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娟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幼儿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办好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列为民生“七有”首位。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作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相较于义务教育而言,依然存在发展不充分,供给、保障和监管权责不明,保教质量和师资队伍质量有待提高等较为明显的问题;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主要靠宪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保障,缺乏专属法律。因此,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2023年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举办、保育和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草案》中规定了家庭和社会等各个组织的义务和责任,坚持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草案》提出了保障和规范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权益,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幼儿教师并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保姆”。《草案》还规定了儿童的权益,比如保证了儿童的受教育权,国家帮扶一些贫困家庭的儿童进入幼儿园。《草案》还明确提出禁止利用儿童组织一些盈利性的活动,不得开设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草案》的提出促使《学前教育法》向正式颁布实施又前进了一大步,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加快了学前教育迈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新时代的步伐。
本学期我园教师自行学习了《草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学前教育体系的理解,同时也明确了要以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为指导,在各方面做幼儿的表率。下面具体谈一谈几点学习心得:
《草案》中除了对学前儿童受教育权和入园保障等教育法中已有的明确规定外,还与时俱进地推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的“特别保护”条款,体现了党中央在学前教育领域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决心。
同时,《草案》要求幼儿园的安全保障、保教内容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并特别提出幼儿园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对学前教师资质和权责进行严格规定的同时,对标义务教育,强调政府和幼儿园应对学前教师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予以保障,并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健全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从制度上为教师职业发展赋能,以切实提升幼儿园的保教保育质量。
《草案》充分体现了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的治理思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体现了党中央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是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要部署,对推进幼儿园依法教学具有里程碑意义。
《草案》第一章第六条中提出,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学前儿童享有游戏、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和合法权益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如何在幼儿园更尊重幼儿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关乎生命与价值的话题。在幼儿的眼里,幼儿园是一个可以进行社会互动、探索、学习的“容器”,一个有教育内涵、包含教育信息、充满各种感官刺激、能促进交互性体验和建构性学习的环境。蒙台梭利认为,儿童“潜在的生命力”的转化成长必须借助“适宜的环境”这一媒介。所以,教师必须要有正确的教育理念,通过科学有效的形式规划教育课程,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气场,打造真正适宜儿童成长的教育场域,使儿童在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平等地得到发展。同时,教师要做到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能够基于儿童立场,追随儿童,为孩子们搭建发展自己能力的机会,使每个孩子都能顺应自己的成长规律,幸福地成长。
《草案》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指出,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世界上没有才能的人是没有的。问题在于教育者要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禀赋、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他们的表现和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正确引导”。这句话道出了因材施教对于人的重要性。对于教师来说,在孩子们的一日生活中,教他们学会知识,照顾好他们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善于观察每个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因为每个孩子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日常的兴趣爱好、成长与发展的速度等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教育上必须考虑到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来进行因材施教,这样才能使每个孩子都有一种通过努力得到发展的成就感。
有时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会因为一些复杂的文案任务而忽视孩子们的兴趣需求,会因为班额的大小差异而忽略幼儿的个体差异,会因为长期的懈怠而无法理解幼儿的学习特点,也会因为所谓的教育经验而轻易判断幼儿的发展问题。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因材施教呢?首先要学会观察。观察是为了满足孩子的需要,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要理解他们各自的特点,知道孩子对什么感兴趣,知道他们在说什么,知道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需要。例如:一个三周岁的孩子会用大声哭闹、尖叫来表达自己的需要。当幼儿出现这样的行为时,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倾听,去了解这样的行为是怎样产生的。只有找到原因,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
然而,我们现在所谓的观察带有太多的主观性,我们观察到的都是我们自己认为的,而不是幼儿心里真正的想法。这样的观察所获得的信息不准确也不真实,就不能开展真正满足幼儿需要的活动。幼儿在园一天,和教师相处最久,所以我们要从多角度去观察幼儿的行为,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自然情境下,借助一定的方法、手段对幼儿个体、小组或集体的活动状态、能力水平及活动作品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观察,并根据计划择取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记录、对话、分析,尝试提供适宜的支持。观察的同时也不能只“看”不说,要思考,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介入;和孩子们一起玩、和他们交流沟通,也要有针对性地给出支持的策略。此外,教师在观察时,要有面对幼儿提出各种天马行空问题的教育机智,能够灵活地创设问题情境,实施启发式引导,培养幼儿的探究能力和发散思维;发现每个幼儿的需要与发展特点,针对不同的个体差异,进行因材施教。
《草案》第一章第九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责任,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指导要点中也明确指出“社会学习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共同促进幼儿良好社会性品质的形成”。幼儿犹如旭日冉冉初升,身心迅速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语言、情感、思维,良好的家园共育能为其一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家园共育一直以来是一个研究的主题,也是一个专题,更是一个难题。其症结所在就是在家园共育中,家长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如何改善这一现状呢?沟通是关键。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中既是主导者,又是参与者。教师不仅要宣传家园共育,更要与时俱进,邀请家长参与到家园共育的活动中来。让家长在陪伴幼儿一同成长中,感受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了解幼儿在集体生活中的生命成长。
不少家长喜欢和教师拉家常、谈困扰,教师都应一一具体答复,给予指导性、科学性的建议,帮助家长成为智慧型、学习型家长。我园小班有个孩子刚入园时不会咀嚼、不会说话,教师和家长积极沟通了好几次,也给了一些育儿建议,但家长仍坚持己见。在一次小班家长开放日活动时,这位家长终于全方位地看到了孩子和同龄人的显著差距,他们顿时感到很沮丧。该班三位教师当天下午立刻开展了家访活动。一方面安抚家长的情绪,一方面表扬家长的付出和肯定孩子的进步。同时,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问题所在:一不能包办代替;二要对孩子提出明确要求;三必须强化训练。且当场和家长共同制订了详尽的家园教育计划:第一周训练自己拿勺子吃饭,第二周训练小口嚼饭,第三周训练大口嚼饭,第四周训练回应别人的问题,第五周训练看图片说两个字的玩具,第六周训练说两个字的水果,第七周训练说两个字的动物等等……经过三年持之以恒的家园共同训练,这个孩子终于能和同龄孩子一起轻松、自信地走进了小学的校园。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教师、家长自己知道,但成功的喜悦和自豪也将永远留在他们心里。所以,有效、有温度的沟通是家园共育的保障。
《草案》第四章第三十七条指出,幼儿园教师应当热爱儿童,具备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忠诚于学前教育事业。通过《草案》的学习可以深刻意识到,我们每位教师要树立良好的教育观,教师工作不仅仅在付出,同时还要发展自己、完善自己,要努力把自己定位于一个研究者,不放弃任何一个探索幼儿发展状况的机会,通过日常工作的研究积累,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教育观。每位教师都应该成为一个终身学习者,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成长,加强自我培养、自我提升,才能促进孩子发展,才能在学前教育的道路上采撷到更多的累累硕果。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提升自我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热爱幼儿教师这份职业,就要认识自己角色的特殊性,教师的成长最重要的应该取决于自我的心态和对幼儿教师的认知,要以良好的心理状态,去适应新时代园所发展的需要。同时,教育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草案》的规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幼儿,为了幼儿一切”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知识的更新在不断加速,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践中的经验存在一定的差距,教师不仅要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更要在实践活动中积累经验,在做中学,并学以致用,将终身学习作为自己的终身目标,不断地充实自己,逐渐让自己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在更加专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教师要在保教活动中勇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断地进行自我提升。孩子们有很大的潜质,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们渴望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而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教师不一定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所以要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要在引导孩子们探究的过程中跟孩子们共同成长与进步,切忌得过且过。
幼有所育,让每一个儿童都能伴随时代的脚步茁壮成长,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心愿。通过本次学习,我园教师不仅更新了对《草案》的认识,更清楚地了解到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要做到爱岗敬业,知行合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落实到我园实际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秉持教育宗旨,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为每一个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