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管理层预测;盈余预测;业绩预告
DOI: 10.19840/j.cnki.FA.2024.04.010
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是上市公司对自身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所做出的披露[1],它能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同时,还会对上市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2-4],因此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5]。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制度也在不断革新,特别是在2022 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在原来的基础上对强制性披露盈余预测的条件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年度盈余预测的情形,如新增了在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扣除相关指标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等条件下,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从这些年来证监会对管理层盈余预测制度的变动来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管理层预测越来越重视。那么,我国上市企业管理层盈余预测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改进?基于此,本文从预测数量、内容和形式三大视角对2016—2022年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披露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管理层盈余预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从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这两个视角提出改进建议,期望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质量的提升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部分主要从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数量、内容和形式三个视角进行分析。
(一) 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数量分析
首先,本文对2016—2022 年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数量进行了分析。管理层预测的发布数量从2016 年的2 267 家上升到2022 年的2 704家,其中2017 年与2018 年的管理层盈余预测数量基本持平,其余年份增长幅度虽然不大,但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数量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
其次,由于各行各业的经营情况有所不同,对于盈余预测的情况也会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本文对2016—2022 年发布了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可以发现近七年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所占行业比例较高的主要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5.7%)、教育业(73.8%)以及农、林、牧、渔业(64.9%),这三大行业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数量所占比例的平均值均在60% 以上,比例较高;其次是租赁业和商业服务业(59.8%)、综合(59.3%)、卫生和社会工作(58.9%)、采矿业(57.0%)、住宿和餐饮业(53.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2%) 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1%),这七个行业的披露比例略低于上述三个行业,但披露比例的均值都在50% 以上;最后,其余九个行业的披露比例均值都低于50%,特别是制造业,虽然制造业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从绝对数量上来看是明显大于其他行业的,但制造业的披露比例均值为45.3%,低于50%。
(二) 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形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通常有两大类披露形式,分别为定性形式和定量形式。定性形式一般通常是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是用文字来进行表述,而没有提及具体的数值;而定量形式通常是指用数值来进行的盈余预测,其中,定量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一般可以细分为点值预测、开区间预测、闭区间预测,而开区间和闭区间预测可以总称为区间预测,具体是指预测数值在某个区间范围内上下浮动,与精确到某一数值的点值预测不同。而针对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披露形式,证监会未作过多要求[6],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考量自行选择披露形式[7]。
根据预测形式的不同,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2016—2022年的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见表1。
首先,由表1 可知,2016—2022年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形式主要以区间预测为主,这七年的区间预测数量均占总数的90% 左右;其次,点值预测的采用数量仅占预测总数的8% 左右;再次,定性预测的占比大约仅有1.5%,说明仍有少部分上市公司预测以文字披露为主,缺乏定量披露;最后,点值预测和区间预测合计比例约98%,占据了预测总数的绝大部分。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形式主要以区间预测为主。
(三) 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内容分析
根据Wind数据库盈余预测分类标准,将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主要分为九种。本文对2016—2022年管理层盈余预测的类型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见表2。九种类型中,“略增、扭亏、续盈、预增”这四种预测为乐观盈余预测,即预测盈利数大于去年同期盈利;“略减、首亏、续亏、预减” 这四种预测为悲观盈余预测,即预测盈利数大于去年同期盈利的类型[8-9]。
首先,根据表2 的信息,在2016—2022年发布好消息的上市公司数量共计10462家,发布坏消息的上市公司共6522家,同时结合2016—2022年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总数进行比对,可以看出2016—2021年上市公司发布的盈余预测信息多以好消息为主,这也可以反映出这六年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情况较好,使上市公司更加乐意发布乐观性的盈余预测;其次,从表2 中还可以看到,虽然管理层盈余预测大多为好消息,但好消息占管理层盈余预测总数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尤其是2022 年,好消息所占的比例首次低于了50%,不再占据大多数,坏消息的比例也首次超过了50%,这可能是因为2022 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中盈余预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深交所对于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年度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条款由原来的3 条增加至7条,上交所由原来的3条增加至6条,例如,对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扣除相关指标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等条件下的上市公司,必须要进行年度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披露,且新增的条款均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负面情况,因此会增加悲观性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的数量。
(一) 上市公司进行盈余预测的自愿性不强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预测信息目前是以自愿性和强制性的披露形式相结合[10],本文根据李季鹏等的研究,管理层盈余预测类型为“首亏、续亏、扭亏、预增以及预减”时为强制性披露,其余类型如“不确定、略增、略减和续盈”则视为自愿性披露[11]。本文对 2016—2022 年中国A 股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如图1 所示。从统计图中可以看出,强制披露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在近七年是逐年上升的,且强制披露从2016 年的57.57% 上涨到了2022 年的88.28%,占据了总披露数相当大的一部分比重。自愿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却是呈下降趋势的,且数量较少,截至2022 年仅占据总数的11.72%。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大多是以强制披露为主的,自愿性不强。
(二) 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的内容不够全面
首先,从整体数据的分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的内容披露不够全面,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2016—2021 年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利好消息偏多,利坏消息偏少,但是,上市公司倾向于“报喜”的后果就是企业通过修正公告突然“变脸”的情况时有发生[12],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决策产生了不利影响[13];其次,不同上市公司盈余预测内容披露的详细程度具有较大差异。有些上市公司对于盈余情况的预测及相关原因披露得非常详细,如中国宝安(000009) 在2022年1月发布的预测信息中不仅披露了预测业绩的盈亏区间,还与上年同期进行了对比,披露了变化幅度,同时还从行业情况、收益组成等方面分析了业绩发生变化的原因,但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发布的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内容较为简单,如山东海化(000822)在2022 年4 月发布的预告信息中,仅披露了预测净利润变化的上下限,而且并未披露业绩变化的原因,这样不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具体的经营情况,影响投资者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再次,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内容应当包括盈亏金额区间、业绩变动范围、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等,对于其他指标并未做过多规定,而上市公司在实际的管理层盈余预测中所披露的指标一般也仅限于上述基本内容,并没有根据自身特点对盈余预测的其他指标进行披露,选取的指标还不够全面;最后,由于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披露有强制和自愿之分,深沪证券交易所对强制披露的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有所要求,但管理层盈余预测自愿披露的上市公司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14],因此也导致披露内容不够全面,如宏英智能(001266) 在2022 年2 月发布的盈余预测信息中仅披露了预测净利润的变动区间,其他指标和预测业绩变动的原因并未披露。
(三) 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披露不及时
第一,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最迟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布,也就是每年的1 月1 日至1 月31 日,但具体要在哪一天进行披露,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通过比对数据发现,上市公司披露时点是比较分散的,主要的披露时间集中在1 月,但有些却推迟到次年4 月才披露。因此,本文对我国在2018-2022 年1 月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和在1月之后才披露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见表3。首先,可以看出1 月上旬披露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数量是最少的;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1 月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又大多集中在1 月的下旬,也就是临近规定的截止日期才有大量的上市公司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最后,还有一小部分公司违反了交易所的规定,在1 月31 日后才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的时间不够及时。
第二,不同时间披露的信息性质也透露出上市公司不同的考量。本文在表3 的基础上,对1 月上中下旬以及1 月以后发布坏消息的上市公司数量进行了统计,结果见表4,在表中可以明显看出,发布坏消息的公司大部分集中在1 月的下旬,也就是说,上市公司通常倾向于将坏消息推迟到规定时间的最后期限才进行披露。相对于好消息来说,坏消息其实更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所以,为了尽量减少预测信息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上市公司通常会较晚发布悲观的盈余预测[15]。总之,除了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的时间不够及时之外,进一步来说,披露悲观盈余预测信息的企业的及时性会更差一些。
(一) 提高上市公司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自愿性
提高上市公司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自愿性,使上市公司能更积极主动地披露高质量的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能够减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还能引导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16]。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自愿性而言,主要可以从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本身两个方面入手。第一,监管机构应当鼓励上市公司自愿发布盈余预测信息,并注意信息的质量。首先,目前我国的管理层盈余预测制度结合了强制性和自愿性,且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动力不足,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做好盈余预测披露的引导工作,建立体系化的上市公司自愿盈余预测信息内容指引,并对自愿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且质量较高的企业进行宣传,合理利用好榜样的示范作用;其次,监管部门要做好盈余预测信息的核查工作,加大对发布误导性自愿盈余预测信息、进行股价操纵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以提高自愿发布的盈余预测信息质量;最后,由于高质量的盈余预测信息能帮助公司建立良好的声誉,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起声誉机制,以此来推动企业发布高质量的自愿性盈余预测信息。
第二,上市公司需要充分认识到自愿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给自身带来的积极影响,主动披露管理层预测信息。例如,管理层盈余预测可以帮助企业稳定股价并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信心,提高公司声誉并能吸引更多投资,还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及企业价值。另外,上市公司应加强自愿披露盈余预测制度的管理,应及时有效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提高自身声誉,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 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的内容
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的完善,可以从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两个角度入手。第一,从监管机构的角度。首先,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的管理,如可以设置“红黑榜”,利用媒体对预测信息披露质量高的企业进行宣传,而对预测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内容不全面的企业进行公示。这不仅激励企业积极披露更全面的盈余预测内容,还能起到警示其他上市公司的作用。对于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而故意美化坏消息以迷惑投资者,然后又通过修正公告来企图掩饰的投机行为,监管机构应加重处罚;其次,监管部门可以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盈余预测内容核查的部门,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盈余预测内容进行审计。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预警、约谈、处罚”这一程序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其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再次,对于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的指标不够全面的问题,监管机构也应完善披露内容,加入能帮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投资对象经营情况的指标,提高信息透明度;最后,考虑到自愿披露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在选择披露内容时具有较大自由度,监管机构应对自愿发布的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设定一定标准,以提高信息质量。
第二,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首先,上市公司应确保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披露管理得到妥善执行,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和全面性。这对于帮助上市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股价具有重要作用;其次,盈余预测信息的全面性也对管理层提出了要求。因此,企业在任命管理层时要充分考虑其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的能力;此外,由于盈余预测内容涉及公司多方面指标,需要公司内部多个部门配合与协作,所以,在选择编制预测信息的人员时,企业应考虑其专业能力,并定期进行考核和技能培训,确保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减少因专业能力不足导致的分析不全面问题;最后,上市公司除了在盈余预测中披露证监会规定的基本指标外,还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披露其他展示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使管理层盈余预测内容更全面。
(三) 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盈余预测信息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得不够及时,特别是披露坏消息的企业,及时性更差。管理层盈余预测披露不及时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影响投资者决策[17]。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首先,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监管、加大上市公司延迟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的成本。目前,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处罚目前仅限于监管警示以及纪律处分等书面上的公告,除了责令整改,并未有实质性的处罚,惩罚力度不强,需要加大延迟披露的成本。同时,考虑到上市公司可能因某些客观因素无法及时发布盈余预测信息,监管机构可以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够及时披露盈余预测的,可以向监管机构提前报备,并说明不能够及时发布盈余预测的原因,在得到监管机构审批后,方可延迟披露。对于报备没有通过审批或没有进行报备而无故超出规定日期发布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应当从重处罚。其次,上市公司也应当健全盈余预测披露机制,加强合规意识,及时披露盈余预测信息,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好风险提示,使得管理层盈余预测信息及时可靠。
[1] 郑珊珊. 沪港通交易制度的信息治理效应——基于管理层业绩预告视角[J]. 财会月刊,2023,44(8):69-76.
[2] 张娆,薛翰玉,赵健宏. 管理层自利、外部监督与盈利预测偏差[J]. 会计研究,2017,(1):32-38+95.
[3] 董南雁,梁巧妮,林青. 管理层业绩预告策略与隐含资本成本[J]. 南开管理评论,2017,20(2):45-57.
[4] 梅丹. 专利是否影响公司的盈利预测信息披露[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23,43(10):90-109.
[5] 王文清,傅绍正,赵慧. 管理层预测能力、环境不确定性与盈余管理[J].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3(6):74-83.
[6] 刘文军,李爽.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与管理层盈余预测精度[J].管理科学,2022,35(6):129-144.
[7] 杨姗姗,干胜道. 行业共有机构投资者能提高业绩预告质量吗[J]. 会计之友,2023,(16):106-114.
[8] 王秀丽,刘杨方姝. 成本黏性影响管理层自愿性盈利预测了吗?——来自中国A 股上市公司的证据[J]. 技术经济,2022,41(9):170-187.
[9] 李晓艳,梁日新,李英. 共同机构所有权影响企业前瞻性信息披露吗?——基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准确度的视角[J].财经论丛,2023,(12):70-81.
[10] 孙洁,王梓臣. 新《证券法》的信息效应——基于业绩预告的证据[J].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3,38(4):77-97.
[11] 李季鹏,卓宗豪. 证交所网络平台互动与管理层业绩预告披露[J]. 财会月刊,2023,44(9):74-81.
[12] 路军,段梦妍. 业绩预告“变脸”引起审计师关注了吗——基于关键审计事项的分析[J]. 财会月刊,2023,44(15):85-90.
[13] 余晨阳. 上市公司盈利预测偏差与股价操纵[J]. 投资研究,2018,37(11):99-125.
[14] 扈文秀,付强,吴婷婷. 股票期权激励与管理层业绩预测披露的操控行为[J]. 管理科学,2017,30(6):142-158.
[15] 李思静,刘园,李捷嵩. 投资者关注与盈余业绩预告择时披露[J].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0(1):124-136+159-160.
[16] 李红梅,刘玉霞,周志方,等. 机构交叉所有权对管理层自愿盈利预测的影响——基于产品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J].会计之友,2021,(5):46-56.
[17] 操巍,吴忧,李雅琪.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自愿盈利预测的影响[J]. 财会月刊,2022,(21):111-120.
(编辑:冯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