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县城:破解城乡媒介空间 不正义的另一种路径

2023-12-21 11:40关琮严
编辑之友 2023年12期
关键词:县城

【摘要】城乡媒介空间存在结构失衡与空间不正义等问题。再地方化作为应对之策虽已形成共识,但主要是将乡村作为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主导。要实现城乡媒介空间正义,关键在于形成城乡融合共通的社会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媒介空间生产的结构调整。基于上述考虑,乡村并非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最佳主导,而县城在这方面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被忽略了。本研究认为,以县城为主导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正在以县级媒体融合为突破口全面展开,这也成为破解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的有效实践。县城在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和消除空间不正义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以县城为方法将为再地方化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带来更多可能。

【关键词】县城 媒介空间 空间正义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3)12-064-06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3.12.009

媒介空间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由人们共同参与媒介活动所形成的公共传播情境以及在该情境中聚合的公共传播网络”。[1]城市与乡村在由现代媒介塑造的媒介空间中相遇并形成了流动的传播关系网络,但囿于城乡媒介资源、市场要素、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媒介空间存在结构失衡、空间不正义等问题,亟待以城乡融合为契机重构城乡媒介空间。以往相关研究存在两种取向:一种是以城市为中心,主要将城市与乡村置于现代与传统的框架下,认为现代化进程中,城市与乡村形成了中心与边缘的不对称关系,且在现代媒介的中介作用下,乡村正在经历现代性变革;另一种是以乡村为中心,主要是重新审视乡村,发掘乡村的内生性价值与主体性意义,以颠覆和改变在城乡交往和现代变革中对乡村被动地位的既有认知。上述两种取向的研究分别从城市与乡村的视角回应了传播的城乡关系,也为从城乡融合视角探究城乡媒介空间提供了重要参考。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失衡、空间不正义等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发展不均衡。因此,要在城乡融合一体化框架下寻求解决之道。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媒介空间具有超地域的流动性,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也会受到地方结构的影响,形成全球化与地方性的张力。这种张力恰恰是重构城乡媒介空间,实现空间正义的重要动力。目前,相关研究从城乡融合的角度对媒介空间流动性的探讨较多,如对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的媒介行为研究等,但此类研究中的城市是模糊、不确定和迥异于乡村的存在,对与乡村具有共同地方性特征和社会基础的县城则关注较少。县城作为城市与乡村的结合点以及城乡媒介空间的交汇融合处,是平衡全球化与地方性,实现媒介空间正义的关键场域。本文从空间正义的视角出发,在对城乡媒介空間的结构失衡与空间不正义等问题的考察分析基础上,探讨以县城为方法重构城乡媒介空间,实现媒介空间正义的可能性。

一、城乡媒介空间生产与空间正义问题

资本与空间的关系是空间批判理论中的重要命题,该命题研究的一个焦点是空间正义。尽管目前空间正义研究并未形成统一理论,但对于空间生产中不正义不平等问题的普遍关注,为经验社会和日常生活分析开启了新的理论视角。马克思曾以“用时间消灭空间”的经典论断揭示了空间的资本化改造,即资本与市场的无限扩张不断冲破空间的地理限制,让空间逐渐脱离地方性体系,从而将空间列为生产要素并接受市场调配。列斐伏尔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空间思想,将空间置于本体位置,系统阐述了空间生产理论,并借此展开了对城市化问题的深入分析,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便是空间正义。那么,如何理解空间正义?苏贾在列斐伏尔社会空间理论的基础上,将空间不正义作为理解空间正义的前提,将空间生产视为空间不正义和空间正义的生产性的结构化过程,比如在资本城市发展史中先后出现的城乡二元对立的不平衡结构和中心—边缘的不平衡结构都是不正义空间生产的表现形式。[2]戴维·哈维的《社会正义与城市》以及后来的唐·米切尔的《城市权:社会正义和为公共空间而战斗》等论著中也都讨论过该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关于空间正义的讨论都将公共利益作为普遍价值追求,将公平、公正、合理的空间生产秩序作为普遍的实践目标。

“当前中国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城乡二元结构。”[3]媒介空间作为社会空间的一种形态,城乡二元结构也嵌入了媒介空间,造成了城乡媒介空间的结构失衡,且在城乡媒介空间生产中出现了不正义不平等问题。

1. 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失衡

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失衡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媒介空间的城市中心主义造成了城乡媒介空间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二是非制度化媒介空间对制度化媒介空间的不断挤压造成制度化媒介空间衰弱。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工业优先战略指引下,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在此框架下,国家通过建立现代媒介系统,重塑了新的公共传播情境,重新确立了公共传播关系,形成了城乡分离的制度化媒介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大乡村,国家建立了基层媒介网络,增强了国家与乡村的连接,让乡村媒介空间在现代媒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双重作用下,既展现出异于传统的特质,又形成了与城市媒介空间相似的制度化特征。但由于城乡割裂,乡村媒介空间仍扎根于乡土,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并未脱离乡村社会,与城市媒介空间存在巨大隔阂。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乡村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城乡之间形成了市场流通,再加上户籍制度的松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城乡二元关系得到了一定改善。这种微妙变化在城乡媒介空间中主要表现为在制度化媒介空间之外,非制度化媒介空间作为城乡连通的一种社会安排开始发育成长。非制度化媒介空间生产与再生产,一方面,使城市对乡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逐渐增强,城乡之间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强化。乡村认可城市在媒介空间生产中的主导地位,由此形成了文化依赖,比如形成于城市社区的广场舞被复制到乡村社区,成为城乡共有的公共文化形式。另一方面,基层的城乡媒介空间格局出现非制度化媒介空间不断挤占制度化媒介空间的发展态势。

上述趋势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兴起愈发明显。在非制度化媒介空间的发展中,尽管人们借助社会化媒体开启了新型的社会交往方式,重塑了开放的社会关系网络,将城乡更加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但在市场作用下,媒介资源不断向城市集中,形成并强化着城市在整个网络和新媒体发展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造成城乡媒介空间发展不均衡,城乡数字鸿沟逐渐扩大。城市成为媒介空间的主要生产者,乡村则成为城市媒介空间的追随者和复制者。乡村媒介空间在不断重塑过程中,脱离了地方传统,超越了地方经验。地方的整体性意義也被肢解并重新整合进互联网,成为城市媒介空间生产与再生产的要素。于是,媒介空间发展的城乡不均衡便演化为曼纽尔·卡斯特所谓的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的辩证对立关系。[4]非制度化媒介空间的快速发展使制度化媒介空间生产遭遇了困境,尤其是在县以下的城乡社会,制度化媒介与群众连接不畅,县级媒体的信息传播难以落地,本地新闻往往来自自媒体、域外媒体或网络。非制度化媒介空间的扩张和制度化媒介空间的萎缩也造成了基层传播秩序的紊乱。国家下大力气实施的文化下乡、电影下乡、农村书屋、村村通等工程,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制度化媒介空间生产的困境,但要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媒介空间的结构失衡,还要付出巨大努力。

2. 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

媒介空间生产也存在空间不正义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媒介空间生产过程中因资本操控以及媒介资源、传播渠道、内容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分配不均衡,造成了中心与边缘的不平衡结构。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持续的媒介空间生产与再生产使地方意义消失、社会交往区隔、信息不对称以及传播秩序紊乱。媒介空间不正义是一种常态,表明资本、市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巨大张力。

当前,在网络互联互通的环境下,城市与乡村在网络相遇,但相遇并不等于相融。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城乡之间的区隔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媒介空间不正义不但成为城市的内部性问题,还成为城市与乡村都要面对的一个外部性问题。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公共传播资源和公共传播网络分配不均,难以共享。尤其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并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城市仍是公共传播资源的集聚地和公共传播网络的中心枢纽,这既是城市媒介空间生产的驱动力,也是城市媒介空间生产的结果。对乡村来说,一方面,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目前城市公共资源外溢并惠及乡村的渠道非常有限,可能性较小;另一方面,资本与市场下沉,乡村媒介空间生产的动机并非实现乡村的公共利益。尽管通过媒介技术赋能,乡村正逐渐生成媒介空间生产的主体性,且这种主体性实践助推了乡村媒介空间公共性的重塑,比如自发组建的微信群等数字公共社区等,但城乡之间公共传播资源和公共传播网络仍难以共享,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仍旧存在。

二、重回地方:寻求城乡媒介空间正义

如前所述,空间正义映射着对公共利益的肯定,同时也包含着对公正合理空间生产秩序的期许。那么,如何公平合理地生产、占有、交换和使用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5]以确保公众福祉和社会正义?列斐伏尔提出通过创建差异化空间来平衡空间生产结构,实现空间的正义,其核心思想是“结束私有财产对空间的政治性支配”。[6]卡斯特最初主张通过政治革命的激烈方式解决,后又转向温和方式,主张“用精神性的文化认同取代以工人运动为基础的政治革命”,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地方的自救和生存,保存地域的文化认同”。[7]可以看出,列斐伏尔试图通过摆脱私人资本控制的差异化空间生产平衡空间生产秩序,以解决空间生产过度市场化的问题,他注重通过政治经济学思路来实现空间正义。卡斯特则注重以文化解决,试图通过重建地方意义,重塑地方性文化认同,形成地方空间,以克服流动空间的结构性弊端。其实,不论是列斐伏尔的差异化空间,还是卡斯特的地方空间,都是对空间生产城市中心主义的抵抗和反制。这两种思路都试图从空间生产的边缘地带寻求突破,以此改变甚至颠覆中心与边缘的原有空间结构,并在寻求各方公共利益的空间生产中,实现社会正义。这对实现空间正义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值得注意的是,空间生产结构的改变源于社会结构的改变,资本与市场逻辑控制下的空间生产结构变革,可通过重新调整城乡社会结构重建地方意义来加以引导。

在媒介技术快速发展和媒介全球化的背景下,媒介空间生产受资本和市场力量裹挟,日益融入全球化体系,媒介空间生产资源与要素的市场分配不均造成了媒介空间争夺和媒介空间秩序失衡等问题。这些问题也突出体现在城乡媒介空间生产中。乡村在媒介空间生产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市场争夺中处于劣势,乡村媒介空间依附于城市媒介空间,形成了空间资源与空间产品的市场逆差。在不断复制模仿城市空间生产的过程中,乡村媒介空间渐渐失去乡土底色。乡村社会是传统与现代胶着的场域,有自身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其区别于城市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乡土性以及由此生发出的地方社会结构,这也是乡村进行差异化媒介空间建构和形成地方空间认同的文化和社会基础。因此,在应对城乡媒介空间生产结构失衡,破解资本与市场下沉对乡村媒介空间造成的诸多问题上,立足乡土,重塑地方空间认同已成为普遍共识。但需要说明的是,在现有城乡媒介空间的生产格局下,以乡土为底色的地方空间难以自发形成,需由制度性力量持续推动,比如由乡村振兴战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等政策形成的制度设计,在激活地方活力、调整基层媒介空间生产上已初见成效。此外,对城乡媒介空间生产秩序和生产结构的重塑也是为了防止媒介空间生产过度市场化,规避市场盲目性,让资本与市场在城乡媒介空间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而这也需要制度性力量的干预和引导。

人是媒介空间生产的主体,城乡媒介空间互动融合也是人的互动融合。尽管媒介空间生产在资本与市场逻辑下渐渐失去了地方性意义,却无法完全去地方化,因为生活在地方社会的人不可能完全脱离其影响,人会受地方文化、地方生活经验、地方社会关系等因素的框定,在建立和发展传播关系的过程中保持较强的地方勾连,这成为城乡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基础。这种再地方化并非完全隔绝媒介空间生产的流动性,而是在既承认流动性又尊重地方性的基础上,重返地方社会,重回地方关系,找寻城乡媒介空间重构的连接点。并且,在这种地方性的媒介空间生产中,通过发展公共产品、公共文化和公共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以此形成空间文化认同,有力回应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

三、以县城为方法消除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

如前文所述,再地方化成为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和应对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的一种思路。既往研究将乡村视为地方性消解的主要场域,并将去地方化和再地方化的主体确定为乡村。尽管乡村在再地方化媒介实践中表现出一定的主体性,但乡村能否独自担当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和应对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的重任?城乡媒介空间重构以及城乡媒介空间正义的实现涉及城市与乡村,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因此,以再地方化为特征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既要发挥城市与乡村的主體性,也要寻找城乡共同的地方性基础。县城与乡村在县域范围内有着共通的地方社会结构和地方文化认同,具有城乡融合的良好基础。“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8]这些都决定了县城作为再地方化的重要主体重构城乡媒介空间的可能。

1. 县城与乡村具有共通的地方社会结构

县城是最基层的城市,也是城市与乡村的连接点。斐迪南·滕尼斯认为这种基层城市具有更深层次的结构性意义,主要体现在乡村和城市作为人们共同生活的外在形态,拥有共同的地方结构,只有当城市发展为大城市时,城市才完全丧失了该特征。[9]国内研究者将县城与乡村共有的地方结构表述为“半工半农”,认为县城成为乡村人口地方性流动和就地城镇化的主要目的地,并逐渐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10]乡村的年轻人就近向县城转移,在县城安家,过着城市生活。同时,因父母、耕地、房屋等还在乡村,又保持着与乡村的紧密且广泛的联系。正是县城与乡村这种共有的地方结构,让县城与乡村的社会生活相通,也让“小城镇的生活领域主要封闭在其自身之内”。[11]也就是说,受地方社会结构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县城对外保有相对封闭的特征,对内则具有开放性特质,与乡村在社会交往、生活经验、文化活动等方面存在广泛的互动和交集。这既是县城在城乡融合中的优势,也说明县城具有解决城乡媒介空间结构不均衡和空间不正义问题的潜质。

在现代媒介技术和市场力量推动下,尽管媒介空间的地方边界日益模糊,流动性日益增强,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介空间能超越地方社会结构束缚。这种束缚在迈克·克朗看来类似于“系物桩”,他认为“地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系物桩,拴住的是这个地区的人与时间连续体之间所共有的经历。随着时间的堆积,空间成了地区,它们有着过去和将来,把人们捆在它的周围。这种活着的联系把人们与地区系在一起”。[12]国内学者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新媒体使用行为的研究也证明了社会结构强大的约束力,研究发现,“尽管新媒体可以成为促进该群体融入城市的有效手段,但新媒体的效能仍然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13]从地方社会结构的“系物桩”作用来看,尽管当前总体上的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县城与乡村仍存在差异,但二者通过共通的地方社会结构已紧紧连接在了一起,这既是城乡融合的社会基础,也表征了城乡融合的发展态势,且这种共通的地方社会结构让县城成为除乡村之外,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和实现城乡媒介空间正义的重要主体。

2. 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以县城为主导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

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失衡,导致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这种结构失衡具体到县域社会,主要表现为非制度化传播严重挤压制度化传播空间,造成制度化传播边缘化和城乡传播秩序紊乱。需要说明的是,制度化传播网络建设是彰显县城对整个县域社会组织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和稳定县域社会健康传播秩序的保障。县城以加强制度化传播网络建设平衡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引导和规范非制度化传播,这对于消除城乡媒介空间不正义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制度化传播网络建设成为县级媒体融合的重要任务,也成为加强县城与乡村连接,重塑城乡媒介空间生产格局的突破口。

随着城乡媒介市场的发育和传播分工的结构性变化,县城对县域社会媒介空间生产的组织能力逐渐弱化,尤其是在新媒体兴起以后,受县域外新媒体和商业化媒体的冲击,原有以县级媒体为中心的制度化传播网络跟不上媒介技术发展和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媒介需求,日益边缘化,其传播力和影响力日渐衰弱,原有的城乡传播秩序遭到破坏,这也造成县城与乡村在维护地方媒介空间认同上陷于被动。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作出“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指示。同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在全国迅速铺开。从媒介空间生产的角度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是重塑城乡媒介空间生产秩序、平衡城乡媒介空间结构的重要抓手。县级融媒体中心着力加强县域社会制度化传播网络建设,扭转与非制度化传播网络的不均衡结构关系,致力于提升对县域内城乡媒介空间生产要素和传播资源的统筹、组织和调配能力,并在媒介技术不断升级的助力下,以“新闻+政务+服务”的模式,将其打造为城乡信息与服务中枢,持续推进平台力量下沉。乡村在县级媒体融合过程中被纳入县域城乡媒介空间生产体系,成为被动员和组织的对象,并与县城形成资源整合共享、联动共振的良好格局。比如浙江安吉县融媒体中心对“村村通”数据光网、“村村用”信息平台、“村村响”音频广播、“村村看”视频监控等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并与县公共危机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连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并快速响应的综合指挥体系,实现了对县、乡、村三级传播网络和平台的有效组织。[14]此外,通过数字电视、“爱安吉”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上线“村务清”系统,村民可实时查看村务公开信息。浙江长兴县融媒体中心着眼于打造“乡村大脑”,开发出未来乡村系统“智慧龙溪”APP,让平台下沉到村,打通与乡村的信息数据连接。[15]江西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回归党报通讯员制度的传统,在全县推广乡村宣传员制度,由融媒体中心派出的记者担任宣传员,负责完成县里的宣传任务、乡村新闻宣传策划、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宣讲督查以及对农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16]这些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实践表明,以县城为主导的城乡媒介空间重构正在展开,其重构重点在于以新媒介技术力量建立并强化县城与乡村的制度化传播网络,规范城乡传播秩序,以实现县城与乡村的全面连接和有效互动。

3. 以县城为主体的城乡媒介空间公共性重塑

城乡媒介空间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连接:一是制度连接,二是市场连接,三是社会连接。经由这三种方式连接的城乡媒介空间存在因各渠道媒介要素、资源交换与传播关系生产不均衡所导致的结构性缺陷,比如上文提到的县域外商业媒体和社交媒体严重挤压县级媒体的传播空间,以及制度化传播的边缘化等。从价值生成的角度讲,城乡媒介空间的结构性缺陷造成了多元传播主体难以实现价值共意,导致城乡媒介空间公共性衰落,而这恰恰是媒介空间不正义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城乡媒介空间主体多样、价值多元,各种利益关系交错,公共性的重塑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决定了城乡在媒介空间生产中的不对称关系,也造成了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供给失衡。对此,城乡媒介空间重构以及媒介空间正义的实现,需要重塑城乡媒介空间的公共性。在新时代背景下,城乡媒介空间的公共性主要体现为以更好地引导和服务群众、增加群众福祉为核心的公共价值。通过促进城乡间公共传播资源的整理利用和增加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让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惠及乡村,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文化的城乡共享。

目前,在县域社会中,县城是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聚集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向乡村的转移和下沉靠市场难以实现,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效果也十分有限。有研究发现“由于长期以来的发展主义和‘他者视角,导致有着良好初衷的‘文化下乡惠农政策在农村遭到冷遇”。[17]新时代背景下,县级媒体融合为县城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下乡提供了新的契机。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打造公共信息与服务的平台枢纽,构建覆盖城乡的县域数字大脑和智慧网络,重构了县域社会城乡媒介空间,实现了县城与乡村的有效连接。这为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由县城流向乡村,实现城乡共享提供了现实路径。通过县级融媒体中心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城乡群众公共参与的主体性被激活。通过县级媒体融合重构的城乡媒介空间,其公共性正日益显现和增强。

结语

从全球化与地方性的关系角度来看城乡媒介空间结构失衡与空间不正义的问题,其应对主要是以再地方化为主线推动城乡媒介空间重构。县城作为城乡媒介空间再地方化的主导,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层面来说,长期以来,媒介空间研究存在以城市为中心和以乡村为中心两条路径,且以往这两条路径的研究鲜有交集。当下,以县城为方法,上述两条路径形成交叉,开启媒介空间研究的新视野、新天地,也将形成新的问题指向、价值取向和理论内涵。从实践层面来看,以县城为方法勾连了城市与乡村,让城乡媒介空间重构找到突破口,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路径。未来,以县城为中心的媒介空间研究可能会成为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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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治理视角下县级媒体传播对乡村社会生态影响研究”( 20BXW085)

作者信息:关琮严(1981— ),男,甘肃白银人,博士,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教授,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社会治理与传播创新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媒介与社会发展、乡村传播。

Discovering Town: Another Path to Breaking the Injustice of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

GUAN Cong-yan(School of Humanities, Huzhou University, Huzhou 313000, China)

Abstract: There is structural imbalance and spatial injustice in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s. Although there is a consensus on the strategy of re-localization as a response, the main focus is on treating rural areas as the dominant medium for re-localization. The key to achieving justice in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 lies in forming a social structure that integrates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adjusting the structure of media space production on this basis. Based on the above considerations, rural areas are not the best driving force for the re-localization of media space, while the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towns in this regard have been ignored. This study believes that the re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s led by towns is being comprehensively carried out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of county-level media, which will also become an effective practice to break the injustice of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s. Towns have important methodolog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s and the elimination of spatial injustice. Using towns as a method will bring more possibilities to the re-localiz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media space reconstruction.

Key words: town; media space; space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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