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财政局
2023 年以来,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从财政资金管理源头着手,优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全方位、立体式践行“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有力有序推进清廉财政建设高质量开展。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部门预算支出按照项目和预算支出标准逐项核定。取消部门单位预算基数,取消政策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没有政策依据的项目、与高质量发展规划匹配度不高的项目,取消先确定项目预算总额再确定具体项目的编制方式。坚持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管理、项目细化程度和存量资金规模相结合。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差、项目细化程度不够、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适度核减或取消下年部门预算安排规模。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基本民生,1-9 月民生支出290.52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6%,同比增长16.26%,增支40.64亿元,助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逐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印发了《长治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基本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评审,完成财政预算项目评审118 个,综合审减率达20%以上,节约财政资金8 亿元。严把绩效目标审核关,组织编报、审核2023 年项目储备一级项目绩效目标2822 个、二级项目绩效目标10108 个,金额490.54 亿元。积极推行事前评估、运行监控、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的“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程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运用力度,大力消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持续发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涵养税源,扶持企业发展。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承诺制,开展承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集中整改87 个政府采购项目。试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模块,健全完善新型采购人制度,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救济渠道,供应商线上线下维权渠道畅通。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通过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加大政策性担保力度,担保余额增长79%,平均担保费率降低到0.81%,新增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余额占比90%以上。应急还贷助企纾困,与21 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循环使用应急还贷资金达到202.79 亿元,帮助773 家民营企业持续发展。
真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要求, 按照“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布局”的思路,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先后出台系列制度文件,持续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出租出借、绩效考核、配置管理、处置报废等,在资产管理的各环节深入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推动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同时注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1981万元,组织相关企业上交2022 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共计5984.03 万元,并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将清廉建设的要求贯穿到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中,从源头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1 项直达资金纳入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监管,设置专人实时监控直达资金相关数据,每日跟踪预警信息处理,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纠错纠偏,严格把控直达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拨付的准确性和使用的合规性。利用一体化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常态化预警监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资金运行监控体系,实现一体化系统数据的自动汇聚、自动追踪、自动校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流程闭环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财政“数治化”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让财政直达资金“精准滴灌”惠企利民。
下一步,长治市财政局将持续紧跟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思想武装头脑,在财政实践中落实思想,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优化财政资金监管,持续构建清廉财政新生态,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建设清廉长治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