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國史目録纂修考

2024-01-01 00:00:00李兵王承略
文史 2024年3期

提要: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有清國史館編《大清國史藝文志》清内府寫本五卷和十卷兩種,其中五卷本即乾隆朝所修“五朝國史”中的《藝文志》,也是清代首部國史目録;十卷本是嘉慶朝在五卷本基礎上續纂而成,子、集二部内容缺失,其主要參照《四庫總目》,對五卷本内容作了增删訂補。民國間劉承幹主持抄録的嘉業堂本《清國史·藝文志》,即據十卷本抄録而成。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光緒間抄本《皇朝藝文志》十八卷,是嘉慶朝後在十卷本基礎上續修改造而成,其編纂者可能爲譚宗浚,又經繆荃孫批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補充十卷本子、集二部内容的缺失。國圖藏署譚宗浚擬稿《大清國史藝文志》民國間抄本十八卷(存前十卷),則以十卷本爲基礎,參照《四庫總目》、光緒本或與光緒本同源的版本寫成,其中所言“正本”,指與光緒本校補前的原本屬同一系統的版本。五卷本、十卷本、光緒本三部清代國史目録在文本内容上呈現出一定的遞進性。清代國史目録的纂修,總體可以《四庫總目》的編纂爲界分成兩個階段,乾隆朝之後的國史目録在内容和體例上均直接受到了《四庫總目》的影響。

關鍵詞:《大清國史藝文志》 《皇朝藝文志》 國史目録 譚宗浚 繆荃孫

國史目録作爲史志目録的重要構成部分,指我國古代官修紀傳體國史當中的藝文志或經籍志,一般認爲始創於宋代。宋代有四部國史藝文志,明代焦竑撰有《國史經籍志》,清代亦有國史藝文志數種。目前,學界對宋、明兩代的國史目録關注較多,對清代國史目録則涉及甚少。今所見清代國史目録及版本有: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清國史館編《大清國史藝文志》清内府寫本五卷和十卷兩種(分别簡稱“五卷本”與“十卷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清光緒間抄本《皇朝藝文志》十八卷(簡稱“光緒本”);國圖藏署譚宗浚擬稿《大清國史藝文志》民國間抄本十八卷(存前十卷,簡稱“民國本”);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民國間劉承幹嘉業堂抄本《清國史》中的《藝文志》十卷。本文通過梳理上述幾種清代國史目録或版本之間的關係,探討清代國史目録的纂修情況。

一、五卷本開清代國史目録纂修之先河

康熙二十九年(1690),清聖祖諭令臣僚議定纂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國史”,正式設立國史館,開清代官方主持纂修紀傳體國史之先河。此次修史活動一直持續至康熙六十一年(1722),完成了三朝功臣160餘人的傳記,名曰《三朝功臣傳》,其餘紀傳體國史一般應具備的本紀、志、表等内容都未涉及。書成館撤。雍正元年(1723),清世宗諭令纂修太祖、太宗、世祖、聖祖“四朝國史”,亦僅纂修了一些大臣列傳,未涉及本紀、志、表等内容。乾隆元年(1736)初,禮部左侍郎徐元夢奏請續修國史。清高宗即任命大學士訥親、張廷玉爲總裁,負責監修太祖、太宗、世祖、聖祖、世宗“五朝國史”。“五朝國史”至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基本纂修完成。此次國史纂修,除本紀、列傳、表之外,還包括“十四志”,其中即有《藝文志》。自此,便開始了清代國史目録的纂修之路。

臺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五卷本,著録清太祖努爾哈赤至清世宗雍正朝著述,即乾隆朝所修“五朝國史”中的《藝文志》。纂修此志的目的,主要是爲了彰顯清代開國以來著述之盛和文運之隆。五卷本的編纂没有具體藍本,也没有明確的收録標準,其《序》曰:

爰遍稽往牒,詳考秘藏,恭列御製、欽定卷帙於前,其餘臣工所撰述,分爲經、史、子、集部,參正先後。謹就聞見所及,灼然有據者,附於篇,作《藝文志》。

從分類來看,五卷本首列御製、欽定之書,其餘著述則按經、史、子、集順序排列。五卷本的分類及類目設置,除明清國史目録皆具備的“聖製”部分外,其餘類目設置及排序則參照《明史·藝文志》,同時又根據實際情況作了調整。與《明史·藝文志》相比,五卷本史部無譜牒類;子部無農家、天文、五行、藝術、道家、釋家等六類,又改小説家爲説部,改兵書爲兵家,改曆數爲曆法;集部改總集爲選集。上述類目的調整,有些是因爲缺少此類書籍,如子部農家、天文、五行、藝術等類;有些則是由於纂修者刻意不收録,如譜牒、道家、釋家等類。

關於五卷本的纂修過程,需要綜合“十四志”的纂修來看。乾隆元年,清高宗諭令國史館在纂修國史本紀的同時,亦要兼顧志、表的纂修。國史館原計劃於乾隆十二年十一月前完成“十四志”的纂修。然而,由於纂修人員不足且更换頻繁、事先準備不充分等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故奏請展限至乾隆十三年六月。直到乾隆十三年閏七月,國史館總裁張廷玉奏報已於六月完成“十四志”初稿,將繼續督率各纂修人員詳細校閲,陸續繕寫裝潢,再進呈清高宗御覽,預計乾隆十四年六月前全部進呈完畢。然而,後續繕寫、進呈工作亦未能按時完成。直到乾隆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時任國史館總裁傅恒上奏:

除《天文》《時憲》二志已經完竣,其《樂志》八卷現交莊親王等校對外,續將《地理》《食貨》二志、《兵志》各數卷業已進呈,其餘《禮志》《刑志》《職官》《選舉》《河渠》《藝文》《輿服》《儀衞》各志均於六月内完竣,但卷帙浩繁,繕寫校謄必須時日,難以並進行呈。容臣等再加細心校閲,分卷恭進,且從前恭進御覽書,卷内有蒙訓示改正者,亦須逐卷改正。

可見此時尚未完成五朝國史《藝文志》(即五卷本)的繕寫校謄工作。

五卷本的具體纂修人員目前尚難明確,其主要原因是“十四志”的纂修人員更换過於頻繁。正如張廷玉所奏:“又因纂修六員歷年以來屢經更换,或二三人、四五人接修一志者,既非出自一手,始終不無互異。”可見五卷本的纂修人員並不固定,這也是導致其收録標準不甚明確的原因之一。然而,張廷玉作爲國史館總裁,又是《明史·藝文志》的主要纂修者。如前所述,五卷本的分類及類目設置主要參照《明史·藝文志》,因而五卷本的前期纂修工作,張廷玉應當起到了主導作用。至於後期的校謄繕寫及進呈御覽工作,則由後任國史館總裁傅恒主導。無論如何,五卷本作爲清代第一部國史目録,其爲清代國史目録的後續纂修奠定了基礎。

二、十卷本以五卷本爲基礎續纂而成

自乾隆朝纂修“五朝國史”之後,國史館成爲常設機構,清代國史的纂修工作則一直持續至清朝滅亡。嘉慶八年(1803),御史賈允升奏請恭修本紀,清仁宗即諭令國史館纂修《清高宗本紀》。嘉慶十二年七月,國史館總裁慶桂等奏請接續纂辦國史“十四志”,潘錫恩任提調總纂官。由此,國史館“全面恢復了帝紀、十四志等纂修工作”。嘉慶朝的國史纂修,使國史列傳的門類進一步擴大,同時改進了儒林、文苑等列傳的編纂方法。道光四年(1824)二月,“國史館奏准以十四志作爲館内常行功課”。自此,國史“十四志”同列傳一樣,每季進呈一次,每次四卷。道光十六年前後,文孚和潘世恩相繼擔任國史館總裁。道光朝以後,國史館基本沿襲了以前的定制,繼續從事各項纂修工作。

臺北“故宫博物院”所藏十卷本,僅存聖製、經部、史部,無子部、集部,而其《修輯凡例》(簡稱《凡例》)又有“《藝文志》舊五卷,今續輯爲十八卷。……次十六卷,則專載臣工著述,悉依舊例,以經、史、子、集爲次”云云,可見此書原爲十八卷,十卷本應爲殘本。相較於五卷本,十卷本聖製部分增補了清高宗御纂欽定之書,可知其應作於乾隆朝之後。其《凡例》又云:“《四庫全書》告成後,凡御纂及欽定諸書,均恭載於《國朝宫史續編》。今敬謹補載,更昭全備。”《國朝宫史續編》乃嘉慶十一年十二月由大學士慶桂等修成,因而十卷本成書應在此之後。結合上文可知,十卷本極有可能纂修於嘉慶朝,由時任國史館總裁慶桂主持修纂。

十卷本是在五卷本的基礎上,主要參照《四庫全書總目》(簡稱《四庫總目》)續修而成,其《序》曰:

我國家纂修《明史·藝文志》,惟載明人所作,而前史著録者不與,揆諸史法,最稱嚴整。洪惟我朝文治之盛,超越往古。列聖懋典,上接薪傳,抉奥探微,縹緗富有,前《志》詳之矣。……爰稽秘籍,續增前《志》,間有異同,别見《凡例》,以此宣垂册府,軌範來兹,固非荀勖《中經》、《崇文總目》諸編,所能跂及於萬一也。作《藝文志》。

國史館臣認爲《明史·藝文志》僅著録明人著述,“揆諸史法,最稱嚴整”,因而清代國史目録亦僅著録當代著述。這裏的“前《志》”即乾隆朝所修“五朝國史”中的《藝文志》,也就是五卷本。本次續修國史藝文志,國史館擬訂了《凡例》,明確了纂修體例和收録原則,這是五卷本所欠缺的。從《凡例》來看,與五卷本相比,十卷本著録特點有:

一是聖製中先列御製之書,次以御纂欽定諸書,其中御纂欽定之書亦以經、史、子、集爲序排列。如世祖章皇帝,五卷本有《御製勸善要言》《御製牛戒彙鈔》二書位於《御注孝經》之後,十卷本則將此御製二書移至《御注孝經》前。又如聖祖仁皇帝,五卷本有《欽定小學孝經》六卷、《欽定篆文六經四書》、《御纂性理精義》十二卷、《御纂朱子全書》六十六卷、《御批資治通鑑綱目》一百四卷、《欽定經筵講章》等書,排列次序不明,十卷本則以經、史、子、集爲序,打亂重排,各歸其類。

二是“臣工編纂或仰蒙睿鑒及親製序文者”亦入聖製,附於歷朝御纂欽定諸書之後。如聖製有聖祖仁皇帝《萬壽盛典》一百二十卷,五卷本列於《欽定治河方略》八卷與《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六十卷(崇德元年至康熙二十五年)之間,次序未明。據《四庫總目》,此書乃康熙五十二年(1713)三月,“恭逢聖祖仁皇帝六旬萬壽,内直諸臣所纂録也”,屬於臣工編纂,因而十卷本將其附於聖祖仁皇帝御纂欽定諸書之後。

三是依照《國朝宫史續編》補充御纂欽定之書。與五卷本相比,十卷本聖製部分除了新增乾隆朝御纂欽定之書外,還增補順治、康熙、雍正朝御纂欽定之書共10種。其中世祖章皇帝增加《易經通注》九卷、《御定内則衍義》十六卷、《御注道德經》二卷;聖祖仁皇帝增加《平定三逆方略》六十卷、《御定星曆考原》六卷、《御定全金詩》七十四卷、《御定千叟宴詩》四卷、《欽定曲譜》十四卷;世宗憲皇帝增加《諭行旗務奏議》十三卷、《御纂孝經集注》一卷。

四是依據《四庫全書》及《四庫總目》,對五卷本體例、内容、分類等作了全面訂補,詳下。

乾隆朝《四庫全書》及《四庫總目》的纂修,對十卷本的編纂産生了直接影響。十卷本參照《四庫總目》,全面改造了五卷本。在分類和類目設置上,與五卷本參照《明史·藝文志》不同,十卷本則整體參照《四庫總目》,同時也作了相應調整。如經部將春秋類置於禮類之前;五經總義類改爲諸經總義類;禮類屬目“三禮總義”和“通禮”合併爲“總禮通禮”;小學類不再分屬。史部將别史類置於雜史類之前;詔令奏議類改爲奏議類,不再分屬;地理類删去宫殿疏、游記2屬;傳記類、職官類不再分屬;政書類從職官類之後提到傳記類之前,屬目“法令”改作“刑法”。在著録範圍上,五卷本著録清太祖至世宗五朝著述,十卷本續增至十八卷(現存十卷),除了增補乾隆朝著述外,還參照《四庫總目》,對五卷本所録作了增删訂補。

(一)增删五卷本著録條目

一是增加條目。十卷本主要依據《四庫總目》增加條目,以經部詩類爲例,十卷本在五卷本的基礎上共增補了50條,其中《四庫總目》著録的就有45條,含正目13條,存目32條。

二是删除條目。十卷本剔除了五卷本中不符合其收録標準的條目,共7條,均在史部。其中正史類有李清《南北史纂注》,雜史類有顧炎武《營平二州史事》六卷,職官類有李清《西垣筆記》,地理類有朱彝尊《日下舊聞》四十二卷、周亮工《昌平山水記》、王士禎《長白山志》一卷、周亮工《閩小記》一卷。這些被删除的條目,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首先是五卷本誤著條目。如五卷本地理類著録周亮工《昌平山水記》,此書作者應爲顧炎武,十卷本地理類山川之屬著録顧炎武《昌平山水記》二卷,與《四庫總目》同,故删除此條;地理類又著録王士禎《長白山志》一卷,此書題名應爲“長白山録”,五卷本另著録《長白山録》一卷,屬於重複著録,十卷本删除此條,並於地理類山川之屬著録王士禎《長白山録》一卷、《補遺》一卷,與《四庫總目》同。

其次是《四庫總目》未收之書。如李清著作2種,即正史類《南北史纂注》和職官類《西垣筆記》,此二書《四庫總目》均不收録,屬於四庫禁燬之書;又如地理類周亮工《閩小記》一卷,《四庫總目》亦未收録。十卷本皆予以删除。

最後是亡佚之書。如五卷本雜史類著録顧炎武《營平二州史事》六卷,十卷本删除此條,但在地理類古迹之屬著録顧炎武《營平二州地名記》一卷。該書《四庫總目》亦著録,其提要曰:

炎武未應其求,因摭古來營平二州故實,纂爲六卷付之,題曰《營平二州史事》,今其書不存。此本出自惠棟紅豆齋,惟載二州古地名,至五代而止,又僅一卷,意其爲六卷之一也。……不但非其完書,並爲未定之稿本矣。

可知《營平二州史事》六卷已亡佚,所存《營平二州地名記》一卷乃其六卷之一,故僅著録存者。

此外,十卷本還根據《四庫總目》對五卷本所録個人著述作了拆分。如五卷本四書類著録李光地《四書講義》七卷,十卷本分作李光地《大學古本説》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餘論》一卷、《讀論語劄記》二卷、《讀孟子劄記》二卷,與《四庫總目》同;又如五卷本小學類著録顧炎武《音學五書》四十卷,十卷本分作顧炎武《音論》三卷、《詩本音》十卷、《易音》三卷、《唐韻正》二十卷、《古音表》二卷,與《四庫總目》同。

(二)訂補五卷本著録内容

除了增删條目,十卷本還主要依據《四庫總目》,對五卷本著録内容作了訂補,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訂補書名。如五卷本聖製有聖祖仁皇帝《御纂孝經衍義》一百卷、《御纂分類字錦》六十四卷,“御纂”,十卷本皆改作“御定”,與《四庫總目》同;又經部易類有納蘭成德《合訂大易集義粹言》八十卷,十卷本著録書名爲“合訂删補大易集義粹言”,與《四庫總目》同。

二是訂補作者。如五卷本樂類有毛奇齡《李氏學樂録》一卷,十卷本改作李塨《李氏學樂録》二卷,與《四庫總目》同,其提要曰:“是書本塨所編,以皆述其聞於奇齡者,奇齡又手定之,故後人編入《西河合集》中,而題奇齡之名於首,然實非奇齡所自著。”因而十卷本依據《四庫總目》,將作者改爲李塨,並改作二卷。

三是訂補卷數。如五卷本正史類有芮城《綱目分注拾遺》,不著卷數,十卷本作芮長恤《綱目分注拾遺》四卷,入編年類,與今上海圖書館藏清康熙二十年留餘堂刻道光二十八年(1848)休寧方德肇重修本《通鑑綱目分注拾遺》四卷同;又史鈔類有魏裔介《鑑語經世編》十六卷,十卷本改作二十七卷,與《四庫總目》同,亦與現存清康熙十四年兼濟堂刻本卷數一致,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上海圖書館皆有藏本。

四是添加小注。如五卷本地理類有《畿輔通志》一百二十四卷,十卷本著録爲一百二十卷,並添加小注“李衞等監修”,與《四庫總目》同。又有雍正六年敕修各類通志,如《江南通志》二百卷、《江西通志》一百六十卷、《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福建通志》七十八卷、《湖廣通志》一百二十卷、《河南通志》八十卷、《山東通志》三十六卷、《山西通志》二百三十卷、《四川通志》四十七卷、《陝西通志》一百卷、《甘肅通志》五十卷、《雲南通志》三十卷、《貴州通志》四十六卷等,以上十卷本均以小注形式逐一注明監修者,如在《江南通志》下添加小注“趙宏恩等監修”、《江西通志》下添加小注“謝旻等監修”等。

(三)調整五卷本條目歸類

由於五卷本分類及類目設置參照《明史·藝文志》,而十卷本則參照《四庫總目》,因此二者在具體類目歸屬上有較大差異。如五卷本史部不設紀事本末類,而將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蔡毓榮《通鑑本末紀要》八十一卷等入正史類,十卷本則入紀事本末類;又如五卷本史部不設編年類,而將蔡方炳《通鑑類編》六十卷、范承勳《通鑑參注》等入正史類,十卷本則入編年類;又如五卷本史部不設史評類,而將蔣超《論史》百篇、胡夢泰《弱焚園論史書後》一卷、申涵盼《史籟》一卷、郝浴《史論》二卷、邵遠平《史學辨誤》十二卷、尤侗《看鑑偶評》五卷、談遷《史論》六卷等入史鈔類,十卷本則入史評類。

此外,在二者皆有的類目當中,十卷本亦調整了五卷本的歸類。如五卷本地理類有雍正六年敕修《盛京通志》四十八卷,十卷本改入聖製,著録爲高宗純皇帝《欽定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又有《八旗通志》二百五十卷,十卷本改入聖製,著録爲高宗純皇帝《欽定八旗通志》三百五十四卷。又如五卷本職官類有張伯行《居濟一得》八卷,十卷本改入地理類河渠之屬,與《四庫總目》同;又有高士奇《金鼇退食筆記》二卷,十卷本改入地理類古迹之屬,與《四庫總目》同。

由上可知,十卷本參照《四庫總目》,全面改造了五卷本的著録條目、内容及歸類。可見《四庫總目》在乾隆朝之後清代國史目録的纂修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十卷本在著録上並非完全依照《四庫總目》,如十卷本《凡例》所言:

《四庫全書總目》於列聖重修、增訂諸書,只載其後成者。兹《志》將前後各書,一體恭載。如《大清會典》《清文鑑》等書,俱經歷朝欽定,今並書之,以昭作述之隆焉。

如《大清會典》,《四庫總目》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僅著録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卷一種。十卷本則分著聖祖仁皇帝《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六十卷(崇德元年至康熙二十五年)、世宗憲皇帝《欽定大清會典》二百五十卷(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高宗純皇帝《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卷(雍正五年至乾隆二十九年)。

此外,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民國間劉承幹嘉業堂抄本《清國史》中有《藝文志》十卷,亦僅存聖製、經部、史部。此本由嘉業堂主人劉承幹於1924至1928年出資抄録,所據底本爲當時清史館所藏清國史稿,其《藝文志》部分今藏臺北“故宫博物院”,即十卷本。經比對,嘉業堂本《清國史·藝文志》内容與十卷本基本一致,略微文字差異應是在抄録過程中産生,可視爲以十卷本爲底本抄録的其他版本。

三、光緒本的編纂及其對十卷本的改造

(一)光緒本的題名、版本、編者及纂修時間

首先需要説明,現有書目對於光緒本的著録存在一些問題。較早的如《北京圖書館普通古籍總目》著録爲“〔大清國史〕藝文志十八卷,(清)〔譚宗浚〕編,清抄本”(索書號:目38/894),六角括號内乃書目編者所擬。之後,《中國古籍總目》著録爲“《大清國史藝文志》十八卷,清譚宗浚編,清抄本”;《歷代史志書目叢刊》收録作“《皇朝藝文志》十八卷,清譚宗浚撰,清抄本”;《二十五史藝文經籍志考補萃編》第二十六卷首次收録整理此書,著録底本爲“《皇朝藝文志》十八卷,清譚宗浚撰,民國間北平圖書館抄本(繆荃孫批校)”;《國家圖書館古籍普查登記目録》著録爲“《皇朝藝文志》十八卷,(清)[譚宗濬]編,清光緒抄本”,方括號内爲書目編者所擬。經目驗,該書題名爲“皇朝藝文志”,十八卷,不題編者姓名,版心鎸有“光緒昌平州志卷”七字,可見其采用的是當時纂修《光緒昌平州志》抄録用紙,極有可能爲清光緒間抄本。上述書目或著録此書題名爲“大清國史藝文志”,或著録編(撰)者爲“譚宗浚”,或著録版本爲“民國間北平圖書館抄本”,都不準確。需要注意,國圖另藏有一部民國間抄本《大清國史藝文志》十八卷(存前十卷,即民國本),署名“南海譚宗浚擬稿”,與光緒本並非一書。上述書目著録失誤,實乃將國圖所藏《皇朝藝文志》和《大清國史藝文志》二者混淆之故。

如上所述,現有書目或將光緒本編(撰)者題爲譚宗浚,只能説存在這種可能。至於光緒本的纂修時間,可以從它的著録内容入手。光緒本在十卷本的基礎上續修而成,相較於十卷本,光緒本聖製部分增補了嘉慶朝的御纂欽定之書,可知其應纂於嘉慶朝之後,其具體纂修時間下列兩種可能性較大:

一是纂於清道光年間。如同雍正朝纂修“四朝國史”、乾隆朝纂修“五朝國史”一樣,光緒本著録至嘉慶朝,則很有可能是道光朝纂修,也就是道光朝所修的“七朝國史藝文志”。假如此書是道光朝所纂,那麽編者不可能爲譚宗浚,因爲譚氏生於道光二十六年(1846),至道光末年(1851)年僅五歲。

二是纂於清光緒年間。該書使用《光緒昌平州志》抄録用紙,爲光緒間抄本,而自嘉慶間恢復國史“十四志”纂修,尤其是道光間將其作爲國史館“常行功課”之後,“十四志”的纂修陸續進行,但實際上各志的纂修進度並不平衡,如“同治年間國史館開列的一紙清單表明,當時《天文》《時憲志》剛剛纂至乾隆年間,而《河渠志》已纂至咸豐朝”。因此,光緒本雖然只收録至嘉慶朝,但也可能是光緒間所修。如果該書纂於光緒間,那麽編者則可能爲譚宗浚。光緒六至十一年(1880—1885),譚宗浚任國史館總纂,與繆荃孫合辦《儒林》《文苑》《孝友》《隱逸》四傳。據《藝風堂友朋書劄》,二人在國史館共事期間,多次書劄往返,商討如何合作立傳之事。除了與繆荃孫合辦四傳之外,譚宗浚還有可能爲國史藝文志纂修擬稿。假如光緒本的編者確爲譚宗浚,那麽此書極有可能是譚氏爲光緒朝國史藝文志編纂所擬之稿。

(二)光緒本對十卷本的改造

光緒本雖然是在十卷本的基礎上續纂而成,但其對十卷本亦有所改造。先來看《凡例》,爲便於對比,列表如下(黑體部分爲二者不同之處):

與十卷本相比,光緒本著録主要有三點不同:一是“臣工自行裒輯蒙賜序文者”和雖有“欽定”名目的“各衙門例書”不入聖製,以示區别。二是清人著作已入《四庫全書》的全部收録,入《存目》者擇選收録,入《明史·藝文志》者不收録。如十卷本史部傳記類著録曹汾《養正圖解》二卷,此書收入《明史·藝文志》史部故事類,著録作者爲焦竑,不僅作者爲明代人,而且已入《明史·藝文志》,故光緒本不收録。三是清代史館所修國史本紀、列傳等概不收録,即使有入《四庫總目》者,亦不收録。

在分類和類目設置上,從十卷本所存的聖製、經部、史部内容來看,光緒本與十卷本總體保持一致,也略有改變,如將經部禮類屬目“總禮通禮”分作“三禮總義”和“通禮”;小學類下分訓詁、字書、韻書3屬。史部傳記類下分聖賢、名人、總録、雜録、别録5屬;政書類從傳記類之前改爲職官類之後。這些改變主要依據《四庫總目》,可見光緒本進一步受到《四庫總目》的影響。此外,光緒本子部和集部的分類及類目設置也參照《四庫總目》而略有改變,如子部術數類删去命書相書、雜技術2屬;藝術類、雜家類、小説家類均不再分屬。集部删去楚辭類,增設詩文注類,詞曲類不再分屬。

在具體著録内容上,光緒本除了增加26種仁宗睿皇帝御纂欽定之書外,還對十卷本作了增删訂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增删十卷本著録條目

一方面增加條目31種。除聖製高宗純皇帝增加《欽定天文正義》八十卷1種外,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依據《四庫總目》增補,且以四庫存目爲主,包括易類、詩類、雜史類、地理類、史評類8種,除易類“程廷祚《大易擇言》三十六卷”、雜史類“姚之駰《元明事類鈔》四十卷”四庫正目著録外,其餘6種均爲存目著録;二是依據五卷本增補。如奏議類22種,全部爲五卷本集部所著録。需要注意的是,十卷本是在五卷本基礎上續修而成,這些或許是十卷本删除之書,其删除的原因,可能是這些書《四庫總目》未予著録。而就十卷本奏議類著録的18人26種書(含附録)來看,全部爲《四庫總目》詔令奏議類所著録。十卷本删除之書爲何光緒本又予以著録?實際上,光緒本的編纂,五卷本依然發揮了重要作用。與十卷本相同,光緒本《凡例》亦有“《藝文志》舊五卷,今續輯爲十八卷”云云,這可能是沿用了十卷本的内容,也有可能將五卷本作爲編纂基礎。不過,就光緒本整體著録來看,其顯然又是在十卷本基礎上增删改造的。

另一方面删除條目91種。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十卷本重複著録的。如十卷本諸經總義類著録顧炎武《石經考》一卷和朱彝尊《經義考》三百卷,此二條又見於史部目録類,光緒本僅於目録類著録,與《四庫總目》同。又如十卷本春秋類著録王源《或庵評春秋三傳》、《左傳練要》四册、《公穀練要》四册,五卷本僅著録王源《左傳練要》四册、《公穀練要》二册,《四庫總目》春秋類存目則僅著録王源《或庵評春秋三傳》,其提要曰:

是書本名《文章練要》,分六宗、百家。六宗以《左傳》爲首,百家以《公羊傳》《穀梁傳》爲首。然六宗僅《左傳》有評本,百家亦惟評《公羊》《穀梁》二傳而已。

可知《左傳練要》《公穀練要》二書疑包含在《或庵評春秋三傳》中。又據《中國古籍總目》,湖北省圖書館藏有王源《文章練要(六宗)》三種,清康熙雍正間刻本,含《左傳評》十卷、《孟莊合刻》十卷(含《孟子評》四卷、《莊子評》六卷)、《公穀合評》三卷(含《公羊傳評》二卷、《穀梁傳評》一卷),其中《左傳評》疑即《左傳練要》,《公穀合評》疑即《公穀練要》。因此,此處十卷本應屬重複著録,而光緒本則全部删除。

二是不符合光緒本收録標準的。如十卷本四書類著録申佳胤《四書鐸》四册,申氏爲明朝人,此書《四庫總目》不著録。而《四庫總目》别集類著録申氏《申忠愍詩集》六卷,提要曰:“佳胤字孔嘉,永平人,崇禎辛未進士,官至太僕寺丞。甲申殉流寇之難,世祖章皇帝賜謚忠愍。事迹具《明史》本傳。”不符合收録標準,光緒本不著録。

三是《四庫總目》未著録的。如十卷本四書類的張鵬翮《刊陸堦四書大成》三十一卷,小學類的竇克勤《尋樂堂家規》一册、魏裔慤《名物蒙求》一卷、譚孫薳《小學習》二卷,政書類的姜宸英《明史刑法志》三卷,傳記類的孫應龍《稽古名異録》、薛應吉《繆璲傳》四卷、《薛元敏傳》一卷等,這些均見於五卷本,應是十卷本承襲五卷本的内容。但《四庫總目》均未著録,因而光緒本予以删除。

四是見於《四庫總目》存目的。對於《四庫總目》著録的清人著作,十卷本與光緒本的處理方式是不同的。從《凡例》來看,十卷本言“今悉詳考增入”,光緒本則言“其見於存目者,亦均酌採增入”,前者將見於《四庫總目》的基本都著録,後者則删除了大量見於四庫存目的條目。這也是占光緒本所删條目中比重最大的一部分。具體包括書類1種、禮類6種、孝經類2種、樂類1種、奏議類2種、地理類19種、職官類1種、目録類3種、史評類5種,共計40種。

2. 訂補十卷本著録内容

一是訂補書名。以聖製爲例:世祖章皇帝《易經通注》九卷,光緒本書名作“御定易經通注”,與《四庫總目》同。聖祖仁皇帝《上諭》十六條,光緒本書名作“聖諭”,與《四庫總目》同;又有《平定朔漠方略》四十八卷,光緒本“平定”作“親征”,與《四庫總目》同。高宗純皇帝《欽定開國方略》三十二卷,光緒本“欽定”作“皇清”,與《四庫總目》同;又有《詞林典故》八卷,光緒本書名作“欽定詞林典故”,與《皇朝文獻通考》同。

二是訂補作者。以易類爲例:徐繼思《逸亭易論》一卷,光緒本“徐繼思”作“徐繼恩”,與《經義考》同;又有黄養性《周易訂疑》十五卷,光緒本“黄養性”作“董養性”,與《四庫總目》同;又有劉綰《大易闡微録》十二卷,光緒本“劉綰”作“劉琯”,與《四庫總目》同。

三是訂補卷數。以書類爲例:周夢顔《禹貢精注》,不著卷數,光緒本著録爲一卷;又有王澍《禹貢譜》,不著卷數,光緒本著録爲二卷,與《四庫總目》同;又有湯奕瑞《禹貢方域考》,不著卷數,光緒本著録爲一卷,與《四庫總目》同。

3. 調整十卷本條目歸類

相對於十卷本,光緒本在類目歸屬上亦作了調整。經統計,光緒本共有24種書在歸類上與十卷本不同。如經部小學類有宫夢仁《讀書紀數略》五十四卷,光緒本入子部類書類,與《四庫總目》同;又史部雜史類有李仙根《安南雜記》一卷,光緒本入史部地理類,與今《中國古籍總目》同;又史部雜史類有楊素藴《穀城水運紀略》一卷,光緒本入集部别集類,與《四庫總目》同;又史部政書類有蔣伊《臣鑒録》二十卷,光緒本入史部職官類,與《清史稿·藝文志》同;又史部政書類有彭鵬《東粤日省》一卷,光緒本入史部傳記類,與今《清史稿藝文志拾遺》《中國古籍總目》皆同。

(三)光緒本的兩種校補

光緒本有朱筆和墨筆兩種校補,二者字體不同,朱筆爲工楷,墨筆爲行楷,其中又以朱筆校補爲主。首先可明確,墨筆校補在朱筆之後。經部諸經總義類末有朱筆增補“朱彝尊《經義考》三百卷”條,此條被墨筆删去,並批注曰:“改入史部目録類。”由此可知墨筆校補在朱筆之後。

朱筆校補内容包含以下幾方面:

一是增補了大量條目,主要集中在聖製和經部,其中聖製增補了4條,經部增補了39條。朱筆增補的條目,全部爲十卷本所著録,無一例外,這進一步説明光緒本在寫定過程中再次參照了十卷本。此外,這些條目的另一共同特徵,其絶大部分都被《四庫總目》存目著録,如經部書類、詩類、禮類、孝經類增補條目皆被《四庫總目》存目著録。光緒本《凡例》有云:“今將書目内已入文淵閣著録者,悉皆登載。其見於存目者,亦均酌採增入。”可見,這些見於四庫存目的條目原本未收録,後依據十卷本增補。同時,亦存在少數與《四庫總目》有出入的情況,如經部易類增補毛奇齡《易韻》四卷,此書五卷本亦著録,光緒本已入小學類韻書之屬,與《四庫總目》同,此處不宜增補。又如毛奇齡《太極圖説遺議》一卷,《四庫總目》入子部儒家類存目;王嗣槐《太極圖説論》十二卷,《四庫總目》著録爲十四卷,入子部儒家類存目;劉蔭樞《大易蓄疑》,《四庫總目》著録爲七卷;黄燐《周易剩義》八卷,《四庫總目》著録爲四卷。

二是添加注文,補充脱漏。如聖製有世宗憲皇帝《欽定大清會典》二百五十卷,朱筆批補小注:“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又有世宗憲皇帝《欽定古今圖書集成》一萬四十卷,“四十”二字原脱;又有高宗純皇帝《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卷,朱筆批補小注:“雍正五年至乾隆二十九年”。又如經部禮類有朱建子《制服圖考》八卷,“考”字原脱;孝經類有毛奇齡《孝經問》一卷,“問”字原脱;樂類有張紫芝《律吕圖説》一卷,“説”字原脱。又如史部政書類有吴允嘉《浮渠陶政志》一卷,“渠”字原脱。又如子部雜家類有秦坊《範身集略》八卷,“略”字原脱。以上脱漏處,均由朱筆批補。

三是改正誤字。據統計,共改正24處誤字,其中聖製3處、經部7處、史部3處、子部5處、集部6處。以集部爲例,别集類有劉子壯《屺思堂文集》八卷、《詩集》一卷,“堂”原誤作“臺”;又有趙執信《因園集》十三卷,“趙”原誤作“執”;又有邵長蘅《青門剩稿》八卷,“青”原誤作“責”;又有張篤慶《昆侖山房集》三卷,“房集三”原誤作“集六卷”;又有藍鼎元《鹿洲初集》二十卷,“初”原誤作“詩”;又有王令念《西堂詩集》八卷,“令”原誤作“念”。以上均朱筆批改。

墨筆校補主要是添加小注,補充作者字號、籍貫、功名、官職等相關信息,集中在經部和集部。如經部易類有沈起元《周易孔義集説》二十卷,墨筆批注曰:“字子太,江南太倉人。康熙六十年進士,官至光禄寺卿。”又如集部别集類有趙吉士《萬青閣全集》八卷,墨筆批注曰:“字天羽,順治八年舉人,安徽休寧人,官至户科給事中。”

值得一提的是,經字迹比對,光緒本墨筆批注可確認是繆荃孫所爲;朱筆校補爲工楷寫成,字體風格不明顯,應當亦與繆荃孫有關。光緒本與繆荃孫關係密切。如前所述,光緒本采用的是《光緒昌平州志》抄録用紙,而繆荃孫光緒五年(1879)起擔任《光緒昌平州志》總纂,並於光緒十二年纂成《光緒昌平州志》十八卷。又繆荃孫光緒九年任國史館纂修,後任總纂,與譚宗浚合辦國史四傳。此外,繆氏《國史隱逸傳序》云:“又接修《公主》《土司》兩傳(有目無書)、《藝文》一志(舊稿十卷)。與總裁議不合,乞假歸。初稿尚留荃孫所。”由此可知,繆荃孫在國史館期間還接修了國史藝文志,這裏的“舊稿十卷”或許即指十卷本。綜合來看,光緒本極有可能由繆荃孫主持抄録而成。

餘 論

國圖藏民國本署名“譚宗浚擬稿”,與十卷本一樣,此本亦僅存聖製、經部、史部。經比對,民國本在内容和編排上均與十卷本基本相同,不過亦有部分改動,可以肯定此本乃以十卷本爲基礎寫成。然而,民國本署作“譚宗浚擬稿”,譚氏卒於光緒十四年,如作者題寫無誤,則民國本的底本寫成於1888年之前。就民國本對十卷本的增删改造内容來看,大部分與光緒本和《四庫總目》相關,可以推測民國本是以十卷本爲基礎,同時參照《四庫總目》、光緒本或與光緒本同源的版本寫成。需要注意,民國本聖製末有小注曰:“仁宗睿皇帝御製欽定共二十六種,闕。”説明民國本參照的版本較十卷本是多出嘉慶朝御製欽定諸書的,這進一步説明其參照了光緒本或與光緒本同源的版本。此外,民國本多處有“正本”云云,但未注明“正本”具體指何版本。將其他版本與民國本所描述的“正本”内容作對比,可以發現與“正本”最接近的版本。經比對,民國本中所言“正本”,是與光緒本校補前的原本屬同一系統的版本。理由有二:一是光緒本與民國本所言“正本”内容相符。如民國本諸經總義類有成德《九經解》二千八百四十卷,前有小注“正本作納喇性德”,五卷本、十卷本此處皆作“成德”,而光緒本作“納喇性德”;又有郭兆基《心園説》二卷,前有小注“基,正本作奎”,十卷本此處作“基”,而光緒本作“奎”。又如民國本四書類有李中孚《四書反身録》六卷、《續補》一卷,前有小注“正本作李容”,十卷本此處作“李中孚”,而光緒本作“李容”。二是民國本標注“正本無”的條目,光緒本絶大部分缺失。經統計,民國本標注“正本無”字樣條目共有98條,如聖製高宗純皇帝《欽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卷、《樂律全書》、《琴譜》等。此98條中,光緒本未著録的有53條,另外45條中,有38條爲朱筆所增補。因此,就目前所見版本來看,與民國本所言“正本”最接近的即光緒本。

總而言之,就現存清代國史目録及其版本來看,五卷本、十卷本、光緒本三部目録在文本内容上呈現出一定的遞進性,後者均以前者爲基礎編纂;劉承幹嘉業堂抄本《清國史·藝文志》乃據十卷本抄録而成;民國本則以十卷本爲基礎,同時參照《四庫總目》、光緒本或光緒本同源的版本寫成。清代國史目録的纂修,可以乾隆朝《四庫總目》的編纂爲界分成兩個階段,乾隆朝之後的國史目録纂修,在内容和體例上均直接受到了《四庫總目》的影響。從清代目録學史來看,這幾部清代國史目録産生的影響並不算大,但其作爲清代官方纂修國史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宋代以來國史目録纂修的延續,有其特定的歷史價值,其史實和内容都不容忽視。

(本文第一作者爲北京物資學院外國語言與文化學院講師,第二作者爲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