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

2024-01-16 05:03齐亚博
商展经济 2024年1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约束供应链

齐亚博

(恒通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65)

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客观存在。中小企业存在抵押资产少、盈利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等局限,加之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高门槛,使得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在传统信贷中不青睐中小企业。为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融资约束问题亟须解决。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得到飞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中小企业获取资金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供应链金融的运用可以促进供应链上真实信息的传递、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对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现状

1.1 融资情况

1.1.1 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可以反映大型和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程度,商业银行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且该指数是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家进行问卷调查后加权计算出的数据,用该指数衡量融资需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代表性。由图1可以看出,2017—2022年企业贷款需求指数总体呈现递增趋势,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一直高于大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在指数下降时下降得慢,在指数上升时上升得快,说明中小微企业相较大型企业融资需求更强烈,且融资需求长期存在。但银行贷款审批指数在50%左右且有上升趋势,该指数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可用来衡量贷款审批条件的松紧,说明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条件并未放松,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

图1 大、中、小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及银行贷款审批指数

1.1.2 融资成本较高

2022年中国社会融资(企业)成本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社会平均融资成本为7.6%。除了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外,中小企业主要在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保付代理进行融资,但这些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远高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手段——银行贷款占全社会融资的比例虽然最大、融资成本较低,但银行考虑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能力差、抵押物少、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对其有偏见,对其发放贷款承担风险高,更青睐大型企业,在贷款利率上一般较大型企业上浮更多,中小企业面临高于社会平均成本的贷款成本。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断上涨,但作为主要融资手段的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其需求,导致其生存发展步履维艰。

1.2 融资约束的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融资意愿,以适应投融资需求,但内源融资不足且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主要依赖银行贷款来满足需求,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如下:

(1)金融市场的因素:第一,存在信息不对称。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严重,在编制正规详细的财务报表方面能力欠缺,没有数字化的数据提供给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掌握着银行不能轻易获得的私人信息;第二,交易成本较高。中小企业贷款与大型企业相比,有着单次申请贷款额度较小、贷款次数较为频繁、贷款多为短期贷款的特点,但金融机构对贷款的审批发放、监管等环节有严格的流程与标准,对中小企业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要经过相同的审批流程,这就造成银行经营成本增加和后期监管成本上升,贷款发放意愿不强;第三,委托代理问题。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银行与贷款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单一的,银行是委托人,中小企业是代理人,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的制约,一旦中小企业不还款,银行制约手段少,就会面临呆坏账风险;第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还不健全。首先,当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如信息披露、投资退出机制等制度不完备,使得部分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信心,降低了他们的投资意愿。其次,由于行业特色、经营模式等,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差异性,而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缺乏充分发掘和满足这种差异化需求的机制。

(2)中小企业自身因素:第一,中小企业规模小、积累少、资产结构状况不如大型企业完善,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且中小企业普遍的抵押物多为其厂房和设备等价值有限的资产。中小企业的规模小意味着担保抵押物价值小,向金融机构寻求贷款时,一般情况下无论什么企业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物。因为在放贷前,金融机构依靠抵押担保物进行风险的识别;在放贷后,金融机构利用抵押担保物作为可以进一步监督企业,并在其不还款时作为弥补部分或全部损失的手段;第二,中小企业资信状况较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和规范及治理机制缺失等现象。中小企业在管理和资金方面并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才队伍,在应对各种财务报表时,做不到高效与明晰的汇总整理。

1.3 融资约束的后果分析

资金是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中小企业需要资金进行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拓展市场份额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面临融资约束对中小企业有诸多危害。

一是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约束会增加实体经济的财务费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采用银行借贷等债务融资方式来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若面临融资约束,企业融资成本升高,就会加大企业财务费用,企业运营压力、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利润也随之降低,使其长期发展受阻。

二是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约束会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面临融资约束时,企业要获得资金只能付出高成本,产生的财务费用较高,对企业项目的经营运作要求提高,项目投资风险增加。若贷款期限到期时,项目仍未回笼资金,企业就面临还本付息的压力,现金周转可能存在困难。企业被迫采用更高成本的民间借贷等进行融资以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是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约束会影响企业研发创新。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研发费用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然而,企业受到融资约束时,资金优先投向短期能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以获得周转资金或偿还借款。而投入研发后,产出的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要经过成果转化才能产生收益,这一过程在短期内通常难以完成,无形资产也难以进行抵押获得资金,加之研究开发需要相关现金激励政策对研发人员实施激励,刺激其创新动力,这又需要一笔费用,因此企业在融资约束时会限制创新投入。创新是第一动力,没有创新将会导致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丧失一定的市场和机会。

2 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2.1 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传统贸易融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只针对无论是信用历史还是发展潜力,都处在行业前列的单一大型企业或核心企业提供融资业务,该融资模式整体较为烦琐,资金的回流速度也较慢。供应链金融则是以真实贸易为基础,核心企业作为担保,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整体进行信用评估、融资放款,中小企业作为供应链上的一员,可以降低银行对其的授信门槛(见表1)。

传统贸易融资与供应链金融融资主要体现在三点区别:第一,融资主体。传统贸易融资银行的客户是单个企业,而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金融机构服务的主体是供应链上的各家企业,一对多的服务提高了信息透明度,也降低了融资风险;第二,担保的方式不同。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下担保条件高,供应链金融融资中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解决了中小企业因资质无法达到贷款条件的问题,同时在该模式下抵押担保较为灵活;第三,承担的风险不同。供应链金融融资可以很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高违约风险,因为有核心企业的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批管理和业务成本降低。综上,区别于传统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模式基于真实的贸易交易,将信用评估范围扩展到整个交易环节,不再针对单一企业,金融机构参与控制信贷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货物的流通。在贷出资金后,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物流建立合作关系,对贷后资金进行监管,降低融资的不确定性风险。

2.2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

2.2.1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一般发生在企业的销售阶段,核心企业因其具有主导地位,一般在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中会使用赊销的方式,赊销会使中小企业账面的应收账款增多,现金循环周期变长,现金流不足造成流动性危机。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正常运转,就将应收账款进行有效利用,以应收账款凭证作为质押品,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把在未来货物销售所得的资金用来偿还所欠资金及利息。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第三方金融机构之所以可以给融资企业进行贷款,得益于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核心企业往往资金实力较强,具备良好的信誉,所以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不仅可以稳固自身的核心地位,还能通过应收账款现金的滞后支出扩大自身的业务规模。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缓解融资困境,第三方金融机构也因为有核心企业的担保而降低了银行的交易成本和贷款风险。

2.2.2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企业在采购阶段一般使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下游中小企业在与供应商(核心企业)购买原材料等生产要素时,预先支付货款给上游企业,预付货款后,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就被占用,此时下游中小企业为解决资金不足,以货物为抵押,以核心企业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若中小企业不能按时还款,核心企业就需要回购抵押物。

在预付账款模式下,中小企业分批次进行付款、提取货物,不断重复直至借贷资金全部偿还完毕。该融资模式不仅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减轻其付款压力,还解决了货物的监管问题。同时,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也增加了与下游中小企业的合作,增加了营业利润和销售规模。金融机构在拓展了业务范围的基础上降低了信用风险。

2.2.3 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模式又称融通仓融资模式。在该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将占据大量资金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以质押的形式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寻求信贷服务,充足资金的流动率和利用率。中小企业采用的存货融资模式一般发生在企业生产阶段,由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存货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看管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获得信贷资金后,中小企业将这笔资金投入生产,以未来存货销售收入向金融机构还款。

3 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存在的不足

3.1 核心企业供应链管理意识不足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关注,但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就是核心企业缺乏供应链金融及供应链管理意识。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企业缺少供应链制度化的管理措施,多数核心企业并未明确划分供应链边界标准,在划分时边界模糊,导致供应链不紧密、归属感不强,缺乏团结一致的氛围,甚至出现引进核心企业的资信时需要利益交换的现象,不仅与供应链金融的实施相悖,还增加了核心企业的道德风险和违规风险,这也是金融机构在挑选核心企业时常常受到限制的原因。

3.2 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有待提升

在供应链金融实施中,金融机构负责信息的监督管理,实现与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物流的信息共享。当前,部分金融机构现代化水平较高,运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但并非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利用了先进的设备。金融机构数字化管理还很欠缺,在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财务、信息、评估与风险预测时,金融机构普遍数字化管理能力不足;中小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部分企业共享能力较差,信息传递不足,制约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3.3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提升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的通力合作。当前,我国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涉及很多领域、很多现实问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供应链金融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对供应链金融认识不足,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监管。虽然我国出台了许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仍有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没有核心企业引领的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贵、融资约束的问题,而大型企业一直是很轻松地就能获得最低贷款,长此以往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4 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力度的策略

4.1 中小企业角度

第一,中小企业要积极融入供应链,利用好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实现高效与便捷的资金流转。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整合链上交易信息、畅通信息传递、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约束,是中小企业融资时可以选择的一条新路径。中小企业要不拘泥于传统的融资方式,积极拥抱供应链金融,找到适合自己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第二,中小企业要注重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主动向优秀企业学习高效的管理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改善自身在制度方面的不足。其次,中小企业应多频次、高质量地向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真实信息,对重要信息及时共享,积极维护供应链金融中的各方关系,携手共进,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力,把握供应链平台发展机遇。

第三,中小企业要注重人才、培养人才。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要利用好供应链金融就离不开专业人才。人才也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高效管理机制的基础。因此,一方面,要吸引专业人才加入;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才进行培训,打造高质量的人才队伍,使中小企业更为高效地使用供应链金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4.2 金融机构角度

第一,金融机构要组建专门的队伍,积极开展和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愈来愈大,未来发展潜力大,金融机构应积极拥抱供应链金融市场,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运作效率。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完善机制、优化流程,使中小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更加便捷有效。

第二,金融机构要搭建自己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随着供应链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大,现有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数量总体不足,且平台操作便捷性仍有待提升,特别是位于金融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中小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平台存在不便之处。因此,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搭建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并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实现信息的多方实时联动,提高信息传递效率,针对规模小、所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的中小企业,把它们加入进来。针对中小企业个体特征差异,需要创新开发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融资策略和供应链金融产品,使中小企业能够依据自身特点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模式,获得资金支持,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并在全面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身收益,实现多方共赢。

4.3 政府政策角度

第一,政府应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积极宣传并引导各方参与。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约束,特别是位于金融发展水平低区域和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政府要积极利用自身的公信力,宣传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模式,让市场各主体了解并重视供应链金融,提高对供应链金融的认识和理解程度,鼓励并引导其积极运用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第二,政府应积极优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首先,政府要对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特别是位于金融发展水平低区域的金融机构,要以出台优惠政策、进行补贴的方式促进当地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使供应链金融缓解融资约束的效果得以发挥,为当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营造公平的法律环境。供应链金融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复杂,涉及的主体数量多,触及的法律法规广而多。现有法律体系虽能对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但覆盖不全面,因此,政府要建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金融发展水平低区域的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方针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明确供应链中各方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各参与方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促进供应链金融在规则下有序发展。

5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推动我国供应链金融持续稳定地发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提高其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须加强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及政府之间的协作与配合,通过共同努力、协调配合,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为其创造更多创新发展的机遇,实现长期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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