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长日留痕》是石黑一雄的代表作之一,其叙事技巧颇具特色。小说围绕双重线索展开,第一人称叙事使得叙述具有不可靠性,不可靠叙述主要体现在表述的犹疑、叙述的前后矛盾、有意遮掩回避这三个方面。《长日留痕》的叙述话语别具匠心,直接引语的大量使用使人物性格得以彰显,隐喻色彩分外浓郁,主要体现在结构隐喻和情节隐喻两方面。
[关键词] 《长日留痕》 不可靠叙述 叙述话语
[中图分类号] I1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3)08-0031-05
石黑一雄是一名日裔英国作家,代表作有《远山淡影》《浮世画家》《长日留痕》等,201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认为石黑一雄文学创作的三个关键词是“时间、记忆与自我欺骗”,石黑一雄对此深以为然,他在访谈中也说“我基本上就是依赖回忆”。“记忆”是贯穿石黑一雄创作的主题,其偏爱第一人称叙事,《长日留痕》也不例外。本文尝试从叙述的结构和语言着手,以窥《长日留痕》的叙事特色。
一、双线交错的叙事结构
《长日留痕》全书围绕着两条线索展开,一条是史蒂文斯六天独自驾车出游的沿途见闻,一条是在旅途中史蒂文斯对自己过去35年管家生涯的回忆和思考。这两条线索并不是分开叙述的,而是交错讲述的,因此,在整本小说中,过去与现在常常交错叙述。当史蒂文斯追忆往事时,多采用倒叙,反之,则按线性顺序讲述。
史蒂文斯的旅行持续了六天,旅程以索尔兹伯里始,韦茅斯终。驰骋在索尔兹伯里的旷野,叙述者史蒂文斯回忆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父亲是一名管家,兄长哥伦纳德因战争早逝。在追忆的过程中,史蒂文斯提出了自己关于尊严的见解,即史蒂文斯心中关于好管家的标准。“尊严的至关重要处在于男管家必须具有不叛离其所从事的职业本色的才能。”“使杰出的男管家之所以杰出的优点,是他们具有投入所担任的职业角色的才华,而且是最大限度上的投入,他们绝不为外部事件所动摇,不论那外部事件是多么让人兴奋,使人惊恐,或是令人烦恼。”
车辙缓缓向前,接着史蒂文斯回忆和肯顿小姐的相识、错失父亲的葬礼的事。离开索尔兹伯里驶入多塞特郡,史蒂文斯邂逅了一位勤务兵,勤务兵问及史蒂文斯的工作经历,史蒂文斯矢口否认自己曾为达林顿勋爵工作过。旅程行至萨默塞特郡,他收到肯顿小姐的来信。这里的叙述时间有交错,故事讲述的是现在发生的事情,而非史蒂文斯对过往的回忆。行至德文郡,叙述者的笔触又转向追忆过去,回忆起自己曾帮达林顿勋爵开除过犹太员工:“史蒂文斯,我最近一直在反反复复地思考……我们达林顿府的职员中不能有犹太人。”“不管怎样讲,回顾一下我的思绪,你便会理解,在准备告诉肯顿小姐我就要解雇她手下的两名女仆之际,我并不能泰然自若。”第四天下午抵达康沃尔郡,叙述者依然在回忆往事,回忆自己和肯顿小姐的种种,见证肯顿小姐的离职、结婚,以及自己为一次重要会议服务的经历。最后一天抵达韦茅斯,叙述从过往回到多年以后的现在,史蒂文斯再次见到肯顿小姐,在与她交谈的过程中,知道自己的愿望无法实现,在此之前的所有想象都不真切,自己的计划也沦为泡影。
在这六天的旅途中,叙述者是现在的史蒂文斯,其讲述的故事是自己35年来在达林顿府的工作经历,在追忆的过程中有对爱情、对亲情的回忆。遗憾与感伤透露在字里行间,这是一段观景之行,但对史蒂文斯来说更是一次心灵之旅。通过这次旅行,史蒂文斯进行了深刻的自省,他开始重新认识自己和生活。最后在旅途的终点,他在旁人的点拨下幡然醒悟:“我应该停止过多地回顾过去,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而且应尽力充分利用生命的日暮时光。”
二、不可靠叙述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第一人称本该具有使讲述更加真实可靠的作用,但在这部小说中,第一人称并未带来叙述的可靠,因为叙述者在叙述的过程中有意回避和遮掩真相,从而构成了小说的不可靠叙述。不可靠叙述这一概念由评论家布斯在其1961年出版的著作《小说修辞学》中首次提出,该概念从叙述者与隐含作者的关系出发,提出了叙述是否可靠的标准:“当叙述者为作品的思想规范(即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辩护或接近这一准则行动时,我把这样的叙述者称之为可信的,反之,我称之为不可信的。”不可靠叙述产生于叙述者与隐含作者有偏差之时。《长日留痕》的不可靠叙述主要表现在叙述者表述的犹疑、叙述的前后矛盾以及叙述的有意回避和遮掩这三个方面。
1.表述的犹疑
表述的犹疑意指叙述者在小说中运用推测性的词语来表述确定性的行动。“连日来,出去旅行之事一直让我苦思冥想,而我似乎愈来愈可能真的成行。”在这句话中,似乎和可能是同义词,表示一种推测语气,“真的”表示确定性,“似乎”和“可能”构成反义。实际上,史蒂文斯此次旅行的确成行,但在追忆的过程中,叙述者连用几个表示推测性的词,给人一种旅行未成的错觉。“但是,我很可能并没有说出非常认可的话来。”在这里,敘述者要表述的是他没有说出认可的话来,但在这判断之前,他运用了“很可能”这三个字,使得句子含糊其辞。“似乎我唯一要做的就是郑重地向法拉戴先生再次提及此事。”推测词“似乎”的出现同样使得整个句子变得不完全可信。
2.叙述的前后矛盾
《长日留痕》叙述的前后矛盾主要体现在叙述者有意叙述和实际相违的情况。
2.1否认爱慕肯顿小姐
肯顿小姐在与史蒂文斯共事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好感,肯顿小姐多次或明或暗地向史蒂文斯表达过心意,但史蒂文斯都选择了视而不见或顾左右而言他。其实肯顿小姐并非一厢情愿,史蒂文斯为了事业选择了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在事业与爱情的天平中,史蒂文斯毅然地选择了前者。为了完成自我实现,他选择了放弃爱情,在他的认知里,一位称职的管家是不能掺杂感性的情愫的。诚如纳博科夫所说:“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你想隐瞒越欲盖弥彰。”史蒂文斯对肯顿小姐的心意虽未直言,但其行动便是最好的证明。史蒂文斯对与肯顿小姐过往相处的细节如数家珍,能背诵肯顿小姐的信,还能对她的信进行想象性解读,凡此种种无不显示出史蒂文斯对肯顿小姐的深深爱慕之情。史蒂文斯最后也通过内心独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说实话——我为何不应该承认呢?——在那一刻,我的心行将破碎。”
2.2否认达林顿勋爵的排犹行为
在小说中,史蒂文斯明确否认达林顿勋爵曾有过排犹倾向:“在我为勋爵工作的所有岁月里,我的职员队伍里曾有过许多犹太人,而且我要更进一步地说明,他们从未因为其种族之故而受到任何不同的待遇。”但随着史蒂文斯的继续回忆,后文明确提及达林顿勋爵确实有过排犹行为,自己虽然心生不满但还是选择照办。达林顿勋爵说:“史蒂文斯,我最近一直在反反复复地思考……我们达林顿府的职员中不能有犹太人。”虽然达林顿勋爵后来意识到此事做得不对,但却于事无补:“我想现在是无法找到她们的行踪了,对吧?既然所发生的事是错误的,那就该对她们做出某种补偿。”
史蒂文斯为何要为达林顿勋爵辩护?因为他所关注的是“雇主的道德状况”,他希望为“那一类可以算得上促进人类进步的绅士效劳”,承认达林顿勋爵道德上的污点,就意味着否定自己。
3.有意遮掩和回避
叙述者有意遮掩和回避主要体现在史蒂文斯否认曾为达林顿勋爵服务。史蒂文斯将自己的半生青春贡献给了达顿勋府,但当勤务兵、韦克菲尔德夫人先后问及他是否服务于达林顿勋爵府时,他却矢口否认。“你的意思是说你过去确实为达林顿勋爵府工作过……啊,不,我现在服务于达林顿勋爵府。”“接着,韦克菲尔德夫人降低嗓门说:‘那告诉我,史蒂文斯,这位达林顿勋爵是什么样的人?推测起来,你肯定为他工作过。”“我没有,夫人,绝对没有。”史蒂文斯否认这段工作经历,因为他明白其前主人并非真正伟大的人,自己奉献半生所服务之人是纳粹的帮凶,自己所引以为傲的职业生涯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自己所赞赏的职业标准不过是一厢情愿。他试图通过否认这段工作经历来维持自己最后的体面。
史蒂文斯的不可靠叙述使得实际情况和文本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从而构成了深刻的反讽色彩。
三、富有巧思的叙事话语
1.直接引语的大量使用
直接引语是由引导词引导并用引号标出的人物对话和独白,具有形成和区别人物性格的作用。《长日留痕》中,直接引语处处可见,在人物的彼此对话中,主人公的性格得以充分彰显。
1.1史蒂文斯的形象分析
史蒂文斯是一位英国管家,他有着英国人的理性与克制。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他选择了一次次克制内心的情感,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爱情和亲情:“肯顿小姐,我肯定这都是事实。然而,我们决不可让个人情感渗入我们的判断中来。”“我们的工作职责不允许我们只顾及自己的癖好和个人情感,而是要遵从主人的意愿。”他一生都在努力成为一名好管家,也把服务好主人当作检验自己人生圆满的标准:“肯顿小姐,就我个人而言,除非我已尽我所能去照料勋爵,顺利完成他赋予自己的那些伟大使命,我的职业才会功德圆满……也只有在那一天,肯顿小姐,那我才能够把自己称为,如你所说的那样,一位十分心满意足的人。”但他自我实现的标准是建立在别人的成就之上,他从未成为他自己,这决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他的父亲摔倒后,工作变得不便,肯顿小姐和达林顿勋爵对这件事的意见相同,都表示要减轻父亲的工作内容,但史蒂文斯对二者的态度却相反,史蒂文斯在待人接物上存在着双重标准,无法客观地审视现象,虚伪背后藏着些许的懦弱。虚伪体现在他对同一事情的前后态度不一:“老爷,正如我所说,我父亲看起来已完全康复了,而且我相信他仍然是那类可值得信赖的人。尽管他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确实已犯过一两个明显的错误,而这些错误实际上无论如何都是非常微不足道的。”懦弱体现在他面对达林顿勋爵时语气谦逊温和,面对肯顿小姐时态度颐指气使:“诚然我现在对这件事做了进一步的思考,但我至今却不敢相信肯顿小姐在那天的谈话竟然会那样毫不顾忌。”“我今天亦不敢确信,她那天竟然会极端地说出这样的话来:‘这类差错本身也许是无足轻重的,但是您必须意识到它们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但是我发掘最让人恼怒的是那些人——女管家们尤其罪孽深重——他们并不以坦诚的态度去承担其工作,而基本上都在轮换工作岗位来寻觅风流韵事。”这段自由直接引语显示出史蒂文斯对女性的偏见和刻板印象。
在与肯顿小姐的对话中,史蒂文斯表现出极大的优越感,主要体现在史蒂文斯要求肯顿小姐更换对父亲的称呼上:“我恐怕对您所说的话还不甚清楚。我过去就已习惯用教名来称呼下属的雇员,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在这府里采用其他的方式。”“你或许会逐渐意识到,类似你自己这样的人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和类似我父亲这样的人谈话就有点不太恰当。”虽然史蒂文斯的父亲是肯顿小姐的长辈,但按职位来说,肯顿小姐的职位要高于史蒂文斯的父亲。史蒂文斯将此事特意提出,流露出浓重的优越感,其心底深深地认为父亲的工作做得远比肯顿小姐好。但父亲工作的高光时刻已是过去式,史蒂文斯忽视父亲现在的状况,一股脑地对肯顿小姐加以指责并不公正且不客观。
《长日留痕》中直接引语的大量使用将男主人公史蒂文斯的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他理性且克制、优越感十足、带着些许的虚伪和懦弱、对女性存在刻板印象,且从未有自我实现的机会。当然,史蒂文斯也有许多优点,如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主人忠诚、富有责任感等。
1.2 肯顿小姐形象分析
肯顿小姐是一位女管家,其性格不同于史蒂文斯,两者可形成对照。不同于史蒂文斯的理性且克制,肯顿小姐是感性且主动的。无论是面对工作的不公还是感情中的心动,她都敢于主动出击。
对待自己的工作,肯顿小姐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情绪稳定。她勇敢地指出史蒂文斯父亲工作的失职,如未擦干净餐具、未将簸箕归位、摆错了中国陶瓷等。尽管这是事实,但作为儿子的史蒂文斯听到父亲的失误难免心生不快,面对史蒂文斯总是指责自己“处世不深”“缺乏工作经验”,肯顿小姐没有选择忍耐,而是勇敢地为自己辯护:“史蒂文斯先生,您总是没完没了地提及我‘缺乏经验,然而您似乎总无法指出我工作中有任何不足之处。否则的话,毫无疑问您早在很早以前就会指出来了,而且还会较为详细地指出来。”这无疑是对史蒂文斯总是挑刺的漂亮回击。
得知自己手下的女仆因种族原因被解雇,她选择与史蒂文斯正面对质,为犹太女仆发声,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工作机会:“史蒂文斯先生,难道你就不曾想到,以这样的缘故就要解雇鲁思和萨拉将完全是错误的吗?我不能容忍这类事情。我将无法在能让此类事情发生的府邸里工作了。”这种描写让一位勇敢的、富有原则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
肯顿小姐在爱情中也是主动的,不同于传统女性在爱情中的被动与沉溺,肯顿小姐始终把握着这段感情的主动权。肯顿小姐快活地拿着鲜花拜访史蒂文斯的房间,认为他的房间太过沉闷,鲜花可以为此增添活力,这是她心意的初次彰显;她猜测史蒂文斯在看的小说,在逼仄的空间里打闹推搡是其情感的再次显露;她告诉史蒂文斯自己将要结婚,想听听他的意见是对史蒂文斯心意的最后确证。在多次表达心意无果之后,肯顿小姐选择离开达林顿府,与他人组建家庭。多年以后,倾听着史蒂文斯的猜测与邀请,肯顿小姐心生感动但明确表示无论是工作还是感情都无法重回过去。纵观史蒂文斯与肯顿小姐的相遇、相知、“相恋”、相离、重逢,都可以看出肯顿小姐始终掌握着这段感情的主动权。她既能走得进去,亦能脱身出来。
综上,肯顿小姐不同于传统英国女性,她果断且勇敢,始终追求成为自己,时刻把握着自己工作、爱情的主动权。
2.极富隐喻色彩的叙事话语
《长日留痕》极富隐喻色彩,小说围绕着史蒂文斯的旅程展开,旅程的表层含义是欣赏英格兰的风景、拜访肯顿小姐,深层隐喻则是史蒂文斯内心世界的重塑。旅途中共出现了四位路人,每当与路人交谈,史蒂文斯都会陷入新的思考。所以,这四位路人实则是史蒂文斯心灵的引路人。最终,在最后一位路人的点拨下,史蒂文斯实现了心灵的升华。小说结构如此编排让人联想起但丁的《神曲》,但丁在多个引路人的指引下,经过地狱、炼狱而后走向了天堂,实现了新生。《长日留痕》中多次出现调侃这一情节,调侃始于法拉戴对史蒂文斯的打趣:“法拉戴先生抓住这个机会,他咧开嘴对着我笑,并略带沉思地说:‘我的,我的,史蒂文斯啊!一个女性朋友,还和你同样年纪。”面对主人的玩笑,史蒂文斯没能做出得体的回应,“只是继续尴尬地站在那儿,期待着我的主人允许我驱车旅行”。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然而我必须承认,对此应如何反应,我仍然毫无把握”。史蒂文斯后知后觉那是主人在开玩笑,也苦恼着往后该如何应对此种调侃。当法拉戴第二次向史蒂文斯调侃时:“史蒂文斯,今天早晨有人在那里制造公鸡般喔喔的叫声,那人该不会是你吧?”史蒂文斯回:“老爷,照我看,与其说是鸡啼还不如说是燕鸣。这是从鸟类迁徙的角度来考虑的。”史蒂文斯自以为合格的应对却让对方不知所云,所以在旅行之前,史蒂文斯始终未学会如何调侃。在旅行的过程中,史蒂文斯曾对店家调侃:“先生,您在上边那儿是不会睡得很安稳的。除非您喜欢老鲍勃……毫无疑问,那是乡土的鸡鸣变奏曲。”虽然调侃效果未能尽如人意,但从当地人听完发笑可看出史蒂文斯调侃水平已有所进步。史蒂文斯而后也坦言,自己曾为提升自己的调侃水平付出了很多努力,如收听幽默诙谐的无线电节目、实施妙语训练等。史蒂文斯为何执着于提高自己的调侃能力?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新主人,二是“学会调侃”这件事背后所代表的隐喻含义。学会调侃意味着发现生活的乐趣,意味着体会人间的温情。诚如史蒂文斯在小说结尾所说:“我现在想来,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某种程度上成了让人扫兴的人。也许这确实是我必须以更大的热情去全面考虑打趣逗乐这件事的时候了。”“我或许将会开始努力地去练习。然后,我理应满怀期望,在我的主人回来时,我将能够使他满意地大吃一惊。”
至此,读者可以发现史蒂文斯对调侃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从不知为何需要调侃到意识到调侃之于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性。史蒂文斯从不会调侃到学会调侃,这一学习过程隐喻着史蒂文斯逐渐认识生活与工作的本质。生活和工作不是零和博弈,生活和工作需要平衡,而调侃可作为生活与工作的调剂。
四、结语
小说《长日留痕》的叙事魅力主要体现在叙事结构、不可靠叙述及叙事话语三方面。“六天独自驾车出游的旅途见闻”与“对过往35年管家生涯的回忆与思考”两条线索彰显了小说的复调魅力。一方面,主人公史蒂文斯通过旅行回忆过往;另一方面,他通过旅行审视自己,过去与现实、反思与重构来回交织,构成了文本的复调。小说的表述犹疑、叙述前后矛盾、有意遮掩则体现了不可靠叙述带来的叙事张力,不可靠叙述带来了阅读的不确定性,张力由此生发。此外,小说大量使用直接引语,使其叙事话语富有巧思。引语的大量使用使人物形象得以彰显,语言的隐喻性则带来了丰富的阐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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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晓璇)
作者简介:饶慧,南昌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中西诗学比较、域外诗学。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1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写作共同体:课堂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程中的理解與建构研究”(课题编号:JXYJG-2021-011)阶段性成果;2022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学术之道:分有读书+立言工作坊+田野实践三位一体式研究生铸魂育人机制探究”(课题编号:YS222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