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冰清 张艳波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100875)
马克思充分肯定劳动在创造人和人类历史当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1]。人类通过劳动实现了人的本质的外化,也通过劳动创造了实现幸福的客观物质条件。劳动是创造幸福的源泉,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异化劳动阻碍幸福的发生,将人沦为生产的工具。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的自由劳动的发生,才能使人真正回归到劳动幸福的状态。
劳动和幸福的关系一直是社会主义者探讨的重要问题。圣西门是最早提出劳动创造幸福的社会主义者,他认为劳动能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又能促进理性和知识的发展,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为此发出了“为人类的幸福而劳动”的感叹[2]。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劳动和幸福的关系有更为全面、系统的论述。首先,他们认为劳动创造了人以及人类历史。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历史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便是人的生存问题,而这需要靠劳动来实现,如果没有劳动,人类社会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也失去了获得幸福的可能。在劳动中,人发生了生理性的改变,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手脚,还在劳动中逐渐构建协作关系、形成团体,又逐渐形成了语言和文字。简言之,人类社会演化发展的历史也是劳动不断丰富发展的历史。
其次,劳动满足了幸福的物质需求。劳动者通过劳动将自然界的物质转化为有用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创造出物质财富。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这是马克思反复强调的内容,劳动的价值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商品的生产过程就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同样指出社会里的劳动是文化和财富的源泉。
最后,人通过劳动确证自己的存在,实现自己的本质。动物不会把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但人会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成为自己意识的对象。人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一切都要通过劳动来实现。人通过劳动创造对象世界,改造世界,将自己的本质外化到物质世界中,从而直观自身[4]162-163。人在劳动中能动地将自己的性格、情感、理想等外化到对象世界中实现自身,通过劳动,人成为人,也成为能够感知幸福的主体。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于异化问题进行过系统的论述。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现实化导致工人的非现实化甚至到了饿死的程度,劳动的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对对象的占有表现为工人生产的越多,他能占有的就越少,且越受他的劳动产品即资本的统治[4]157。他将异化劳动归为了四个方面:工人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和自己的劳动过程相异化;人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和人相异化。
在异化劳动中,本来应该是实现幸福的劳动变成了奴役人的枷锁,工人只有在不劳动的时候才感到幸福,在劳动的时候感到痛苦,本来劳动是人所特有的,但人在劳动的时候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反而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住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私有制,资本具有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这一权力掌握在资本家手中而非工人手中。而资本家唯一的动机是利润,在资本家支配下劳动的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非人的幸福。资本家的竞争会加剧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这导致工人的劳动强度上升、工资降低、工作稳定性减弱,甚至还出现了许多失业工人,工人的生存以及劳动体验感受到极大威胁。
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劳动中的异化不再仅仅局限于私有制带来的异化,还伴随着科技异化,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研究。在马尔库塞看来,科学技术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会带来科技对人的统治,科学技术成为一种奴役人、统治人的力量而非帮助人实现自身的工具。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科技对人进行了全面的管制,自由反而成为了强有力的统治工具,“决定人类自由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可供个人选择的范围,而是个人能够选择的是什么和实际选择的是什么”[5]8。科学技术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却带来了工具理性对人的统治,人只关心事物当下的存在状态,而不关心事物本来是什么样的,应该是什么样的。现代科学只关心那些可通过指标衡量的东西以及它们在生产上的应用,而忽视了背后蕴含的人文价值。科学技术在私有制只关注经济效益的社会下成为了异化的助推剂,人们在劳动中越来越忽视人的感受、工人能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小,社会虽然越来越富裕,但却离“健全的社会”越来越远。
黑格尔、马克思都对自由劳动进行过论述,他们都看到了劳动的积极意义,马克思还借助自由劳动揭示了劳动解放的途径。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指出,奴隶要想实现自我,从自在向自为转变,这要通过劳动得以实现。“在劳动里(虽说在劳动里似乎仅仅体现异己者的意向),奴隶通过自己再重新发现自己的过程,才意识到他自己固有的意向”[6]。然而黑格尔的劳动仍然是高度抽象的而非现实的劳动,他只是从哲学的层面实现了劳动的概念化、抽象化而不是现实化的表达。这一问题在马克思这里得到了解决。
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结合,既肯定劳动创造价值、财富,又肯定劳动对人的自我确证和自我实现发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提出了一种新的劳动概念,即作为共产主义完成形式的自觉自愿的、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的“自由劳动”。在自由劳动中,人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是人的自由生命的表现和享受。马克思认为自由劳动是每个人都享有的一种权利,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这一切都是虚幻的,生产资料由资本家占有,劳动者只能被迫接受资本家的劳动条件和报酬,而资本家也可以趁机对劳动者进行剥削。要想实现自由劳动,实现幸福的复归,马克思指出要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消除私有制,同时还要发展生产力,将人从满足生存的需要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到那时人们不再为了生存而强制劳动,劳动将成为人们真正的第一需要,这样“我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4]537。在自由劳动下,人们不再是被迫地进行劳动,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劳动中实现自己本质的外化。
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底层数据技术实现了广泛应用,劳动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劳动者幸福感体验产生影响。工具理性泛滥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情感缺失,人们自嘲为工具人,陷入了“内卷”还是“躺平”的劳动心态二重困境之中。智能机器的广泛应用削弱了劳动者主体性,甚至引发了AI 将取代人类的时代焦虑。由于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和用工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难以适应新的变化,亟需做出调整。
工具理性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解释人类社会行为选择时所提出的一种理念。工具理性注重效率,以追求效果最大化为核心,忽视行为过程中的伦理与精神价值。在现代化进程中,人们注重发展的效率与效益,功利地追求结果的最大化,忽略了人的情感价值与精神追求,工具理性成为奴役人的工具。
在工具理性主导下,人的劳动热情被消耗,劳动情感被损伤。工具理性的滥用忽视了人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和情感价值,把人物化为工具,在社会中盛行着以工具理性思维主导的评价体系,将人参数化比较的同时也把人工具化。在功利主义主导下,人们陷入一种非理性的竞争状态,有人陷入无意义的内卷,也有人选择躺平,都背离了人们追求幸福的初衷。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演化发展必然是朝着人的主体性得以充分发展的方向前进的,但这一过程是曲折的。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人沦为机器的附属,丧失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而今天的生产力发展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智能时代的资本主义在生产力推动力量中正延申出新机器智能体的智能生产力范式,这种智能生产力已经远远不是马克思所处时代和原初意义上简单机械的机器生产力及其价值生产范式”[7]。智能时代下大数据和智能机器的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自动化生产线和无人工厂的出现实现了物质资料的自动化生产,大大降低了产业工人的数量,一些行业正逐渐被智能机器取代。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带来智能革命,在这场革命下,人工智能所要代替的是人类最引以为自豪的部分-大脑[8]。2017 年,AlphaGo 与围棋冠军柯洁的一次巅峰之战,让人感受到了智能展现出来的足以媲美人类的思考能力。近期ChatGPT 异军突起,引起了更多人对失业的不安与焦虑。高盛投行在3 月26 日发表的一篇调查研究显示,ChatGPT 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将会给全球劳动力市场带来重大颠覆,预计将会有3亿个工作岗位会被生成式智能系统取代,引起人们的担忧。
除了直接取代某些劳动岗位以外,智能技术对劳动者主体的影响还表现为对人劳动创造性的削弱。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结果在一开始就已经存在于劳动者脑海中[9],人的劳动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是将人头脑中的构想实现的过程。劳动创造性的发挥是人得以享受劳动幸福的重要方面。但在智能时代下,AI 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的创造性发挥。例如AI 作画,画家只需要输入一些简短的文字描述,AI 便可以根据这些要求创作出相应的图画。这样的创作方式极大地简化了创作过程,也使劳动者很难感受到创作的快乐,更不会把劳动作为自己脑力和体力得以充分发挥的过程来享受。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也无形中改变了劳动者的就业观念。相比于传统职业,新职业具有鲜明的数据化特征。新的就业形态改变了传统的劳动关系,在旧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必须依靠于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才能完成生产过程。在新就业形态中,员工与企业的从属关系减弱,员工可以自备生产资料完成生产过程。在数字经济影响下,劳动者的就业观念也悄然发生着变化,比之于相对稳定的劳动雇佣关系,新生代劳动者对于平衡生活与工作有着个性化的需求,相较于打卡上班的生活,他们更愿意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在合适的时间和场地开展工作。
一方面新形态就业人员工资收入不稳定,且难以落实劳动权益保障。新兴行业从业技术要求低,低准入门槛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激烈程度,制造出了新的产业后备军。新兴行业劳动者缺乏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他们的实际收入与其接单数量挂钩,由于接单派单具有一定的概率性,从业者难以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相关从业者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只能延长劳动时间和加强劳动强度,由此造成形式更加隐蔽的自迫性剥削。数据平台在市场运行逻辑的指导下,利用自身的算法优势,对从业者抽取较多的中介费用,由于两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从业者的各项社会保障,比如养老,医保等均需要自己缴纳,这在无形中进一步消减了劳动者收入。
另一方面数字平台通过大数据和算法优势对从业者劳动过程和结果进行隐形监管,迫使劳动者过度劳动和增加相关从业风险。数据平台掌握了从业者的前后端数据,能够及时跟踪了解从业者劳动过程的各环节,实现劳动全过程监督。以外卖骑手为例,平台通过互联网数据可以了解骑手的实时位置,以及接送单情况。在此基础上,平台对路线进行规划,并设定了外卖送达时间,为此骑手不得不加快速度,甚至冒着违反交通规则的风险。此外,平台还通过顾客评价体系来完成对劳动效果的监督,消费者对骑手的送餐时间和质量进行评价,其结果可以直接对骑手的收益造成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转嫁了从业者和平台之间的矛盾。
在工具理性观念主导之下,人们仅仅将劳动视作一种谋生或获取财富利益的手段。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之下,人工智能所带来的巨大的生产效能不仅不会为实现人类幸福带来更大的可能,反而会对人类的生存谋生造成冲击。应该认识到,劳动不仅创造经济价值,更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展示,在劳动过程中,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劳动应为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
新的劳动观念的形成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一方面要受到人们旧有观念的阻碍,另一方面,新的观念在应用方面要展现出足够的优势才能被人们所接受。在当今时代下,人们要重新塑造一种以价值理性为主导的新型劳动观念,这一观念的形成是社会各方面协调作用的结果。从社会宏观层面来看,在文化上要弘扬劳动光荣的传统,使劳动创造幸福的理念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在中观层面,要以企业的具体落实为根本。一个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还是以企业中每个员工的发展为导向,这对于人才来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华为为例,华为充分尊重人的个性,将集体奋斗与个体的特性相融合,任正非从企业创始之初就十分重视人才,把人才当作公司第一资源,并将对人的重视写入公司基本法中。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能将劳动者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感受到的不是对立、压制而是鼓励、尊重,这本身就能给员工带来幸福。就个体层面而言,由于人工智能提高了人们投入劳动的门槛,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人们必须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地学习也会促使人们去重新思考劳动本身的意义。
在新的劳动观念下,“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3]435,人工智能使得人类摆脱了简单枯燥的重复性劳动,进而释放了更多创造性劳动的空间。在劳动幸福理念下,积累起来的财富不再是奴役人的一种手段,而是成为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提到,“当物质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达到所有基本的生活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而必要劳动时间又降低到最低限度时,……技术将服从于使人的才能得以自由发挥的任务”[5]14。由此可见,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的幸福,我们必须去探索人与科技互利共生的发展路径,合理利用人工智能的优势,使它最大限度地为人类的幸福服务。
“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4]222。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社会的深刻变革,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即将迎来第四次产业革命。施瓦布指出数字和技术化的发展会带来一场深刻的系统化变革,这场变革规模极大,范围极广,将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造成激烈的颠覆与创新[10]。随着人工智能与其他技术融合发展,社会生产力快速提高,生产物质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为人类从事精神生活创造提供了现实条件。智能时代下,人类将更多地从物质资料生产劳动中被解放出来,从事信息化劳动的人数将会增多,有学者认为这种信息性质的活动为最符合人性的创造性活动奠定了具有存在论意义的基础[11]。简言之,从海量且复杂的信息数据中,发掘出对人类具有价值的信息资源需要劳动者进行更多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劳动。
智能的广泛应用推动人类进入了信息文明阶段,通过对网络信息的整合,分析与处理,可以更好地把握人类的需求。信息的精准定位可以靶向解决人们的实际需求,信息预测可以避免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危机,这些都为实现人类幸福生活提供了更多可能。
在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幸福感无从谈起。保障劳动者权益,应该首先从制度上入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警惕算法霸权。
维护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首先要厘清就业者与企业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确定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为从业者的劳动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我国对劳动者与用人者之间关系的划分采用二分法的形式,即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这样的划分难以适应当下以企业平台为中介的新型用人关系。随着新业态从业人员数量的激增,有必要对现行的劳动法进行调整,以平衡用人双方的利益关系,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权益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其中医疗和养老保险是一个人未来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目前存在平台为控制用工成本不愿意为员工投保的问题。为了保障新形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应建立一套完整、多层次的职业伤害保障网络。这一保障制度的建立应该遵循这样几条原则,一是提高保障制度的覆盖率;二是政府应该要求平台承担缴费主体责任;三是保险缴费费率应该与从业人员的事故发生率相挂钩,以充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四是工伤认定的原则要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原有的三工原则无法适应用工模式灵活的新业态特点,需要根据情况做出调整。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引导新形态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分层分类参与投保,同时强化平台劳动权益保障责任。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优化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收入核算制度,以确立个人缴费的标准。
此外政府对于大型企业要起到强有力的监管作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责任,反对算法霸权的产生。平台企业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负有主体责任,政府对于积极落实企业责任的平台可以进行奖励,而对于不履行责任的公司则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净化市场环境。
人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劳动之中,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幸福终究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在智能化时代的今天,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科技力量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使得更多的人从繁琐重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人们似乎离劳动幸福更近了,但又好像更远了。智能时代劳动幸福何以实现?智能工具的理性应用,制度层面的有益尝试以及先进企业做出的创造性突破为此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