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教学中的人机关系危机及其消解

2023-11-18 19:07张晓洁宋文文葛海丽
当代教育科学 2023年8期
关键词:人机师生主体

● 张晓洁 宋文文 葛海丽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作为一项人类智能产物,随着大数据、神经网络、机器学习及网络算法等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不仅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颠覆性影响,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深度嵌入,而且建构了具有类人“智慧”的新型人机互嵌知识创新模式,如AI 助教系统在教学应用中形成增强、改良、重塑、替代等不同形式的表现形态。AI 为教学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教学的旨趣在于守护教学过程中人的自由意志,促成教学专业化与学习自主化,实现教学之善。AI 从技术角度赋予了教学更为深刻的时代内涵。那么,AI 时代教学中的人机关系问题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存在哪些潜在危机?有何可能性方略消解?这些问题是AI 时代学校教学改革实践亟待回应的问题。

一、AI 时代教学中深度融合的人机关系

AI 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逻辑推理阶段(1956—1980)、概率推理阶段(1980—2000)、因果推理阶段(2000 至今)。[1]AI 发展初期从形式上模拟人类思维(如石器时代、陶器时代、铁器时代、农耕时代等),主要帮助人自然身体机能“增强”功能;发展中期,AI 逐渐开始模拟人类经验,随着工业革命步伐加快,机器的高效时代来临,以AI 技术为标志的工业革命第四阶段,伴随着AI 拟人化及自主化发展,人机界限逐渐走向模糊化;发展后期AI 开始模拟人类理性,出现“机器思维”,这一思维(意识)是通过数据编码即符号化形成的,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拥有了深度学习的能力。AI 时代中,传统以人为中心的人机关系受到颠覆性冲击,同时引发人们对AI “不受控”从而为人类带来不自由局面的隐忧。如有研究者所言,“人类制造的工具正在开始改造人类,甚至创造人类”。[2]主要表现在:AI 逐渐具有某种思想判断力表现,如ChatGPT4 具备“逃逸”功能[3]、强大的学习能力、自监督学习方法、更高的文本生成质量、更高的效率及可扩展性、可理解性等。

与此同时,AI 的数据和算法等正在以指数级速度发展,其发展方向、程度和限度等存在多方面可能性。我们究竟应与AI 展开“未来的主导权和统治权(治理权)的争夺”[5]抑或与AI 建立跨人际主体间关系,从人类中心主义转向自然主义?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有必要在AI 相关讨论尚未取得共识之前,厘清AI时代教学中自由的意涵,努力尝试构建AI 时代教学中新型的人机关系。

二、AI 时代教学中的自由意涵

教学自由是教学过程中,人的内在属性和关系属性、意志自由和行动自由、存在状态和价值追求的统一。教学自由作为法定权利受到保护,作为教学存在的无碍状态、价值目标受到追求。

首先,教学自由被作为一项权利。《关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地位的建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8年教育改革法》(英国)、《高等教育方向法》(法国)等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基本的公民权利和学术自由等。教学自由具体包括“享有自由探讨、发现、出版、教授各自专业领域内所推行的合理价值”[6],“理解教学目标、选择和使用教材、选择和编辑教学辅导材料、组织和管理课堂教学、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或手段、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教学评价、参与教学科研、参与各项教学制度制定、维护教学秩序、按照自己的理解讲解教学内容的自由”[7]等。以上对教学自由的理解属于消极自由论,从法律层面保护教学自由不受侵害,教学存在本身、教学主体自由不受强制干预。

其次,教学自由意指不受强力干预。第一,教学自由是“教的自由”,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免受外部因素强制和内部自我蒙蔽的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的教授状态或职业权利[8];第二,教学自由是教师教的自由和学生学的自由,是师生在从事教学活动时最低程度的人为限制状态,教师免遭外界经验因素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保持理智,不做任何阻碍学生学习行为的专业自主的状态[9];第三,教学存在的自由是一种无碍的存在状态,以教学存在作为逻辑起点,是人的自由基础上“教学的制度、观念、行为方式、物质条件等综合作用”[10]的产物。教学自由指教学中的人、教学关系、教学活动本身等不受制于权威的解放状态。

最后,教学自由是教学主体追求的价值目标。一为教学自由在于教学主体的自主性;二为人皆有向往自由的内在驱力,“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创造自由就是人最本质的属性,是人与一切动物的根本区别”。[11]质言之,教学自由不仅是教学主体的可能存有状态,而且是其自主抉择、自我控制、自我行动的价值目标。从整体意义上理解教学自由是应然取向,即教学主体在教学活动中不受制于他者,自愿自为的存在状态和价值追求,包括教学意志自由和教学行动自由。

AI 时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科技渗透教学的新局面,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5G、VR 等科技发展深刻影响了教学自由状态。第一,通过重构教学时空改变教学主体生存环境,AI 利用即时、准确、高效的数据技术解构了原有的教学时空结构,并重构了具有无限性特征的教学时空。第二,通过变革知识观改变主体的社会存在方式,AI 系统可建立一个庞大的知识库供学习者使用;同时,AI 自身作为教育者与深度学习者,时时与网络发生深度互动、更新知识,在各行动者教学实践的相互构建中生产及制动(enacted)知识。第三,通过深度学习实现主体认知升级。随着教学实践中非人类力量的能动性贡献呈指数级跃升,AI 教学机器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准确把握学习者在课堂教学中的情绪、学习状态,完成与人交流、会话以及为学习者实时解答疑难问题等任务,促使智能、高效、便捷、深度学习发生,帮助学习从数据——信息——知识——智慧(DIKW)[12]升级。第四,通过个性化学习改变教学主体与他者(包括人与物)的自由关系。AI 通过智能教室系统(AI Smart Classroom)[13],利用可穿戴技术甚至视频分析获得精准学习状态,显现知识获取过程、诊断学习活动、提供即时学习建议和反馈。AI 联合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为学习者提供合适的智能化、个性化的学习支持。与此同时,AI 倒逼教学改革发生,从“AI+教育”向“教育+AI”过渡,促使教学寻求意义和促进理解,强调批判性、创新性和元学习化方法等。

在工况1切换至工况2过程中,电力系统动态响应情况见图5。由图5可知:发电机G3、G7并网后,主汇流排电压和频率经过约10 s振荡后趋稳,电压最大波动低于0.08 p.u.,稳定值约为1.05 p.u.;频率最大波动小于0.03 Hz,稳定值约60.025 Hz。从第145 s开始,推进电机输出功率由极低值,经10 s时间逐渐升至880 kW,主汇流排电压和频率均存在小幅振荡衰减,振荡时间约20 s,电压最大波动约0.01 p.u.,最终稳定在1.04 p.u.;频率最大波动小于0.015 Hz,最终稳定在60.022 Hz。整个切换过程中,电网电压和频率波动范围均满足设计要求。

三、AI 时代教学中人机关系的潜在危机

AI 为个体摆脱外在束缚、自我驾驭与不断实现自由创造了条件,促使师生能够在重复性的简单劳动中解放出来,为教学自由的实现提供了广阔空间。与此同时,AI 分裂出自己的对立面,裹挟着技术理性浪潮,不断对人的本质、主体地位、交往方式等方面进行强烈的冲击,导致人与劳动异化之下的教学主体意志自由缺失、行动自由消解、教学育人价值失落以及教学中交往自由消解等问题出现,构成了人工智能时代下教学自由的潜在危机。AI 的渗透、数据主义的崛起与人的自由的让渡,人机关系脆弱的双向平衡及其可能的断裂。

(一)人的异化导致教学主体意志自由、行动自由的缺失

教学存在本身即社会实践关系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互活动,以意志自由为前提,以扬弃主导地位为途径,以主体间性的合作为指向的社会性、实践性和历史性的发展过程。AI 时代“人—机”交互成为基本的交往方式,AI 充当辅助者的角色,丰富劳动形式、解放人类双手,辅助师生促进教学更加良性地运行。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技术的僭越造成了人机关系失衡,AI 教学系统逐渐反客为主,成为控制人和阻碍人全面发展的束缚力量,并进一步使师生丢失了自由行为能力和自由精神。“社会异化劳动”[14](由“人与人的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本身的异化、人与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异化”构成)为教学自由的实现带来可能的新转机,同时不可避免带来新危机。

一方面,教学自由缺失的主体价值根源,在于主体自由意志不健全。其一,技术的革新带来人的认知方式、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全方位改变,“数字原住民”出生并沉浸在日常数字世界中,看似有无限的时空可自由徜徉,实则有诸多未自觉的“不自由”。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持下可以快速地获取大量信息、做出理性判断和分析决策,但同时也加剧了人的惰性、对技术的依赖性以及由偏好推测、智能推送等导致的信息封闭,造成人精神异化。人在科技裹挟下丧失了“对现存社会否定、批判和超越的向度”“对解放、自由和美的精神追求,而成了被操纵、被控制的‘单向度的人’”[15],自由意志被削弱,教学自由缺乏精神实质。其二,智能时代中师生本我意志和自我意志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师生隐去真实的主体自我,被动服从信息化教育的行政命令和考核标准,在教学情境中无法表现积极的自我意志。

另一方面,教学行动自由的危机体现在劳动异化所导致的心智能力缺失(内部条件)与群集性劳动“施压”(外部条件)两个方面。首先,技术的进化带来人类机体自身技能退化,心智功能的缺陷限制了教学主体行动的自由。互联网汇聚的海量信息和衍生的技术群在帮助人类不断突破人脑的记忆、感知和认知局限、改变注意力分配方式的同时,也影响了人类认知的加工深度,衍生出的“反智主义”倾向让人变得越来越肤浅。师生的记忆等大脑功能不断被数字媒介“外包”出去,教学行为愈发被技术掌控,严重阻碍了其学习能力的锻炼和发展,阻碍了教学主体的教学行为自由。其次,异化劳动的群集性使主体教学实践中的自由行动受限。在公共领域或者“显现空间”中,行动者“不仅仅是一个‘行动者’,而且同时也是一个遭受者”[16]。AI 比其他任何活动更具有群集性,信息技术对社会劳动的介入影响教学劳动,使师生从教学的主动“行动者”转变为被动“遭受者”。智能化的课堂建设趋势使师生在信息化绩效考核方式(KPI)的驱使下难以自由选择自己所认可的教学方式,被动接受以“翻转课堂”为代表的新兴教学方式,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素养和数字化学习能力,师生劳动增加了运用多媒体、制作课件、运用录课软件、删减优化课件内容、实时监控教学过程及反馈等,沦为以争取技术控制来获得竞争优势的实体存在,加剧劳动对师生行为的控制,附着在师生体内的心智模式不断强化补偿认识,通过重复训练和高强度学习压力强行推动增长,师生教学行动自由失去外在保障。

(二)“主知主义”与“数据主义”倾向导致教学育人价值的失落

AI 时代,人机关系更加紧密,如马克思所说“离开人的自然也是无”[17]。据西方认识论传统,人是认识的主体,器物是认识的客体,但机器类人功能的实现意味着“AI 在特定的领域超越人类专家”[18],教学主体客体化与教学客体主体化的危机应运而生。就前者而言,技术渗透课堂教学中,通过可穿戴技术和其他设备等实时获取师生的身体信息,分析其学习状态,犹如“全景敞视”[19]模式在学校的广泛运用,师生被AI 实时监测,数据成为权力者,师生被数据制约、规训。虽然这种方式促使师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训,但是也将其“‘降格’为一个节点、一个类似于‘物’的对象、一个需要随时对其加以‘监控’和‘分析’的客体”[20]。后者,就教学客体“升格”教学主体问题,其可能性分析呈现出两种观点:一为AI 是人为赋能的“类人”[21],其语言理解能力有待深入开发(如Chat GPT);二为“人机共生”,机器与学习者组成一个学习共生体,智能体作为主体存在,同样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角色。

同时,技术并非纯粹以技术理性的方式存在,同样具有价值负载的属性。现实中技术理性偏执可能渗透到教学之中,教学被效率、工具、计算和手段所捆绑,从而消解人存在的价值基础,价值理性缺失进而导致信息技术应用的伦理失范问题涌现。

首先,“主知主义”与“数据主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教学的育人价值,限制了教学自由的发展。一方面,AI 在教学中的应用,目标定位是助力认知能力的发展。从核心实现技术的角度看,智能教学系统分为专家系统和机器学习两类。前者塑造交互式学习环境,通过自然语言对话促进学生对概念的理解,而后者属于数据挖掘的分析技术,主要应用于学生行为建模、预测、支持和评测以及资源推荐等方面。二者均基于教学数据的收集检测、分析出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究其根本仍然是隐藏于技术外衣之下的“主知主义”。另一方面,“大数据、数据主义正成为教育中的新的‘意识形态’”[22]。数据为师生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极易造成师生的数据依赖,从而使教学迷失育人价值、异化成它物,使教学自由失去存在基础。

其次,教育技术的应用与推动离不开商业化运作的支持。尽管教育技术的普及促进了教育公平、扩展了学生的学习空间、提供多样化的内容等,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无法脱离商业资本的运行逻辑。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教育技术开发者、推广者成为殷切制造教育技术需求缺口的一方,使师生深陷技术掌控的泥潭之中。

再次,教学自由“权利迷思”,即信息技术的引入在创造教学繁荣景象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师生的教学权利。例如,数字化监控设备的引入,一方面通过摄像头来监控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外显行为和表现,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监控师生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在保证教学环节正常进行的同时,可能成为一种极端的“微分权利(infinite small power)”[23],进而控制师生的教学行为,师生时刻处于非自然的“表演”状态,创造性与自由性被禁锢于技术的“牢笼”之中。此外,技术应用的“伦理失范”还可能造成隐私泄露、算法偏见、错误信息、数据偏见等诸多问题,不同程度上影响教学自由的实现。

(三)人机关系的脆弱导致教学交往自由的消解

教学的本质即交往。“人们的交往行为由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构成的生活世界中形成。”[24]教学主体与客观世界的关系表现为师生与教学资源、工具的关系;教学主体与社会世界的关系表现为学习者与同伴、教师之间的交往;教学主体与自身的关系表现为学习者头脑中新旧概念的相互作用。

首先,学习资源、工具某种程度上与教学主体是合作伙伴关系,分担学习者的认知负担,促进知识情景化。但是在现实教学中,教学主体成为数据与技术的“延伸”,技术的使用者成为技术内容本身。AI 技术加持看似使得教学将不同知识类型复杂内容情境化、故事化,为学习者提供高沉浸、高交互、多感知和个性化的学习内容,实质上教学中交往方式单一、缺乏深度,表现为主要由教师发起师生交往活动、有限时空内学生交往活动参与度偏低,身体参与认知的体验不够,教学多停留在浅层交往、缺乏分析、评价、创造等高阶思维活动等。

其次,AI 时代教学边界消融,阻碍师生的交流沟通。师生对教育技术过分依赖,“虚拟交往”产生的心灵距离抑制了人际协商、尊重、移情等能力。教师的主体地位有逐渐让位于AI “类主体”的趋势。如前所述,教学自由应以个体生命为核心,强调师生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一种存在的状态,存在于与他者的对话之中”,若想要实现教学自由,须将对师与生(教与学)自由的考量“放在对他者关怀的伦理维度中”[25]。

再次,教学主体自身认知方面,AI 精确释放出具有反复性、高强度、交互式、致瘾性的感官刺激和认知刺激,让师生感官参与其中,使大脑神经回路和大脑功能产生强烈变化,但这一“正强化”将导致认知悖论,即“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只是为了分散我们的注意力”[26]。AI 可能造成师生有意识思维障碍或潜意识思维障碍,不能深入思考及进行创造性思维,大脑始终处于快速处理实时信息的机器状态,导致学习能力下降、智力深度变得浅薄。此外,AI 可能带来的“积极”因素包括反射反应、视觉信号处理等低层次大脑功能及快速解决问题数据模式识别等能力增强。

四、AI 时代教学中人机关系危机的消解方略

AI 时代的教学变革依赖大数据、通信技术、区块链等“变革性技术”,重构了以往教育教学时空,改变了教学系统内部要素基本结构。AI 使得教学主体与他者的关系更为复杂,即教学主体之间及教学主体与教学客体、教学手段等要素的关系复杂化,同时使得教学自由存在潜在危机。AI 时代教学中人机关系危机的消解程度,源自教学自身的规定性以及AI 的技术特性与教学规律的协同耦合度。

(一)保持教学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守护教学主体的自由意志和行动自由

AI 时代教学自由是教学各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蕴含着关系性、系统性、复杂性思维方式。AI 及相关技术在教学领域的使用,所引起的教学智能化变革,教学主体危机的发生等是教学系统各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关系性思维体现在,教学主体的自由不仅受限于作为人的“他者”,而且可能受限于作为“物”的他者,特别是人机关系所涉及的教学主客体关系问题。“自由不是自我否定,而是凭借他人的相异性,让自身的存在获得‘宽恕’(pardonner)。”[27]系统性思维体现在,从系统观点出发,着眼于教学自由的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结构与功能、信息与组织、控制与反馈、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及作用。复杂性思维体现在,在理解AI 对教学内外部各要素及其之间关系产生的重大影响基础之上,寻找新变化规律。

具体而言,教学自由的逻辑起点即以他者思维尊重“他者”的独特性、差异性,彼此间非对称的伦理关系,以复杂性思维从师生互动关系中找到认识教学自由的突破口。教师的教学自由与学生的学习自由之间存在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从主体方面看,教学自由指向教学主体的自由,师生的个体性与社会性得到凸显、作为教育者和深度学习者的AI 时时和网络发生深度互动、更新知识;从内容方面看,教学自由的核心内容是人的自由、教学的自由及文化的自由,AI 不仅帮助学生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教学活动理解社会道德品质要求,达成社会性养成目标,而且可以总结归纳社会性提出的道德要求,评估与学生发展水平的匹配度,从而构建系统的道德课程体系;从形式看,教学自由是在教学活动中,在教学各要素的相互作用下,逐渐生成、演化、发展的一种动态平衡状态。

反思智能化时代教学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教学失去了其生命特性——相对独立性。尽管教学无法割舍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但是我们仍要警惕社会因素过度控制及理性工具深渊,保持教学存在的相对独立性,以保障教学主体的意志与行动自由。主体性的基本含义为“肯定人有自由意志,即有独立自主、自我决定的能力”[28],与此同时,彰显“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精神实质(自由)。在此,技术奴役的破除与自由意志的守护需要教学主体的意志自律。

其一,保证教学主体的意志自由与行动自由的前提条件是保持教学的相对独立性。一方面,数据和技术具有价值二重性,其变革教育的结果不一定符合人们的美好预期,可能使教学存在和教学主体在技术的压制与谋算之下被物化,因此,我们应保持对教学存在的价值判断,降低教学对AI 技术的过度依赖,将教育破框式重建的驱动力由AI 转向人的智能,即教师与学生的创造性发展。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建设教育强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创造信息时代的新教育是实现新时代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教育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应减少行政力量的干预,降低数字化、机械化考核标准,融入发展激励元素,彰显教学制度的人文关怀。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合理有序地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保持教学存在的相对独立性,使教学主体在教学实践探索过程中能够适应、选择更适切的智能化教学设备,在行动自由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教学的信息化变革。

其二,教学主体意志自由与行动自由的实现需要主体以自律破除技术奴役。首先,教学自由是在符合教学规律与教学价值取向下的有限自由。教学主体是理性的存在者,他们具有通过把握教学规律畅享未来教学“应然”走向的想象能力,并且能够构建超越现实教学的理想教学形态。在智能化的教学实践领域内,师生的教学需要与教学价值取向一致时,其教学行为便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作为教学实践主体的教师与学生便可由此走向自由之境。其次,教学主体要通过自律远离网络沉迷,破除虚假交往怪圈,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教师要担当教的责任、彰显教学个性,学生要承担学习目标、排除困难,并且构建人机协同系统,规避技术侵入风险,助力教学自由的实现。最后,智能时代教学主体需要对社会现实内向反思,在精神维度唤醒人的自由意志,才可能以内在自觉在实践领域促成自由的充分实现。

(二)引导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价值取向,达成教学的育人旨归

AI 的发展与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价值理性为根本。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二者背道而驰使AI 的发展与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一度陷入困境,阻碍了教学自由的实现。

教学自由本质为人的存在,AI 时代的教学自由以人的存在为前提,以人的发展为目标。无论技术如何变革、教学形态如何演变,教学的初心即人的发展。AI 时代教学自由以学生学习的个性化和自适应为主要特点,“自适应学习系统”[29]“适应性和个性化学习应用程序”[30]“以人为本的技术设计”[31]等提供一对一人工辅导、适合学习者认知需求的学习活动、有针对性的及时反馈,使得个性化教学成为可能,教学目的回归以育人为主,在教育教学价值意义上规定了教学自由中人的存在本质。

AI 时代的教学自由是人的文化与文化的人化过程的统一。在AI 多元立体学习情境中,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接受和认同文化、自觉内化为我所用的知识、逐渐转化为自身智慧。教学自由与文化关系密切,强调自由的必然性与超越性,意味着自律的主体完善自我、创造文化的一种超越状态。“主体性不仅表现在文化世界的创造上,也表现在人对文化世界价值、意义的判断和选择上。”[32]教学自由作为教学的健康样态,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还在于促进文化的发展。人的文化过程伴随着文化再生和创造,平衡人与AI 关系,可以尝试通过伦理规范和法律约束,实现教学主体与AI 技术理性价值标准的统一。如借助技术制定指令,将伦理规则植入AI,使其习得师生伦理,通过立法规定教学AI 角色和地位、权利与责任,确保教学AI 系统的透明性与可解释性等。在此基础上,这一工作的完成或许需要政府、学校、社区、个人(包括师生、行政管理人员、伦理学者、教育学者、AI设计人员等)的通力合作、协同治理。

五、结语

当前,学界关于AI 时代教学中人机关系的问题、危机与策略等问题的考量仍未脱离“人类中心主义”思维范式。在这一思维范式下,尽管我们考虑到了教学主体的发展性,考虑到AI 对教学主体的影响,但是,这依然是以人类为中心的思考。将AI 时代教学中的人机关系问题置于复杂的社会文化历史发展之中,在生成论教学哲学视域下,具身教学环境中教学主体、AI、教学环境是紧密耦合、交融创生、共同演化的。教学自由取决于教学系统中各要素的彼此互动关系。未来的智能不仅指教学主体大脑的智能,而且是教学主体与AI 共生的智能。借助脑机接口、纳米机器人等技术,未来或许会出现“赛博格”(cyborg)、“奇点人”打破人与非人的界限,或许会出现“全球脑”汇集所有师生与机器子系统的集体交互等等。我们无法预测未来,然而,促进教学主体和AI 互相渗透、融合、支持,构建“共生智能”,或许是我们面对复杂的教学活动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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