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健|浙江省象山县泗洲头镇初级中学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 年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的颁布,引领了广大义务教育段教师的研究与实践,其中出现的不少新名词,也成为教师热议的话题,并由此引发了诸多令教师困惑的问题,比如议题式教学。议题式教学出现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第六部分“课程实施”的第一块内容“教学建议”中,它是《课程标准》所倡导的一种教学方法。对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来说,议题式教学算是一个新名词,但对于高中思想政治教师来说,它并不陌生。议题式教学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已经经过了几年的探索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然而,如何理解议题式教学,如何在教学中实施议题式教学,仍然困扰着广大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下面,笔者从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出发,结合所学所悟以及课例,谈谈议题式教学的内涵、定位、现实意义及实施策略。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 年版2020年修订)》在“课程基本理念”的第三点中提出,要“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改进教学方式”,并指出改进的方法是“通过议题的引入、引导和讨论,推动教师转变教学方式,使教学在师生互动、开放民主的氛围中进行”。由此可见,议题是教学的“引子”,对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具有引导和推进作用,是师生需要经过讨论才能解决的问题。而采用议题式教学,可以形成一种师生互动、开放民主的学习氛围。那么,到底什么是议题?什么是议题式教学?
据百度百科解释,议题一般指会议讨论的题目。议题在单位会议中比较常见,如学校组织开展落实“双减”政策的专题会议,需要制订符合学校实际的“双减”工作方案,其一般的操作流程是:校长组织召开行政会议→确定本次会议的议题是“学校如何落实‘双减’政策”→各科室之间内部争议、共同商议、发表建议→达成共识,校长确定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实施策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方案。把单位会议的思维模式运用到教学中,教师就比较容易理解什么是议题。
李晓东指出“议题是以活动形式呈现的、承载学科内容的问题”[1],沈雪春也指出议题的本质是问题,是以“议”的方式来解决的问题[2]。但议题又不是我们传统认知上的问题,它是需要通过一系列情境的创设、问题的设置、任务的驱动而逐步解决的“大问题”。因此,议题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有争议”“需商议”“要建议”。同时,议题与话题、主题既有区别,又联系密切。议题的产生可以来源于学习主题,需要话题作载体,“议题是将主题置于话题讨论中的”[3]。如浙江省象山县定塘中学的郑倩老师在执教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统编教材”)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二目《青春萌动》时,围绕“青春期男女生交往”这一学习主题,将课题“青春期异性交往之道”作为总议题,分设“什么是青春萌动”“如何正确面对青春萌动”“青春萌动是爱情吗”三个子议题,并通过“电视剧《追光的日子》主角任真和高远的故事”这一话题创设教学情境。
沈雪春提出,“议题式教学是指围绕议题,借助情境开展有逻辑的认知思辨和可选择的活动探究的教学过程,是以‘议’为解决问题主要方式的意义建构过程”,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议中学”“议中做”[4]。因此,简而言之,议题式教学需要引导学生议学。议学,就是边议边学、边学边议,在这一过程中培育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也就是说,学生在学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疑惑,需要“议”,教师就给予相应的情境,引导学生通过“议”来解决问题。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核心素养能潜移默化地得到培育。
《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要“丰富学生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议题式、体验式、项目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参与体验,促进感悟与建构。要采取热点分析、角色扮演、情境体验、模拟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让学生认识社会”。因此,议题式教学必须具有真实性、生活性、时代性。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初中阶段的议题式教学,就是以《课程标准》规定、教材内容和学生生活为依据,围绕学习主题设置议题、创设话题,引导学生通过争议、商议、建议的方式解决真实情境中出现的问题,从而逐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一种教学方法。
议题式教学虽然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得到了实践,但若要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还需要进一步准确定位。这要求初中教师既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高中的议题式教学,又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实践议题式教学,而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前期理论学习,在对议题式教学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再结合初中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课程标准》规定和教材特点,大胆尝试,小心求证。因此,把握初中道德与法治议题式教学的“尺度”,对教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从《课程标准》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确定议题式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方法,与常见的案例教学法、情境体验法、故事教学法等性质相似。也就是说,议题式教学是教学的一种手段、一种策略,它是为教师的教学服务的,而不是颠覆教师的教学。同时,议题式教学是《课程标准》所倡导和建议的,但不是教学中必须使用的,即使使用,也并不是要求教师整节课都必须使用,而是可以用于某个教学环节。总之,议题式教学作为一种策略,教师应该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学生特点等“按需”使用,坚持“因生制宜”“因课制宜”的原则。
议题式教学,关键在于“议”,如果没有学生的“议”,就不能被称为议题式教学。钟启泉指出,核心素养不是直接由教师教出来的,而是需要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借助问题解决的实践而逐步培养和发展起来[5]。实施议题式教学,就是要引导学生深度参与课堂,让学生在“议”的过程中解决课堂中的问题,实现由浅层学习走向深度学习、由低阶思维走向高阶思维的转变。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能力在社会参与中进行迁移应用,解决社会中的问题,从而真正走向社会,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因此,议题式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从“育分”走向“育人”,是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也就是真正实现培养人的教育目的。
沈雪春认为,议题式教学主要包括议题、情境、活动、任务四大要素[6]。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议题的来源与学生密切相关,议题的解决需要学生参与,教学的目的也指向学生。也就是说,议题的设置、情境的创设、活动的组织和任务的驱动,都是围绕学生这一主体展开的。正如《课程标准》所指出的,“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通过设置议题,创设多样化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的实践探究和体验活动”。因此,议题式教学的本质还是以学生为主体,而教师发挥的仍然是主导作用。
实施议题式教学最大的意义,就是培育学生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五大核心素养,这也是其隐性的意义。而对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来说,显性的现实意义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是提高师生对社会的关注度。上文提到,《课程标准》指出要通过议题式教学引导学生认识社会,而议题式教学的议题、话题、情境都来自社会。因此,师生对社会的关注度如何直接关系到议题式教学的实施效果,这就要求广大师生走出教室走向社会,走出课本走向生活。
二是提升学生对课堂的参与度。议题式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其情境能够“引生入境”,话题能够“引生共鸣”,任务能够“驱动学生”,问题能够“激活大脑”,而学生在“议”的过程中又能引发思维碰撞。它是开放性、民主性、思辨性的教学方法,能让更多学生参与其中并乐在其中。
三是增强教师对教材的把握度。实施议题式教学,教师需要深入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尤其要注重对教材的把握和处理。教师要通过深入的研读,从《课程标准》、教材中去发现议题、发现问题,去思考教什么、怎么教、教到什么程度。在对教材进行优化处理时,教师需要提炼出教材的知识框架。因此,实施议题式教学对教师的教材处理能力既是考验,也是提升。
在初中阶段实施议题式教学,需要教师深入学习和解读《课程标准》、了解教材内容,准确把握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创设符合学生认知、贴近学生生活的情境,从而形成教学策略。议题式教学,一般包括总议题的选择、子议题的分解、情境的创设、活动的组织、问题的设置和议学的评价等环节。
《课程标准》在第四学段的“教学提示”中呈现了35个议题,由此可知,议题的呈现方式可以是陈述式也可以是疑问式,可以是核心概念也可以是基本观点,这为教师确定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同时,除了《课程标准》以外,教师还可以根据教材内容、社会热点等确定议题。议题分为总议题和子议题:总议题是一节课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旨向的问题;子议题是为解决总议题服务的,是总议题的具体化,最终也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
如笔者在执教统编教材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十课第一目《法律为我们护航》时,直接将这一目的课题作为该课的总议题。该课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两框:第一框是“我们需要特殊保护”——帮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从人类发展和未成年人自身特点等角度,认识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第二框是“感受法的关爱”——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内容,知道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理解法律的保护作用,并能感受到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爱,从而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根据教材的逻辑结构,笔者将总议题分解为三个子议题:子议题1“为什么我们需要特殊保护”;子议题2“如何对我们进行特殊保护”;子议题3“我们该怎样对待特殊保护”。由此,笔者通过一个总议题的引领和三个子议题的推进,搭建了较完整的课堂教学逻辑框架,把握住了课堂教学的总方向。
议题需要在话题中柔化,需要以真实或模拟真实的情境为载体,这样才能让学生“有话说”“有话辩”,真正引发学生议学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课堂的深度参与。因此,话题选择及依据话题创设情境,是议题式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生活与社会生活,将其中的“难点”“痛点”“疑惑点”“热点”作为中心话题,并围绕该话题搜集相关的情境资料。
在执教《法律为我们护航》一课时,笔者选择了当下学生熟知,引起社会广泛社会关注的电信诈骗作为这节课的中心话题,并据此进行资料搜集整理。在子议题1中,笔者创设了三个情境:情境1是宁波反诈中心发布的2022年电信诈骗分析报告;情境2 是央视新闻视频——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情境3 是某地未成年人小文被诈骗的案例。在子议题2中,笔者创设了两个情境:情境1是相关法律书籍封面图片及法律条文;情境2是区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这六大保护的视频。在子议题3 中,笔者创设了一个情境,即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案件(实施者和被害者均是未成年人)。
在教学中,笔者围绕电信诈骗这一话题,创设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情境。这些具有真实性的情境,直接刺激了学生的认知,引发了学生对自我保护的思考,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
议题式教学中的任务主要由活动组织和问题设置组成,任务的设计直接关系到议学活动的开展是否有效和顺利。因此,教师需要在情境下设计相关学习任务,引导学生开展议学活动,并在议学的过程中逐步解决子议题,最终成功解决总议题,实现培育核心素养的目标。
在《法律为我们护航》一课中,为了解决子议题1,笔者设计了分析电信诈骗报告和真实案例、观看央视新闻视频等任务,并引导学生自主思考“为什么我们容易被骗”,合作探究“为什么国家要给予我们特殊保护”等问题。为了解决子议题2,笔者先设置“制订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否就能阻断‘电诈’黑手”这一问题,引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然后设计观看“区分六大保护”视频的任务,引导学生对“某市人民法院到学校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某中学开展反诈宣传手抄报比赛”“某市公安局到学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App 设置青少年模式”等情境进行区分判断。为了解决子议题3,笔者设计了分析案件的任务,设置了“请分析李某是怎么被骗的”“你如何评价闫某的行为”“本案件给你带来了什么启发”等问题,引导学生体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最后,笔者出示六张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图片,组织学生开展小组合作活动,探究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课程标准》指出,“评价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评价具有“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育人”等功能。议题式教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议学,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将展现出他们的核心素养发展综合水平。因此,在实施议题式教学时,教师要及时给予评价,并将评价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既要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又要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善作用。
如在《法律为我们护航》的第三个议学活动中,笔者在出示“请结合六张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图片,思考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一问题的同时,也呈现了如表1所示的评价表。
表1 议学活动评价表
在表1 中,笔者设计了“知识表现”“思维表现”“能力表现”和“合作表现”四个维度,并制订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等级。通过多维度的评价,可以观察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这体现了重视表现性评价的原则;通过详细的评价标准,可以引导学生提高议学活动的效果,具有导向性和诊断性的作用,这体现了注重过程性评价的原则;通过自评、他评、师评形成三方综合评价,坚持了多主体评价的原则,可以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在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实施议题式教学,需要教师通过理论学习理解议题式教学的含义、特征,准确定位议题式教学在初中阶段的要求和意义,并根据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学实践研究。教师只有把握好议题式教学的这些关键问题,才能更好地实施议题式教学,真正发挥议题式教学的作用,最终实现课程育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