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桥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是乡村的底色,绿色发展道路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构建资源消耗低、废弃物排放低、品质效益高的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
我国绿色金融的开端可追溯至20 世纪80 年代,虽比国外起步晚,但是发展势头迅猛。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一是绿色信贷蓬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超22 万亿元,约占我国所有贷款余额的10%。二是绿色债券方兴未艾,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普通绿色债券存量规模约为15 万亿元,占境内外绿色债券总存量规模的71.43%。三是绿色基金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绿色、可持续、ESG等方向的公私募基金数量接近1 000 只,规模合计7 900 多亿元,较2020 年年底规模增长36%。四是绿色保险发展成效显著,我国绿色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投融资流程形成规范,2018—2020 年,保险业累计为全社会提供了45.03万亿元保额的绿色保险保障[1]。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及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兼具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双重推动作用的绿色金融日益成为了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绿色金融可被定义为围绕乡村绿色高质量发展主题,合理配置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优先支持绿色产业、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相关项目,以促进乡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农村金融服务。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在本质上是通过绿色金融这样一种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金融模式,发挥其引导激励、规范定价、风险把控、资源配置的功能,助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
一方面,农业绿色发展是农村产业兴旺的题中应有之义,绿色金融可提高农业绿色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绿色金融通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立体循环农业、特色农产品基地等生态农业项目提供融资便利,推动农业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围绕绿色产业发展,不断催生乡村产业新业态,撬动产业振兴链,对乡村产业融合起着重要推动作用[2]。绿色金融通过挖掘农村生态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开拓新兴产业市场,为种植农户、收购商、深加工企业、产品销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构建农产品从绿色生产到低碳消费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引导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
一方面,治理农业污染是打造乡村生态宜居的重要内容。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将社会资本向生态农业倾斜,聚焦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并且,绿色金融为农业污染的防治提供资金,通过投资建设如沼气、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处理及回收利用。
另一方面,实现乡村生态宜居需要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提高乡村人居环境的舒适度和便利度。绿色金融聚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改善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现农民生活富裕需要不断拓宽增收渠道,为乡村人才提供创业的商机信息以及就业的良好平台。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乡村人才外流严重,农村营商环境不佳,就业途径受限。金融生态环境是营商环境中的一部分,良好的金融生态可以满足乡村人才创新创业的融资需求,利用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鼓励乡村人才发展立体循环农业、绿色养殖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低碳生态产业,助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乡村人才的创业积极性。同时,随着绿色金融在乡村的深入推进,也能够在乡村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扩大就业市场,增加就业岗位。
乡风文明意味着要加强乡土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倡导村民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提高村民文化素养;而治理有效意味着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一方面,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农村征信体系的同时,能够促进村民形成平等守信的契约精神;另一方面,绿色金融知识的传播也能增强村民生态意识,激发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自觉性。
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尚处于起步阶段,二者尚存在不协调因素,只有深入研究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困境,才能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落实。
从农村金融机构来看,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尚不完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2 年年末,我国登记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已经达到4 567 家,其中村镇银行1 645 家,农村商业银行1 606 家,农村信用社548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对比往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及其服务的覆盖率在持续增加,但是,与上一年相比,以支农定位的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数量分别减少了28 家、2 家。并且,在乡村设立的金融机构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以银行为主,担保、证券及保险类金融机构寥寥无几。即便如此,在乡村中已引入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多数还是政府采取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实现的[3]。原因在于,与经济效益好、市场规模大的城市项目相比,乡村振兴中诸如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较大、收益不确定等特点,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机构并未将农村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导致流向绿色农业的金融资金较少,难以切实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绿色金融需求。
现有的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发展需求。一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受农业生产主体较为分散等客观条件的制约,金融供需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另一方面,虽然目前金融机构已经创新性地推出了电力贷、红色文旅贷、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相关绿色金融产品,但是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20)》,目前乡村金融产品体系仍以信贷、结算等基础服务为主,信贷产品以抵押、担保居多,真正契合不同农业产业、农村经营主体特点的创新产品不够丰富,无法充分有效地满足农村市场的需求。
从激励政策来看,中国绿色金融仍处于探索阶段,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配套激励政策制度尚不完善[4]。在城市“虹吸效应”的作用下,城市大中型绿色基础设施和生态产业项目更受金融机构的青睐,而农村绿色项目的高成本、高风险与收益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导致部分农村地区产生金融排斥。目前,我国涉及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的贴息及担保奖补的专项引导政策较少,亟须完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绿色项目的激励性财税政策,采取设立风险补偿资金等手段,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从金融监管来看,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资金投入、参与绿色发展基金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5]。一方面,有效的金融监管应兼顾安全与效率,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保护融资者权益、打压非法融资活动,而我国绿色金融监管还存在评价考核标准不一、环境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具有本质差异,目前我国针对农村金融特点进行差别化监管方面还有待优化。
从信用信息来看,涉农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在采集、分析与使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第一,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主要依靠实地调查,效率较低、成本较高;第二,在信用信息分析方面,提供信用评级及金融服务要以对客户进行“精确画像”为依托,但由于涉农经济主体类型较多,且各类主体生产规模不同,经营产业不同,面临风险不同,对涉农经济主体进行“精确画像”难度大;第三,在信用信息使用方面,由于信用评级的不规范以及不同银行间的风控差异,金融机构在面对有融资需求的涉农经济主体时依旧采取过度谨慎的态度。
从信用奖惩机制来看,我国对农户守信意识的引导激励还不够。农户的守信品质是绿色金融通往乡村振兴的一座“桥梁”,针对部分农户缺乏守信意识的问题,我国还需要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但因被列入失信名单,导致其生产经营及履行能力受到负面影响,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21)》显示,农村地区消费者金融素养水平低于城镇地区,城镇地区金融消费者平均得分为68.06 分,比农村地区高3.45 分。绿色金融属于新生事物,由于部分涉农经济主体处于信息弱势地位,金融知识比较匮乏,不利于绿色金融业务在农村市场的开展。
借助绿色金融工具,发挥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最大动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农村金融机构要明晰涉农金融职能定位,构建符合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的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法人机构,要立足政策优势,持续服务“三农”;农业银行作为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要以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邮储银行基于零售银行的定位,要以特色金融服务助力“三农”;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合作银行等要强化支农支小能力,为农村提供优质绿色金融服务。另外,各类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增设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事业部,加强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农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合作,以契合农村绿色金融需求。
近年来,我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已形成供需双方的信息互联互通,要通过积极研发智能云资产管理系统、智能监管系统、智能客服平台、大数据营销平台等金融科技产品,推进助农金融终端深入农村市场,利用“长尾效应”,满足农村地区分散的资金需求,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6]。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应着眼于乡村本地特色资源及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特点,通过联合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从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绿色农产品推广销售及物流配送等各环节出发,丰富金融产品线,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财税激励政策。农村绿色项目具有正外部性,既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也可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应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降低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成本和风险门槛。政府应借助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风险损失补偿等相关政策,有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7],实行绿色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经营收入给予税收减免,充分调动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统筹协调,两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农村绿色金融政策指引,统一界定绿色项目认证标准,完善涉农项目的绿色审核机制,督促金融机构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规范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应秉持灵活包容的监管思维,优化涉农绿色金融的监管方式,健全差异化监管制度,针对涉农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的授信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适当提高涉农绿色信贷的风险容忍度。
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涉农经济主体等多个主体在坚持政府主导、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下协同完成,破解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难题。第一,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扩大采集覆盖面。不仅借助手机银行等金融产品,开启线上全流程自助信用信息采集服务,还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基层政府,为更多涉农经济主体建立信用档案。第二,在信用信息分析方面,构建起科学、统一、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各类涉农经济主体划分对应的信用评级标准,结合受评主体过往履约记录、产业经营风险、偿债能力及其他加减分项,确定最终的信用评定结果,选出“信用村”及“信用户”。第三,在“用信”方面,促进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形成相互担保机制,拓宽涉农信贷抵押质押物范围,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授信额度,简化申请流程,提高“授信”向“用信”的转化率。
在信用奖惩机制方面,借助村委会的力量,宣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乐业等良好品质,开展乡村信用治理,推进道德评议体系和征信体系的协同共建。首先,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守信激励制度,可以通过将支农补贴资金的发放与信用评定的结果挂钩等措施,激励农户守信;其次,不断加大失信曝光力度,推进失信惩戒分类机制向精细化发展;最后,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帮助有还款意愿的涉农经济主体回归经营正轨。
提高涉农经济主体绿色金融素养既需要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宣传力度,又需要涉农经济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参与绿色金融的深度,拓宽参与广度。一方面,要针对涉农经济主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尤其要以符合广大涉农经济主体认知的方式,从政府网站、村委会公告、银行通知等公信力较强的渠道发布绿色金融相关信息,为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广大涉农经济主体自身要抓住绿色发展机遇,探索建立共贷共还、利润分红、风险资金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契合乡村绿色发展主题,壮大绿色产业规模。
综上所述,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为乡村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本文基于对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的认识,以及对乡村振兴背景下绿色金融作用发挥机制的分析,进一步从农村绿色金融供需、配套政策制度、农村征信体系、涉农经济主体绿色金融素养这四个方面,探究了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困境。绿色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新事物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因此,从问题出发,本文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依靠生态环境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政府部门的引导,还要激发金融机构及广大涉农经济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发挥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最大作用,实现乡村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