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路径探究

2023-11-11 15:56李亚玲
村委主任 2023年9期
关键词:内蒙古乡村振兴

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中的重要一环。“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推动治理水平现代化上、助力乡村振兴上发挥积极作用。内蒙古乡村地区,“三农”问题较为严峻,必须要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文章分析了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乡村治理队伍中专业人才匮乏、乡村德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推动农民自治实践、注重构建乡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法治乡村、构建平安乡村、增强乡村德治能力的对策建议,以期逐步完善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三治合一”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9-0032-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      文章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特别强调要不断增强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尤其是基层治理能力[2]。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着重提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3]总的来说,不管是从国家层面出发,还是从乡村发展困境层面来看,都应当要高度重视提高乡村治理水平[4]。为此,文章从乡村振兴战略视角出发,分析了“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架构,探究了推动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可行路径,以期为提高我国乡村基层治理水平与能力提供借鉴。

1   内蒙古“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问题

我国要想切实改善基层治理水平,重中之重便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5]。贯彻落实“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既可以为基层治理提供良好的乡村环境,也能够为达成乡村治理目标提供有力支持[6]。乡村振兴战略属于系统性工作,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村民各个主体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中。内蒙古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真正将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良好效果,但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

第一,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作为治理主体之一,应积极参与到乡村事务中,充分发挥其主人翁作用,但却呈现出村民对于公共事务参与不足或是缺位的现象。受长期的小农经济和“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影响,农村许多年轻人外出务工,留守的老少妇孺中多数村民参与公共事务不积极,参与意识淡薄,过多地依赖村民委员会的安排布置。此外,内蒙古乡村治理管理的高素质人才流失,治理主体能力弱化。

第二,乡村法治治理不完善。在全面依法治國、大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内蒙古乡村治理仍然呈现出法治缺位、村民法律知识贫乏、法治意识淡薄、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足等现象,农村法治工作仍然存在“三无”现象,即农村没有专门的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没有专门的工作手段、没有专项活动经费。且内蒙古嘎查村多数经济基础薄弱,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守的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重视程度不够,学习法律的动力不足。

2   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内蒙古在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也面临较多的问题,如乡村治理队伍中专业人才匮乏、乡村德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均会导致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发展滞后,不利于乡村治理工作高效开展。为了有效推动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可以下几方面入手。

2.1   推动农民自治实践

尽可能地将“市场事情交由市场负责,社会事情交由社会负责,村民事情交由村民负责”,鼓励社会不同主体积极融入到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乡村社会活力,逐步完善村民自我管理、服务与监管的自治制度,确保政府引导、社会调控以及村民自治能够相互协作。

第一,完善自我管理体制。注重打造一流团队,构建综合能力强的嘎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农组织、妇女组织等基层群防群治团队;打造多主体的“牧区协调服务团队”,通过创设专门的农牧民调解团队,将村民的事情交由百姓身边人处理。加强对现有管理方式的改革与优化,通过签约、公示、执行以及考评等途径,不断健全乡村契约化管理流程;通过乡村党支部的协助与辅导,鼓励广大村民参加选举“管生产、管环境卫生、管治安”等。逐步健全保障体系,落实村民协调员“以案定补”的奖励体制,更好展现村民调解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价值[7]。

第二,健全自我服务体制。打造与健全乡村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发挥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的主体效应,为广大农民提供政务、经济等代办服务。重视村组协作、区村融合、乡企合作,依照共商发展途径、共推区域经济、共建乡村设施、共保农民与牧民就业等事项,逐步健全相互协调、制度奖励以及综合联动的“三项体制”,大力倡导通过人民群众来服务人民。积极构建如生产类、科技类、社区类、公益类等各种行业协会,不断健全自我服务体制。

第三,构建自我监管体制。贯彻落实民主管理与监管等多项自治体制。构建完善的村务监督管理团队,按照相关标准对监管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在激发监管工作者积极性的同时,也可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例如,在嘎查村尝试落实村务监管“双线五步一考评”体制以及乡村大事件“六步议事体制”等[8]。在监管管理人员规划中设定了群众岗,针对一些关键事务、和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的事情,以及一些与嘎查村和谐稳定发展相关联的事情进行监管,充分激发人民群众融入监督监管工作的能动性,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管力量,从而确保乡村稳定和谐发展。

2.2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贯彻落实强基固本思想,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基层党建当成与人民群众一起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第一,重视构建嘎查村党组织,结合嘎查村党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引入“两推一选”模式,让致富能力强的人员成为乡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一份子,让大学生村官担任党支部书记,合理配置嘎查村党组织成员,尤其是确定党支部书记人选;贯彻落实嘎查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以及党支部与村委会人员岗位轮流制度。第二,科学合理确定乡村第一书记。派遣了骨干人员到所属乡村担任第一书记一职,贯彻执行坐班值班体制,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村党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服务能力。第三,加强对乡村党建工作方式的优化与创新,例如,结合现阶段各个乡村的实际情况与特征构建“村协、镇管”等新型工作方式,促進各个村组之间相互合作,实现地区与乡村共同建设,进而达成多方主体共同发展的目标;嘎查村党支部采用星级管理方式,将评星定级当成乡村党支部建设的关键手段,制定业绩、问题、任务以及责任“四清单”,大力推广“抓两端、促中间”的鞭策体制[9]。第四,健全经费补助体制,贯彻执行“党员关怀活动”,将嘎查村的各项经费涵盖到财政预算体系当中,创设乡村工作经费逐年提升体制;严格按照个人绩效对乡村管理者进行补贴,从而更好地调动乡村党组织工作人员以及村委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第五,从硬件方面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支持。将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普及到各个嘎查村,全面提升嘎查村的互联网络覆盖率与服务质量;严格根据有关标准,对嘎查村现有党员活动场所进行改建或新建。

2.3   打造法治乡村

健全与法律诉讼等相关的工作体制,注重对广大人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创设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以及人民守法的社会体制,鼓励乡村工作者基于法治理念与法治手段来分析、处理社会问题,进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逐步朝向法治治理方向迈进,切实改变传统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导其向重视法治保障方向转变,更好展现法治社会公平公正的意义。

第一,保障规范执法。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健全各个行政单位与各项行政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部门、流程以及责任的法治性与标准性。贯彻落实“权力、责任、负面”的“三清单”管理模式,确保行政工作开展过程中都能够依法实施,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责任一定为”。

第二,加强公民守法教育。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推进村民法治教育,通过提高宣传与教育力度,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各旗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群众都能够知法、守法,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自觉找法,将法律当成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将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成改善人民群众法治能力的重要基础,积极将相关法律宣传文件、资料等转交到农民与牧民手中,确保每一位农牧民都能对基本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与认知。例如,可以在内蒙古部分区域为每个村庄配置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广播电视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同时依托互联网、微博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途径,打造一个多方位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充满正能量的法治环境。

2.4   建设平安乡村

首先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多责、多部门协作管理等方式,稳步推进“无群众事件、无治安及刑事事件”等乡村和谐发展活动。其次要倡导社会参与,加强专群融合、人防、物防以及技防融合等,从提高街面巡逻力度、加强城乡安全防控、促进多地区警务合作、利用视频监控以及加强网络世界安全防控等方面入手,推动平安乡村建设。最后,加强对内蒙古农村各个牧区的管理,打造牧区和谐运行机制,加强对各个农村牧区的网格化管理,不断健全问题处理制度,确保牧区在出现矛盾或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可以研究与开展嘎查村社区“五人议事团队”工作体制,创设旗、乡以及嘎查村综合治理中心,打造“乡党支部+嘎查村党组织+网格员+党员+联络户”的整体架构,促使平安乡村建设工作逐渐覆盖到乡村牧区。

2.5   增强乡村德治能力

着重培养各个领域的道德模范,完善乡村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提高道德影响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崇尚道德、奋发向上,主动肩负起社会与家庭的责任。

第一,利用文化提升道德素养。传承与弘扬我国宝贵传统民族文化与道德思想,加强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与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尊德、守德的意识与水平,进而不断增强人民的道德素养。具体来说,内蒙古自治区各旗可以开展“读书会”等主题活动,鼓励村民开展自主阅读,努力打造书香社区;积极推动“文化聚心”与“文化草原”等事项建设,并定期举办不同类型的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文化活动;开展道德主题讲座,成立旗道德宣传推广小组,进入到嘎查村社区以及政府部门进行宣讲。

第二,逐步健全嘎查村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提高规范的约束性,让其在正民心、立新风等方面发挥重要功效。具体来说,应该积极推广与传播孝廉思想及文化,打造与现代乡村发展相匹配的乡贤文化,弘扬文明家风,于此同时组织开展“优良家风与家规”收集与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家风与家规进行公示与宣讲;嘎查村与社区要不断调整、优化与健全《村规民约》,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依托文化养德、规矩促德,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出现,使“崇德向善、遵纪守法”成为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

3   结束语

自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关键手段和重要保证,德治是乡村治理的文化基础和有效辅助。因此,在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构建以自治为重点、法治为依据、德治为辅助的“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地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要紧密围绕各嘎查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做到因地制宜、因势而变,这样才可以切实实现内蒙古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EB/OL].(2021-03-13)[2021-03-

13].https://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3]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EB/OL].(2022-02-22)[2022-02-22].https://

www.gov.cn/zhengce/2022-02/22/content_5675035.htm.

[4]胡那蘇图,崔月琴.组织化振兴: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路径分析——以内蒙古东部脱贫县A镇三村为例[J].理论月刊,2020(05):111-121.

[5]田晓明,赵元凤.内蒙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难点与重点[J].前沿,2021(03):121-128.

[6]颜杨,舒梓剑,彭鎏佳.乡村治理体系中法治建设的路径探究——以泸州市江阳区Z村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22,61(17):17-23.

[7]杨毅.新时代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路径研究[J].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03):57-63.

[8]吴俊瑶,刘成荫.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基层治理水平的评价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22,38(05):49-52.

[9]庞超.新乡贤文化推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机理和路径[J].宁夏党校学报,2022,24(03):108-113.

基金项目:2021年度包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大学生文化价值认同培育路径研究——以包头师范学院为例”(BSYKJ2021-WQ07);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新时代构建内蒙古乡村治理新格局的路径研究”(NJSY22015)。

作者简介:李亚玲(1989-),女,汉族,内蒙古包头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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