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优美 高峰(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天津市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围绕促进科技人才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科技人才政策,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人才。研究天津市科技人才政策历史演变,有助于深刻认识政策变迁的动力逻辑和当下天津市科技人才政策体系运行逻辑,并有效把握未来方向。
(1)恢复阶段(1978—1984年)。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迎来科学的春天,明确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基本观点。1978年4月12日,天津市委召开5000人大会,传达贯彻全国科学大会精神。市委领导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切实保证科研人员每周有六分之五的业务工作时间,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技术后勤和生活后勤工作。天津科技人才工作逐步恢复发展。
(2)放活阶段(1985—2001年)。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天津市开始有计划推动科技体制改革,重点聚焦“两个放活”,即“放活科技机构”“放活科研人员”。1987年4月,天津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强调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为:促进科研与生产结合,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振兴天津经济作贡献。这一时期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并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鼓励支持柔性引才用才、推动科技人员下海创办企业、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和留学生来津创新创业等,加速科创人才汇聚,同时通过组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全国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一批创新创业标志性载体,有力推动了民营科技企业创办发展。这一阶段又一显著特征是随着党的十四大召开,市场机制在科技人才资源配置中作用更加明显。1999年《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颁布,天津市科技人才工作由行政调配为主逐渐向全方位人才资源开发转变。2001年全国第一家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主要开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3)战略引领阶段(2002—2012年)。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12月首次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天津市于2006年明确提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2010年颁布《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十项重大人才工程。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天津市人才政策顶层设计得到全面加强,人才计划支持体系初步搭建。
(4)综合发力阶段(2013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抓好人才工作摆在治国理政重要位置。这一时期,天津市出台《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引聚天下英才”重大政策,实施“企业提需求、政府接单办”等大力度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围绕进一步用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政策聚焦向科技人员放权、赋能、减负、松绑,将科技人才工作与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科技“三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拿出一系列攻坚破冰、高含金量的招法举措,不断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2023年,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天津市出台《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落实京津冀人才协同发展、大力培育战略人才力量等重大决策部署,天津市人才工作迈向人才强市建设新征程。
经过多年政策迭代完善,天津市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形成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核心,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在内的三大类13个维度的政策体系。
(1)政策核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当前,天津市人才政策体系围绕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加快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聚”的渠道有国外引进和自主培养,“聚”的结果是“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即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社会工作人才六支队伍建设。新时期,将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突出大师、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用好,并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用”的关键是“用活”,依靠改革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用”的结果是“用好”,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广泛智力支持。
(2)政策体系:三大板块13维度。政策体系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三大类政策共13个维度。
人才引进主要包括国外智力引进和国际交流合作2个维度。人才培养包括教育培养、计划(专项)培养2个维度。教育培育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等,涉及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等内容;计划(专项)培养主要指各类人才专项、计划、项目等。当前主要政策导向是人才自主培养,要点为精简人才计划,将人才计划与创新基地、重大工程、科技项目贯通等。
人才使用又可分为放权、赋能、松绑、减负、激励、评价、流动、服务、诚信管理等9个维度,其中“放权”指向用人主体放权,目前向用人主体放权包括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权、人员分类评价权、职称评聘自主权、高层次人才招聘自主权、绩效工资比例设定自主权、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自主权、人员流动自主权、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自主权等。“赋能”是为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提供物质条件保障的措施,包括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高水平孵化转化载体建设、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等各方面硬件条件的能级提升。“减负”是把加在科研人员身上不合理的负担减掉,是过去不得不做的不必要的事情现在可以不做了,是做减法,包括减表、简牌、减帽、缩程、瘦身、共享、减考核、保时间等。“松绑”是解开绑在科研人员身上、制约其才能发挥的绳子,是做加法,与减负相反,是科研人员过去不可以做的现在可以做了,包括改革项目形成机制、给予科研人员项目技术路线权、经费调剂使用权、资源调度权、团队组建权。“激励”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包括荣誉等,物质奖励主要指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稳定增长的绩效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入、横向课题结余经费、纵向课题间接费等可以用于课题组奖励,实施期权、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流动”包括推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员流动旋转门,高校设置一定比例流动岗、实施双导师制度等,允许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或在职创办企业,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等。“评价”包括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实施分类评价,破除“五唯”,实施代表作评价、同行评议、长周期评价等。“服务”包括面向人才提供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个性化服务。“管理”是指对科研人员的行为进行引导、监督、管理,包括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随机抽查、绩效评价和科研诚信管理等。
天津市始终坚持突出和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积极把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双自联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的机遇期。继科教兴市战略后,天津提出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全力建设人才强市。天津市委组织部牵头,出台“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及升级版,各委办局、创新联合体积极联动,建设人才工作矩阵,把天津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建立在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基础上,初步形成广聚天下英才、不拘一格降人才、近悦远来的城市形象和引才品牌,仅“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各类人才46.4万人。
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在全国率先提出新工科建设“天大方案”,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产教联合体,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形成工程教育新范式。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国家现代职教改革创新示范区,设立全国第一所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推动企业领办职业教育,全市80%以上高职院校和50%中职院校由企业举办,创新探索校企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产教融合有效模式。目前,全市职业教育院校97所,在校生人数超过30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数达到81万人,219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加强海外人才职业技能培育,用好全球人才,建设全球“鲁班工坊”20个。
围绕“一基地三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定位,大力推进制造业立市战略,坚持以用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加速增长。全力打造“1+3+4”(“1”是指智能科技产业,“3”是指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3个优势产业,“4”是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4个新兴产业)现代产业体系,组建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链接高校院所100家,聘请院士专家75位,联系领军企业1700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460余项,新落地项目近400个。打造高含金量科技型企业,启动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工作,首批入库37家头部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市级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达到300家。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94家,位居全国第五,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1.1万家,位列全国第七。依托雄厚产业基础,人才和项目“虹吸效应”加速显现,“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人才中26%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
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过程中,建立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政策体系和项目管理机制,对人才充分授权,为人才切实减负,充分体现知识价值,让人才产生真切获得感、成就感。完善人才服务体系,给予人才一流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在全社会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建设美丽天津,在全国率先出台“双碳”条例,实施“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法治天津”“平安天津”,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城市人才吸引力和人才扎根黏性。
围绕加快天津市人才引育工作,进一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议政策在五方面聚焦发力。
一是高水平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对标中关村科技园等国内、国际一流载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统筹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包括技术产权交易、金融投资机构联席会等在内的对接服务平台,持续完善成果发现和转化机制、利益共享机制,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二是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区域高能级协同创新共同体,有效衔接北京创新链和天津产业链,加强人才协同和技术融合,推动前沿成果技术转化和中试熟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参与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基金,通过共同的资本平台,实现三地结构性连接和市场化高效创新资源配置,形成区域联动新模式。三是着力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集群,围绕重点产业链,在智能科技、合成生物、脑科学等领域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基地在天津布局,以重大创新平台集群化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化。四是聚力推动以海河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推动海河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中加速培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
一是培育“高精尖型”人才。推动高水平大学积极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数学、中医药、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等重点学科部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交叉学科中心、基础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等,建立科学家与产业界的对话机制。二是发挥职业教育“工匠师型”人才培养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围绕“模式”“教学”“文化”“订单”“评价”五个方面发力,推动产教结合再上新水平,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三是推动人才校企双向流动。集中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智力资源,联合孵化器、加速器等产业资源和科技领军企业资源,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实行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创新人才培育和激励模式。
一是加大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用好北京资源,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加强对国家级大院大所和分支机构整建制引进力度。高水平建设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等,在生命健康等领域集聚世界一流人才。三是积极创新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更大力度地探索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支持、管理等改革举措。
一是绘制人才图谱实现精准引才,聚焦产业链和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分类编制行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引才图谱,定向、定点、精准引进人才,实现人才与行业、人才与企业、人才与岗位快速精准匹配。发挥顶尖人才甄别作用,积极推行“以才荐才”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动信创等重点产业链条延展,占领“微笑曲线”两端,发挥港口特色优势的人才集聚作用。借助港口特色,加速打造“港产城才”一体化发展格局,发挥海港空港“双枢纽”作用,提升国际物流港口智慧化绿色化水平,围绕消费品质提升,依托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吸引集聚新型网络营销人才、港口碳排放减排等新业态一流人才。三是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和用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人才领创领办企业,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等“国字号”企业和新经济企业培育,提升企业承载能级。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基础研究、牵头组建产业联盟等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研发平台等,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格局,加快推动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推动制造业企业流程再造,加速迈向智慧化工业物联网,培育更多“海河工匠”、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和弘扬企业家创新责任、担当精神,对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家,授予“城市合伙人”等荣誉,吸引更多企业家来津发展、扎根天津。
一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赋予顶尖科学家充分自主权。构建面向顶尖人才的“筑巢引凤”机制,为其量身打造事业平台,提供世界一流的科研条件,营造优越的科研环境,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充分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实施“项目经理人制”“技术总师制”,赋予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完善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高校院所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探索试点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和所有权改革。二是优化人才发展“微生态”。构建便利工作、生活设施体系,大力布局5G、互联传感设施、充电桩等新基建,在人才密集区搭建“咖啡屋网络”、人才交流平台、众创空间,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做好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延伸,与各大购物平台联动,为人才密集区开设“全城送”。三是营造全社会浓厚的科学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做好“热爱我求学的城市”等人才宣传工作。加快推动新时代科普工作,推进全域科普,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加强法治建设,推动人才立法工作;建设“信用天津”“平安天津”,加强科研领域诚信和伦理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廉政文化,鼓励担当作为,明确尽职免责,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