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打工文学给当代文学开拓了新鲜的叙事领域。还乡和寻根是打工文学的重要主题,它体现出作者对社会转型时期城乡变迁的记录和对离乡打工者心灵世界的挖掘。王十月是打工文学还乡书写的代表作家,他对城乡交往背景下打工者的追求和“根”的寻找内涵进行严肃的思考。他在《无碑》《寻根团》《烟村故事》等小说中展现了返乡主体离乡、怀乡、回乡、审乡、再离乡、寻乡、建乡过程中的情感特征、精神成长和主体性的重塑,揭示了返乡主体精神还乡的不可能,昭示了城乡文化共同体语境下返乡者建设理想家园的可能。
[关键词] 王十月 打工文学 返乡主体 还乡主题
[中图分类号] I20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3)08-0040-08
打工文学于20世纪80年代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水平高、打工者密集的珠三角地区,早期的打工文学是由打工者创作、阅读和传播的一种书写离乡打工者群体的生活、情感、理想和困境的文学作品。第一本打工文学刊物《大鹏湾》的定位是“写打工仔,打工仔写”[1],这一定位体现出打工文学的特点。作为一种文学写作潮流,打工文学带有深刻的市场经济时代烙印,它在改革开放初期轰轰烈烈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进入21世纪后,打工文学现象得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关注,并和底层叙事、乡下人进城叙事、返乡书写等文学现象一起被视为21世纪中国时代文学的组成部分。
打工作家在书写外来务工人员生存和精神状态的同时,也及时准确地记录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转型历程,并给当代文学提供了新鲜而独特的生活经验。
王十月是21世纪以来最有成就、最具代表性的打工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时代性与独特性兼备,获得了主流文坛的关注和认可。王十月曾说:“打工作家,是印在我身上的胎记,我没有必要去展示它,也没有必要去讳言它。”[2]王十月接受打工作家标签,并长期致力于打工文学的创作,先后创作了《无碑》《大哥》《31区》《烦躁不安》等长篇小说、《不断说话》《白斑马》《九连环》《国家订单》《寻根团》等中篇小说、《出租屋里的磨刀声》《开冲床的人》《烟村故事》等短篇小说,以及散文集《父与子的战争》。同时,王十月在创作上颇具创新求变的意识。他接受“打工作家”这一“胎记”,但也在逐渐摆脱“打工”称号对创作的束缚。2010年前后,他开始“自我变法”,创作了带有黑色幽默色彩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理性时代:活物》、反映时代变迁的长篇小说《米岛》、想象人类终极未来的科幻小说《如果末日无期》等作品,体现出王十月在不同题材领域和创作手法上的探索与尝试,也体现出他的进取之心。
“还乡”是中国新文学的重要主题,也是21世纪以来城乡书写和农民工题材小说中尤为突出的一个主题。在王十月的还乡书写中,读者可以走进打工者的心灵世界与精神历程,发现时代变革中的中国经验,看见社会转型时期多种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还可以具体而微地感受农村现代化的艰难和中国工业化的细节。因此,王十月打工文学的“进城-还乡”主题书写既有社会意义,也有文学价值。
本文将以王十月笔下打工者的精神还乡记为例,通过文本分析的方式聚焦新世纪打工文学还乡书写中的返乡主体,阐释其怀乡、回乡、审乡、寻乡过程中的交往方式、情感特征、社会认同、精神成长,以期建构城乡交往背景下打工者的精神家园。
一、离乡与怀乡:人在他乡望故乡
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狂涌而起,中国城乡的平衡被完全打破,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取得优势和领先地位。对农村人来说,“在中国当代发展的情景下,希望的空间、做‘人的空间是城市”[3]。正如丁帆所言:“走向城市,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两种文明生活在精神层面的选择,而是已经成为人在物质生存状态中的必然选择……这几乎是当今农民无可选择的选择。”[4]
对王十月笔下的农村青年而言,离乡打工、外出闯荡既是为生计所迫,又是为了寻梦。《九连环》中的吴一冰在年轻时背着蛇皮袋离开家门,“那时,蛇皮袋里,装着他的行李和梦想”[5]。《国家订单》中的小老板曾在一个清晨背着破蛇皮袋离开故乡,“他在心底里发下了誓言,一定要发财,当老板,衣锦还乡”[6]。《无碑》中的老乌在清晨提着行李,在鸡犬声中离开故乡。类似的清晨赶早离乡场景在王十月多部小说中频繁出现,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最典型的场景之一,是世界工厂、中国制造、人口红利的象征,也是一代代乡下人追逐梦想的象征。
与大多数打工文学一样,王十月的小说是从打工者的“城市逐梦”开始的。在王十月看来,“几乎每一个打工者,都是理想主义者”[7],他们“为了梦而从乡村来到城市”[6]。例如《白斑马》中的“你”年轻时会“坐在稻场上,谈论理想、未来、人生……那时我们认定了,理想无法实现,都是因为那该死的乡村,只要有一天,冲出了牢笼一样的乡村,我们就一定能实现梦想”[8]。又如《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他认为,只要离开了乡村,他就会有一个广阔的天地,就会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9]。再如《大哥》中的乡村边缘少年们“天天在一起谈论的是理想和未来”[10],在他们的想象中,“深圳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地方,那里遍地黄金,只要我们去到那里,就会梦想成真”[8]。
总之,在这些文本中,作者向读者传达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在席卷全中国的打工大潮中,在国家政策与经濟形势、自身理想与发展、物质与生理需求、精神与文化追求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离乡打工是那些怀有理想的农村人面前的唯一选择。
但当他们真的走进城市、走向工厂之后,打工者又会发现他们一直向往的城市也是异乡。王十月早期的打工文学创作便以极富表现力的方式记录了打工者在城市遭遇的挫折与磨难。这些作品“热衷于把人物放置在进退两难的悖论中,将人物逼向命运的死角”[11]。《出租屋里的磨刀声》中的恐怖氛围与对底层互害的阴冷描写,《文身》中“底层人群在精神挤压中的诉求欲望”[12],《开冲床的人》中被轻易杀死的讨薪工人与看客的冷漠反应,《你在恐慌什么》中农村人对城市陌生环境的恐惧和不信任,《白斑马》《杀人者》中对暴力行为和暴力欲望的展现都是这类典型。王十月的这些对社会现实进行正面逼视的作品主要展现的不是主人公物质上的窘迫,而是他们精神上的压抑与痛苦。这些农民工离乡背井、进城打工本是为了过上一种有尊严的“人”的生活,但却在城市中遇到了几近非人的对待。因此,这些在城市碰壁的农村人自然而然地会出现憎恶城市、想念家人、怀望故乡的情绪。《出租屋里的磨刀声》中的天右在经历失恋、工伤、持刀伤人的变故后变得“痛苦与压抑,悲愤与扭曲。那一刻,他是如此的怀念故乡,怀念荆山楚水间那开满山坡的狗尾巴草”[13]。《不断说话》中的“我”“在木头镇安家多年,内心深处总觉得我是这小镇的过客,……这样说,并不意味我不热爱这小镇,热爱和归宿感是两回事”[14]。《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在变成鸟之后,“想得最多的还是父母,是家。……现在的格里高尔,不再理会楚州人对他的看法和议论,他要回家”[9]。这些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城市里没有归属感,在遭遇挫折后本能地想要回家,表现出离乡者浓厚的怀乡情结和回归的渴望。
除了在城市碰壁后的思乡,王十月小说中还书写了另一种思乡,即有些农村人往往刚离开家乡打工,就开始想家。《夏枯》中的马前子刚离开烟村就发觉烟村人的亲切,《浮生记》中的逃犯刚到广州就“开始想家,想烟村”[15]。他们离乡的那一刻,思乡情绪就产生了。王十月对这两类怀乡情绪的呈现不仅表现出农村人根深蒂固的土地情结,还表现了人所共有的家园情结。
家园情结和“复乐园”诉求是人类的集体无意识,而“复乐园”的梦想往往是在失去家园后才开始的。在王十月的作品中,《寻根团》和烟村系列小说最能体现这种对家园或乐园的追寻。《寻根团》是王十月颇具自传色彩的作品,主人公王六一因父母托梦、莼鲈之思、市长邀请、马有贵求助而决定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但驱使王六一回乡的根本原因是他“感觉总不踏实,像无根的浮萍……现在的他,有了城市的户口,却总觉得,这里不是他的家”[16]。他的老家在烟村,那里是“生他育他的家乡,是他爱之恨之的出生地,是他一生都逃不离的牵挂,是他的根”[16]。人到中年的王六一通过自身奋斗成为城市中产阶层,但却陷入生活与精神的困境,他希望通过回乡寻根来突破困境。作者借王六一和寻根团的回乡之旅来“探讨打工者的‘根或‘家园何在的现实问题,从而思考打工者返乡寻根以突围城市生存困境的出路(的)可能性”[17]。
“烟村系列”小说是王十月对记忆中故乡的深情回望,他以抒情的笔调“写烟村的绿色,写烟村的蜜蜂,写烟村的鱼,写烟村的水鸟和白鹤,写烟村的养蜂人、打鱼人、农民、民办教师和工匠”[9],他也写人情美、人性美,写善良的乡人、美丽的乡景、动人的乡情。王十月在烟村故事的写作中“体会到了爱的力量”[8],于是满怀着爱意建造了这个乡村乌托邦,这是一种沈从文、汪曾祺式的乡村想象。王十月承认他笔下的烟村“写的不是真正的乡村生活”,而是他“对一种可能的幸福生活的梦想”[2]。作者对纯净美好的烟村生活的描绘与想象不仅体现出他对于当下精神困境的逃离和对美好精神家园的向往,还展现出一种精神还乡的可能。
二、回乡与审乡:飘荡在城乡间的离魂
中国城市化进程也是“乡村的剩余劳动向城市转移”[18]的进程,这使得城市与农村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这使得下一代农民不得不进城打工,使农村在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身份进入城市”[19]之后,并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城里人,他们可能会在年老力衰之后回到农村,这样的描写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农民工题材小说中比比皆是。城市化在带走乡村劳动力的同时,也在向逐渐“空心化”的乡村注入外来文化,其中既有促使乡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启蒙因子与现代性因素,也有商业逻辑、消费主义、城市价值观念等良莠不齐、影响难辨的文化。
有学者认为,“农耕文明在摆脱物质贫困时,不得不吸附在城市文明这一庞大的工业机器上走向历史发展的未来;而正是城市文明的这种优势又迫使农耕文明屈从于它的精神统摄”[4]。这也是众多打工作家确立审美立场的起点。
进城务工农民本是乡村文化的载体与建设者,他们进城打工的行动在无形中“抽空了乡村文化的活力”[12],导致了乡村文化的“空心”。在烟村系列小说的《落英》中,王十月就展现了打工潮兴起后,烟村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城乡之间,有了交往,有了纽带,烟村人进了城,学会了城里人的生活,也学到了他们看生活的眼光和角度。许多从前很让人眼热的事,现在烟村人都看得淡了,很多从前不能让人容忍的事,现在也觉得无所谓了。钱是第一位的。有钱才有一切。”[20]在烟村人看来,城里人的生活更有吸引力,城里人的想法更加正确,这表明金钱至上的观念已经对烟村人古朴的人性造成了扭曲和腐蚀。从结果来看,城市化时期的城乡交往对于农村来说出现了不平等、不积极的文化交流,常常导致乡土文化的衰败与溃退。王十月还乡书写中的主人公在回乡后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种景象。这些打工者在打工过程中参与了中国城市化与现代化的进程,他们被笼罩在全球化文化语境中,“获得的不仅是物质上的积累,而且也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成长”[4]。这些有了精神成长的打工者在返乡后将不自主地用更加现代化的眼光打量和审视农村,会敏感地意识到农村在城市文化冲击下的失落。
那么,进城寻梦后返回故乡的游子身归故乡后又怎样,这似乎是众多打工者不曾深挖的主题,但王十月试图要进一步探寻,为他们的成功或失败立碑。他于200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无碑》展示了打工者回乡后对故乡变迁的体察。《无碑》的主人公老乌是中国当代文学中一个重要的人物形象,他是朴素本分的乡下人,在25岁那年离开故乡烟村到广东打工,他离乡打工的目的是希望将来能回乡生活,他当时想“老老实实打几年工,存点钱,回家盖三间房,娶媳妇,开小店,搞点种植养殖”[21]。四年后他因对城市失望而帶着积蓄回到思念已久的家乡。“我们亲爱的老乌厌倦了打工的生活,……他谋划着,回到家中,种几亩地,搞点儿养殖。打工的生活太累。何况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的家。”[21]老乌本打算此后再不回城市,就在老家种田养猪过一生,但他在故乡只待了一年多就重返广东瑶台,这不仅因为他养猪亏了本,更因为他发现曾让他魂牵梦萦的故乡已经在城市文化和商业逻辑的冲击下变得陌生,让人难以适应也难以接受,曾经淳朴的乡亲们都变成恨人富、笑人穷的市侩、看客。“家乡并未宽容他这个失败的游子,他成了父母的羞愧……故乡,烟村,给他的是伤害与嘲讽。回家一年,老乌发现家乡变了,变富了,人也变懒了,最让老乌感到难受的,是家乡人的是非观变得淡薄,倒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了。……老乌知道,他是给父亲丢脸了。钱对人心的改变,是如此迅速,如此彻底,如此无孔不入。在家里,老乌并没有感受到想象中的温暖……后来猪价大跌,他亏了本,隔壁左右都长长松了口气,脸上洋溢着节日的喜悦,然后送来虚假的安慰。老乌想不通,这是什么样的心理,又是怎样的世道。”[21]在这部王十月用力颇多的代表作中,读者可以透过烟村的变化、老乌的遭遇、家乡人是非观的改变,“看到物质世界对于改变人的命运的根本作用”。于是老乌悲哀地发现,自己在瑶台与烟村都难以自处,城市与乡村都不是自己的理想居所,自己已然成为飘荡在城乡间的离魂。作者试图为时代丰碑的筑建者(包括自己)刻下名字,讲述他们的理想、失败和痛苦,但没有人愿意听,更无人能理解。
《无碑》之后的《寻根团》更深刻地表现了现代返乡者对“回乡”这一行为的思考和对故乡的审视。《寻根团》是打工文学寻根写作的代表作,小说展示了一个离乡者“回乡寻根-审视故乡-失乡失根”的全过程。
文化寻根和精神寻根历来是打工文学的重要主题,这也体现出打工文学和寻根文学在精神上的相通之处。《寻根团》的特殊之处与文学价值在于作者始终秉持主体理性批判精神对“根”的内涵进行严肃的思考。主人公王六一在成为城市中产之后,以记者和作家的身份跟随“楚州籍旅粤商人回乡投资考察文化寻根团”返回故乡,但他回乡后的所见所闻却使他极为震惊和失望,于是他讽刺说“寻根团,我看这根,打着灯笼也寻不到了”[16]。王六一返乡时还带上了已然重病缠身的老乡马有贵——他在外打工时因工厂环境不好得了尘肺病,已经对生活失去希望,回家后因赔偿款与老父发生冲突,随后喝农药自尽,这一情节设计既揭示了农村人生存之苦,揭露出农村也受拜金主义的影响。而马老倌为了治好儿子的尘肺病竟将桃木钉打进王六一父母的坟墓中,这一迷信行为让王六一生气、胆寒又无奈。他对农村人的封建迷信思想与精神劣根性感到失望,他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故乡终究是落后而愚昧的,当年逃离故乡,不正是向往着外面世界的文明与先进么,怎么在外面久了,又是那么的厌恶外面世界的复杂与浮躁,在回忆中把故乡想象成了世外桃源”[16]。马有贵的遭遇和马老倌的行为解构了“打工者返乡寻根的意义”[17]。至此,王六一清醒地认识到,城市固然令人厌恶,但家乡也绝不是世外桃源。“落叶归根,将来我是无根可归的……那一刻,王六一觉得,此次回家寻根,根没寻到,倒把对根的情感给斩断了。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我真的成了一缕飘荡在城乡之间的离魂”[16]。王六一的“离魂说”表现出“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焦虑,是对现代社会的一次深度解构”[22]。在故事最后,王六一对表哥王中秋说“到哪里都没有世外桃源”[16],表明他抛弃了自身的乡村乌托邦想象。
可见,作者通过城市在变故乡也在变的双重视角,审视了城市化进程中的故乡与他乡、经济与伦理、过去与现在等多重关系,并通过乡村启蒙立场实现了对记忆中故乡的审视与批判,从而为乡村主体的建构和理想家园的寻找提供有效的情理逻辑。
三、寻乡与建乡:寻找理想家园与主体意识的觉醒
王十月的烟村系列小说是21世纪的乡村乌托邦想象,是他理想中的乡村生活。《无碑》和《寻根团》是对于乡村的理性审视和文化批判,是对记忆中故乡的解构和对现实中故乡的批判。
《寻根团》中的王六一在短暂返乡后重回城市,《无碑》中的老乌以失踪或隐遁作为结局,都说明现实中的故乡已经不是一个理想的栖息家园。王十月写出故乡乌托邦想象的虚妄,也揭示出“尋根”和“寻乡”的必然失败,但这并不代表寻根的努力和故乡的存在毫无意义。王十月通过《无碑》中老乌的成长和转变向读者证明,无论到何时,寻找故乡以获得心安之所——心灵的栖息地——具有永恒的意义,因为它关涉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将何去何从的精神课题。
首先,故乡在现实中虽然不是理想家园,却可以作为一个想象中的精神家园,给离乡者以精神抚慰。譬如,在《无碑》故事的最后,老乌心爱的养子乔乔被其生母阿湘要走,老乌备受打击,伤心欲绝,他“感觉,身上的温度,被什么东西吸走,感觉自己变成一块飞速下坠的寒冰。老乌很累,从骨子里漫出来的疲倦,就不管不顾地睡在地上。不知睡了多久,从身体里消逝的温度,又渐渐回到身上,春天来了,春风解冻了大地。老乌听见虫子和种子在泥土里鸣唱,听见一个孩子跑在乡村的土塍上唱歌……老乌慢慢苏醒过来,看看头上的天,看看身下的地,看看远处的城市和近处的狗尾草,老乌想到了他曾看过的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说,有狗尾草的地方就有故乡。故乡……老乌站了起来,双腿发软”[21]。此时老乌人到中年,早已认清故乡的落后,但在他遭遇人生的重大挫折时,是故乡的存在给了他生活下去的希望,或者说是老乌对于故乡的追寻与想象给了他支撑下去的精神力量。老乌曾在乔乔离开自己之前,带着乔乔回了一趟烟村老家,并在烟村住了半年时间。他对乔乔讲起他儿时的趣事,告诉乔乔乡村是多么广阔、农人是如何艰苦,他带着乔乔“亲近养育了吾国吾民的大地”[21],他教给乔乔“老祖宗千百年摸索出的生存经验”[21]。老乌希望乔乔热爱农村,并体会乡村文化的积极方面,他的做法展示出他对故乡深沉的爱。老乌在逼近故乡、审视故乡、批判故乡、认清回乡寻根的虚妄之后,依然愿意热爱不完美的故乡,他漂泊的心最终栖息于繁衍生命的故乡——大地。可以说,这是一种罗曼·罗兰式的真勇主义,更是作者对于返乡者灵魂何处安放的审美探寻,在当代中国离乡书写中有积极意义。
其次,老乌在建设家园的过程中获得精神的成长。表面看,记忆中的美好故乡是老乌建设未来家园的标准,作者绝不是“向后看”,而是“回望过去,退向未来”。老乌在瑶台工作生活多年,已经将瑶台当作自己的家,但他对如今乌烟瘴气、环境恶化的城市并不满意。在他的设想中,瑶台应该像他的老家烟村一样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此他和画家刘泽等人进行了许多努力,欲将瑶台建设成一个让打工者宾至如归的美好家园。学者李敏认为,老乌将居住了20年的瑶台当作新的故乡是“误将他乡认故乡”,是作者设计的反讽情节。“在小说结尾处,……瑶台村即将被拆迁,老乌彻底丧失了可以误认他乡为故乡的一切依托。如果说失去了烟村的老乌尚有瑶台村作为补偿,那么当他乡同样消失后,他丧失了一切可以安身立命的东西。”[23]论者认为,老乌亲眼见证瑶台从农田和村庄变成工厂和城中村,又即将拆迁重建成高级住宅区,这意味着老乌和刘泽等人保护瑶台、建设蓝天碧水新瑶台的努力完全失败。但老乌留恋的绝不是抽象的过去,不是贫穷本身,更不是乡村之恶,而是有山有水的故乡,是即使贫穷也能相濡以沫的乡村情感。他回望和留恋的,恰恰是烟村和瑶台共需的精神营养。虽然瑶台的未来发展和老乌的艺术村设想并不完全一致,但老乌把瑶台当成家乡一样保护和建设的努力依然是有意义的,意义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老乌“为瑶台的发展而欢欣,为瑶台的堕落而失落……为瑶台的将来而忧心”[21],他努力让“让瑶台的水再变绿,让那些飞走了的鸟再回来”[21]。他思考了关于“老乌的瑶台”和“瑶台的老乌”的问题,他困惑于自己算不算瑶台的本地人、自己人,也困惑于瑶台是否已经接纳自己,他不仅想到了自己,也想到了他人。于是刘泽说:“你还思考到了所有和你一样的瑶台人。从小我走向了大我。”[21]这是老乌思想意识的一个标志性转变,此后他不再把自己定位成一个单纯的打工者,而是城市的建设者和主人翁。当瑶台即将拆迁时,已经成为书法家的老乌在黄氏宗祠的墙上写下大大的两个字“不拆”,这一行为彰显了老乌的主体意识和对于城市的主人翁意识,跨越城与乡的地域与文化之隔,老乌的精神主体性才可能逐渐获得自足与自主。
再次,老乌在他者启蒙和自我成长中建构新型人格。故乡的价值观念与乡土文化并非都是糟粕,其中的精华部分和普世性观念完全可以和现代文化交融、互通并升华成一种更加适合当代中国人的现代化观念。仍以老乌为例,虽然他只是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打工者,但他一直坚持“在这样的社会,做一个好人”,面对金钱诱惑时,他始终能“守住自己”;面对挫折时,他“百折不挠,积极向上”;面对阿雄两次抢工作,他从未想过报复阿雄,而是以正常的态度对待阿雄,所以李钟说老乌是“选择了本着良心做事”[21]。老乌25岁才离开农村,他的善良、质朴、仁厚、博爱、坚韧等精神品质都是在乡下老家养成的品质。在此基础上,老乌也在刘泽等文化人的影响下有了对高尚精神世界和自身存在意义的追求。刘泽是一个眼界广博、经历丰富、“已识乾坤大,尤怜草木青”的画家,他是老乌敬服的良师益友。他启发老乌去思考“为什么打工”,“刘泽说的那一席关于为什么打工的话,差不多是醍醐灌顶,打工十多年,老乌第一次站在这样的角度去重新审视人生,规划未来”[21]。他介绍老乌看了许多启蒙书籍和传统经典,对这些书的深入阅读丰富了老乌的精神世界。老乌开始由一个打工者,转变为一个心中有抱负的理想主义者,并由对一己命运的关心,上升到对瑶台、对打工者群体、对这一代人归宿的关心。在刘泽的指引和帮助下,老乌通过大量读书、交流讨论、钻研书法、参加节目与社会活动而逐渐成为一个会思考的现代人。老乌的成长是心灵、精神和人生境界的成长,是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具有主体性精神人格的重塑,从一个前现代人成长为一个现代人。
在当代许多进城了的农村作家笔下,城市与乡村常被表现为一种二元对立的景观,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社会“有着最典型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特征,历史的惯性与我国现行的赶超型现代化策略使我们的二元经济社会格局得以长期存在并被不断强化”[12]。但在《无碑》《寻根团》等作品中,打工者被塑造为城乡交流的中介,经由这一中介,城市与乡村两个曾长期对立的文化空间出现了融合的趋势。巴赫金认为,有一种值得推崇的成长小说,是“他与世界一同成长,他自身反映着世界本身的历史成长。他……处在两个时代的交叉处,处在一个时代向另一个时代的转折点上。这一转折寓于他身上,通过他完成的。他不得不成为前所未有的新型的人”[24]。这个新人是成长中的人物,是动态的统一体,是和世界一起成长并促使世界改变的人。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王十月笔下处在城乡交界处、沟通城乡并改变了瑶台发展路线的打工者正是巴赫金所说的“与世界一起成长的新人”。这一人物群像的塑造体现出作者的匠心独运和对中国城乡发展的期待。中国打工文学既非单纯的城市文学,亦非传统的乡土文学,它呈现出社会转型时期城市与乡村的交往与互动,以及作为感受主体的打工者在城乡交往中的观察与体验。
王十月的“进城-返乡”书写连接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现代经验和乡村传统经验。而更难能可貴的是王十月笔下的打工者在面对城市与乡村两个场域时并没有将这二者对立起来,他没有一味地站在城市立场批判乡村的封闭与落后,也没有完全站在乡土立场将城市描写为罪恶的渊薮。
王十月尽可能地让他笔下的人物成长为独立的现代主体,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接纳城市文化,并与健康、自然的乡土文化相参照、融合。所以老乌、王六一们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并非瑶台与烟村这两个对立、变动中的城乡空间,他们观察城乡、介入现实、不断学习成长并参与城乡建设,这种塑造使得王十月笔下的返乡者在返乡与寻根中获得了超越城乡的现代性人格,并在城乡文化共同体中建构了人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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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晓璇)
作者简介:潘孝康,宝鸡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文学。
基金项目: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YJSCX22Y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