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刚,谢鹏凯,黄佳良,张 琳
(1.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1;2.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1)
“直播”是近几年新媒体领域炙手可热的关键词,它不但广泛吸引了移动互联网世界的流量,而且重构了商业世界的“人、货、场”关系,改变了用户的媒介使用习惯和产品消费行为[1]。而今,基于互联网的直播发展势头不可阻挡,既体现了社会对于现代技术的深度开发与利用,也体现了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的科技与创新实力。目前,全球科技创新实力正悄然发生变化,世界创新格局与版图不断重塑,国际竞争逐渐演变为各国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竞争[2]。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应当顺应历史潮流,通过运用“直播”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相关科技活动、科技成果、科技商品、科技项目、科技管理、科技知识和科技文化等的迅捷传播、交流互动、合作洽谈等。
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强大的“媒介”形态,直播只要有网络和智能手机,就能在任何地方参与[3],因此,在公共传播过程中,直播是比电视报道以及互联网图文公众号、微博、短视频信息流等参与人数更广泛、事件呈现更“真实”、效果冲击力更强的传播形式,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事件要求的及时性、真实性、公共性等基本要素。受新冠疫情影响,直播被广泛使用于教育、会议、公共防疫、企业管理、产品销售等方面,人们对于直播的接受度大大增强。学者将其价值概括为5个方面:更低的营销成本、更广的覆盖范围、更准的消费群体、更佳的销售效果、更快的用户反馈。
本文选取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中非创新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职工为样本,围绕直播知晓情况、有无必要开展直播、是否急迫推进直播、哪些具体业务可以开展直播、直播的风险等14个问题进行了全员覆盖匿名问卷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33份,回收问卷33份,回收问卷全部有效,采用Excel表格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具体如下。
表1的3项指标可以得出阶段性结论:中心职工紧跟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大潮,日常比较关心关注短视频、直播等社会热点事物;大部分知晓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层面已经有经常性的“直播”活动的开展。
表2的3项指标可以得出阶段性结论:说明中心绝大部分职工认为中心可以尝试或者探索开展“直播”,但不是非常紧迫,“直播”对中心而言,其价值更多体现在宣传方面。
表1 中心员工对“直播”知晓问卷情况 (单位:%)
表2 中心员工对单位开展“直播”必要性问卷情况 (单位:%)
表3两项指标可以得出阶段性结论:中心绝大部分职工认为中心目前的所有业务办版块都可以进行“直播”,特别是在会展、对接会、对非等重大型业务或者活动;内容上,绝大部分职工认为中心“直播”的具体内容应当主要集中到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产品、信息、科普等方面。
表4两项指标可以得出阶段性结论:中心绝大部分职工认为中心开展“直播”最关键的是人员和设备问题,其次是要有较高价值和吸引力的内容;认为中心开展“直播”存在多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信息内容、技术、法律和能力风险。
表3 中心员工对“直播”具体内容建议问卷情况
表4 中心员工对“直播”支撑条件和存在风险问卷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引导实体企业更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针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体系各层面职能职责、功能定位、创新发展需求、社会责任等实际情况,国际科技合作开展“直播”业务可以从如下8个方面有侧重点地或者混合展开。
“政产学研金介用”七大创新要素在一个系统内实现了有机结合、高度集成、良性活动[4]。尽管近年来中国科技成果呈现“量质齐升”的发展态势,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成为制约中国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问题[5]。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原型、自主开发的新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科研成果进行直播介绍,加快科研成果“纸变钱”的进程。
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研发出的,且已经在市面上销售的产品进行直播介绍,从而进一步扩大产品或商品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进行直播介绍(主播宜是科学家),从而吸引对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家和各类机构与之进行对接、洽谈和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的科研制度、项目申报要求、服务产品说明等内容进行直播介绍,从而提升科研管理效率。
国际科技合作全面深入全球创新网络,既需要顺应科技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又需要有效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6]。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各单位举办的各种科研展会、研讨、学术、人才、对接等活动进行直播,例如中心的品牌活动“湖北国际技术对接会”“中非创新合作系列活动”等,以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
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邀请“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特别是产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科技知识直播宣讲,以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与服务效力,强化科技公益和科普社会责任。
中国传统科技文化是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积淀而成、包括科技和知识体系在内的一系列先进发明和重点技术的集合[7]。科技文化包括科技思想、科技教育、科技体制、科技法规和科技道德等[8]。基于此,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也可以邀请相应的科学家、学者对科技文化进行直播,促进社会对科学真理的追求。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涉及到科技行业的方方面面,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但是目前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高质量科技型人才稀缺、创新能力不足等[9]。国际科技合作业务中,可以针对“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用户”的需求进行直播。“用户”可以通过直播进行张榜公告,发布产品研发需求、科研攻关需求、项目合作需求等,切实服务和推动创新合作。
基于分析直播资质、团队能力、文案内容、工作效率等诸多因素,国际科技合作开展“直播”业务可采取外包、自主和混合3种模式。
模式:直播业务外包,通过签订合约,以直播代言费、销售提成等合作形式借助外部直播机构销售产品[10]。直播所涉及账号申请、资质办理、硬件购置、内容策划、脚本设计、材料翻译、主播人选、广告投放等工作均由相关外包机构来完成。
优点:①直播质量较高。直播外包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设备,熟悉直播平台的运行规则,可以提供更加稳定和高质量的直播服务。②直播收益增加。直播外包公司可以通过广告投放、赞助、商品推广和销售为中心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收益。③品牌形象提升。直播外包公司可以帮助中心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与观众建立更加亲密的联系,从而增加品牌忠诚度和影响力。
缺点:①成本较高。由于科技并非热门直播行业,很难找到熟练且专业的直播团队,且直播外包公司提供的服务通常需要不菲的费用。②难以掌控。直播外包公司通常会对直播内容和流程进行管理和调整,这可能会影响中心自身的创意和自由度,难以掌控直播效果。③自身团队能力难以提升。过分依赖外包团队,容易导致中心自己的团队人员无法得到锻炼提升。
模式:直播所涉及账号申请、资质办理、硬件购置、内容策划、脚本设计、材料翻译、主播人选、广告投放等,均由中心员工完成。
优点:①直接与用户互动。直播能够直接与观众互动,通过回答他们的问题,增加产品的曝光率和用户黏性。②个性化服务。中心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和反馈,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③提升团队能力。可锻炼提升中心职工策划、组织、落实、文案、演讲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可促进员工对直播对象(机构、产品、技术等)熟悉了解,从而更有利于深入合作。
缺点:①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直播需要专业的技能,包括内容策划、视频制作、音频编辑、材料翻译、互动技术等。②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和责任。中心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和责任,包括直播内容的质量、观众的反馈和互动等。③需要投入更高的成本。直播需要专业的团队支持,包括设备和技术成本、培训指导等。
模式:充分发挥“政产学研金介用”创新体系中政府部门、产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金融部门、中介机构、市场主体等主体的直播资源,结合中心搭建的直播平台和对应团队,共同开展直播。
优点:实现了各级服务主体间信息、资源、人才、技术的共享,发挥了各方优势,在合作中锻炼提升队伍,节约投入成本,巩固密切度,扩大朋友圈,共同推进事业发展。
缺点:需要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不同主体间沟通协调难度大,影响工作效率。
直播行业正在蓬勃发展,但对许多单位包括中心而言仍是一个尚未孕育的新生事物,若是启动并开展,需要注意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要积极争取主管单位的支持,获得有关资质,大胆尝试探索全新的业务平台。二要严格遵守国家对互联网直播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要严格遵守直播平台的有关规则。四要制定适当的奖励措施以激励中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直播。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直播带货从商业领域迅速向主流媒体蔓延。但由媒体主导的直播带货“叫好不叫座”甚至“不叫好也不叫座”的情况逐渐显现[11]。能否吸引用户眼球是直播和带货脱颖而出的关键。直播内容制作须优质精良,带货的核心价值仍是带货产品的本身。涉外的保密、翻译、对接事宜还要确保与国内外有关法规、制度、文化相适配。必须秉持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将这个事业平台打造成整个产业链的桥梁和纽带,依靠优质产品或者服务来维持消费者的忠诚度。
所有的事业都是人干出来的。因此团队的素质、眼界、能力、激情、思想动态会直接影响一项工作的推动实效和最终发展结局。中心领导层应把控好方向,及时高效做好宏观决策,当好“总制片人”;团队中层要熟悉业务,努力成为相应领域的“主播”或者“导演”;其他职工要做好软硬件、文案、前期对接、后期跟进等相关支撑服务工作。
当前全球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应紧跟世界潮流,顺应时代之变,正视危机,化危为机,积极探索“直播”等新兴技术与中心传统业务的融合。
第一,业务思路上,不能墨守成规,必须勇于创新。新冠疫情期间,受现代信息技术、工作模式、国际关系、政策导向、制度规章、人为喜好等因素综合影响,自2020年起,全球国际科技合作传统工作模式已经发生改变。作为以“国际科技合作”为主业的一家省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必须敢闯敢试,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探索运用“直播”等业务形态,构建全新的国际科技合作业务发展模式,突破当前困境,提升职工获得感。
第二,业务工具上,不能离网独居,必须合网而活。互联网正在成为21世纪影响和加速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成为推动全球创新与变革、发展与共享、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媒介。互联网正在为全球产业发展构建起全新的发展和运行模式,必须推动产业组织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全面创新,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国际科技合作也必须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融入互联网快车道,通过运用“直播”等各种新的商务模式助推传统业务焕发新生。
第三,业务关系上,不能关门唱戏,必须融合发展。国际科技合作,视野是国际,主题是科技,核心是合作。在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历程中,可以充分运用“直播”等互联网各种业务形态,汇聚更多的朋友、资源、信息,开展多种多样、各具特色的推介、宣传、合作活动,发挥“1+1>2”的叠加效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各有特色、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态势。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世界各国更加需要加强科技开放合作。诸多案例证明,开展直播可以有效提高国际科技合作的效率和效果,这为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新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思路。未来,随着技术、制度、理念、文化的不断进步与完善,可以预期越来越多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的机构、组织、企业将广泛运用“直播”这一平台或工具,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开辟出一条全新的发展之路,从而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