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良田沃土” 夯实“资源底盘”平湖市聚焦“三个新”全面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2024-01-02 02:40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晓红
浙江国土资源 2023年9期
关键词:平湖市连片农化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 逸 郑晓红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近年来,平湖市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并落实“数量、质量、效益、生态”四位一体保护,努力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荣获2021—2022 年浙江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聚焦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耕地管理新机制

平湖市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在耕地管理的体制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用好“奖惩并重”的政策指挥棒,进一步凝聚“让保护耕地者不吃亏,让耕地保护优秀者得表扬获实惠”的社会共识。

(一)创新“以奖代补”激励机制

出台《平湖市耕地保护以奖代补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补偿模式上,创新采用“普惠性补偿+激励性奖励”的方式,将普惠性补偿与绩效导向激励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其中,普惠性补偿资金按照村集体承担的耕地保护量进行分配,激励性奖励资金按“因素挂钩”的方式考核测算分配,包括粮食生产保障、土地执法监察、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护措施等,推动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更加精准化、具体化,创新做法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自“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因素考核实行以来,平湖市共发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1.13 亿元,惠及全市各个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真正实现了“谁保护,谁受益”的目标,为全市耕地持续稳定利用提供了内生动力。

(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机制

在嘉兴市率先出台《平湖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了设施农业用地的适用范畴和管理要求,同时明确程序、压实责任,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有效满足全市设施农业多样化用地需求,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效益,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设施农业用地相比于一般新增建设用地,用地审批简化了用地取得方式,进一步提振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落实“网格田长”责任机制

全面落实市、镇、村三级田长人员,全市合计4 名市级田长、32名镇级田长、75 名村级田长和234名村级巡查员,并对全市所有耕地按照网格划分,将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通过“田长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示范村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基本农田扩大到耕地保护、从示范村到全市面上展开,政府成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农民成为耕地保护“第一守护人”,一种“大家管大家用”的共同责任机制逐步形成。

二、聚焦效益提升,聚力打造土地综合整治新格局

平湖市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调整优化耕地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将碎片化土地“化零为整”,最大程度提升了土地资源效益。

(一)“一盘棋”统筹组织领导

坚持以“一盘棋”的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形成了一套成熟的“1+1+1”综合保障体系。成立一个专班,落实市政府统筹协调责任、牵头部门指导督促责任、镇街道规划实施责任、村级组织强化推进责任;建立一项考核,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聚变共富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进一步落细责任分工,健全考核机制;完善一套政策,自去年以来加强政策激励,进一步提高土地复垦、开发、旱地改水田、“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等各类补助标准,同时制定出台《平湖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方案(2023—2027 年)》,明确未来五年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5 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8000 亩,落实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00 亩等。

(二)“一张图”有序指导实施

通过加快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今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底图,开展“1+X+n”村庄规划优化调整,协同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20 个村庄规划修编,科学安排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并在新一轮后备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形成资源分布“一张图”,同步建立复垦项目储备库。对已经完成拆迁或签订搬迁协议或房屋已腾空并符合立项要求的,优先列入项目储备库,库内优先级项目进一步明确立项、规划、实施、验收等时间节点,精准指导推进项目实施。

(三)“多渠道”积极向内挖潜

平湖市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多年来探索多渠道造地改田新途径,在持续增补耕地数量的同时,以农用地整治为发力点,充分挖掘垦造耕地潜力,改造现有旱地,统筹推进低效园地整理,扎实提升耕地质量。2021—2022 年,全市共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44 个,涉及地块2983 宗,新增耕地2592 亩;完成垦造耕地项目12 个,面积483 亩;完成旱改水项目5 个,新增水田面积100 亩。平湖市还立项7 个“千亩方”和1 个“万亩方”项目,项目总面积2.6 万亩,达到连片耕地面积2 万亩。截至2022 年底,完成连片耕地面积1.8 万亩。通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美丽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聚焦耕地红线,扎实落实用途管制新举措

坚持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强化资源管控,从严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打击力度。

(一)扎实推进“非农化”整改销号

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成立耕地“非农化”处置工作专班,推进“非农化”问题处置工作。

(二)有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完成2021 年、2022 年的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具体项目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在调入地块完成各级验收后,用地主体申报并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对于上级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的征求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有效推进政策制定和实施。

(三)严格落实违法用地处置

通过打好拆、改、用、控组合拳,推进无违建创建、数字化应用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平湖市成功创建嘉兴市唯一“无违建县”,并连续6 年稳居嘉兴市综合考核榜首,2022 年以全省第四的成绩获评全省“无违建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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