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志强|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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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明确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会议指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多位采访对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内外贸易一体化工作,有利于营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将为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有效需求提供有力支持;也有利于进一步巩固经济复苏的根基,为明年及未来经济稳健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在此之前,内外贸一体化难点和堵点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今年以来,围绕内外贸易一体化工作,商务部等多部门作出了具体部署。1 月,商务部等14 部门确定了在北京、上海等9 个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3月下旬,召开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工作;5月下旬,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确定内外贸易一体化重点工作。
国常会指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天风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宋雪涛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有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此外,中国和海外经济主体的经济周期并不完全同步。通过鼓励企业共同利用好内外市场,能够有效扩展企业销售渠道,降低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
财信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袁闯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加快内外贸一体发展,是落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的体现。综合运用好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提升要素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也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看来,借助国内外市场经济周期不同步,此起彼伏,平抑营业收入和利润波动。与业务种类多元化方法相比,内外贸一体化或者说国内外市场多元化方法更有利于企业专业化发展。
“内外贸一体化”简单地说,就是企业同时开展内贸和外贸活动。内贸和外贸是两个标准体系下进行的经济活动,一些企业的产品在技术、质量、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
近年来,青岛、深圳等地推出“三同认证”(即“同线同标同质”)等标准体系,帮助企业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
因此,针对黑龙江省寒区水稻,设置了3种典型的渗漏强度,开展不同渗漏强度下的寒地水稻控灌试验,分析不同渗漏强度对水稻生长发育及产量特征的影响,探讨渗漏强度对寒区水稻节水灌溉田间水分管理的影响,为寒区水稻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以及今后与控制排水技术联合开展节水减排的试验研究提供借鉴。
“三同”产品认证,是指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三同”产品范围包括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等。
此次国常会进一步要求,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调整完善国内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袁闯认为,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制度型开放,也是改革开放40 多年后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正处于迈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现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
国常会指出,要聚焦企业需求和市场反馈及时优化政策,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贸企业经营指向相对分割,内贸企业重点关注国内市场,而外贸企业则是重点关注国际市场。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出口企业面临外需收缩的压力,要应对上述挑战,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成为外贸平稳发展的题中之义。
宋雪涛认为,目前中国存在国内外市场相对割裂、内外贸企业经营相对割裂的局面。两个市场、两类主体割裂的局面,会导致市场存在效率低下、内外市场不平等等系列问题。内外企业一体化融合不畅的核心原因是国际、国内市场在监管体系、行业标准、贸易模式等领域的割裂,并由此导致中国内外贸企业经营相对分割。
今年前10 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4.32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03%。其中,10 月份进出口3.54 万亿元,同比增长0.9%;出口1.97 万亿元,同比下降3.1%,降幅较上月有所扩大。
当前我国内贸和外贸两个方向都面临一些堵点和挑战。比如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在开拓欧洲市场的时候,会面临更加严苛的安全标准,中国汽车企业要开拓欧洲市场、形成市场竞争力,需要相应地对其产品进行优化。
惠州某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外贸物流行业普遍比较悲观,主要是海外需求萎缩,很多头部物流企业不愿意花钱去做超前布局或者提前备货,导致外贸整个货量起不来。货量起不来,没有赚钱效应,商家自然不愿意在品牌、渠道投流上大把花钱。”
多位采访对象告诉记者,对于内贸商家来说,中国内贸市场机会广阔但内卷严重,部分转向进入外贸市场的商家仍面临诸多挑战,“诸如语言障碍,国外客户定位不准、海外需求认知不够等问题,这也是一些从事内贸的商家不愿转做外贸生意的原因之一”。
惠州市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龚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内贸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市场经营还可能受到消费者偏好、团队、产品质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掣肘,要打开海外市场面临着较大困难。
宋雪涛坦言,内外贸企业经营相对割裂有诸多不利影响,一是阻碍新发展格局的形成,拖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容易增加贸易摩擦,不利于中国融入全球市场。三是不利于中国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提高中国的全球话语权。
硬币的另一面是,从事外贸的商家转向内贸也缺乏动力。部分具有供应链优势的外贸企业采用订单化的生产模式,加之缺乏自己的品牌、专利,销售渠道也受限于国际分销网络,开拓国内市场渠道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很多外贸企业不愿开拓内贸市场。
龚平补充道:“其实,很多外贸企业不愿意转为内销还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考虑。”一些外贸企业的高附加值产品转为内销后,容易被国内竞争者仿制,短时间内失去了原有的研发、设计优势,这直接降低了企业内外贸融合的积极性。
袁闯坦言:“内外贸企业经营指向相对割裂的问题,提高了同时开拓两个市场的管理难度,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不利于企业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来提升市场竞争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综合配置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资源,相关规则与制度差异带来的交易成本明显增加,既不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也不利于国外企业引进来,对于我国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形成制约。”
国常会指出,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落实好相关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共同促进内外贸高质量发展。
当前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也存在“内外贸优惠待遇政策不对等”问题,比如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能够享受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优惠,但内贸企业却无法获得此项税收优惠;很多外贸企业可通过出口信贷等途径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外贸企业快速回笼资金,但是在内贸业务中却难以获得相关的资金支持。
宋雪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应鼓励银行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银行基于内外贸企业的特性,提供创新性信贷产品,如进一步推广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鼓励银行依托内外贸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创设融资产品。鼓励各地财政基于实际情况,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推出外贸专项贷款等政策性优惠贷款,增加对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袁闯建议,从财税角度看,可以针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企业,制定阶段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其增值税实施减免优惠;同时对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中小企业,制定专项奖补办法,促进其内外贸业务融合发展。
采访中,一位从事跨境电商物流业的企业主透露:“广东一地级市的外贸出口退税已经推迟两年了,这对外贸企业展业来说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他希望,在金融机构借贷利息方面,也能有降成本的举措,“公司现在的贷款利息4 厘多,如果借贷融资成本能降到2 ~3 厘,能减轻企业不小的融资成本压力。此外,针对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延长借贷周期也能舒缓企业生产压力”。
袁闯认为,“从金融支持来看,要结合内贸业务和企业的特点,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解决中小企业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通过数字化手段,依托其外贸业务情况大力发展流水贷等创新型融资工具,解决外贸企业在开展内外贸业务一体化过程中的痛点,帮助企业推进内外贸业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