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耿
(北京交通大学 文化教育中心 北京 100044)
《老子·七十七章》结构简明清晰,老子先以“张弓”为喻描述“天之道”,并归纳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正与“天之道”相反,“损不足以奉有余”;对此,老子用一个反问句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1]186其中,“损有余而补不足”“孰能有余以奉天下”,诸本文字差异较大,学者们理解不一。学者们一般认为,“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即“损有余而补不足”,亦即合理调配资源、体现公正公平的政治原则;个别学者主张,“有余”不仅可以理解为余财,还可以理解为余德(1)现代学者如张松辉、王中江、董平等主张“有余”即多余的财物,通过调配物质资源体现公正原则,详参本文第二节;成玄英等古注有以“余德”解“有余”的意思,详参本文第三节。。以下在校读诸本的基础上,探析本章思想脉络,梳理“孰能有余以奉天下”的思想意涵。
为讨论方便,我们先录王弼本七十七章全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1]186(2)部分标点参张景、张松辉译注《道德经》,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300页。
值得注意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中的“补”,帛书本、汉简本分别作“益”“奉”;“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中的“奉天下”,帛书本、汉简本作“取奉于天”,诸本差异较大,为厘清问题,以下把相关异文列表比较,并按句序进行初步分析(3)表格制作参考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朱凤瀚主编、韩巍整理《〈老子〉主要版本全文对照表·德经》,《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88—189页。。
其一,“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一句,帛甲本作“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意在强调人道效法天道。高明说:
“奉”、“法”古音相同通假,故“取奉于天”当读作“取法于天”。……“取法于天”犹言以天为模范。前文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天道”与“人道”损补各异。故此文则谓“孰能有余而以取法于天者乎?唯有道者”。前后经义正合。今本经文已经后人窜改,非《老子》本义。[2]206
刘笑敢、黄克剑从高明说(4)刘笑敢说:“按高说,文义的确清通可解,或可从之。”参见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修订版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52页;黄克剑说:“王本‘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义亦可通,但不若乙本‘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法)于天者’或甲本‘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之义胜;老子欲借重圣人以申示‘人之道’当取法‘天之道’之旨,甲、乙本‘取奉(法)于天’(‘奉’通‘法’)之用语正切合此趣。经比勘,今以甲、乙本之句脉、文义为是。”参见黄克剑《老子疏解》,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705页。。此句傅奕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傅奕本几乎截取了“天之道”的内容,汉简本“天之道”正作“损有余而奉不足”,马叙伦甚至认为:“此文当作‘孰能损有余以奉不足?唯有道者’,‘于天下’三字涉七十八章误衍。”(5)马说转引自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05页。若按马说,傅奕本前句几乎就是“天之道”的内容,也许正因为如此,傅奕本后半句作“其惟道者乎”,如果把“道者”理解为“道”本身,与“天之道”句语义重复。如果解“道者”为“有道者”,那“有道者”对“天之道”效法就是原原本本、直接遵循天道,与高明“取奉(法)于天”说实质一致。
那么,“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是为了重申人道效法天道吗?如高明所说“‘取法’一词乃古之常语”[2]206,《老子》书中已有“法天”[1]64(二十五章)、“配天”[1]172(六十八章)的用例,是否还需要借古音相同通假,以“奉”通“法”呢?
本章结构很清楚,从“天之道”出发,引入“人之道”,因病发药,最后落实于“圣人(有道者)”之道。“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本章的核心句,彰显本章主旨。在“天之道……圣人之道……”这类句式中,效法天道是句式蕴含的思维方式,读“取奉于天”为“取法于天”,在语义上多余了。
其二,据简帛本,有学者认为,此句意在奉献、赠予上天。李零据帛书本说:“‘奉’和‘补’不一样,不是补充,而是奉献。”“这是问,有谁财富太多,良心过意不去,肯拿出来交给老天吗?恐怕只是‘有道者’吧?”[3]235
又,汉简本作“孰能有余而有取奉于天者”,陈剑说:
“有余而有取”为一读,“奉于天者”为一读。“有余而有取”是言有余者自取其余。奉,赠予、给予之意。《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杜预注:“奉,与也。”有余者自取其余赠予天,供天以补不足。传世本无取字,语意稍模糊,尚不至于误会。“奉天下”与“奉天”对象不同,然而奉于天,天也不是自己享用,而是以补天下不足者,传世本是直接说出最终的受益者。总体上,古本用词更精准,更能体现君主顺天之意,优于今本。高明以为“取奉于天”为一词组,“奉”通作“法”,“取奉于天”是取法于天之意。其说颇迂远,今不取。[4]272
陈剑解“奉”为“赠予、给予”、把“有余而有取奉于天”解为“有余者自取其余赠予天,供天以补不足”,值得商榷。解“奉”引证的是“天奉我”,而这里却是“奉天”,赠予者与受赠者刚好相反。瓦格纳在评论帛书本时就说:“马王堆本中‘天下’作‘天’似乎也不行,因为天不太可能被认为是需要‘补’足的。”[5]702又,老子有“事天”[1]155(五十九章)的说法,“天”居于一个较高的位置,为人所“事”,给人好处,而不是受“奉(给予)”、被给予者。
许抗生从帛书本改作“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奉于天下者”,认为:“帛书甲、乙本皆有‘天’字无‘下’字,文义不顺。甲本的‘取’字疑衍文。”[6]62改作后的意思是:“谁能以有余而去奉事天下的人,大概只有得到‘道’的人了吧!”[6]62(6)以帛书本为底本的改作还有:辛战军“疑帛书本‘奉于天者’其‘天’后脱一‘下’字”,改作:“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下?”参见辛战军《老子译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94—295页。许抗生改作后的解释与传世本差不多(7)高亨、任继愈、陈鼓应等从传世本“奉天下”作解。参见高亨《老子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8页;任继愈《老子绎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页;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34页。。
综上所述,比较诸本,从语法、语义及句子逻辑诸方面来看,传世本“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最合乎老子原本,我们对这一句的讨论以传世本为据。
在七十七章中,老子先以“张弓”为喻点明“天之道”的内容,对“张弓”的不同解释导致了对第二句两种不同的理解:其一,高亨、张松辉等学者把“张弓”解释为“把弦加在弓上”,“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即“弦长有余,则剪去,弦短不足,则增补”[7]118。其二,任继愈、王中江等学者把“张弓”解释为“[射箭瞄准]拉开的弓”,“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即“过满了就减些力,不满时就加些力。”[8]169这里的“有余”是表示弓弦长度有余或拉弓力气过满。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为“天之道”树立了标靶,是本章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天之道”是对治“人之道”的,这一句诸本文字无差异。
“损不足以奉有余”中的“有余”诸家都理解为“财货有余”。五十三章载:“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1]141—142又,二十章载:“众人皆有余。”[1]47这里的“有余”,也有“余财”(河上公注)的意思[9]80。整个社会的财富是一定的,“有余”对应的是“不足”。统治阶层“财货有余”,使得出现“田甚芜,仓甚虚”等“不足”的现象。七十五章载:“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1]184“财货”“不足”的是百姓,“不足”到忍饥挨饿的程度。“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正是老子对当时社会现状的概括。“财货有余”的统治者与“财货”“不足”的百姓之间矛盾尖锐、隐藏着深深的社会危机,老子警醒统治者:“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1]179(七十二章)
以“张弓”譬喻是起句的需要,也是为了让人方便理解,老子做了一个小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值得注意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中的“补”,帛书本、汉简本分别作“益”“奉”,究竟哪一个字最符合本章的内在逻辑和老子思想?
严遵注:“其不足者,补而益之。”[10]113可证“补”“益”义同。高明也说:“‘益’、‘补’二字词异义同。”[2]204“益”有两种用法,以四十二章为例:“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1]117前一句中的“益”用作形容词,表示结果;后一句中的“益”用作动词,表示过程。“不足者益之”中的“益”是第二种用法,作动词。又,四十八章载:“为学日益,为道日损。”[1]127—128这里的“益”也是,既可以表结果,也可以表过程、方法。
从以上两例可知,老子常常“益”与“损”并用,并且,所“损”所“益”的是同一受体或对象,如“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以“补”代“益”,没有成对使用“损”“益”,并非偶然,“弦长有余,则剪去,弦短不足,则增补”,所“损”“益”的都是弓弦,但对“天之道”来说,并不是简单直接地截取长的去补短的,这里没有用引起人连带思维的“损”“益”,而是以“补”代“益”,当是老子有意为之,也就是说,从譬喻到理性概括,要磨去其间容易引人误解的形象思维。尽管“补”“益”义同,帛书乙本作“益”恐非老子本意。
汉简本把“补不足”中的“补”写作“奉”,整理者没有做出判断和说明。表面上看,“奉”与“补”一样,没有进入“损”“益”的直接对应关系,但汉简本后一句是:“人之道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在汉简本中,“损”“奉”构成了新的对应关系,这一新的表达方式,有两点影响:
其一,“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一句诸本无较大差异,“奉”字在此表达了强烈的批判现实的感情色彩,同样,“天之□,损有余而奉不足”中的“奉”字也同样流露了较强的感情色彩:对不足者的关爱,而这与“天地不仁”[1]13(五章)不合。其二,“奉不足”与汉简本后文“取奉于天”中的“奉”重复,而这一句显然在整章中占住了连接上下、深化主旨的核心地位,关键字重合不利递进文意、彰显主旨。
相较而言,王弼本“损有余而补不足”更合经义。在字面上是对“张弓”之喻中“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的重复表述,但又在“天之道”这一宏阔的背景下提升,同时也为给“有道者”铺垫。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为了引起与“人之道”比较。表面上看,此句与“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只是语法结构不一,字面意思差不多,但放在语境及思想脉络里,“补不足”的主语是“天之道”,“补”的施动者是“天之道”;第二句“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中“损”“补”的施动者是“张弓者”,远指仍是“天之道”,从装弓弦的方法这一具体的原理推扩开来。
张弓之道及“人之道”中的“有余”是物质性的、有形的“有余”,这为我们从“余财”的角度理解“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提供了直接的语境。张松辉认为,从“天之道”可以引申出本章主旨在公正公平:“本章主要表达了追求平等的愿望。老子赞美了公正平等的‘天之道’,批判了‘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11]300董平也认为,“本章表明,在老子看来,‘天之道’的平准中正,即是政治本身的中正原理”,“在政治的意义上,本章特别体现了老子关于政治公平的观点,是应当引起足够关注的”[12]271—272。换言之,“天之道”提出了公正的政治价值,但如何实现这一价值,又在于“孰能有余以奉天下”。
关于“孰能有余以奉天下”的思想意义,部分学者多从资源调配上来解释,例如,河上公注:“言谁能居有余之位,自省爵禄以奉天下不足者乎?唯有道之君能行[之]也。圣人为德施[惠],不恃[望]其报也。”[9]295吴澄注:“有道之君,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不自有其贵富,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天下惜财而不苟费,制田里,教树艺,薄税敛,使民家给人足,是以己之有余而奉天下。”[13]1374
又,现代学者如高亨把这一句译为:“谁能够拿出有余的财物,来供养天下人呢?”[7]118张松辉译为:“谁能够把多余的财物奉献给天下人?”[11]301王中江译为:“谁能够用有余的去献给天下呢?”[14]275并认为:“这一章的内容,一是讲述社会分配应该公平和公正,二是讲述圣人的崇高。”[14]275“有余的”是什么,王中江没有直接说,但他从“社会分配”的角度解读本章主旨可知,他与高、张一样,也是把“有余”理解为物质资源,古注没有直接解释出来。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中“有余”的解释受到本章其他处“有余”释义的影响,对“有余”的解释决定了对“奉”的理解,把“奉”解释为“供养”“奉献”具体了圣人的作用方式,公正的实现具体表现为“社会分配”。
“不论是按通行本还是按帛书本,这里的意思虽有差别,但要求法天而行,‘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一意思是完全一致的。”[12]272“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不必然是“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同义语,法天不需要特意强调。“有道者”在如何遵循、消化“天之道”上有空间。例如八章、四十三章,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1]192,自然有效法天道在其中,这里面没有搬用原句,而是有人的“辅”[1]166(六十四章)在,“孰能有余以奉天下”还有更多的解释空间。
造成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原因是什么?老子认为,主要还是统治者的多欲多为。五十七章载:“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1]149但解决社会不公正的方法仅仅是从物质资源上补不足吗?五十七章因病发药,提出的是“我无为,而民自化”[1]149。
并且,“有余”在《老子》全书中,除了余财的用法,还可以从智慧、德性上理解,例如,二十章载:“众人皆有余。”在此,我们可以从德性上理解“孰能有余以奉天下”。
第一,《老子》中的“有余”有清静无为之意。在七十七章中,“孰”是“有道者”,也即后文中的“圣人”。老子一边说“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一边说“道生之……为而不恃……”[1]137(五十一章),可见,作为老子推崇的“圣人”就是“有道者”。
在《老子》中,“有余”除二十章、五十三章外,还有五十四章载:“修之于家,其德乃余。”[1]143帛书乙本、汉简本作“有余”,郭店本作“又舍”、读“有余”(8)参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朱凤瀚主编、韩巍整理:《〈老子〉主要版本全文对照表·德经》,《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81页。。蒋锡昌解释说:“言修道于家,则一家之内清静无为,故其得有余也。”[15]333“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中的“有余”与“其得乃(有)余”一致。
“圣人(有道者)”的品质特点还见于二十二章、二十四章一正一反的描述:“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1]56,反之,“自见”“自是”“自伐”“自矜”[1]60等心态与做法则对“有道者”来说,是“余食赘行”[1]61,这种“余”是一种真正的多余,是二十章“众人皆有余”意义上的“余”,亦即不合乎大道与本性的心境与行为,多欲多为。
七十七章中的“为而不恃”即“不自矜”,“功成而不处”即“不自伐”,“不欲见贤”即“不自见”,这些是“圣人(有道者)”也即七十七章中的“孰”的品行。“孰能有余”还可以理解为,谁可以做到“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呢?
“有道者”之“有余”源自“损”。四十八章载:“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1]128因此,“损有余”是统治者对自身欲望的主动减损,是“俭”[1]170(六十七章),由“损”而“有道”。道“用之不可既”[1]87(三十五章),“有道”即“有余”。 蒋锡昌说:“此言圣人尽以为人,则己所得愈有;尽以与人,则己所得愈多。七十七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七十九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盖圣人不足,天将补之;圣人为善,天将助之;故虽为人与人,而己仍能有余也。”[15]468
“有余以奉天下”可以体现为“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1]144(五十四章),便是“贵/爱以身为天下”[1]29(十三章)。世俗“有余”者余的只是财货,从道的角度来说,他们“目盲”“耳聋”“口爽”“心发狂”[1]27(十二章),人心如水,随外境时清时浊,“动之徐生”[1]33(十五章),“有道者”“镇之以无名之朴”[1]91(三十七章),“损”世俗“有余”者的欲望。“物或损之而益”[1]117(四十二章),对世俗“有余”者的“损”也就是对“不足”者的“补”。
“有道者”不进入损益关系中?有余用“损”的方式处理?不是,是“奉”。“奉”,“恭敬地捧着。引申为奉献。又为给予。又为侍奉。又为事奉”[15]181。“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个“奉”里有权力迫使,“奉天下”,是尊奉。
“天之道”的“补”是客观义,圣人之道从客观义来说是“补”,但用“奉”更有敬意,从而为被“奉”者提供了空间,有更多自主性在,老子说:“我无事而民自富。”[1]149(五十七章)如若圣人之道再用“补”,外在的“增补”或“补充”没有“自富”的意思,正如《周易·益卦·象传》说:“‘或益之’,自外来也。”[16]213对于现实人性来说,外在的、直接的“增补”或“补充”可能导致惰性,使得人们更加“不足”。此外,“补”指向的直接对象是“不足”,“奉天下”针对的是整个天下的人,比“补”的范围广。
第二,“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意在无为,可以从《文子》中找到线索。《文子》载:
夫道,大以小而成,多以少为主。故圣人以道莅天下,柔弱微妙者,见小也,俭啬损缺者,见少也。见小故能成其大,见少故能成其美。天之道,抑高而举下,损有余补不足。江海处地之不足,故天下归之奉之。圣人卑谦清静辞让者,见下也;虚心无有者,见不足也;见下,故能致其高;见不足,故能成其贤。[17]129(《九守》)
夫道者,原产有始,始于柔弱,成于刚强;始于短寡,成于众长。十围之木始于把,百仞之台始于下,此天之道也。圣人法之,卑者所以自下也,退者所以自后也,俭者所以自小也,损者所以自少也。卑则尊,退则先,俭则广,损则大,此天道所成也。[17]185(《道德》)
《九守》篇“天之道,抑高而举下,损有余补不足”概述了“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基本意思。什么是“不足”?文子说:“江海处地之不足,故天下归之奉之。”文子这句话化用了《老子·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1]169,这里的“不足”就是处下守柔。文子又说:“虚心无有者,见不足也。”彭裕商注:“见小,着眼于小,犹今言从小事做起。下文‘见少’、‘见下’、‘见不足’与此同意。”[18]65而“无有”即“无为”,清静无为就是从不足做起。而事物生成、形成的一般规律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弱小到刚强,圣人之道效法天道,守柔处下。
第三,古人的相关注解有无为之意。成玄英注:“谁能有余财德以施天下苍生乎?唯当怀道之人独能济物。故下文云圣人不积,而言奉者,示谦。”[19]343苏辙注:“有道者澹足万物而不辞,既以为人己欲有,既以予人己欲多,非有道者,无以堪此。”[20]30吕惠卿注:“夫唯有道者,知未始有物,而有为之与功名,皆我所余,而天下之所不足而争之,故损之以奉天下而不有此,故曰‘孰能损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21]653释德清注:“谁能损有余以奉天下哉?唯有道者,达性分之至足,一身之外皆余物也。故尧、舜有天下而不与,即以所养而养民,乃能以有余奉不足也。”[22]145
成玄英认为不限于财,还有德。何谓“余德”,成玄英没有解释。苏辙“澹足万物”,有道者淡泊无欲,已有了清静无为的意思。吕惠卿所据版本不同,把“有余”理解为负面的有为、功名等身外之物,释德清把“有余”的解释推向极致,“一身之外皆余物也”,在“有余”前增一“损”字,从无为去理解这一句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意义。
在现代学者中,极少有学者从无为去理解本章,据笔者所见,仅任继愈在论及本章主旨时说:“老子看到当时的社会存在着危机。他的解决方案是‘无为’,告诫统治者不要居功,不要自我表现。”[8]169任继愈是从最后一句“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归纳出无为,而这一句正是描述“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中“孰”、也即“有道者”的品质。
第四,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把“有余以奉天下”等同于“损不足以奉有余”,归结为均平、均衡以解决不公平的社会问题,凸显公平公正的原则,则老子思想与诸家无异。以资源调配为内容的平衡论的观念流行于诸家,例:
管子答齐桓公:“相壤定籍而民不移,振贫补不足,下乐上。”[23]1237(《管子·乘马数》)“夫阴阳进退满虚时亡,其散合可以视岁。唯圣人不为岁,能知满虚,夺余满补不足,以通政事,以赡民常。”(《管子·侈靡》)注,“阴阳满虚散合,可视知岁之丰荒也”,“圣人善识满虚之所在,故夺有余者补不足”,“减满与虚,万人均平,故能通达政事,瞻足于人,使修常道”[23]742。又,孔子说:“慢怛以补不足,礼节以损有余。”(《大戴礼·主言》)王聘珍注:“慢怛,谓君心广大,忧民之忧也。补不足,谓出宫室府库所藏,以振贫乏也。”[24]6
如果只是从物质财富上“补不足”,仅仅是治国的一个方面。《韩诗外传》载:“子贱治单父,其民附。孔子曰:‘告丘之所以治之者。’对曰:‘不齐时发仓廪,振困穷,补不足。’孔子曰:‘是小人附耳,未也。’”[25]338
《庄子·天道》载:“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26]458成玄英疏:“均,平也。调,顺也。且应感无心,方之影响,均平万有,大顺物情,而混迹同尘,故与人和也。”[26]462均平并非最高的治理方式,最高的治理方式是与道相关的,老子还是要从其根本理念去应对不公正的问题,均衡论解释比较普通,诸家都有。
中国流传两千多年的平衡论,其合理性导源于老子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27]。研读《老子·七十七章》,这里“天之道”只是树立了公正的政治价值,老子的解决方法在于“孰能有余以奉天下”,从老学史来看,“有余”不仅可以理解为余财,还可以理解为余德,旨在通过无为改变不公正的“人之道”。简言之,无为是方法,公正是结果,通过无为以实现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