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羽
11月初,2023东方美谷国际化妆品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开幕。记者从大会获悉,作为唯一的“中国化妆品产业之都”,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的东方美谷目前已集聚了全市超1/3的化妆品企业,产业规模近千亿元,“东方美谷”品牌价值总额达338.78亿元。
近年来,以品牌配方、工艺为核心要素的化妆品企业,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愈加强烈。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就在大会开幕的两天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化妆品企业商业秘密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引导、推动该区化妆品企业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合规制度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商业秘密合规风险,进一步助力奉贤“美丽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在与多位法律界人士的交流中了解到,商业秘密相关案件主要面临举证难、立案难等问题,且有的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强,不清楚哪些属于商业秘密,也鲜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周颖表示,除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园区集团、行业组织在创新引领、配套服务、打击侵权等方面的积极作为,化妆品企业强化自我保护亦是商业秘密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包括企业的保密意识、制度建立、保密措施等。
值得一提的是,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记者注意到,在司法实践中,对保密性的认定需要一定的保密措施作为客观标准,即商业秘密的持有主体是否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被窃取或披露。
从这个意义上讲,《指引》的发布具有一定的引领价值、预防作用。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找准商业秘密合规风险点,并建立相应的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完善企业合规文化,是健康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路径。
记者从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了解了化妆品行业发展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现状。该协会会长张一树告诉记者,随着管理的深入,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保护面越来越广,从以前化妆品企业仅比较注重产品本身的配方、工艺,逐步延伸到涉及供应链、市场、客户信息等的商业秘密。
2023东方美谷国际化妆品大会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戚永福在介绍《指引》的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时表示,《指引》最明显的特色之一,是注重日常管理与重点环节相结合。
《指引》包括商业秘密合规风险管理、适用范围、管理主体、管理内容,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商业秘密定密、涉密区域合规管理、涉密信息合规管理等4章27条内容。同时,还引导化妆品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围绕研发、生产、试验、检测、销售、包装等重要环节,完善本企业商业秘密合规体系。《指引》适用于化妆品企业商业秘密合规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回应了当下商业秘密保护面扩大的现实需求。
在《指引》发布前,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在调研中,化妆品企业普遍反映,该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大,给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不小的压力。戚永福表示,针对这一现状,《指引》在内容设计中注重综合施策,给予了充分的回应。
尤其是在人员管理上,《指引》在员工保密合规管理、背景调查与竞业限制、脱密管理、保密宣传培训等方面给出了详尽的思路。如在“脱密管理”部分,《指引》罗列了六大措施:一是涉密岗位员工离职或调离涉密岗位前,企业应主动告知保密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二是离职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或调岗手续时移交全部涉密文件以及存储涉密信息的载体;三是对拟离职或调岗员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脱密,及时回收系统权限,并及时通知与离职员工有关的供应商、客户、合作单位等,完成业务交接;四是开展离职或调岗检查,包括确认工作电脑数据是否完整,结合离职前一定期限内的涉密文档数据的查阅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账户是否存在异常等;五是根据企业需要启动或解除员工竞业限制,应当与重点涉密岗位的离职员工签订《竟业限制协议》等商业秘密合规确认文书;六是及时掌握离职员工在竟业限制期限内的任职去向。
配方成分明示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尺度把握,也是长期困扰化妆品企业的难题。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应在配方、工艺等核心技术方面形成等级保护清单,并根据清单进行针对性管理。
对此,《指引》指出,化妆品企业应当结合本企业特点,按照具体情形确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指引》还就商业秘密定密给出方向,即参照确定的商业秘密具体保护范围,同时考虑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程度等,将商业秘密分为“核心商密”与“普通商密”,或其他密级,并确定相应保密期限。
当下,全球迎来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化浪潮正影响着各行各业,化妆品行业也不可避免。国内一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企业代表向记者透露,企业在主动拥抱新技术的同时,也在技术带来的挑战上有着不少疑惑,甚至存在着“想用不敢用”的顾虑。
譬如,目前国内已有一些企业借助虚拟数字人进行营销、运营,场景涵盖数字人直播、智能客服、人工智能语音外呼等。然而,虚拟数字人是否应该纳入公司员工管理?若虚拟数字人在发布信息时泄露商业秘密,责任又该如何判定?
又如,未来化妆品企业可能会使用大模型应用处理日常工作,尤其是在数据投喂过程中,公司核心技术信息可能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商业秘密如果成为大模型知识库的一部分,又通过大模型“传授”给竞争对手,企业极易丧失核心竞争力。那么,企业如何做到未雨绸缪?
记者注意到,针对企业在技术运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指引》在涉密文件、载体合规管理、涉密信息合规管理、商业秘密定密等方面给出了一些普适性的措施,包括“新闻发布、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信息发布和公开前,由商业秘密合规组织对信息、用途与使用方式进行审核”“对电脑、数据库和各类应用系统及其账户实行权限管理,按岗位职责或特定工作事项的‘最小够用原則设定权限”“存储于企业授权的存储设备和应用系统‘核心商密等级的数据,应采用强加密方式存储,员工按照权限使用加密数据”“对于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的数据,化妆品企业应发布内部管理文件,根据数据属性(如财务数据、消费者数据、生产数据、研发数据等)对数据规定对应的密级”等。
戚永福表示,目前该《指引》还是“1.0版本”,各单位将对行业新问题、新动态进行前瞻研判分析,根据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更细化的要求,化妆品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以及未来行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进一步调研、思考,并最终落实在内容设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