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治理视角下市场融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的对策建议

2024-01-01 00:00:00于启立
克拉玛依学刊 2024年6期
关键词:民族融合

摘 要: 语言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并助力国家治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是国家语言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现之一。本文通过对新疆k市D10村居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调研,从国家治理主体的角度分析村落(社区)中局部市场作为语言治理主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的推动作用,构建“嵌入式市场格局”,提出:鼓励汉族进入并从事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零售行业,鼓励当地维吾尔族到汉族比例较高的居民区从业;借助K市丰富的旅游资源,扩大当地居民的交流范围,改变当地语言使用场景单一、封闭的现状,丰富语言使用场景;建立语言人才库、创新培养语言人才体制等,以探寻在维吾尔族聚居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可行方法。

关键词: 语言治理;维吾尔族聚居村落;嵌入式市场格局;民族融合

中图分类号:H002 " " 文献标识码:A "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24.06.14

语言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并助力国家治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能力在治理议题中的具体体现,集中表现为国家创造治理绩效,实现国家特定治理目标的能力”[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是国家语言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之一。

将语言治理纳入国家治理当中进行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鲁子问,他首次从国家治理角度分析了语言政策治理意识和重要作用,[2]之后,张日培、朱武雄分别从治理视角出发,探讨了政府在建设和谐语言生活中的作为方式和民间宗教的语言与城镇化农村治理的关系。[3][4]但是,显然这一时期治理视角的基本研究“是从微观地或零星地就事论事,对于治理的认知还未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对于语言治理及其在国家和全球治理中的作用的研究,还是不自觉地、非系统的”[5]。直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对语言文字治理的研究才逐渐系统化。例如,从语言全球治理理念的提出(王春辉)[6]、系统阐述国家语言文字治理法治化问题(杨解君、杨素珍、任颖等)[7][8]、地区性语言治理能力提升(张日培)[9][10]、“一带一路”多语语言生活治理(刘全国)[11]、边疆语言能力视角中的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的共时和历时性问题(刘华夏、袁青欢)[12]、语言扶贫(向德平)[13]、语言管理与国家治理关系(王世凯)[14]、应急语言能力和机制建设问题(王辉、王春辉)[15][16]等。

在国家治理与语言治理关系中,治理主体是治理体系中的重要论题。从国家治理和国家文化治理的角度,可以分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主体合一观”和“宏观主体和具体主体分立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主体合一观”认为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群众等构成国家治理主体;“宏观主体和具体主体分立观”认为国家治理的责任承担者和参与者,政府、市场和社会构城宏观主体,政府(党)、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第三部门)与公民构成具体主体。无论是哪一种观念,多元性是国家语言治理中所强调的,只在具体的构成上存在分歧。

本文通过对新疆k市D10村居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的调研,从国家治理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市场作为语言治理主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的推动作用,探寻在新疆k市的维吾尔族聚居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可行方法。

一、新疆K市D10村语言使用情况

D10村地处K市,距市中心约2千米,随着K市城区面积的扩大,D10村已经属于城市的一部分,整体呈现出现代城市社区的样貌:内部为居住区,住房多以二层住宅为主,类似“筒子楼”,中间是水泥院子,房间在四周,各家房间窗户多向内开,二楼楼梯多为自制楼梯,在院子靠墙边;外围是用于商业的“门面房”,从“门面房”向上是商品住宅,门面房都是出租型商铺,如日用百货小超市、饭馆、理发店、汽车修理店等。D10村由村委会进行日常管理。此村虽然离市中心不远,与城市社区一样,但仍以“村”来称谓,保留了当地许多本土教育内容。总人口为2 522人,总户数是575户,除了5位短期租住的汉族外,①全部为维吾尔族,村中的流动人口也都是维吾尔族。

(一)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语言使用

D10村常住村民全为维吾尔族,在村委会(社区)日常管理中,在面对具体居民办理居民的相关事宜,如人口信息核实、宣传等工作时,使用维吾尔语;入户走访中,维吾尔族工作人员全都使用维吾尔语。此外,村委会内部会议、组织的居民集体学习、日常宣讲等活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比较普遍,但为了让更多村民听懂,也经常使用维吾尔语,在居民区内部道路中使用的是维汉双语的路标。

(二)居民日常生活中的语言种类使用情况

我们访谈了32位家长,他们在家里全部使用维吾尔语,在与邻居、朋友交流时,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或与孩子交流时使用的都是母语,即维吾尔语。孩子与父母交流,或与其他孩童玩耍、游戏时都说维吾尔语。在日常生活中,维吾尔语的使用率基本接近100%。年龄处于3-5岁的儿童刚刚进入幼儿园,开始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掌握得还不够好,尤其是3岁儿童,基本是从幼儿园开始才真正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4-5岁的儿童已经有1-2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偶尔会在彼此的交流中说几句国家通用语,但在日常也都用维吾尔语交流。在儿童进入一年级之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情况就比较普遍了,尤其是在学校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与父母、邻居等的交流仍然使用维吾尔语。情况有所不同的是,进入一年级后,孩童之间在社区内进行游戏或玩耍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比例相较于幼儿园时期明显上升;根据调研,该比例从3.2%上升到47.7%,其中个别孩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比例更高。在与小学生交流时,小学生都能做到无障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

本次所调研的D10村的儿童、小学生和另一城市B市幼儿园中的蒙古族儿童、小学生学习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律相同,即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时间越长、使用得越频繁,掌握得就越好。但是,B市蒙古族儿童、中小学生在“私”环境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比例相对较高,也有国家通用语和蒙古语混用的情况。根据访谈调查情况看,B市蒙古族儿童国家通用语言使用率达到100%,甚至出现父母均为蒙古族,孩子不会说蒙古语的特殊现象。这和整个社区的民族比例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环境密切相关。

(三)D10村零售市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情况

D10村的四周都已是商铺,商铺上面是住宅,村里也有商店和餐馆。零售市场的从业人员和购买者都是维吾尔族,调研的30家店铺(包括商店、早餐店、水果店、零售摊、理发店、商贸城中的商铺)都是如此。在D10村从事水果买卖的一位摊主说,他只有在批发市场批发水果的时候面对的是汉族同志,自己只需会用国家通用语言询问当天的水果批发价即可。

维吾尔语品牌的商品包罗万象,完全可以满足维吾尔族居民的生活所需,各类市场从业人员,从老板到服务员、从食品加工到分销、从售卖到购买,几乎只有维吾尔族参与,零售市场运行比较封闭而自足,即使开放也是当地开放、自足的市场的一部分。D10村所在区域约400米外是香妃国际大厦,以服装、首饰交易为主,是k市服装集散地之一,从业人员全部为维吾尔族。

由于这些市场所包含的内容完全可以满足当地维吾尔族的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基本不需要与市场之外的人员的交流中去获得其他生活资料,即使需要,也可以很容易找到从事相关工作的维吾尔族。也就是说,在获取日常生活所需的全部生活资料过程中,当地居民不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以,在当地,语言需求具有一定的封闭性。

在市场不融合的情况下,国家通用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并不高,或是必要性不大。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中,国家通用语言使用的便利性低于少数民族语言。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背后的“市场之手”

从国家治理角度来看,语言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是国家语言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历史上,我国在许多朝代都进行过重要的语言治理,有秦始皇统一文字、北魏孝文帝“断北语、从正音”、隋文帝行科举、清代的“以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到民国时的“国文运动”“白话文运动”,还有新中国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等治理。但是,当时这些语言政策很多是基于国家管理模式制定的,国家治理意识还存在诸多欠缺,出现语言政策(行政命令)法理不足的情况。[6]在国家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之下,更多地体现规律性、法治性和“以人为本”。

此外,当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遇到的难度是中国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可比的。今天,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是对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母语的民族在语言发音、文字书写标准等方面的治理,而且还包括对以汉藏语系中的藏族、阿尔泰语系中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鄂伦春族等多语系语言的整合与治理,不再是前文所论述的从秦始皇统一文字到简化汉字的“汉文”内部的整合,因此,所面临的问题更复杂、情况更纷繁。笔者建议,通过“市场之手”在行政村或社区内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

“市场之手”是从语言对市场和经济发展影响角度提出的经济背后的“语言之手”[5]转化而来。“语言之手”是从“语言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语言与经济互动的关系,认为“语言距离”在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劳动力流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语言对经济的影响体现在宏观到微观的各个方面。[5]

但是,作用一定是相互的。语言对经济发展、市场、贸易有重要作用的同时,市场、贸易和经济发展对语言的推广也必定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笔者提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背后的‘市场之手’”,用以说明,市场从业人员的多民族融合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中具有重要作用。

就调研情况看来,D10村房屋价格在10万—30万左右不等,虽然房价不高,但是房屋内部结构及规格、设计很难吸引汉族或其他民族选择购买。在城市化过程中,有固定工作或有固定收入的市民更愿意购买居住条件更好的商品房。因此,就目前来看,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中进行“嵌入式居住格局”的打造有一定难度。另如拆迁,在原有土地上建新住宅楼,并以民族成分比例限制购买的方式构建“嵌入式居住格局”,其结果只能是:有购买力的居民可住进新住宅楼,而无力购买者只能迁往城市更为偏远的村落中居住或租住,这仍然无法改变其使用语言的情况。在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的城市内部,以拆迁方式改变居住格局从而改变语言环境的可行性不高,拆迁只是转嫁了问题,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嵌入式居住格局”是从“居住”角度打造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路径之一,是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方式,其核心意义在于促进社区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民族融合。实际上,居住格局的嵌入在推动融合方面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如类似“组屋”“房产共享”等条件,在相关条件不易满足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市场化自由买卖住房的条件下,“嵌入式居住格局”的打造更多依靠政策推行。在“嵌入式居住格局”不易构建的情况之下(如D10村),是否能通过“市场之手”构建“嵌入式市场格局”以改变当地语言使用场景单一、封闭的现状,丰富语言使用场景,在村落(社区)的民族结构和社区环境层面推进并实现民族融合,是值得探索的。

本文认为,除了每位儿童从幼儿园开始接受学校教育、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之外,在维吾尔族聚居社区内,还可以从促进市场从业人员多民族融合为途径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

第一,可以适当调整D10村内外商铺租户的民族比例。鼓励汉族进入并从事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日用品零售、车辆维修、理发、蔬菜水果售卖等行业,并鼓励当地已经从事以上行业的维吾尔族到汉族比例较高的居民区从业,政府在房租、水电费用等方面可给予优惠。如果从事餐饮行业,如川菜、湘菜等,需要有一定的规模才能进入,因为规模大才能对K市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有吸引力,餐饮才能持续,小规模的餐饮(指川菜、湘菜等餐饮)对顾客的吸引力较小,餐饮生意难以为继。借助市场和商业发展,才会吸引除维吾尔族之外的民族进入此社区。

第二,将D10村的旅游发展纳入K市旅游发展规划当中。借助K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D10村的旅游资源,提高对游客的吸引力,将大量游客引流到D10村,扩大当地居民的交流范围,从而推广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K市的古城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地,D10村的整个建筑风格与古城建筑风格一致。相比之下,古城的维吾尔族从业人员基本上可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游客进行无障碍交流。因此,D10村可以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下工夫,引流古城游客到D10村,通过市场运作、商品交易的吸引力,刺激更多当地维吾尔族从业人员学习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三,关注语言使用与当地市场融合的“双刃剑”的作用。著名的“费舍曼-普尔假说”认为,语言多样性与经济发展之间是一种逆相关,而语言统一与经济发展则是正相关。如上分析,由于D10村的语言使用情况较为统一,当地市场相对繁荣,在不影响零售市场繁荣的情况之下,在类似D10村这种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大的区域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有一定难度的。

交际的便利与否会影响语言的选择。当地维吾尔族在选择去哪家商店购物时,100%会首先选择维吾尔族开的商店,因此,鼓励汉族进入D10村的从事日用品零售工作,很有可能生意难做,而且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因此,除了政府给出优惠政策之外,如降低房租等,还需要进一步开放当地市场,将商品零售、旅游等进行融合,刺激更多的汉族选择当地市场、维吾尔族进入外地市场。

第四,理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主导作用和多语言并存的辩证关系。保护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发掘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丰富中华文化内容和语言体系。在新疆,尤其在南疆实施区域性语言分级化治理,引导少数民族语言生活,精准语言服务,促进社会无障碍沟通,对基层干部、教师、学生、农牧民、小商贩进行个体性语言治理和群体性语言治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处理好“语言和谐”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之间的关系,制定好新时代新疆少数民族语言发展规划。

三、市场融合的语言之需与建立“语言人才库”

市场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播的重要参与者,最容易与生活情境发生密切关系,是一种与国家政策的“刚性传播”相区别的“柔性传播”途径,具有渗透性、浸染性和感染性,使语言学习更具有“温度”,语言行为输出也更具亲近性。[17]市场不仅具有语言推广作用,对民族融合也有巨大推动作用,而且是以多方面浸入的方式发挥着重要力量。通由“市场之手”推动人口分布再造和居住格局的重新调节,从而成为形成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重要路径之一。

市场融合对不同的语言所发挥的效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上述是零售市场融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产生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面向中亚、欧洲市场的开放,中欧班列的畅通,在市场交易领域,对维吾尔语会有一定程度的需求。在与中亚国家市场融合的情况下,维吾尔语的效能会显示出来,即便是与欧洲进行商贸往来,使用俄语、英语、法语等的效能或许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来得更高。新疆有条件的高校也持续开办或新办俄语专业,如中国石油大学(克拉玛依校区)新开设了俄语专业,就是为了满足新疆未来发展所需语言专业人才的需要。

面对此问题,应当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建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才库”,教育部应创新培养语言人才体制,根据国家需要,挑选一些高校开设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以每年定量、定编的方式培养人才,并建立语言人才库,将其纳入语言人才库中,以备国家不时之需。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的同时,还可以保存、发展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而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以保持中华文化的丰富性。但是,无论如何,“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才库”的建-立都必须将国家认同置于民族身份认同之上。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的“语言轴心”,也是民族融合背后的“语言之手”,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和谐、融合、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助力剂,还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柔性力量。

注释:

①此次调研时间为2023年11月初,相关数据也是此时的数据。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汤彬.论国家治理能力生产机制的三重维度[J].学术月刊,2019(4):65-72.

[2]鲁子问.国家治理视野的语言政策[J].社会主义研究,2008(6):57-58.

[3]张日培.治理理论视角下的语言规划———对“和谐语言生活”建设中政府作为的思考[J].语言文字应用,2009(3):53-62.

[4]朱武雄.民间宗教的语言与城镇化农村治理———以妈祖信仰为例[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49-156.

[5]王春辉.论语言与国家治理[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29、35.

[6]王春辉.当代世界的语言格局[J].语言战略研究,2016(4):69-82、70.

[7]杨解君,杨素珍.网络语言文字及其法律化治理[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6(2):59-65.

[8]任颖.论国家语言文字治理法治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4):114-118.

[9]张日培.提升语言治理能力[N].语言文字周报,2017-01-18(01).

[10]张日培,刘思静.“一带一路”语言规划与全球语言生活治理[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93-102.

[11]刘全国.构建一带一路多语语言生活治理[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11-23(04).

[12]刘华夏,袁青欢.边疆语言治理的挑战与转型[J].广西民族研究,2017(6):8-15.

[13]向德平.语言扶贫助力贫困治理[N].语言文字报,2019-11-27(02).

[14]王世凯.建构中国特色语管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1-21(03).

[15]王辉.提升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急语言能力[EB/OL].光明网(理论频道).https://theory.gmw.cn/2020-02/18/content_33566988.htm,2020

-02-18(02).

[16]王春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语言应急与社会治理[J].社会治理,2020(1):42-49.

[17]王世凯.国家语言治理主体的构成及其角色定位与角色关系[J].克拉玛依学刊,2024(4):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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