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消费异化的基本特征

2024-01-01 15:15孙伟平尹帮文
江汉论坛 2023年12期

孙伟平 尹帮文

摘要: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面普及不仅深刻变革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而且重塑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休闲娱乐方式,催生出一种全新的数字化消费模式。迈入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基于私有制的“资本的逻辑”和“技术的逻辑”交相渗透、彼此强化,在消费领域疯狂榨取超额利润,导致数字化消费不断发生异化。新型的消费异化具有复杂性、隐蔽性、不可控性、交叉性等时代性和技术性特点,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正在将人与社会导向片面甚至畸形发展的歧途。扬弃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必须拆解“资本—技术”的联合机制,这既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并构建新型的所有制形式,限制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也需要合理规制数字技术及其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使之成为推动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要素。

关键词: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化消费;资本的逻辑;技术的逻辑;消费异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人工智能前沿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9ZDA018)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3)12-0060-08

由信息科技与智能科技掀起的全球性产业革命和社会变革,正在深刻地影响和重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迈入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智能化转型,数字化消费日益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和交往形式;而资本也不断凭借数字化消费所产生的数据等数字资料攫取利润,深化了对消费者及其日常消费活动的操控与剥削,进而引发一系列全新的消费异化问题。鉴于此,剖析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消费异化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趋势,并探索扬弃消费异化的可能路径,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一、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

世纪之交,丹·席勒曾指出,“在扩张性市场逻辑的影响下,因特网正在带动政治经济向所谓的数字资本主义转变”。(1)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智能化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资本主义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顺势迈入数字资本主义阶段。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和数字技术“联姻”的时代产物,是以私人占有数字化的信息、知识等数字资料,以及数字科技、智能科技等数字化工具组织社会化生产的制度形式和社会形态。作为资本主义的新样态,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的逻辑与技术的逻辑交相渗透、互相强化的结果,在其现实性上具有“资本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随着新兴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资本的全要素、全过程正在通过数字化手段加速升级、转型或再造。技术是推动资本要素转型和发展的基本动力。在工业时代,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推动了简单协作的手工生产向机器化大生产转化,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家利用资金购买土地、原料和燃料等生产资料并修建厂房,雇佣工人进行劳动生产,以无偿占有产业工人剩余劳动的方式获取利润,形成产业资本。在电力、内燃机、现代通讯和交通工具等新技术的催化作用下,生产和资本进一步加速流通并集中,产生了具有垄断性质的金融资本。金融资本“是和工业家垄断同盟的资本融合起来的少数垄断性的最大银行的银行资本”(2),“这一部分货币形式的银行资本,实际上已经由这种方式(投资)转化为了产业资本”。(3)金融资本在形式上一定程度扬弃了产业资本剥削工人剩余劳动的盈利方式,主要依赖投资、剪息票等新途径摄取利润,但是,其本质上仍然是货币或资金为自己的所有者(即资本家)带来利润的“产业资本”。迈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不仅在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加速资源流通速度、缩短资本增殖周期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甚至在重塑资本要素和资本主义形态上具有颠覆性意义。数字设备、数字系统、数字技术等有形资本与信息、数据、数字能力等无形资本共同构筑了数字资本的基本内容。数字资本彻底重构了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变革了劳动过程、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方式,创新了商品类别与流通方式,丰富了人们的消费形式,形成了以数字科技和智能科技为引擎或动力、以大数据和信息等为核心生产要素、以全新的价值生产和价值释放为目的的全球性數字产业链,推动了资本全要素和全过程的数字化转型。

另一方面,数字资本主义意味着“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数字技术及其产品不仅作为先进生产力被广泛应用于生产活动,以提高生产效率,为资本创造更多剩余价值;而且作为消费资料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加速了“生产—消费”价值链的循环,令消费逐渐演变为资本采集有用信息和数据等要素资料、榨取超额利润的新领域。如马克思指出:“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一方面创造了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的新的强大动机……另一方面,部分地由于使资本过去无法染指的那些工人阶层受资本的支配,部分地由于使那些被机器排挤的工人游离出来,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这些人不得不听命于资本强加给他们的规律。”(4)作为全新机器形态的计算机、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等正在生产、消费领域迅速兴起和广泛运用,成为资本灵活积累、创新组织模式的物质条件,帮助资本打破“劳动控制”的局限,将增殖的规律和要求全面渗入消费领域,以便最大限度地扩大利润剥削的范围。

数字资本主义虽然在生产方式、组织架构、制度选择和剥削手段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但依旧承袭了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基础以及资本增殖的内在本性。数字化消费正在成为数字时代最基本、最广泛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资本敏锐地察觉到这种变化,进而向消费领域迅速聚集,企图全面占有由数字化消费所制造和生产的大数据、信息等核心生产资料。在数字化的全球化进程中,数字资本主义不仅遵循资本内在的增殖逻辑,而且通过与数字技术的“联姻”来完成价值积累、强化自身。这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人们的消费活动特别是消费的需要受制于资本增殖的意志和需要。“这样的需要具有社会的内容和功能,它们取决于个人所无法控制的外力;这些需要的发展和满足是受外界支配的。”(5)这种“外力”既是增殖逻辑中“利润最大化”的主导性力量,也是资本控制下技术追求的“效率最优化”和“结构合理化”的系统性力量。“资本—技术”的联姻不断压制或排挤消费者的内在需要,对消费者造成或隐或显的宰制,进而引发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各种新型的消费异化问题。

消费异化是指消费向人的对立面转化的过程,即消费的各个要素和环节转变成异己的力量,不仅不受人自身的支配和控制,反而依照消费对象(即商品)的性质反过来控制和奴役人的社会现象。尽管消费异化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但在不同时代,由于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不同,消费异化的内容与形式往往存在一定差异。在生产扩大和消费受限的工业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曾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的形式,将消费异化作为生产或劳动异化的一个重要维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6) 20世纪初,随着高度发达的机器化生产、精细的分工、系统的企业管理体制,以及全球性交通网络的形成,大量的商品堆积将人们卷入以大众消费为基本特点的消费社会,而消费异化批判构成了西方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议题。迈入数字时代,信息科技、智能科技投入生产活动并迅速推广,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缩短了生产周期。“更快的生产周期也意味着更快的交换与消费。交通和信息系统的改善以及装配方式的改进(包装、存货控制、集装箱化、市场反馈等),使得商品能以更快的速度在市场上流通。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的盛行则提升了货币的流通速度。”(7)消费异化在资本和数字技术的催化作用下不断扩散,迅速衍生为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对此,大卫·哈维、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哈特穆特·罗萨和韩炳哲等当代社会批评家作出了一系列激烈的回应与批判。

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包括数字化产品与消费者、消费活动与消费者、人的本质与消费者,以及人与人之间(既包括资本所有者与消费者也包括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相异化。具体来说,包括数字化产品的“符号价值”对人的真实需要的遮蔽,资本的加速运动引致数字化消费活动异化,数字资本主义利用大数据和算法隐蔽地削弱消费者的自主性,以及数字空间中虚拟交往的人际关系异化,等等。(8)与传统的消费异化现象相比较,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不仅在内容、形式、载体上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诱发因素更复杂、波及范围更广、影响程度更深,进而呈现出一系列具有时代性、技术性和系统性的新特点。

二、数字化产品的符号体系加深消费异化的复杂性

数字化不仅在整合信息、资源和业务等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而且正在驱动生产方式不断转型、升级和重构,所生产的产品不断呈现出新的形式和内容。在实体性产品及其服务加速向数字化转型的同时,全新的数字化产品也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通过购物网站或平台展示、交易和提供售后。这既包括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手环、平板电脑等物理形态的数字化产品,也包括数字金融、数字游戏、VR体验等虚拟形式的文化类和服务类数字化产品。具备自组织性和自协调性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能够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创造空前丰富的数字化产品。为了防止因生产过剩引发经济危机,资本通过打造数字化产品的符号体系,把人们导向了一种以消费产品的“象征意义”与“符号价值”为主要目的的符号化消费。

首先,资本通过沉浸式、交互式数字广告生动呈现数字化产品,利用广告的意义叙事和场景再造等功能大肆宣传符号价值、刺激消费者的视听感官与消费欲望,暗示人们借助产品附带的品牌、商标、设计理念等符号价值满足虚假需要,获得所谓自我实现与社会认同。事实上,广告“不再是普通的宣传或推广产品的创意,而是越来越多地通过创造与产品有关或无关的意象来操控大众的欲望与品位”。(9)这些“意象”即资本赋予产品类似“财富”“地位”“权力”“个性”和“成功”等一系列的符号价值。其次,被各种数字化产品“包装”起来的商业领袖、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依托广告、电视节目、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等途径新晋为符号的代言人。他们以“偶像”特有的身份和价值认同等功能,诱导人们在“粉丝狂热”中跟风消费。再次,在传统节日被迅速商业化的同时,资本生造出各种购物节日来倾销商品,让人们在符号化的生活氛围中购物狂欢。经过“生活需要仪式感”“我消费故我在”等消费宣言的洗礼,奢侈消费、过度消费、泛娱乐消费等非理性消费逐渐获得了合理性与合伦理性。最后,日臻完善的数字支付和贷款平台、智慧物流系统将全球的数字化产品网罗起来进行消费与配送,从而完成产品及其符号价值的空间转移,令符号化消费彻底实現。

凭借新兴数字技术,资本不仅对产品进行符号化、标签化、品牌化的赋义和宣传,而且对消费者本身进行数字化和符号化的彻底“解剖”,启示并鼓励人们在网络中以商品化的方式疯狂地展示和消费自己。在“流量为王”和“热点至上”的流量经济时代,热点话题和流量因其表征了人们的需求点、关注点和兴趣点,可能影响甚至主导市场发展方向,从而具有强大的价值变现能力。于是,社交软件、直播网站、购物平台等往往会根据用户的粉丝量、作品的播放量、点赞和评论数量等等流量指标给予流量制造者相应的酬金,并围绕流量指向开展相关业务,实现流量和价值再生。在利润的驱使下,人们争相以着装暴露、“搞笑搞怪”和“扮丑卖丑”等自我消费的方式来“博眼球”,创造和吸引流量。如罗萨指出:“在晚期现代,我们甚至还可以看到一些怪诞的社会竞争形式,比如在脸书(Facebook)、聚友网(Myspace)、推特(Twitter)上,人们可能都在数自己有多少好友,然后竞相用照片来展现(身体上的)吸引力。” (10)

诚然,符号化消费也存在于工业资本主义时代,如在广告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的系统性作用下,人们往往崇尚于消费设计师服装、品牌汽车、高档楼房等具有社会地位象征的昂贵商品。但是,随着数字广告等全新符号体系的诞生,符号化消费不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并且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广告商和大数据公司采集消费者行为数据,“通过特定的算法对大量的数据进行自动分析,从而揭示数据中隐藏的规律和趋势”。(11)经过数据分析,广告公司充分掌握了消费者的兴趣、欲望和需要,并利用算法对其进行数据画像,“量身定制”广告类型,再通过智能推荐将不同的广告内容呈现给需求不同的消费者。另一方面,算法通过识别手机品牌或型号来判断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和消费意向,对同种产品进行差别化定价,形成大数据和算法“杀熟”。随着数字化消费不断普及,不仅传统的符号化商品能够在网上检索并购买,而且高档品牌的手机和电脑等实物产品,以及游戏中的角色、“装备”等虚拟产品也成为符号化消费的新对象。

泛滥的数字广告无时无刻不在抓取人们的注意力,造成了注意力的透支和匮乏。因为,看似“自愿”的个人数据共享事实上与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自动决策的潜在风险之间存在着深层联系。“在许多情况下,算法驱动的分析或决策机制的实施将不成比例地使某些弱势群体处于不利地位,而这些群体已经因许多现有的数据化实践而处于不利地位。”(12)嵌入了触摸屏、麦克风、摄像头、GPS、人工神经网络等传感器的数字化产品不间断地向后台输送数据,数字企业和大数据公司在掌握这些数据和信息后,对其加以智能化分析、处理,建立相应的商业模型和广告投放方案。因此,不仅新款产品的市场期待值往往居高不下,而且数字广告总能投其所好,精准推送符合消费者符号化、标签化需要的各种产品。这些广告似乎无处不在,导致人们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总是注意力分散、心不在焉,不自觉地就被广告弹窗所吸引,转而点开广告附带的链接,开展数字化消费。虽然智能推荐具有一定的个性化和便捷性,能让人感到愉悦和满足,但同时也彻底唤醒了消费欲望,令人们对数字化产品形成依赖,陷入商品拜物教。

三、生产与消费界限的模糊造成消费异化的隐蔽性

新兴数字技术及其产品在充当生产要素、变革生产方式的同时,也成为当代新型的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不断重塑人们的生活、交往和消费方式。随着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和脑机接口等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一种基于现实又超脱于现实的空间形态——数字空间逐渐成形。“数字空间与其他空间,特别是与城市空间进行重叠” (13),这种空间的重叠进一步对时间进行压缩,从而颠覆了传统的物理时空观念。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迅速聚集在数字空间中进行生产、生活,进而逐渐模糊了劳动与休闲、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界限。

这一方面表现在人们脱离工作环境之后,继续在非工作场所利用可移动、便携式数字化工具进行价值生产活动。受数字生产资料的影响,这种生产方式与传统生产方式之间存在巨大区别,具有劳动过程非物质化、劳动组织灵活化、边际成本无限递减、以及极高的价值附加性等主要特征。另一方面,数据和信息等数字资料正在成为数字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导致人们使用数字化产品所进行的一系列消费活动在无形中转化为新型的数字劳动。因为,这些数据要么以商品形式被平台打包出售给大数据或广告公司,经过大数据分析被用于预测市场需求,指导企业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生产和广告投放等经济行为;要么作为生产资料,回流到数字化生产过程中用于机器学习,成为数字模型、算法等智能技术升级和进化的“养料”,促进算法不断实现自我调适和自我完善。这在驱动智能化机器系统进行价值生产、大幅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加速了数字化产品的更新迭代。就此而言,由于制造或生产了海量的消费者数据,平台用户所进行的信息检索、网络购物、虚拟社交、在线娱乐等数字化消费活动,事实上已经质变为直接或间接的价值生产活动,令数字化消费具有一定程度的“劳动”意涵。

数字化消费呈现出愈发明显的劳动指向和趋势,致使人们依托数字化消费开展的“生活时间”正在不知不觉中转化为“劳动时间”。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这种时间范式的转化是通过机器化大生产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时间、吞并工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时间来实现的,往往具有直接性、外在性和强制性。如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控制下的机器,作为系统的手段,其目的是“用来在每一时刻内榨取更多的劳动或不断地加强对劳动力的剥削”,机器不仅“通过占有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增加资本剥削的人身材料”,而且“通过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侵吞工人的全部生活时间”。(14)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个阶级享有自由时间,是由于群众的全部生活时间都转化为劳动时间了”。(15)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这种时间范式的转化更多的是通过数字化消费活动以隐蔽的方式实现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附带生产了大数据,但由于数字平台和数字企业在收集和占有数据时,往往忽略或规避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和劳动补偿,导致数字化消费逐渐转变成无偿的、自愿的、无形的,甚至是无意识的数字劳动。其后果是,人们所投入数字化消费的大量生活时间转化成了资本积累数据资料的劳动时间。“数据收集是由资本积累的永恒循环驱动的,而资本积累又反过来推动自身构建和依赖一个一切都由数据构成的宇宙。”(16)掌握在私人手中的数字企业和数字平台等,为了积累更多的数据资源、榨取超额利润,将数字化消费的生产意义发挥到极限,把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数字化消费。这导致投身数字化消费的“产消合一者”和“玩工”等,间接成为了资本盘剥的对象。

随着生产和消费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消费异化也变得更加深刻和隐蔽。一方面,人们越是投身于数字化消费,肆无忌惮地购买和使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全球范围的社会财富越是迅速向少数垄断性数字企业集中,造成新的经济不平等。例如,从2013年到2020年在美国上市的500家大型企业中,发展数字经济的包括苹果、谷歌、脸书、亚马逊与微软这5家企业的市值,相当于其余企业总市值的20%左右。这5家企业都拥有垄断性的数字平台和数字科技,市值增长得最快,到了2021年第二季度,它们的市值占比已经高达23%。这些数字公司支撑起了美国股市的繁荣,与此同时,资本和财富的加速集中导致人类社会出现了1%甚至0.1%的跨国富豪阶层。(17)另一方面,数据的收集和流通成为当代资本主义多个领域的核心要素,全球的数字资料快速流向掌控数字技术、数字企业和数字平臺等数字资本的所有者及其国家,进而形成全新的“数字鸿沟”。大型数字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占有更多数据资源,往往以垄断的方式进行“数据圈地”,划分数字空间的势力范围,形成新的、隐蔽的“数据殖民”。而这些数据、信息等数字要素持续投入生产过程,正在加速变革生产方式、更新产品的内容与形式,将人们裹挟在一场由资本操控的未知的、充满风险的数字化生存活动中。

四、“资本—技术”的加速运动与消费异化的不可控性

后资本主义理论认为,在由信息科技和智能科技驱动的新经济体系中,社会生产获得了自组织和自交换的可能性,“协作生产”迅速崛起。“开源和协作的非盈利组织代表了一个新的非市场部门,在这个部门,利润动机和货币交换不再驱动经济活动。”(18)生产部门通过免费获取数据和信息等生产资料,从而无限地降低边际成本,一旦到达边际成本的临界点(杰里米·里夫金称之为“终点线”),“商品和服务几乎免费,利润枯竭,资产交易市场倒闭,而资本主义制度也将消亡”(19),人类藉此进入由社会资本和共享经济主导的“后资本主义”时代。

不可否认,资本在进行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会通过技术创新来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在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基础上,技术创新总是服务于资本的增殖逻辑,因此,这种技术生产力的发展往往具有限制性。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限制就在于: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生产力,一般财富等等,知识等等的创造,表现为从事劳动的个人本身的外化;他不是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他自己的财富的条件,而是当作他人财富和自身贫穷的条件。”(20)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资本主义近乎疯狂地重构,甚至破坏其内部原有的生产资料基础等,使之适应资本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因此,不仅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工具、数字化产品等数字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依旧受资本逻辑的支配;而且,随着资本的不断渗透,技术中潜在的工具性、系统性和异质性被迅速唤醒并放大,按照类似“加速回报定律”“摩尔定律”等非人的逻辑呈指数型速度疯狂进化。在私有制的主导下,资本的逻辑和技术的逻辑互构互驯、交相强化,呈现加速运动的态势,进而把人们的生产、生活、交往、消费等社会性活动卷入了加速的社会和技术系统。这种装配了数字化和智能化“列车头”的加速度运动往往由资本的意志驱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导致消费者及其活动在无形中被降格为“资本—技术”加速运动的零部件。这深度消解了消费者的主体性,造成消费异化的不可控性。

加速的数字化生产要求形成与之对应的数字化消费,这种消费又加速制造了海量消费者数据,并回馈给资本控制的数字平台或大数据公司等,这让资本更加全面、彻底地掌控了消费者。在无休止的创新过程中,产品更迭的周期越来越短,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已经突破物理寿命的制约。“我们几乎是在东西坏掉之前就换掉它们,因为创新的高速率,让这些东西在它们的物理寿命结束之前,就已经落伍、不合时宜了。”(21)例如,人们从占有手机、电脑等数字化产品那一刻开始,潜意识里就被资本和广告灌输了对系列新品的期待,手中的产品往往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新品”所淘汰。随着数字化产品的迅速泛滥,以及社交媒体的出现与普及,“全世界的网民都开始成为数据的生产者,每个网民都犹如一个信息系统、一个传感器,不断地制造数据,这引发了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庞大的数据爆炸”。(22)

大数据为算法的改善和升级提供了“动力”和“养料”。算法“能够随着计算、挖掘次数的增多,不断调整自己算法的参数,使挖掘和预测的结果更为准确,即通过给机器‘喂取大量的数据,让机器可以像人一样通过学习逐步自我改善、提高”。(23)随着集成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机器学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算法模型能够逐渐摆脱人为监视和操控,进行自主训练和自动运转。被设置了一定参数和预期结果的算法,可能在自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进化,并智能地筛选与之无关的要素。在现实中,即表现出算法對消费者性别、年龄、经济水平、文化程度、地域、兴趣爱好等要素进行“歧视”或“排斥”,忽略那些需求规模较小、支付能力较弱,甚至缺乏消费能力的边缘群体。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个性化智能推荐系统找到了消费者之间、产品之间以及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精确地向我们推荐数字化产品。大数据和算法的聚合式发展,导致由算法驱动的数字广告好像比人们更加了解自己需要什么,但是人们对“算法黑箱”中隐藏的具有控制性和强迫性的运算逻辑与推演机制却不得而知。

“资本—技术”的加速运动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一方面,当全社会的消费能力无法满足加速的数字化生产时,资本便想方设法让消费者通过贷款进行透支消费。“随着消费信贷的发展,每个人(包括工人和学生)都能获得消费者信贷(其中一些是掠夺性的)。”(24)为了让借贷消费更便捷,资本将个人征信信息、借贷系统、银行卡、消费平台等绑定在一起,使人们能够“一站式”地享受数字化消费。这种对消费活动过程的挤压,无形中消解了线下支付时所产生的那种对消费能力的顾忌和节约消费的心理。由于工作收入往往被用于还债,一旦入不敷出,人们又不得不求助于借贷消费,在加速“消费—生产—再消费”的恶性循环中透支着未来的劳动力或生命。“个人债务的上升剥夺了未来的可能性并限制了自由”(25),被无限压缩并透支的未来令很多人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因此,一部分人无奈地选择“佛系”生活或“躺平”,一部分人则为了占有更多的符号化产品,投身于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加剧了社会的“内卷化”。日常生活债务化的后果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被各种商品“塞满”并限制,人们丧失了多样化的可能性未来,并患上了精神上的过劳症。因此,压力、焦虑、冷漠等等社会病理正在越来越多的群体中爆发。

另一方面,在加速的数字化消费过程中,由于人们使用和接触数字化产品的频率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长,导致数字化产品迅速改造了消费者的身心结构。这些产品既可能成为人体机能的巨大延伸,在高科技因素的刺激或辅助下,极大地推动智力等机能持续进化或增强;也可能按照数字化产品的性质对消费者进行反面的或消极的“建构”。例如,人们越是使用数字化产品,内嵌于其中的算法就越能通过数据了解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推荐符合其虚假需要、欲望或猎奇心理的产品与服务。随着“大数据的相关关系分析法更准确、更快,而且不易受偏见的影响”(26),人们正在将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部分决策交给算法处理,逐渐对智能手机等产生重度依赖,形成网瘾。受网瘾的影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机不离手”,不自觉地频繁点亮手机屏幕,翻看有无信息,或者打开购物网站、社交平台、游戏界面等等,投身于数字化消费无法自拔。长此以往,人们一旦脱离网络或者忘记携带手机,就会感到“魂不守舍”、坐立难安,甚至情绪波动。深度的网瘾患者可能不仅患有肢体、视觉和听觉等机体性损伤,而且在心理上具有冲动易怒、回避现实、社交恐惧等社会活动功能受损的症候群,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节奏和社会秩序。资本迅速捕获到网瘾的商业价值并洞悉了成瘾机制,进而不断生产或更新符合瘾性需要的数字化产品,使消费者“自愿”地向往并沉浸在数字化消费中欲罢不能,导致网瘾越发普遍,越来越难以治愈和根除。

五、交叉性:消费异化正在向其他社会领域迅速渗透

消费与生产都属于哲学意义上的主体性范畴,是生成、建构和塑造人的主体性活动,是人们从事社会交往活动、开展政治实践和文化生活的基础与前提。也正因为此,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不可避免地会向其他社会领域渗透,进而引发、加剧交往异化、政治异化和文化异化等,造成深层次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社会问题。

在社会交往方面,随着数字化产品作为交往媒介全面融入日常生活,人们在数字化消费过程中正在不断颠覆传统的交往方式、产生新的社会关系,交往异化由此构成了消费异化的一个重要维度。由数字技术及其产品构筑的数字空间正在将超过全世界半数的人口卷入其中,使其以虚拟化的方式进行社会交往。不过,人们越是在虚拟交往中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情感和金钱等,现实交往的能力及其需要就愈发衰弱。人们通过互联网发送文字、语音、照片、视频等信息在社交平台中进行频繁、亲密交流的同时,往往忽略了现实的社会交往。缺乏“面对面”真实性的虚拟交往让人们随意在网络上杜撰个人信息(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和爱好等等),伪造人声、照片和人格等等,导致数字空间中充斥着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网络恶搞等异化的社会关系。一旦脱离数字空间,人与人之间似乎无话可说,网络中的喧嚣与现实中的沉默形成巨大落差。而那些与我们具有物理邻近性或者血缘邻近性的人可能因经济能力、年龄、职业和知识水平等因素无法融入虚拟交往,以“技术盲”或“数字穷人”的边缘人身份被排斥到数字空间之外,逐渐被加速的数字社会所淘汰。

在政治权力方面,人们越是消费数字化产品,数字资本的占有者就越是通过消费者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数字化手段对其进行精密的“软控制”和生命政治的“终极压迫”,引发政治或权力发生异化。一方面,资本通过数据分析掌握人们潜在的政治诉求,从而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使人们成为政治竞争和政治统治的附庸或工具;另一方面,算法推荐往往聚焦于符号化、标签化产品,使人们的注意力被具有消费性质的“信息茧房”所吸纳和包裹,从而遗忘了政治权力等非消费性质的需要。数据分析和算法推荐的风险在于,人类智能可能以数据形式“外化”出去,被算法分割后变得碎片化和精细化。一旦算法逐项地识别、提取、学习并且取代人类的知识和技能,人的主体地位和尊严将面临巨大冲击。特别是,人工智能在体力和脑力上实现一定程度的“劳动替代”后,将对劳动力市场产生颠覆性影响。据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发布的首期《全球发展报告》指出,自动化的生产线、智能化的机器人等将代替大量从事重复性、机械性工作的劳动者,可能引发大规模的传统劳动密集型职业岗位消失。据估计,2020年至2025年间,全球约8500万工作岗位将被机器替代。“随着算法将人类挤出就业市场,财富和权力可能会集中在拥有强大算法的极少数精英手中,造成前所未有的社会及政治不平等。”(27)这种不平等产生了极少数占有数字资料的超级资本家,以及普遍貧困的大多数人。后者表面上被资本阐释为积极的“用户”或“消费者”,而事实上已经成为卑微的“流众(即不稳定的无产阶级)”或“无用阶层”,在数字化消费潮流中亦步亦趋、彻底被数字化产品淹没。

在思想文化方面,资本在联合数字技术重塑人与社会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颠覆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观,使消费者对增殖逻辑的外在需要产生认同,并且践行其所宣扬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资本在扩大生产和投资、创造庞大商品堆积的同时,需要相应地调整消费结构、扩大消费规模、颠覆消费心理和消费观念等,让越来越多的人投入数字化消费,从而缩短资本的循环周期。于是,资本不仅将消费主义生活方式、文化观念等嵌入数字化产品,借助数字广告和社交平台等数字化媒介大肆传播;而且,随着文化类、服务类产品的不断生产和翻新,文化消费主义迅速扩散,以更加隐蔽和深刻的方式刺激、引诱人们疯狂消费。消费主义作为资本逐利原则的中介或桥梁,正在不断影响并颠覆人们的消费需求、消费体验、消费伦理等,致使人们的消费需要不再仅仅出自于自身的“内在必然性”,“消费自由”“消费至上”之类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逐渐遍布全球,并且“深入人心”。为了巩固数字资本主义的经济收益与垄断权力,资本联合数字化媒介建构了复杂的价值同化系统和精神规训机制,对消费者进行“洗脑”。而消费者越是被改造成资本增殖所需要的理想状态,其自身的需要就越是被彻底遮蔽,转而越是“不计后果”地投身于异化消费。

消费异化与交往、政治、文化等的异化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强化。在一定意义上,由于数字化产品的不断创新发展和普及化应用,数字化消费正在成为数字时代最普遍、最基本的生存方式,其他的异化问题往往以消费异化为中介才能完成或者呈现出来。换言之,当今社会所存在的普遍异化现象,与人们消费或使用数字化产品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这正如福克斯指出的:“工具理性创造了异化,并使异化普遍化。数字资本主义是当代社会的一个维度,而计算机、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机器人、AI驱动(智能)等数字技术在资本积累、影响力和声誉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28)

六、扼要的结论

消费异化往往因消费内容和形式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发展趋势。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由于规模化、标准化的机器生产的产品类型比较单一、交通限制导致物流不够通畅、市场信息滞后,以及社会的消费能力较弱等综合性因素的影响,消费异化也相应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有时甚至具有简单粗暴之类的特征。迈入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技术的迅速创新与广泛采用带来了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激增,与此同时,数字媒介和广告加速信息流通、便捷的智能物流系统形成以及消费能力空前提高等,共同导致了消费异化出现了上述的复杂性、隐蔽性、不可控性和交叉性等新特征。随着资本与数字技术联姻的趋势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和数字化工具正在打破城乡、地区和国家等物理时空限制,企图构建一个虚拟和现实、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全球性消费市场,使新型的消费异化日益渗透到了世界的角角落落。而人们越是购买和消费数字化产品、投身于数字化消费,被资本与数字技术操控、算计和盘剥的风险就越大,消费异化现象也由此变得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沉。这一切正在成为人们通过消费来满足需求、实现自我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新桎梏”。

只有深刻揭示和真正把握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消费异化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我们才能对症治疗,找到扬弃消费异化的可能路径。这里的关键在于,拆解“资本—技术”的联姻机制,遏制“资本的逻辑”和“技术的逻辑”为所欲为。首先,必须建构基于数字生产资料的新型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以及配套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等,限制资本的无序扩张。如建立数字资本的个人股权制、针对数字企业的数据税收制以及数据产品的福利或公益制度等等,使人们在数字资料的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中获益,真正实现数据正义;防止资本以占有和使用数据的方式监视、操控、盘剥和奴役消费者,保障人们从事数字化消费活动的基本权利,彻底实现数据自由。其次,必須遏阻技术的逻辑主导数字社会的发展方向,扭转资本主导下智能化数字技术的异化倾向。在技术层面,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技术向善”的价值原则,不断创新数字科技和智能科技,合理地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进行“赋权”或“赋能”,防止数字技术及其产品滥觞并摆脱人的控制,引发数字化消费生活全面失控的风险。在消费者层面,应该在数字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潮流中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生活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文化素养,深化对数字技术及其产品的认知和把握,让消费者能够自主、自觉地消费和使用数字化产品,在数字化消费过程中不断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再次,抵御消费主义文化的侵蚀,引导人们增强自主的消费意识,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理性的消费行为与习惯以及健全的消费伦理等,令数字化消费成为一种既能推动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的消费需要和社会关系,又能不断实现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性活动。

注释:

(1) 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杨立平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引言”第15—16页。

(2) 《列宁选集》 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50页。

(3) 鲁道夫·希法廷:《金融资本》,李琼译,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258页。

(4)(14)(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9、482、605—606页。

(5) 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

(7)(9) 大卫·哈维:《世界的逻辑》,周大昕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128、130—131页。

(8) 孙伟平:《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消费异化》,《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1期。

(10)(21) 哈特穆特·罗萨:《新异化的诞生:社会加速批判理论大纲》,郑作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33、61页。

(11)(22)(23) 涂子沛:《数据之巅:大数据革命,历史、现实与未来》,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第309、308、313页。

(12) Behrendt Hauke, Loh Wulf, Informed Consent and Algorithmic Discrimination—Is Giving Away Your Data the New Vulnerable? Review of Social Economy, 2022, 80(1), pp.58-84.

(13) Carlotta Benvegnù et al., Platform Battlefield: Digital Infrastructures in Capitalism 4.0, South Atlantic Quarterly, 2021, 120(4), pp.689-702.

(16) Jathan Sadowski, When Data Is Capital: Datafication, Accumulation, and Extraction, Big Data & Society, 2019, 6(1), pp.1-12.

(17) 参见朱云汉:《数字文明时代对政治思潮创新的呼唤》,《世界政治研究》2022年第1期。

(18) Paul Mason,The Postcapitalist Transition: Policy Implications for the Left, The Political Quarterly, 2020, 92(2), pp.287-298.

(19) 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79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1页。

(24) 大卫·哈维:《马克思与〈资本论〉》,周大昕译,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272页。

(25) David Harvey, Universal Alienation, Journal for Cultural Research, 2018, 22(2), pp.137-150.

(26)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盛杨燕、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27) 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林俊宏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290页。

(28) Christian Fuchs, Towards a Cri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s Renewal and Update of Marxist Humanism in the Age of Digital Capitalism, Journal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ur, 2020, 50(3), pp.335-356.

作者简介:孙伟平,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444;尹帮文,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重庆,400065。

(责任编辑 胡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