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民
阅读综述
散文是与诗歌、小说、戏剧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它的主要特点是“形散神聚”。阅读散文,要根据文体特点,分析其形式、内容以及主题,才能理解文意、理清思路。
1.寻找文眼,把握文意。
作者为了表达主旨,往往会用一字或一句来突出中心,这一字或一句就是文眼,也就是所谓的“神聚”之处。抓住了文眼,就能快速而准确地归纳散文的大意和主旨。文眼没有固定的位置,在文章的标题、篇首、篇中、篇末处都有可能出现,但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在最富有表现力、最有助于把握全篇思想和脉络的关键性词句上。
2.抓住线索,理清思路。
用一根线把事件按一定顺序连起来,让这些材料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根“线”就是线索。线索分为“明线”和“暗线”。“明线”包括人物的活动、景物的转换、观察点的转移、事情的发展等;“暗線”则是作者的感情线索,往往蕴含了作者对人物态度的变化、对景物的喜好程度、对事情的判断等。理清线索和脉络,不仅有助于领略散文的结构,而且有助于把握文章的主旨。
3.划分层次,概括要点。
解答概括要点类题目时,要根据行文思路划分层次,找出各层的中心,概括其要点。叙事散文应看写了什么人、记了什么事、表现了什么精神;写景状物散文应着重分析写了什么景物、抒发了什么情感;议论性散文应主要分析文章阐发了什么观点或哲理;咏物散文最鲜明的特点是“托物言志”,应主要分析所托之物被赋予了哪些象征意义。
典例呈现
开花的日子一定会到来
◎高秀花
萋萋毛,又名小蓟。它的叶子的汁可以止血,它开出的小花,也蛮漂亮。
说起萋萋毛,我情不自禁想起一些往事。
1954年,我10岁,和邻居女孩一块报名上一年级。那时我父亲已病逝,母亲独自拉扯三个孩子,还能支持我上学,真是不简单。16岁我参加初中考试,只考语文数学。分数考得挺好,可惜按当年规定,年龄超了,没能录取。
我20岁那年,村里办教育,缺教师,让我教孩子们学文化。我跟孩子们一块学习汉语拼音,一些字词也得到熟悉和巩固。24岁结婚后,整天忙着干农活,把孩子们养大,供他们上学,教书和读书也就没再继续下去。多年后,我和孙女一起看书,由此又开始提笔写字。这时候已经是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字了。孙女上小学后,我就和她一起抄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抄了好多遍,有的都能背下来,还能默写出来。这让我很高兴、很充实,觉得生活更有意义了。
近些年,儿子鼓励我写回忆录,说将来给孙辈们看,有意义。我说一个农村老太太,没什么成绩,也没什么功劳,有什么可写的?儿子说,种地养家糊口就是成绩,把孩子培养成才就是功劳,就写小事小人物,慢慢来,写一点是一点。我偷偷写了一些,自己藏着。后来儿子偶然看到了,很高兴,说太好了,虽然看着像白开水,可是挺真实挺有味道。他拣出一些成篇的发到网上,没想到这些自言自语的白开水小文章,得到了网友们的喜爱和支持。
那之后,我写得越来越勤了。写事、写人、写物、写吃、写玩,庄稼、蔬菜、家畜、炊食、用具等这些我熟悉的东西,都写到文章里。几十年里,眼见的、耳听的、亲历的,用笔记下来,还不少哩。
在写的过程中,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快80岁的老人。写字作文,锻炼了大脑,还锻炼了手指灵活度。自己生活能自理,活得有质量,不给孩子们添负担,也是福气。写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快,仿佛又回到了儿时上学的日子。我常想,如果当年娘不让我去上学,如果村里不让我当老师,如果不和孙女一起读书写字,如果不是儿子鼓励我继续写,如果不是大家鼓励指点我,就不会有这些文字。
一次,孙女玩耍时管家门口的小花叫“生命花”,我发现这名字取得好,于是我的小书就取名叫《生命花》了。这本小书印出来了,让我在如今这个好时代里活得更有趣味。牡丹花是花,萋萋毛也有花。经历了生命的苦,才体会日子的甜。草木用生命开花,我们用生命生活。不怕千辛万苦,只要希望在,美好就在,开花的日子一定会到来。
(选自《人民日报》2023年2月22日,有删改)
●借鉴
1.梳理全文情节,分析“我”能够写成小书《生命花》的原因。(至少写三点)
答:
【解析】本题考查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概括。根据“我常想,如果当年娘不让我去上学……就不会有这些文字”可知,“我”能够写成小书《生命花》的原因有:当年娘让我去上学,村里让我当老师,和孙女一起读书写字,儿子和大家的鼓励指点等。
2.下列选项中,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写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语言朴实,可用文中“看着像白开水,可是挺真实挺有味道”一句形容其特点。
B.“我”的写作经历,体现了“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乐观的生活态度。
C.“我”写字作文的目的是为了锻炼大脑和手指,生活能够自理,不给孩子们添负担。
D.“我”的作品能得到网友们的喜爱和支持,是因为内容的真实和念想的真诚。
【解析】本题考查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评析。A项、B项、D项正确。C项与文中“写字作文锻炼了大脑……不给孩子们添负担,也是福气”“这本小书印出来了……开花的日子一定会到来”等表述不一致。
专项训练
在城市步行
◎张 蛰
从居所到上班地方大约三公里,我一般是沿着察哈尔路穿过华严岗门洞左拐,在明城墙下走一段,然后从公园的一个栅口出来,再穿过一条很窄的马路下台阶,就到了秦淮河边,顺着河边的步道一直往南走到草场门大桥,从那里拐入北京西路后,到我的办公室就只有150米的距离了。
步行是我日常的一个重要内容。我曾经从草场门步行近一个半小时到中央门的一家茶舍去参加一场朋友间的聚会。是的,我走了一个半小时,那个时候我已经喜欢上了在南京步行。
喜欢上步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从步行中发现了南京城的另一面。在明城墙下,我每天都能有强烈的现实感。鸟叫了,就在那棵树上或者这棵树上。那些擦肩而过的晨跑者,原来有各种不同的呼哧声。不止一个老人用背把一棵大树撞得嘭嘭闷响,有人走路会莫名其妙地啊呀呀个不停,有人面对老城墙砖无声地龇牙咧嘴不知干什么,有人抱着播新闻的老收音机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有苏北(也可能是皖北)话、河南话、东北话、南京话混杂在一起,唾沫飞溅,争论天下大局。
这是古都南京的后院和自留地,烟火气滚滚,粗糙扑面而来,毫不掩饰,赤裸裸地存在,让人忍俊不禁,暗自惊喜,内心惬意。我曾连续一个礼拜不止,几乎在同一个地点,遇到一位行动极为困难却无人陪伴的老者,他腰间吊着一个不知什么牌子的播放器,播放的始终是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他总是站在那里,大老远就让我听到: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我承认自己被撞击了,不是歌唱,是老者的样子。他努力挺直腰身却再也挺不直,从头顶到脚跟没有一个地方不浑浊,手中的拐杖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干净。那是一场故事还是一场事故?我走着路想。暮年的人会在生命的尽头遇到什么?检索一生是一个人最后的功课吗?执念是一种性格缺陷还是一种诗意品质?几次我都想停下来,与老者聊上几句,但还是忍住了。有一天,老人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老人消失后有一阵子,走过他伫立的地方我就有些恍惚,似乎他还在,旁若无人地在,只是我看不见。
后来走路时我想明白,只有自己世界的老者其实就是生活的一个隐喻。人即生活,生活即故事,故事本来就是猛然开始突然消失的情节。一如我步行听班得瑞《清晨》的那一天,秦淮河上有一条单人皮划艇在晨练,划桨人轻松,不疾不徐,又铿锵有力,两只白鹭在悠闲地展翅。这既是生活的一个片段,又是一个完整的生活画面,谁能说清其中的味道呢?
(选自《文汇报》2021年5月26日,有删改)
●训练
1.作者喜欢上步行的原因是什么?
答:
2.那个听邓丽君《何日君再来》的老者,引发了作者什么思考?请结合原文进行分析。
答:
(本期答案见下期中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