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余静丽,丁亚蕊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生理产科,河南 驻马店 463000)
先兆子痫又称子痫前期,是常见的产科疾病之一,是妊娠期高血压的一种,可增加孕产妇不良妊娠结局风险[1]。研究表明,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孕妇,在二次妊娠时先兆子痫的再发率高达26.83%~59.80%,而先兆子痫再发会导致胎儿早产、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以及死胎等不良妊娠结局,危及母婴健康[2-3]。目前,先兆子痫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因此,需明确二次妊娠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生的相关因素,以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达到降低二次妊娠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率,改善不良妊娠结局的目的。
回顾性分析2019年3月至于2021年5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接收的有先兆子痫病史的148例二次妊娠孕妇的临床资料,将再次发生先兆子痫的40例孕妇纳入发生组,未发生先兆子痫的108例正常孕妇纳入未发生组。发生组患者符合第9版《妇产科学》[4]中先兆子痫诊断标准[孕妇妊娠20周后,收缩压>140 mmHg(1 mmHg=0.133 kPa)或舒张压>90 mmHg,24 h尿蛋白≥0.3 g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1,血肌酐>106 μmol·L-1]。
(1)自然受孕;(2)有先兆子痫病史;(3)第二次妊娠为单胎妊娠;(4)2次妊娠配偶为同一人;(5)入院后终止妊娠孕周≥20周;(6)患者及家属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心、肺、肾等重要器官严重障碍;(2)重度贫血;(3)合并恶性肿瘤;(4)有吸烟、饮酒史;(5)合并糖尿病。
1.4.1一般资料采集
收集二次妊娠孕妇相关临床资料,包括病史、诊疗记录、孕期产检记录、临床相关指标检查等,建立并完善孕妇保健卡,以电话和门诊复诊的形式开展孕期情况跟踪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初次发病年龄≥35岁(是/否)、妊娠间隔时间(<5 a/≥5 a)、初次发病孕周、中止妊娠孕周、孕前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正常/肥胖/超重)、收缩压、舒张压、先兆子痫家族史(有/无)、糖尿病(有/无)。
1.4.2指标判定
对二次妊娠孕妇再发生先兆子痫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相关因素的诊断标准如下。(1)BMI 18.5~23.9 kg·m-2为正常,24.0~27.9 kg·m-2为超重,BMI≥28 kg·m-2为肥胖。(2)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及/或舒张压>90 mmHg[5]。③糖尿病:8 h以上未有热量摄入状态下的空腹血糖≥7.0 mmol·L-1;糖化血红蛋白(glycated hemoglobin A1c,HbA1c)≥6.5%;经过口服葡萄糖试验,其2 h血糖≥11.1 mmol·L-1;有高血糖危象或高血糖症状的二次孕妇,随机血糖≥11.1 mmol·L-1[6]。
发生组与未发生组初次发病年龄、妊娠间隔时间、孕前BMI、先兆子痫家族史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初次发病孕周、终止妊娠孕周、收缩压、舒张压、糖尿病病史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情况比较
将二次妊娠孕妇再发生先兆子痫情况设为因变量,发生先兆子痫的二次妊娠孕妇赋值为“1”,未发生先兆子痫的二次孕妇赋值为“2”,将表1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作为自变量并赋值(赋值说明见表2),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初次发病年龄≥35岁、妊娠间隔时间≥5 a、孕前肥胖及超重、有先兆子痫家族史是二次妊娠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生的相关因素(OR>1,P<0.05)。见表3。
表2 自变量赋值说明
表3 二次妊娠孕妇再发生先兆子痫的多因素回归分析
先兆子痫是临床最为常见的妊娠期并发症,主要表现有高血压以及心、脑、肝、肾、胎盘等靶器官损伤[7]。钟西文等[8]对205例有先兆子痫病史的二次妊娠孕妇展开的回顾性分析结果显示,75例再发生先兆子痫,发生率为36.6%。本研究结果显示,在148例有先兆子痫病史的二次妊娠孕妇中,40例再发生先兆子痫,发生率为27.03%,低于上述研究结果,这可能与本研究所选取的孕妇的个体差异有关。因此,对可影响二次妊娠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生的影响因素展开探究,可为临床实施针对性干预提供依据,进而降低先兆子痫再发生率,改善孕妇妊娠结局。
本研究结果表示,年龄≥35岁、两次妊娠间隔时间≥5 a、肥胖或超重、有先兆子痫家族史是先兆子痫再发生的影响因素。逐个分析原因如下。(1)高龄孕妇的内皮源性舒张因子的分泌减少,导致血管内皮损害程度加重,孕妇的血管调节和适应性均下降;血管收缩因子生成量增加,孕妇血管出现痉挛性收缩,孕妇的血液黏稠度增加,血管弹性降低;且由于微绒毛结构的损害,导致胎盘缺氧引发氧化应激反应,从而加剧合体滋养细胞的凋亡及免疫反应失调,先兆子痫再发风险增加[9]。针对性干预措施:对孕前需做好全面体格检查,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对高龄孕产妇进行精细管理,加强对高龄产妇的随访,重视对孕妇妊娠期相关并发症的治疗,指导孕妇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孕期加强营养补充。(2)首次妊娠合并先兆子痫未能完全治愈,且对于二次妊娠孕妇而言,随着与首次妊娠的间隔时间增加,意味孕妇年龄增加,母体的各项指标失调所致疾病风险亦增加,导致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生风险增加[10]。针对性预防措施:对首次妊娠时患有先兆子痫的女性以及家属进行宣教,对于有二胎意向的女性,建议尽早备孕,降低缩短妊娠间隔时间。孕期加强健康教育和规律产检,做好妊娠期先兆子痫的早期筛查,重视对妊娠期相关并发症的治疗,早期指导孕妇进行合理的生活方式,加强母胎监护。(3)肥胖或超重孕妇的体内体积较大的脂肪细胞较多,且含有高浓度的游离脂肪酸,对胰岛素的分泌产生影响,限制机体内胰岛素发挥效应。当孕妇体质量过大时,易出现高血脂,引发全身小动脉痉挛以及细胞功能障碍,减少系统靶器官血流灌注,导致先兆子痫再发生[11-12]。针对性干预措施:鼓励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女性主动采取措施控制其体质量,调整饮食结构,避免暴饮暴食,尽量少食多餐,控制高糖高热量饮食的摄入,多食用高蛋白的食物,如蛋类食物、肉类食物、奶类食物以及豆制品等,并且适当的补充具有高膳食纤维的食物,尽量避免进食高糖、高盐、高脂的食物,同时需要进行适当的运动锻炼,例如孕期瑜伽、快走等,改善身体的状态,保持正常的体质量。(4)孕妇会从家族基因中遗传部分易感染基因,例如COMT基因,遗传到此基因的孕妇将增加感染风险。CYP11A基因的高表达,会对胎盘滋养细胞产生影响,抑制细胞增殖,促进细胞凋亡,先兆子痫发生风险增加[13]。针对性干预措施:对于有先兆子痫家族史的孕妇,在妊娠前需做病情评估,做好妊娠期先兆子痫的早期筛查,对于具有先兆子痫再发生危象的患者应进行药物预防,在孕妇妊娠早中期,指导孕妇日服低剂量的阿司匹林[14]。
初次发病年龄≥35岁、妊娠间隔时间≥5 a、孕前肥胖或超重、有先兆子痫家族史是二次妊娠孕妇先兆子痫再发生的相关因素,基于此结论,临床可制定针对性干预,以降低先兆子痫再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