会对双方就清帝退位问题达成一致产生障碍。在1月19日《民意报》刊登的1月18日伍廷芳致副总统黎元洪、各省都督、北伐联军总司令、各司令等公电中,他乐观地透露:“此次停战展期,实因清帝有退位之意,前此秘密磋商,未便先行宣布,今已议有头绪,大约再过数日,即可决定,届时如再失信,必为天下所不容。”然而,伍廷芳对袁氏所面临的处境毕竟不甚了解,局势的发展并不像他预料的那样顺利。袁氏上奏后,不仅一些皇族和蒙古王公坚决反对共和,而且袁氏本人也在上奏当日遭遇北方革命党人炸弹袭击,死里逃生。袁氏一方面欲获取临时大总统位置,另一方面又“决不愿居强迫皇帝退位之名”,他认为改建共和“此等大事决非阁臣所敢擅专,仍请各亲贵自裁”,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实际上束缚了其行为,使他很难以强硬姿态应对皇室和反对共和的王公亲贵。同时,袁氏太急于求成,他在清廷还未就是否接受共和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提出要组织临时共和政府,在组织临时共和政府还根本没有希望的时候,又迫不及待地要求南京临时政府在清帝“退位”后48小时内解散,以便其一手组织统一临时政府。

按孙中山的设想,在袁氏迫使清帝退位后即选举其为临时大总统,切断其与清廷的关系,由南京临时政府统一全国,从而在全国实现民主共和,不料袁氏竟要同时取消清政府和南京临时政府,自行在北京(或天津)组织临时政府,而其根据仍是清帝授权。孙中山深感问题严重,因此,他急忙采取补救措施,于1月18日致电伍廷芳,请其通过唐绍仪转电袁氏,就原先承诺的举袁氏为总统,提出五款限制条件,以确保将来能够在全国实现民主共和。伍廷芳也致电袁氏,对其试图独揽组织临时政府大权提出警告。双方原本约定于1月21日颁布清帝改建共和诏书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袁氏在保留虚君前提下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以取代南京临时政府的图谋也以失败告终。

四、段祺瑞等四十七将领通电意在虚君共和而非民主共和

袁氏和伍廷芳秘密推动清廷宣布改建共和的计划宣告失败后,反共和的宗社党人颇受鼓舞。在1月22日御前会议上,到会亲贵“赞成君主立宪者十居其九”,“如肃、泽、醇、涛等,皆坚抱君主立宪主义,而恭王持之尤力”,力劝隆裕皇太后勿为共和所惑。逃回北京的江宁将军铁良“欲掩饰其失守江宁之罪,并报其贬居江宁之仇,竭力主张再战,并声言袁世凯与外人及革党联络一气,万不可信”,江宁失守即“由袁世凯拥兵不救所致”;他又与载泽密谋鼓动恭亲王、庄亲王和睿亲王等,“欲挟皇太后斥去袁,而以赵尔巽代之,即日举兵大杀都中汉官及新闻记者,一面下令前敌开战”。恭王溥伟则提出:“若袁世凯辞职,我辈当另组织政府,照上月初九日(即12月28日——引者)开临时国会之办法,在北京开国会,主持君主立宪,此外不能承认,否则即须与革命军决战。”隆裕皇太后知不可戰,遂于当日向国务大臣面传懿旨:“现在仍以速召国民会议为正当办法,仍望汝等善为办理。”1月23日,宗社党上书袁内阁,声言“欲将我朝天下断送汉人,我辈决不容忍,愿与阁下同归澌灭”,袁氏阅后“恍若芒刺在背,意不自安”。同日,东三省陆防全体军人也致电质询袁内阁,谓“传闻朝廷将有逊位之举,大臣有赞成共和之说,可怪可惊,莫此为甚”,并称“东三省勤王军队,业经组织,预备开拔,赴汤蹈火,惟听钧命”。

袁氏因“亲贵激昂,其锋不可避”,“日夜焦虑,须发顿白”。他的立场开始后退,不再与南方协商改建共和立宪国体。他一面遵照懿旨,接连发电报给伍廷芳,要求重新就国民会议选举及开会办法进行协商;一面召集内阁会议,以停战期限将至为由,下达各军整肃再战通电,以备战端再起。1月24日,袁氏又致电各路统将,就《民意报》1月19日所登伍廷芳通电之事辟谣,否认他曾与伍氏秘密协商清帝退位,称“往来各电均已登报,众所共见,且国体须由国会公决,系遵懿旨办理,为国民所共认,本大臣岂容有与伍秘密磋商之事”。

伍廷芳深感意外,致电质问袁氏:“迩来所切实筹商者,为清帝退位办法,立候解决,何乃忽提过去之事?实所不解。”袁氏复电否认曾经协商清帝退位问题,称:“本大臣与贵代表久商未决者,为国会选举及地点、日期,并未与贵代表筹商退位办法,来电尤不可解,请就选举及地点、日期,协商妥善办法,以期早日解决,此外非所敢闻。”伍廷芳复电反驳,谓与唐绍仪谈判停滞后,“中外人士皆虑和议之终无结果,旋因清帝有退位之意,故复筹商退位办法,此事中外皆知,岂能掩饰”,要求袁氏在1月29日上午8时停战期满前“迅将清帝退位确实宣布,以期和平解决”。 孙中山也致电伍廷芳,批评袁氏“种种失信,为全国军民所共愤”,“况民国既许以最优之礼对待清帝及清皇室,今以袁世凯一人阻力之故,致令共和之目的不能速达,又令清帝不能享逊让之美名,则袁世凯不特为民国之蠹,且实为清帝之仇”。袁氏复找理由曰:“现时外人所以承认我国者,实因朝廷尚在也。今政体未决,此间若即逊位,恐外人将否认我国,势必联袂干涉,故此间先行逊位一节,万难遵办。仍是先开国会,俟政体解决后,再议逊位,为最适当之办法。”可见他仍然认为保留君位并不影响改建共和。

此时,廖宇春和靳云鹏等见原定三种办法中第一种不能奏效,遂决定立即实施第二种办法,即“由各军队联名要求宣布共和”。1月24日,廖宇春等急电段祺瑞第一军曰:“内廷降旨已为亲贵所阻,全归无效,请速谋第二策,联合各军,上奏要求,事机急迫,万勿延缓。”1月25日晨,廖宇春接到第一军复电:“第一策失败本在意中,此等大事岂能过求完全。本军即日发起,通电各军联名入奏,希将各军人名、地点从速查示为盼。”唐绍仪也大约在1月24日电劝段祺瑞“赞成共和,讽令清帝退位”,旋得段氏1月25日复电:“比因政体由内会议,自应静候解决,乃至今尚未定议。顷已电阁府部,痛陈利害,并联合各军,奏请俯顺舆情。”所谓“顷已电阁府部”,是指1月25日段祺瑞致电袁内阁,报告各路统将听说溥伟和载泽阻挠共和,多愤愤不平,要求联衔代奏。

1月26日,袁氏与徐世昌、冯国璋和王士珍联名发出一份电报,忠告段祺瑞等“忠君爱国,天下大义,服从用命,军人大道,道义不存,秩序必乱”,要求段祺瑞等“切勿轻举妄动,联奏一层,尤不可发,亦不能代递。我军名誉,卓著环球,此等举动,玷辱无余。倘渔人乘此牟利,大局益不可保”。然而,26日早晨,由段祺瑞领衔,各路统兵大员如姜桂题、段芝贵、倪嗣冲、曹锟等47人,就发出联衔电奏,“恳请立定共和政体,以巩皇位而定大局”。

表面上,袁氏并不赞同段祺瑞等联衔电奏之举,实际上袁氏早在1月初就已经了解廖宇春和靳云鹏等人的计划,并知晓该计划一直在进行当中,而且其子袁克定亦参与其中,倘若他不赞成,该计划早就中止了。袁氏与徐世昌、冯国璋和王士珍共同发出劝告段祺瑞等的电报,目的不过是想告诉三人以及其他人,自己与段祺瑞等人的行动无关,以免“渔人乘此牟利”,使自己陷于被动。而根据段祺瑞所部参谋曾毓隽透露,联衔电奏乃“系中央授意”,电稿为徐树铮所拟。缘此,学界普遍将此举视为袁氏逼迫清帝退位的重要步骤。不过,按照廖宇春和靳云鹏等所定三种办法,第三种“用武力胁迫,要求宣布共和”才属于“逼迫”,第二种“由各军队联名要求宣布共和”实际上属于联名请愿,程度上尚不能以“逼迫”视之。更重要的是,从联衔电奏内容来看,以“恳请立定共和政体,以巩皇位而定大局”作为上奏缘由,明确表明其目的并非要逼迫清帝退位,而是要保留君位,是要造成“虚君共和”,与袁氏的目的完全一致。段氏被誉有“三造共和”之功,所谓“再造共和”和“三造共和”姑且不论,但就其因联衔电奏而被誉为“一造共和”来看,就名不符实,他要造成的并非民主共和,而是虚君共和,他的行动是服从于袁氏需要的。诚如李剑农所言:“北洋军阀的人物,除了拥护己派私人的权势利益以外,全无真正的爱国思想和主张……亏得段派人物后来还以造成共和向国民骄功,实则这种功劳只是对于袁世凯的功劳,不能拿来向我们国民夸嘴。”

袁氏于1月26日晚些时候接到段祺瑞联衔电奏后,立即致电唐绍仪,请其转告伍廷芳曰:“此次皇族及京内风潮,起点于‘退位’二字。秩庸(即伍廷芳——引者)来正式电万不可云‘退位’二字,只言决定宣布共和可耳……但求实际,不必字字咬实也。頃间军队除华甫、子志(即冯国璋、张怀芝——引者)外,均来电请共和,此事已有步武,望伍勿以十一前(即1月29日停战截止日期——引者)相逼。”可见,在袁世凯的认识里,段祺瑞联衔电奏有助于推动清廷决定宣布共和,但决定宣布共和并不是要逼迫清帝退位。对南方革命党而言,清帝不退位,便无共和可言,但对袁氏而言,清帝不退位,亦可造成共和事实,前者以民主共和为目的,后者以虚君共和为目的,这就是双方主张的巨大差异。

1月28日,袁氏将段祺瑞等来电入奏。经过御前会议和内阁会议反复协商,2月3日清廷电复各军谓:“朝廷对于此次事变始终一意,不欲以兵力解决,但改变国体,事关重大,非付之国民公决,不足以昭慎重,而免纷争。目下南军要求条件,现已略就范围,若非关于国计民生重要问题,朝廷亦决不忍坚持固执,以小害大。该军队等所请发于忠君爱国至诚,殊堪嘉纳。着各明白晓谕各该军队,静候朝廷办理。”同日,隆裕皇太后正式授予袁世凯全权,令其速与民军商酌优待条件。于是南北议和进入最后阶段。

五、袁内阁在议和最后阶段仍力图保留君位造成虚君共和

段祺瑞等联衔电奏到京当晚,又发生宗社党领袖良弼被炸事件,于是,公开反对共和的声音一下子小了许多,局势趋于平和,外国人将此主要归功于袁氏,称赞“袁内阁真不愧世界能人”。袁氏接下来将如何行动成为时人关注的焦点。罗惇曧向梁启超报告说,“项城之心,千孔百窍,外人无从捉摸,日日言君位,至今尚未改口,特松缓耳;而其左右自唐氏明赞共和外,如梁、如赵、如杨皙子及其余,皆均持共和,见所措置均向共和一边进行”,因此,他断言“虚君共和”已成过去。然而,事实正好相反,无论清廷还是袁氏,都从自身立场出发,特别是考虑到“北方人心尚未能决为一致”,并未放弃保留君位;而各国公使也因停战期限将满,于1月27日谒见袁氏,要求其“于君主、民主两政体中筹一不偏不倚之法”,实际就是“甚欲中国用虚君共和之政体,两不偏袒,使和局易于成功”,从而解决南北分歧,消弭隐患,以免战端再开,影响各国在华利益。

在此情形下,清廷内部关于国体问题最后阶段的讨论,并没有向民主共和方向发展,而仍然倾向虚君共和。1月30日和31日的两次御前会议,主要内容就是筹划虚君共和政体。其具体设想是:“留君主之虚位,由共和国人民公举正副总统二人,主持全国一切政事,君主概不干涉过问,其余亲贵及旗籍人均照常优待,南京政府总统及其他组成政府各员一律取消。”2月1日,御前会议正式决定采用虚君共和政体,袁氏随即至英、俄、美三国使署相告,各公使均表赞成。2月2日,袁氏上密折一件,详细解释虚君共和一切组织,有“政权虽皆逊让,皇位仍旧存留,请毋滋生疑虑”等语。隆裕皇太后遂于2月3日正式授权袁氏与民军协商优待条件。在2月4日御前会议上,近支王公面奉懿旨,“饬将公认改建虚君共和政体各事签押进呈”。2月5日及6日,《大公报》连发两则评论,一则谓“今日欲解决战争,保全疆土,除虚君共和,别无两全之策,所谓存君主之虚名,行共和之实政也”;另一则盛赞袁氏为确定虚君共和所做的贡献,称“今日之议定虚君政体,使帝统将绝而复续,宗社将危而复安,又能成就共和,项城之功,洵不可没;若必挟种族之见,谓项城当为华、拿,是欲见好项城,不益使项城为难耶!”

凡此皆证明,进入南北议和最后阶段以后,清廷和袁氏更加明确地主张虚君共和,外国公使和一些舆论亦予以支持。故接下来袁氏与南方围绕皇室优待条件的谈判,目的并不一致,袁氏以达成虚君共和为目的,南方则以清帝退位为目的,这预示着谈判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袁氏深知自己位置敏感,故其举动十分谨慎,曾言:“予现在极为碍难,动辄遭人疑忌,既不能强迫朝廷,亦不能勒令民军。如何办法?只可代为互相转达,不敢擅自解决。”故协商过程中的每一步,袁氏都是在奏请皇太后允可后,才继续进行的。

袁氏获得与民军商酌优待条件全权当天,即在此前南方提出优待条件基础上,根据隆裕皇太后“亲笔改定”意见,增饰文句,特别加入“赠封爵位”一条,然后通过唐绍仪正式向南方代表伍廷芳提交。其内容包括三大部分:(甲)“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乙)“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其中(甲)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国民对于大清皇帝各致其尊崇之敬礼,与各国君主相等。”第二款:“大清皇帝岁用,每岁至少不得短于四百万两,永不得减额,如有特别大典经费,由民国担任。”第三款:“大内宫殿或颐和园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宫内侍卫、护军官兵照常留用。”(乙)第一款:“王公世爵,概仍其旧,并得传袭。其袭封时,仍用大清皇帝册宝,凡大清皇帝赠封爵位,亦用大清皇帝册宝。”所谓虚君共和,将主要由以上条款造成。为了配合交涉,2月4日,蒙古王公联合会代表阿王和那王等,以及冯国璋、段祺瑞等60余名北军将领,亦分别将内容完全相同的优待条件电达伍廷芳,共同施加压力,要求其承认。

伍廷芳于2月4日接到袁内阁交来的优待条件后,因事关重大,特与唐绍仪和汪兆铭赴南京与孙中山面商,并征求参议院意见。2月5日,南京临时参议院讨论优待条件,在袁内阁提交条件基础上进行了修正,内容仍由三部分构成,但对(甲)(乙)两部分措辞进行了重大改动,不称“大清皇帝”而称“皇帝”或“清帝”,并增添“逊位”二字。其中(甲)改为“关于皇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并在具体列举各项条件前添入“今因清帝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清帝退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一句,以下共列八款,其中有六款开头添加了“清帝逊位之后”一语,如第一款为“清帝逊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第二款为“清帝逊位之后,其岁用四百万圆,由中华民国政府给与”;第三款为“清帝逊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照常留用”。(乙)部分主要是将第一款简化为“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以上修改,很明显是要明确“逊位”之意,防止袁内阁造成虚君共和。在答复蒙古王公联合会并转孙中山电,以及答复冯国璋、段祺瑞等来电中,伍廷芳明确指出修订宗旨就是为了防止虚君共和。其言曰:“查此次修正案,与袁内阁所提出者大旨相同,较之本代表所提出者更为优渥,惟所坚持者在清帝实行逊位,盖必如是然后共和国体乃完全成立,否则有类于虚君位之嫌,故独于此始终坚持。要之,全国人民为共和而流之血,前后积聚,可成江河,万不能含糊了结,以贻后祸。此次修正案,一面优礼清皇室,俾逊位之后不失尊荣,一面巩固共和国体,俾民国基础不致摇动,实已斟酌妥善,想必为诸王公所愿纳。”在致副总统黎元洪的电报中,伍廷芳也写道:“此次优待条件已极宽容,而所必须坚持者,在清帝实行逊位,盖必如是然后中华民国之基础始固,不致有类于虚君位之嫌也。”

袁氏于2月6日接到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优待皇室条款电文以后,对南方的删改颇不满意,当即入宫与隆裕皇太后商议,决定先由梁士诒等再加修改,然后进呈隆裕皇太后“逐条逐字讨论”。2月8日,袁内阁再次电复南京,提出多处修改要求。其中包括:“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保北方军人暨满蒙人极端注意,万难更改;‘逊位’二字尤为北方军民所骇异,必须改为‘致政’或‘辞政’;‘赞成共和’改为‘宣布共和’;‘外国君主’改为‘各国君主’。第二款,新币未定以前仍用‘两’,新币颁发以后改用‘圆’;其特别大典经费,遭逢甚少,核实估支,数亦无多,上下甚为注意,仍请增入。第三款,宫禁非民国所应有,不妨仍旧居住;各门看守至宫内各殿照料,用人甚多,‘侍卫’二字不足包括,仍应加‘护军’字样。第五款,谒陵经费,亦非常需,数亦无多,仍应加入。第八款,‘陆军编制’一语,诸多不便,请删去。”电文最后写道:“此次极力迁就,万不能再有更改。”同时,梁士诒电告唐绍仪,隆裕皇太后“所最决意坚持而言之再四者,一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十字,二不用‘逊位’二字……三必须用‘仍居宫禁,或日后退居颐和园,随时听便居住’……此三层如办不到,恐难以宣布共和”,并进一步对以上要求进行解释,请唐绍仪转告伍廷芳。蒙古王公联合会代表阿王、那王及冯国璋、段祺瑞等60余名北军将领也第二次致电伍廷芳,提出“‘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务请承认”,“逊位”二字“绝对不敢附和”。

2月9日,伍廷芳电复袁内阁修改条件,将(甲)改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开头一句改为“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以下第一款改为“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第二款改为“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圆,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第三款改为“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这一修改,在几处无关宏旨的地方接受了袁内阁方面的意见,如将“皇帝”或“清帝”改回“大清皇帝”,将岁用四百万“圆”改为四百万“两”。但最关键的几处,伍廷芳并未接受袁内阁的修改要求,或者虽有修改,但只是字面上的,實质未改。如袁内阁坚持保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十字,南京临时政府驻京代表李石曾、朱芾煌与袁内阁交涉后建议改为“大清皇帝尊号延续如旧”,伍廷芳“虑蹈于虚君位之嫌”,严加拒绝;袁内阁要求将“外国君主”改为“各国君主”,伍廷芳也没有接受;袁内阁要求将“逊位”改为“致政”或“辞政”,伍廷芳改为“辞位”;袁内阁要求将“赞成共和”改为“宣布共和”,伍廷芳改为“宣布赞成共和”。其中最重要的是以“辞位”代“逊位”,既对清廷和袁内阁拒绝接受“逊位”二字给出回应,又坚持了南方要求清帝退位的主张,同时“辞位”有主动辞去帝位之意,较“逊位”而言等于给清帝提供了体面退位的台阶。大清皇帝既然“辞位”,则“与虚君位主义风马牛不相及”,可以说彻底断绝了袁氏造成虚君共和的念头。在复电中伍廷芳又表达了决不再让的态度,谓“此方所坚持者,为不使有类于虚君位。如照来电,必致各省、各军群起反对……现力求迁就,改正如下,已至极点,决难再让矣。事机紧迫……万勿往还商榷,致耗时日”。

2月10日,伍廷芳又复电段祺瑞和张怀芝等指出:“清帝若不实行逊位,则有类于虚君位之嫌,全国人民糜烂血肉以争共和,岂愿得此虚位之结果?执事既赞成共和,想必表同情于此次修正案,尚望赞助为感。”同日,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致电唐绍仪,请其催促袁氏立即办理清帝退位之事。于是唐绍仪电劝袁氏不要再坚持“辞政”之说,而应“力持办到‘辞位’二字”,因“优待条件发生于‘辞位’”,“十四省军民以生命财产力争,专在‘位’字”,“若云‘辞政’,则十九条已无政权,何待今日”,并表示“言尽意竭,乞勿再赐电商”。张謇亦急电汪荣宝和陆宗舆,强调“伍昨复阁电,实已笔舌俱瘁,费尽磋磨,无可再说。要之,种种优待专为‘辞位’二字之代价,若不说明,何以合南北赞同共和之心理?亦何以示将来政治之健全?”请二人“力助项城,必践廿四(即2月11日——引者)发表之约,万勿迁延两误,败破大局,追悔无及”。

2月11日,隆裕皇太后召见徐世昌时,称赞袁世凯之忠诚,谓:“此次事变,皆系诸王公历年所酿成,醇王太无能,为彼等所蒙误,若非袁世凯,吾母子尚不知为彼等陷于如何境地。余感袁世凯之忠,悯生民之涂炭,决意将国政辞让,已谕令袁世凯将优待皇室条件与南军议妥。”又召见袁氏及几位王公,谕曰:“逊位二字似说不过去,既有所逊,必有所受,以后乃公举总统,并非受位,将逊于何人?此义可切实电商。朝廷于此事委曲求全,已可见谅于天下,若再要求,殊难允从。”袁氏奏称“自应遵旨力办”。旋即,袁氏接到各方来电要求接受“辞位”二字,于是入内面奏隆裕皇太后“民军政府仍不承认‘辞政’二字,坚持‘逊位’之说”,请隆裕皇太后再与近支王公商量。皇太后曰:“伊等多远飏,不知下落,此时即由汝作主办理。”袁氏亦无办法,只好接受“辞位”,将在京各王公召集到御前签押,又奉旨饬奉天三省及直、豫、陕、甘、鲁、豫、新疆签押,再由国务大臣一律签押。梁士诒嘱汪荣宝拟奏进呈,随即奉旨允准。

袁氏在优待条件协商中未能达成虚君共和的目的,于是开始在退位诏书上做文章。最终的退位诏书是在张謇所拟稿基础上改定的,张謇原稿使用了“逊位”一词,袁内阁拒绝使用,经李石曾、朱芾煌与袁世凯、梁士诒交涉,商定改为“以权位公诸天下”。但在诏书正式颁布前,袁内阁又擅自改为“将统治权公诸全国”,隐含保留“虚君位”之意,幸好宣布优待条件诏书将“辞位”二字明确写了进去,这才使袁氏的图谋未能得逞。不过袁氏又在诏书中擅自添加了由其“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等字句,这就使他攫取了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的主导权,为接下来的南北纷争制造了祸根。

余 论

辛亥鼎革时期的袁世凯虽然并不绝对排斥民主共和,但他出于现实政治利益考量,实际上是以实现虚君共和为目标。具体而言,袁氏最初竭力想要造成十九信条所规定的英国式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也就是在保留已基本失去权力的清帝的同时,由他担任内阁总理大臣,承诺推进政治改革,力求招抚民军。为此,袁内阁出于对局势的乐观判断,曾劝导清廷主动召集国民会议决定国体,但遭到“恐怕国民专要共和”的亲贵王公的拒绝。而当南北议和正式开始,唐绍仪和伍廷芳商定以国民会议决定国体后,袁氏鉴于时局已变,担心造成民主共和的结果,又想方设法在会议地点和选举法上做文章,力图为造成虚君共和留下机会。随着唐绍仪和伍廷芳议和失败、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以及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国民会议方案走进死胡同,于是袁氏改变策略,图谋保留清帝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然后再由清帝授权其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以取代南京临时政府。为此袁氏采取模糊策略,一方面劝导清廷主动降旨“定为共和立宪国体”,并授权其“筹办共和立宪事宜”,以呼应南方的要求,另一方面在预拟的宣布共和诏书等文件中回避使用“退位”一类字眼,结果遭到亲贵和民军两方反对,致使其计划失败。于是袁氏转而依靠段祺瑞等联衔电奏,要求“立定共和政体”,同时仍坚持保留皇位。直至清帝退位前两日,袁氏仍然拒绝将“逊位”字样写入皇室优待条件,只是由于南方强硬坚持,袁氏才最终不得不在隆裕皇太后授权情况下接受南方的修改意见,同意将“辞位”二字写进诏书。

以上基本事实清楚地表明,所谓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的说法,明显不符合历史事实。袁氏自清末新政以来,长期受君主立宪思潮濡染,是清廷预备立宪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原本就对君主立宪有一定的认识,并主张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辛亥鼎革时期,袁氏除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而追求虚君共和外,十九信条亦成为他无法逼迫清帝退位最大的制约因素。这是因为,袁内阁是依据十九信条所规定的英国式君主立宪制产生的,内阁只负责国家行政,无权变更国体。事实上,清帝虽然被剥夺了各项大权,但依然拥有盖用御宝的权力,如果没有清帝盖用御宝和颁布谕旨,内阁是变更不了国体的。从1911年12月底袁内阁设法劝导清帝自行逊位时议拟奏折中所谓“独至帝位去留,邦家存否,则非总理大臣职任所能擅断”,“不敢妄嗣变更”,以及民政大臣赵秉钧对日本人所言“按职权范围而论……各部大臣只有处理国务之责,而无改变国体之权”,总理大臣考虑“改变国体”也“与职权不合,且对皇室亦有僭越之嫌”等話语中,我们可知袁内阁在那时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不能逼迫清帝退位。因为一旦采取强行逼迫方式,袁内阁就等于自我破坏其存在的宪法基础,从而丧失其存在的合法性。更为严重的是,强行逼迫清帝退位,将会如曹操和王莽一样留下“篡权”恶名,这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是不被认同的,再加上“违宪”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势必会引发相当一部分国人的疑虑和抵制,增加袁氏接下来掌控全局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形成巨大障碍,这是袁氏非常忌惮的。因此,在清帝退位问题上,袁氏便逐渐确立起一个时人所谓“不负责任”的原则,即清帝退位与否由皇室自行决定和自行负责,自己尽可能回避,以免给世人留下“逼迫”和“篡权”的把柄。这一原则直至清帝退位前夕,袁内阁基本都是坚守的。尽管有时袁氏也会暗中向清廷施加一些压力,但其目的往往并非为了推倒清帝,而是为了使清帝更加彻底地退出国家政治,从而冀望以虚君共和与革命党达成妥协。

毋庸諱言,在中国由帝制走向共和的过程中,袁氏是有贡献的,但其贡献并不在“逼迫清帝退位”。受自身认识和周围环境的制约,辛亥鼎革时的袁氏在心理和行动上都表现得相当矛盾,与南方的主张存在相当的距离。当南方谈及“共和”时,很自然是指“民主共和”,而当袁氏谈及“共和”时,实际上是指“虚君共和”。他几乎不谈“民主共和”,直至清帝退位当日才致电孙中山和南京临时参议院,承认“共和为最良国体,世界之公认……大清皇帝既明诏辞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民国之始基,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地位,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而这不过是袁氏根据孙中山提出的让位条件之一,为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不得不作的宣誓,是程序上要求如此,并不意味着袁氏在短短一两日内就在理念上完成了由君主立宪或虚君共和向民主共和的转变。袁氏“逼迫清帝退位”的说法实际上放大了其对推翻帝制和建立共和的贡献,而革命党人和那些转向民主共和的立宪派人士为推倒帝制所做的巨大贡献,则因此种说法流行,在某种程度上被消减或遮蔽。但不管怎样讲,袁氏终究顺应了大势,使国家得以和平方式实现国体变革,避免了陷入长久战乱,这是应当肯定的。

至于袁氏最终能够摘得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首先是因为南方无论在军事还是财政方面,均无足够实力打败北洋势力,因此,通过孙中山有条件让位于袁氏的和平方式,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推翻清廷和建设共和的目的,就成为一种优先的选择;另一方面,北洋派亦无绝对实力荡平革命,同时袁氏又有极强的意愿获取临时大总统位置,这就使革命党人的计划得以成功,只是由于缺乏政治经验,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以致将组织临时共和政府的大权完全交到了袁氏手中。而并不具有民主共和思想的袁氏一旦掌握了大权,脆弱的民主共和就将面临严峻考验。当支持民主共和的力量尚能起到制约袁氏的作用时,袁氏便会暂时表现出遵从的一面;一旦失去这种制约作用,民主共和实践又不能在短时间内达到人们的期望,那么民主共和也就走到了危险的边缘,帝制就会死灰复燃。民初历史发展趋势正是这样的,而只有准确地把握辛亥鼎革时期袁氏的政治诉求与行为,才能真正理解这一发展趋势。

A Query on the Statement that Yuan Shikai Forced the Qing Emperor to Abdicate

SHANG Xiao-m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During the Revolution of 1911, Yuan Shikai did not experience the ideological change from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to democratic republic. With the purpose of maintaining the un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multinational country, and considering his own interests, Yuan actually aimed at creating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First of all, he insisted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Nineteen Articles and tried to dominate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plan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set by the Tang Shaoyi(唐绍仪)—Wu Tingfang(伍廷芳)talks from leading to democratic republic. Then, becaus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njing Provisional Government and the stagnation of the negotiations in the National Assembly, Yuan intended to mobilize the Qing court to authorize him to organize a provisional government, so as to abolish the Nanjing Provisional Government. For this reason, he adopted an ambiguous strategy. On the one hand, he persuaded the Qing court to “make a swift decision” to change the regime to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so as to mislead the southern government into thinking that the Qing emperor was about to abdicate. On the other hand, he tried to avoid using the word “abdication” in the pre-drafted relevant imperial edict and tried to put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will be organized by Yuan Shikai with full authority” into the imperial edict. After being opposed by both the Manchu and Mongolian nobility and royalty and the Revolutionaries, Yuan turned to Duan Qirui(段祺瑞)and other Beiyang generals to jointly send the memorial by telegram, demanding that “the republic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consolidate the throne and settle the overall situation”, which means that he still hasn’t given up on keeping the Qing emperor’s throne. After being authorized by the Qing court to negotiate with the Southern government about the preferential conditions for the imperial family, Yuan repeatedly refused to put the word “abdication” into the imperial edict on imperial’s order, and advocated using “resignation” instead. Only because the Southern government resolutely opposed the creation of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Yuan had to agree to the proposal of the Southern government at the last moment with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Qing court, and replaced “abdication” with “resignation”. A series of historical facts prove that the argument that “Yuan Shikai forced the Qing emperor to abdicate” is untenable. This opinion actually magnified Yuan’s contribution to overthrowing the imperial system and establishing the republic, but it was the Revolutionaries and some Constitutionalists who turned to support democratic republic who really intended to force the Qing emperor to abdicate.

Key words:the Peace Talk between South and North; Yuan Shikai;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democratic republic; Duan Qirui(段祺瑞); Imperial Edict of the Abdication of the Qing Empe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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