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窦勇
贸易强国是新时代我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是我国顺应国际经贸发展新趋势,以开放倒逼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3年我国设立首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以来,自贸区建设已走过了10 个年头,未来,要深入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将自贸区自贸港打造成为我国贸易强国建设的新动力新引擎,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参与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培育发展数字贸易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布局不断优化。1979 年中央同意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1980 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大经济特区设立;1984 年中央开放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 年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 年中央决定以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我国的对外开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初步形成了以经济特区、沿江沿边沿海向内地纵深推进的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大格局。自2013 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至今,自贸区经历了“1+3+7+1+6+3”六次扩容,数量达到21 个,从沿海到内陆,全方位、多层次的自贸试验区战略新格局已初步形成,覆盖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设立的21 个自贸区以及海南自贸港,有力带动了各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发展以及数字贸易发展。自2013 年成立以来,上海自贸区从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延伸到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整体上形成了沿江布局、跨江入海的外向发展态势,对外经贸合作水平大幅提升。特别是上海和浙江联合开发小洋山,使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产生交汇,一方面,与江浙沪交界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形成遥相呼应、陆海联动的新格局;另一方面,沪浙合作共建自贸区、自贸港,进一步增强了上海对长江经济带10 省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幅提升了长三角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未来,可进一步优化自贸区布局,设立新疆自贸区,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 周年之际,将为“一带一路”核心区的新疆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将进一步强化我国与中亚西亚的合作。通过科学布局自贸片区,整合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以及乌鲁木齐的综保区、陆港区等,构建对外经贸合作新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抢抓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新机遇,顺应中俄经贸合作快速增长新趋势,加大对黑龙江自贸区的支持力度,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加快培育特色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出口产品加工区,全力打造向北开放新格局。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贸易强国建设的动力源,而自贸区自贸港是我国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最高综合试验平台。坚持以开放倒逼改革,以对接国际贸易投资最高标准规则为引领,扩大投资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自贸区自贸港有力推动了贸易强国建设。据统计,自贸区建设10 年来,共有302 项制度创新成果从中国自贸试验区走向全国;2022 年,2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2225.2 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7.5 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2023 年上半年,21 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296.6 亿元,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吸引了占全国18.4%的外商投资。2022 年6 月,国务院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5 个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自贸区自贸港是新时代我国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区域,要在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方面先行先试,为我国由“要素流通型”开放向“制度规则型”开放起到表率引领作用。制度规则型开放的关键是要构建与最新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制度型开放的水平和程度决定着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全面、深入、持久的水平和程度。要从制度、规则、标准等方面打通各种壁垒,以对外开放倒逼国内改革,加快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贸易强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是全球贸易中石油、铁矿石、大豆等多项大宗商品的最大买家,特别是铁矿石我国进口占到了全球的70%。但是在现有的国际经贸规则和体系下,中国处于弱势地位,缺乏国际贸易的商品定价权,只是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此外,在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中,从GATT 到WTO,尽管中国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但还缺少中国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总量相符的制度性话语权。要成为贸易强国,就应该在国际经贸体系中掌握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定价权、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能够通过区内的贸易投资开放为我国参与新一轮FTA 谈判做准备,为参与全球更高水平贸易协定进行压力测试,为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开展先行先试。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重点围绕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油气进口、储运、加工、贸易、服务等环节不断延伸,还联手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燃料油“舟山价格”。舟山片区通过在油气贸易上形成绝对优势,不断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不仅强化了大宗商品的资源配置能力,而且提升商品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在这个过程中还推动了人民币的国际化。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加入CPTPP 进程,与WTO 主要针对传统的货物贸易不同,CPTPP 是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政府采购以及金融、投资等更多领域、更高标准的框架协议。为此,有必要通过自贸区自贸港作为试验平台,对CPTPP 所涉及的2300 多个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压力测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措施做好准备。
近些年来,我国货物出口贸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出口目标市场日益多元化,在全球货物出口贸易中的市场份额逐年提高。我国于2013 年首次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2022 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42.07 万亿元,持续保持世界第一。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一直是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重点任务,21 个自贸区也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诸多探索。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21 家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达到7.5 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未来,要依托自贸区自贸港平台,通过制度再造、政策创新、平台升级,推动传统货物贸易转型升级。要将自贸区打造成为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均衡发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互促进、在岸贸易与离岸贸易融合发展、期货贸易与现货贸易联动发展的新型贸易中心。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和服务能力培育,发挥好海关“单一窗口”平台、口岸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不断优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服务。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坚持“一线高效放开,二线有效管住”,进一步提升海关监管便利化程度。
与我国货物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全球领先的国际地位相比,服务贸易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2022 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为3689.5 亿美元,排名全球第四,与排名第一美国的9621 亿美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服务贸易进口为4612.6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二,也落后于美国的6803.1亿美元。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 年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致辞中指出,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发挥自贸区的创新优势,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推进自贸区服务业开放,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国21 个自贸试验区以及海南自贸港的区位特色、禀赋优势各不相同,要结合自身特点在金融、物流、科技、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服务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引领性、集成性改革举措,引领全国持续扩大开放。不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培育特色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探索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等跨境服务贸易和远程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在数字经济、科创服务、生物医药、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正在蓬勃发展,成为拉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服务贸易模式和形态,国际贸易越来越表现出高度数字化特征。全球贸易的重心正在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向数字贸易转移。面对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新趋势,中国也加速了数字贸易发展进程。数字贸易作为贸易的新形态新模式,正在成为我国加快建设贸易强国、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已超过60%,并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3)》的数据表明,2022 年中国跨境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到3710.8 亿美元,同比增长3.2%。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数字化新动能,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改革,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中国是数字经济大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丰富的应用场景、海量的数据资源、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以及快速壮大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为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广阔发展空间。我国已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DEPA 是聚焦数字经济的专项协定,涵盖了全球数字化转型和数字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与DEPA 的要求相比,我国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发展还有不小的差距,有必要选择具备条件和基础的自贸区自贸港,开展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开放压力和风险监管测试,为我国深入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积累经验。对标全球数字治理新规则,针对我国数字治理短板领域,发挥自贸区自贸港先行先试优势,重点在数字开放、数字安全、数字流通、隐私保护等领域加快创新,为我国完善数字治理架构探索有益经验;加快构建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内容产品,创新发展数字业态,提升数字贸易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