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义
(运城学院 教育与心理科学系,山西 运城 044000)
2022年7月邵阳学院以1800万元引进23名菲律宾亚当森大学哲学博士的报道充斥网络,随后邢台学院一次引进13名韩国博士信息被挖出,类似信息被不断曝出,引发社会对此类高校发展的关注,而焦点指向更名大学、申请硕士点的发展诉求。在我国,学院更名为大学在硕士点数量上有硬性要求,是国家批准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重要指标。邵阳学院式操作的缘由是硕士单位(点)建设。为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文简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等文件对所在省硕士立项建设单位进行遴选,凡经规定程序报请所在省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高校均被称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此类高校对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点)申请基本条件的各项指标要求,弥补差距,取得了成就,部分高校已获批拥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但是,邵阳学院式高校层面政策执行的非理性行为为日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显性功能是提升高校办学层次,关键是充实办学资源。办学资源支撑硕士单位(点)建设,申硕成功促使办学层次提升构成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因果主线。其应然目的是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然,通过办学资源的虚假、夸大性增值来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高校内部政策与国家硕单审核的政策精神相违背,因此有必要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办学资源虚假、夸大性增值现象背后的政策文本及实施影响进行反思。本研究通过对相关高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制度、做法和调查的实际影响结果进行政策性分析,并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专任教师博士化率、专任教师硕士化率、生师比、师均年科研经费、生均经费收入等五项指标对高校的不良政策性反应进行系统探析。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政策性反应是指相关高校依据国家及主管部门关于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等文件而作出的包括制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方案、出台建设制度、采取实际举措等在内的各项活动和方式的总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文本分为两类:一类与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直接关联,如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二级单位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考核方案、横向项目工作促进办法、横向项目工作年度考核激励和督导办法等,属于因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而出台的政策文本;另一类是间接关联,如横向项目管理细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教职工履行服务期管理规定、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校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属于参照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指标要求对学校内部原有政策文本的修订。通过政策文本分析,结合新闻报道和曝出的关联性信息及调查结果,归纳出其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性反应。
申硕成功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既定预期目的。办学现状和预期目的之间的差距就是办学现状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点)申请基本条件各项指标间的差距。其中数量指标是衡量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水平的办学现状关键指标。为合乎量化指标要求,此类高校采取多样化手段,从执行手段覆盖面及影响力方面呈现出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思想诱导手段、法律手段排序的现象,手段呈现多样化。这有助于合力完成指标任务,但却混淆了政策手段的调控对象和所能发挥的各种功能,人为模糊了政策在鼓励性、规范性、限制性方面的属性边界,对可能带来的负向功能及代价不做论证或倾向性论证,隐含着为谋申硕而不择手段的价值导向。
以师均年科研经费为例,某省2019年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6所院校2018年的基本数据与4万元要求分别相差1.27万、1.31万、1.9万、2.2万、2.83万、3.3万[1]。因获批的纵向科研经费数额有限,以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弥补缺额是通行做法,且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中“承担若干产教结合的横向科研项目”相符。学校制度文件表明,在完成该指标的举措中,关键举措是按院系专任教师人数分解经费任务并增列为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而强化产学研合作及加强成果转化之类的主流路径被置于末流举措。同时对完成横向科研经费的教师配以一定比例的奖励,对项目真实性则不予理会,由教师自行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来规避和化解学校不合理制度可能带给领导及学校的风险。当手段服从目的时,采取不当措施以实现目的就可能成为某些高校管理层的决策。手段若与高等教育办学规律背离、与地方发展状况背离、与教育者的初心和使命背离,与高校整体的发展生态相背离,学校办学环境势必会随制度的实施而逐渐恶化。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以学科建设来牵引。学科培育先行、学科平台为基、学科方向凝练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基本路径。以学术权力统领学科建设是应然思路。此类高校的学科建设形成以行政权力为主、学术权力为辅的建设模式。学术权力成为高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制度的附庸,表现为不能决定所在高校的学科发展规划、不能充分参与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自评和制度建设。行政权力主导着建设哪些硕士点、怎样引进人才、如何配置资源等核心问题。
第一,硕士建设点确立的拍脑袋式决策。此类高校的硕士点多与学校主要领导从事的学科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抑或由行政领导按二级院系教师的学历、职称分布情况确定建设的硕士点。梳理公布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信息发现,硕士点设置同质化严重,校际差别不明显;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传统化现象突出,即拟建设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下的发展方向和特色与已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高校存在诸多重复。目前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以20世纪和21世纪交替之际升本院校为主,建设应用型高校是时代所需和校情所致。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传统化迹象表明与此类高校担负的使命错位。这反映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论证不充分,整体决策不科学。
第二,人才引进的非理性化。此类高校难以引进高层次人才是客观事实,但引进难度因学科而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其他类)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2],生物、化学、数学、文学等易引进博士学位教师的学科就不受所在院系生师比限制而大量引进,造成易引进博士学位教师的院系出现教师无课可带、而难引进的院系教师任务繁重,学科间师资配置严重失衡。因易引进高学历教师院系开设专业较为传统,与社会需求有差距,若以扩招来平衡生师比势必造成就业困难和影响生师比指标,这成为人才引进的怪圈。此类高校的通行做法是通过行政干预来优先确保学校博士学位教师整体占比的提高,人才引进的马太效应使此类高校人才引进陷入想招的招不来、招来的不紧要的两难境地。
第三,重内部比较优势轻外部比较优势式的资源配置。非均衡资源配置策略适用于此类高校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问题在于倾斜的硕士建设点是按高校内部比较来筛选,这导致比较对象的错误,在国家范围内易造成重复建设,不利于未来研究生教育形成比较优势,而且对后续资源配置转向更具前景的学科造成困难。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采取多重举措完成指标任务。举措形似组合拳,直击指标任务,实际操作中则注重外在指标,忽视内涵发展,造成形式上发展良好、实质上发展不良的结果。形式化的政策凸显在硕士点遴选、教师学历提升、横向科研经费等方面。
第一,硕士点遴选。高校发展规划是高校依据国家及地方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优势而制定的。高校发展规划受外在需求的制约,更是硕士点遴选的前提。部分高校的硕士点是依据内部院系中与硕士点评价指标接近的先后顺序确定,依托假想性的理论阐释和虚无空洞的调研及生搬硬套式地与各级政策嫁接的方式赋予其遴选的合理性及硕士点之间关联的整体性。
第二,教师学历提升。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要求是高难度指标。有些高校为达到指标要求,采取“造博”、虚假挂职等方式,甚至把校内教师通过留学中介机构送往容易在短期内获得博士文凭的海外高校学习,获取文凭后再以招聘等方式回流学校。媒体曝出的引进博士学位人员公示信息即属此情况,且以合同制教师为主;问题暴露源于国家在教师引进程序中对公示环节的强制规定。而获取类似海外博士学位的在编教师不在公示范围内,因此媒体反映的“水博”“滥博充数”只是一个侧面。虚假挂职是通过将已获博士学位而在非高校系统任职人员以许诺一定的经济报酬或成果出版报销奖励等方式填入学校教师数据信息库来提高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此操作“造表不造血”,即表格中的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优化而师资队伍无改观的发展态势。
第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最具真实意义上的横向项目是通过竞争性投标方式而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横向科研经费多采用分学科按人头下拨任务辅之以奖惩方式来达到经费总要求,某些高校则直接参照师均年科研经费指标要求下达任务。横向科研项目操作的流程多是教师凭借人情关系、自拟课题、自掏腰包、自决结题方式开展,形式上增加了师均年科研经费,实质是科研造假行为。更隐蔽的横向项目是借用实习单位给予实习生的劳务报酬来巧立科研项目,再假借以实习生参与横向项目名义发放报酬,使之在形式上符合横向项目规定。此情形是高校社会服务功能虚假性扩大与合作深化的表现形式,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中“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完全背离,而对校方达成指标要求则有一定益处。
评价可以衡量目标达成度,更可通过警示、督促、奖优罚劣等手段加速目标达成。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采取了以评价方式来主攻指标。针对评价指标体系而出台的制度文件均有评价要求和办法。其评价意图是申硕成功,指导思想是一切为了指标的达成,方案是突出任务牵引、结果导向,评价重心是重表面化数据而轻数据背后的是非曲直,评价办法实施是采取逐层施压纳入考核要求来进行。
调查发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在职称评审中靠档计量、可评尽评,最大化提高高职称教师占比,同时将可量化到人的硕单基本指标要求移植在职称评审办法中。放松与提高评审要求的互斥性措施并存,折射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工具性价值。同时,易引进的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的院系面临高级职称指标数的限制,学校层面的倾向性调控使得其他院系指标被占用、挤压。评价举措的工具性价值凌驾于制度的公平及正义之上。在人才流动中采取保留人事档案、能拖则拖的方式力保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信息能在数据统计时为己所用;这种人非所用、人档分离现象在此类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脱离关系的读博教师采用签订保留一定待遇的内部协议来力争以后回流高学历人才,此操作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网络反映的引进海归人员公示信息多属此状况。客观上,此番操作不仅解决了非在编教师的编制问题,而且提高了博士学位教师占比。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不良政策性反应揭示出校内政策方案的反规律性、非理性及执行的逆市场化、人治化等问题。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过程中的不良政策性反应有其特定的发生机理、特点和潜在危害。
不良政策性反应是在学校层面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中对照硕单评估指标明确差距、寻找解决差距的最佳捷径及落实指标任务的过程中产生的。
1.逻辑起点:申硕需求。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转型是目前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发展的历史机遇,其发生的逻辑起点是教育现代化需求。教育现代化实现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3]。学历提升是人的现代化的一种途径。由国家批准的硕士授予单位承担高学历人才培养是学历教育的制度安排。世纪之交,为扭转高等教育发展滞后的局面,一批专科院校升本扩大了高等教育规模,实现了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普及化转型。伴随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教育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大众对于接受高层次教育及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专业结构之间的矛盾凸显。升本的高校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基础上就成为增设培养硕士研究生尤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理想机构。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而言,应然的政策性反应发生机理的逻辑起点就是教育现代化需求,这与目前高等教育发展阶段转型的逻辑起点是一致的。而在高校看来,政策性反应发生机理的逻辑起点是申硕需求。逻辑起点认识的差异就必然产生政策分歧。申硕需求演变为学校提升办学层次、谋求更名的跳板,甚至演变为领导的功绩。
2.内外治理:寻找捷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与硕士点建设之间是面与点的关系。在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要求中,获得硕士授予单位与获批硕士点须同步完成。在评估指标达成过程中,针对硕士授予单位的整体性评价指标难于硕士点评价指标。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不可能依靠内部资源完成指标任务,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层次人才选择余地更大,流动更频繁。高校与所在城市间的互动影响更直接。高校层次对资源的吸纳能力与科学技术的扩散程度和社会服务状况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障碍首先是学校层次较低,其次是多以地方高校为主,最后是本科办学时间短,文化积淀不深厚[4]。因此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须走出校门寻找发展资源,必须把学校发展规划与地方发展规划相结合,必须通过与外部组织合作使得科学技术发展需求融入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方案且获得充足的办学资源。这是政策性反应的源头活水。调查发现,学校通过增加学术活动、走访企业、服务咨询、联合办学等途径来获取有价值信息并进行决策,同时拟定基本指标完成的最佳途径。政策实施结果表明捷径带有投机性、虚假性、破坏性等特征。网络对邵阳学院重金引进菲律宾亚当森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质疑和评论就是源于校方决策时向有关当事人推荐排名靠后的国外高校,学制短且无须发表证明其研究能力的论文这一迅速提升学历以满足校方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标的投机性捷径的需求。事件处理结果表明捷径未必是科学的、公正的。当不良政策性反应触及公众的社会认知底线时就会使公众对高等教育、对此类高校举办研究生教育失去信心。
3.关键环节:任务包干。包干是我国改革开放背景的一个特定术语,指一个主体委托另一个主体按规定条件负责完成特定任务。包干制多使用于社会管理活动中,尤其适用于市场经济规则支配的领域。在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引入包干制,可以做到明晰责任、提高工作效率[5]。分析发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为完成硕单评估基本指标推行任务包干,特点是采纳行政组织的科层制管理结构将硕单任务分解并层层施压,形成了依靠行政权力、指标任务驱动、教师全员参与的建设策略。这使得《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等文件在高校层面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机制。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中的任务包干制套用了科层制管理框架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而忽视了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指标内涵。高等教育的科研及其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等有别于社会其他领域,因此简单套用任务包干制必会产生不良政策性反应。
4.政策运行:反经行权。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在政策运行中存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市场力量相混杂[6]的情形。运行中充斥着相互间的冲突,还有办学实况与市场经济环境的差距。凡产生不良政策性反应的高校,其政策作为申硕的权宜之计,既违反常识也不符合教育规律。例如某些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为完成师均年科研经费和生均经费收入指标,委派合作交流处主管负责横向科研项目事宜。合作交流处的应然职责是促进产学研、产教合作,作用更像是校企的牵线者、教师社会服务的指导者和教练,然而实际上成为教师横向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的督促者、裁判者。本末倒置的职能观造成管理错位,导致政策执行中呈现出极端短视性和反规律性。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政策运行需要依靠教师。在反经行权的政策执行下,教师作为政策运行的关键参与者,其学术共同体意识和科学精神对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具有自觉的心理抵制和排斥。政策实施结果是在达成指标任务时因违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产学研间的联系给教师施加不切实际的任务而加重教师负担和带给学校不良社会反响。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目标极易成为此类高校教师群体的众怨之的。
1.应景性。应景性是指为了完成目前硕单指标要求而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投合指标而使学校和教师投入无谓的资源进行应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活动常以作秀、走过场、相互站场等外在形式呈现。如不间断的访企拓岗及合作交流活动多是只见报道不见实效,兼职硕导往往只挂名不招生,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短期内井喷式异常暴增;项目科研含量低,项目完成周期短,项目立项周转快,经费数额异常高。这对教师而言,花费了时间成本,投入了经济成本,消费了发展潜力,磨蚀了发展动力;对学校而言,渲染了发展声势,加重了发展成本,改变了发展生态;对社会组织而言,刺激了做事底线,动摇了教育信心,淡化了合作意愿,冲击了合作形式。
2.自反性。通俗地讲,自反性就是某事物在追求其自身目标的过程中酝酿了另一事物能够反作用于自身并使自身要么更加强于追求目标,要么被它消解[7]。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实施就蕴含作用与反作用,其中师资队伍与人力资本价值发挥、生师比指标等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与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目标相反的状况。
高质量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使学科建设必须依附于学术权力来实现,随着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制度对学术权力的渗透,学术权力高度嵌入行政权力中,但行政权力主导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目标与学术权力认可的目标未必统一。同时,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指标需求在行政力量推动下也未充分走向市场化,其指标任务依旧需要高校内部处于基层的教师承担。教师被政策施压,成为被管理者而非高校事业发展的主体,激起对政策的消极应对。
目前本科层次高校的引进对象多为博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在面对引进博士研究生难题时,长期有编不引,希冀把有限的教师指标留给具有博士学位的人。这造成生师比逐年扩大,反而与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生师比指标拉大距离。学校不得已重启硕士学位教师招聘,反而拉低了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为了优化生师比,就压缩招生规模;招生规模降低,财政性拨款减少,生均经费收入指标下滑。自反性特点表明政策制定欠缺系统性,政策执行对政策自身造成消解。
3.侵蚀性。国家改革发展的主线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8]。新时期推进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法制的规范性和稳定性被轻视时,政策执行就陷入人为性和动荡性。同时,当行政手段被置于首端时,命令、指示方式就改变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平衡,极易打击教师积极性。以某校“博士振兴”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为例,制定目的中指出鼓励中青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然而其他条款部分中规定2026年前未考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由学校对其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低岗位聘用等级等措施。该措施无视国家法规、践踏契约精神,由此得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不良政策性反应破坏了高校内部发展生态,行政管理理念主导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方略侵蚀了高校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1.加重政策执行成本和代价。以政策科学理论审思为申硕成功出台的系列性制度文本,得出自用规范性政策、滥用强制性政策、误用奖励性政策是不良政策性反应的三大缘由。自以为是地把权宜之计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视为规范性政策,导致政策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高校发展实际状况脱节,政策本身就成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障碍。滥用强制性政策强化了官本位意识,离散了学术共同体,付出了高层次教师离职或躺平等代价。误用奖励性政策诱导了教师的投机行为而助长了师德沦落不良风气,加重了学校的经费负担,经费发挥不出应有价值。通过增加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成师均科研经费的政策性反应就最为典型且有普遍性。
2.造成人才队伍的劣币驱逐良币。当所谓的“水博”数量逐年增加且达到一定比例时就会影响高校正常发展秩序,助长高学历头衔低研究能力的畸形学历风气,排斥和冲击高校行稳致远的办学传统。国内部分高校与国外低水平高校开展的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在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快速输送博士学位教师的同时,也把国内外高水平机构培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拒之于外。基于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水博”也是博士学历、拥有博士学位。一方面,“水博”以博士身份参与高校发展事宜会冲击教师专业成长观,促成速成博士理念和畸形学历观,扰乱正常博士研究生教育。另一方面,“水博”的高额回报助长教师投机心态,削弱高校发展的精神文化。更为甚者,部分“水博”为证明与国内所培养博士基本标准相符的水平和能力而采取不当手段,这就加剧恶性竞争,将拥有真才实学的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排斥在项目申报、成果评选、评模晋级等活动之外,阻碍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3.降低教师职业认同和归属感。当高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制度迫使教师以自欺欺人的方式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来获取拥有养家糊口的教师职业时,教师群体便丧失了职业尊严和理应获得的人格尊重,同时也意味着对教师的批判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剥夺与压制。当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制度与教师职业道德相悖,教师群体开始离散,单位认同感和归属感便会降低,甚至有正直教师还会因教书育人职责与政策迫使的造假行动之间的认知冲突而引发人格分裂,无形之中推动高层次人才离职。这又会使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陷入人才危机之中,而且为了弥补教师的短缺再进行硕士学位教师专场招聘。当前此类高校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多限于紧缺专业,而非紧缺专业因长期留出编制却引进博士学位教师困难及高层次人才离职等缘由不得不仍在大批量地招聘硕士学位教师,然后教师等待较为漫长的专业成长,而且在课题申报、科研产出、成果评审、职称晋升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拉低了教师群体的职业认同感,导致他们容易在与良性发展的同类高校师资水平的横向对比中产生失落感,影响组织归属。
4.恶化相关利益者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支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与高校自身利益最为紧密,也关乎地方、校友、学生家长等相关利益者。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反规律性政策的执行,最先波及教师利益,在触及教师职业道德底线、职业责任、专业成长、待遇报酬等核心问题时必然遭到教师的抵制和消极应对。为完成横向科研经费达标而假托产学研合作、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立假项目的做法令社会失去了对高校的信任,恶化了学校的外部办学环境。当教师自掏腰包以完成横向科研的做法大行其道时,社会就产生高校教师应该为社会无偿提供智力支持的误解,高校教师被神圣化。这不仅违背市场经济原则,而且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背道而驰,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结果不是加强了校企合作,而是加重了学校与外部协调、合作、交流的难度。
维护国家教育利益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选择的出发点和归宿。国家层面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要着眼于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秩序和培养质量。高校层面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着眼于学校利益,而学校利益属于隶属国家教育利益的次要利益或局部利益。追求办学层次提升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发展愿景,但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若以速成为指导思想,就会为选择非常规性捷径提供空间,造成指标的应然性政策向反规律性政策转移。不良政策性反应折射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具有通过行政力量获取国家教育利益而谋求不当政绩或组织私利的动机。因此,高校层面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要基于教育现代化价值追求和基本办学事实之上,获得利益群体认同,防范陷入超前争取硕单授予权的“大跃进”陷阱。省级学位委员会遴选新增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时,必须要将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的五项量化指标中达成三项及教师比例达标作为必备指标。若无符合条件的高校,可择优确定办学力量较强的个别高校进行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并延长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周期。
高校应将达成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目标的压力,变成实现办学理念转型、转变办学方式、科学行使行政权力的动力。办学理念上要在建立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目标下实现由办学层次提升的外显性发展愿景向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内涵式发展愿景的转型。办学方式上要实现依托政府供给性资源为主向科学利用校内校外两种资源转变,构建产学研、产教融合的合作共赢新机制。行使行政权力要遵循教育为本、依法行政、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原则。
针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不良政策性反应,需要重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共识,规避相关利益者的观念冲突,形成符合国家需求、遵循学科建设规律的办学意识。第一,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中的“大跃进”式的反教育规律行为亟须矫正。社会、国家、高校、教师不应也不允许背离政策伦理的制度而危害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第二,确保学术权力充分引领学科建设。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是高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协同互促、长期积淀的结果。以教师群体自发及有组织地形成的以学术为业、以服务为志的学术共同体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基石。高校要树立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把教师专业成长与学科建设相融合,以教师发展推动学科发展。第三,硕士学位立项建设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研究生教育是以科学精神引领的高层次教育。科学精神的本质要求是实事求是。背离办学实际、违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活动给未来发展研究生教育埋下了隐患。如不能实事求是,国家硕士学位点动态评估办法会驱使申硕成功高校依赖建设期的反规律性政策路径继续偏离教育正常发展路径,将高校拖入恶性循环发展之中。促进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办学转型就是防范陷入恶性发展怪圈和循环链条中。第四,遵循市场经济法则,确保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与高层次人才市场和地方政策良性互动。
依据《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先通过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审核,再通过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全部审核通过才能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9],即遵循由面到点的先后逻辑。由面到点的逻辑根植于学校系统化育人办学观念,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是这条逻辑主线发展的结果。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发展规划中,指导思想是围绕评价的基本指标和重点学科建设来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资格,遵循的是由点到面及由点到点的逻辑。由点到面及由点到点的逻辑是盲人摸象式的思维,摸的指标点不同,得出的政策方案也不同;不同政策方案相斥,执行结果出现偏差就难以避免。专任教师博士化率、专任教师硕士化率、生师比、师均年科研经费、生均经费收入等基本指标整体关联和制约;相互之间此长彼消、共生共长、相融相长、耦合共生;比率之间相互牵制,其内在的制衡机制须在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方案中给予科学回应;生均、师均并非绝对平均,学科专业差异须在政策内容中合乎规律且有所体现。高校方以点带面的做法助长了急功近利的思想,影响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整体推进。思维认知逻辑的差异决定了国家与学校层面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的分化。此类高校要转变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思路,回归学校系统化育人的基本常识,呼应新时期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教育现代化逻辑起点,打破固有的行政化、投机性认知思路,践行系统推进、差异发展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路径。
与具有不良政策反应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相比,科学制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并有效执行的高校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提前纳入学科、人才队伍、学校文化、经费等高校战略规划中、赢得发展主动权;二是校内外形成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共识、获得利益群体资源支持;三是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方案符合办学规律、科学选择政策工具、方案绩效实现多赢。方案实施结果是高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取得成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相关利益群体获得技术、人才等回馈。
高校必须要完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的决策、执行、评估机制,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第一,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目标要在与国家及地方社会发展互动中制定,而不是由行政干预而设置。如果在遵循高等教育内外部规律及厘清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应然路径中提前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就可以将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的成本分解并降低非理性政策产生的各种负效应。第二,政策执行手段亟待转变,要以导向型政策工具为主,兼具高度的市场适应性,与高层次人才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第三,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政策的实施尽可能法治化、去官僚化和市场化,要做好人才、学科、财务预案以应对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发展资金方面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
不良政策性反应产生的内部环境就是行政权力主导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外部环境是高等教育办学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和社会化手段的政策工具所隐含的虚假合作行为的客观存在。因此,必须要细化指标考核办法,确保指标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规定了基本的指标要求,这是静态的反映;还需从动态、系统角度认识指标实况并客观评估指标达成度。动态视角,即不限于审核表格中的各类数据,还通过高校信息数据库查询高校申硕前后相关数据的异常变化状况及与类似高校做横向比较,在纵向与横向比较中确认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对于异常数据进行重点审核。系统视角,即测算各类量化性数据之间的关系,对指标达成状况背后的校内外支撑条件进行核对,依此间接评价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生态等定性指标。例如作为最易达成的专任教师硕士化率不低于80%的指标要求,该指标背后的硕士学位师资质量优势程度关乎后续学历提升、影响产学研,对未来专任教师博士化率及师均年科研经费等产生直接制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是教育事业的追求。细化指标内涵评估办法的关键是对质量的评价。任何质量的评价都要以真为基础,再形成可行的鉴定办法,如博士学位的评价要以突出能力为重;横向科研经费指标的评价突出效益。细化指标内涵评估办法,就是堵住高校利用潜规则运作指标的空间,堵死市场侵蚀高等教育的制度漏洞。从权限看,国家学位委员会是细化指标内涵评估办法的制定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实施主体。
综上所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高校的不良政策性反应映射着学校政策目标的短视性,蕴含着政策手段的反规律性,隐藏着指标数据的虚假性,而阻止不良性政策反应不仅需要超越短视性的政策逻辑、选择科学的政策工具,更需要细化指向内涵式发展的指标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