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研究
——基于湘潭市的实证分析

2023-11-09 09:41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参政参政议政社会阶层

唐 欢

(湘潭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99)

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超过1亿,其中湘潭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逾15万人,约占湖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人数的5.8%,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股重要力量。对此,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要及时回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民主期待,做好政治吸纳和整合,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凝聚政治认同。换言之,其有序政治参与既是政治民主化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应然之选,也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对“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强化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①本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1页。作出明确部署。从时代背景来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贡献智慧和力量;从时代要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进需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身来看,队伍日益壮大、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高涨,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因此,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进行前瞻性研究,具有理论上的必然和实践上的实然。

一、基本状况

为全面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当前的政治参与现状,更好地凝聚共同奋斗的政治共识,本课题以湘潭为样本开展实证研究,考察市、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的作用发挥情况,并重点走访湘潭县、湘乡市等地,调研了“柏屹众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 “湘乡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创新实践基地”“岳塘区新的社会阶层实践创新基地湘潭·长塘创新创业街”“雨湖新阶联会员之家” “雨湖区先锋鹏博互联网产业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示范基地”等,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座谈研讨。

(一)基本概念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是指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变革、社会转型加剧所带来的社会阶层变化,并由此发育成长而来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人所组成的一种特殊阶层①叶国平:《完善新社会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前沿》2008年第8期,第71—74页。。他们有别于“体制内”的阶层,属于社会新兴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共中央统战部将其命名为新的社会阶层,他们是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正式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内涵和外延。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4个方面的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及时回应,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

亨廷顿、纳尔逊等认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②[美]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5页。。李良栋提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和规则以及公共政策的政治行为”③李良栋、侯少文、刘春主编:《新编政治学原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第104页。。史天健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对政府决策过程和决策产生影响的行为”④TianjianShi:PoliticalParticipationinBeijing,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7.p.16。。可见,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参政议政等方式表达政治诉求,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政治行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主要是指他们在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合法、合情、合理、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具体地、现实地参与党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的政治行为。也即,有序政治参与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的参政行为,是理性参政行为。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内在逻辑

1.全链条的民主参与,实现了过程与绩效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链条的民主,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供民主参与链条的完整闭环,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大环节。在民主选举环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由宪法赋予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通过选举、投票行使合法权利,选出最能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公共权力。在民主协商环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参与协商,找到符合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在民主决策环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通过座谈、听证、网络、评估等多种渠道,广泛参与到国家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发出本阶层的呼声,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民主管理环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通过政治安排(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制度化渠道和非制度化渠道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民主监督环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在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和监督网中进行合法监督。在整个民主参与的完整闭环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实现了过程和实效的统一,有效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效能感。

2.全方位的民主参与,实现了形式与实质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方位的民主,作为一种具有实践导向的民主,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民主参与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美好生活向往的各项工作上。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行政体系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能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到党和国家各个层级的政治工作中来。比如,在我国,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人大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广泛参与到选举人大代表的政治活动中来,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基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分布于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的市场主体中,通过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在非公企业中的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发挥社会治理效能,融洽政府、资方与劳方的关系,化解矛盾,从根本上促进新的阶层人士更好地发展。加之,我国形成了由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方式构成的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体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广泛参与到不同类别的协商议事中,行使民主协商的民主权利。在全方位的民主参与过程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实现了民主参与形式和实质的统一,有助于充分激发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3.全覆盖的民主参与,实现了性质与质量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覆盖的民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重要方面,以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充分调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动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70%以上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具有年轻化、创新能力强等特点,可以通过建立“两新”党组织的方式凝聚人心,促使他们的事业更好地发展、个人更好地成长。同时,各级统战部门可以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代表人士进行科学化的政治安排,引导各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对代表人士进行吸纳和任用。这种组织化吸纳的方式,可以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治渠道,推动他们以新视角、新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当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最主要的舞台是经济领域,是推动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群体。对此,可以充分发挥新阶层中法律、税务、审计从业人员等优势,并提供合理的政治参与渠道,助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覆盖的政治参与过程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体会到人民当家作主与国家意志的相统一,是民主的性质与质量的兼容,有助于增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认同、凝聚人心。

二、基本特征及现实困境

湘潭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研究主要以问卷调查和座谈的形式进行,通过SPSS统计分析软件分析问卷数据,通过Nvivo质性分析软件对访谈内容进行分析。按照科学抽样法对市级、县区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分层抽样,充分考虑各类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比例,增强调研的信度和效度。

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湘潭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特征、政治态度、政治参与情况等三个部分。此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300份,实际收回295份,有效问卷282份,有效率为94%。调查范围涵盖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四类群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占比37.23%,中介组织人员占比25.9%,自由职业者占比20.2%,新媒体从业人员占比17.73%。

(一)基本特征

调查问题主要基于受访者的人口学特征、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政治身份四个维度进行9项量化指标的统计分析,具体分布如下(见表1)。从研究数据可以看出,湘潭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几个显著特征。

表1 调查样本情况(n=282)

1.年龄结构较年轻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社会结构中正在崛起的一股新兴力量,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以中青年为主体,其中36~50岁的人数占比相对较大,达69.84%,是富有朝气、富有创造力的一个群体。根据样本分析,80%的中青年群体的政治参与欲望强烈,渴望通过多元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为自己和行业发声,希望通过制度化、组织化的渠道系统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参政议政能力。

2.学历层次较高

调查样本中,学历普遍为本科以上,呈现高学历倾向,其中本科学历人数144个,占比达51.06%。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受教育水平是影响政治参与的自变量之一。通过将受教育程度与政治参与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两者呈正相关,也即受教育程度越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越高。

3.政治面貌多元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是凝聚人心、汇聚共识、巩固和扩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必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我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在凝聚人心、汇聚共识上的积极作用。调查样本显示,受访者的政治身份呈多元化,其中中共党员占比8.5%,民主党派占比19.14%,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代表人士进行了合理接纳和吸收。

(二)现实困境

1.在参与动机方面,功利性占主导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往往与自身利益诉求的表达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认为,“追求利益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动因”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由此可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动参与政治是出于对生存和发展的考量,他们期望自身在经济领域的影响力能够转变为政治领域的影响力,并被社会认可。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有序政治参与获得政治影响力,让政府注意到阶层利益和诉求,在政策制定上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行业更好发展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他们希望实现自身的政治价值,希望自己的政治地位能够同步于经济地位,获得更深层次的社会认同。调查显示,当问到“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是什么”时,42.5%的受访者表示是为了“满足阶层利益表达的需求”,26.7%的受访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11.5%的受访者是“出于国家兴亡”的考虑,19.3%的受访者则是“出于从众心理,大家都参与所以我也参与”。不难看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呈现出以“利己”为出发点的功利性参政追求,其目的离不开“发展经济、壮大实力、保障权益、维护公平”的需求逻辑。

2.在参与渠道方面,渠道不够畅通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渠道分为制度化参与和非制度化参与。制度化参与主要是指精英群体、代表人士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取得政治系统的认可,被吸纳进政治组织中的行为,如参加政党、提名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入行业性社会组织或安排进入政府组织任职等。非制度化参与则主要通过运用新媒体平台表达政治态度。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由于规模庞大,能够被吸纳进制度化的政治安排的人数少之又少,主要实行“精英吸纳”策略,绝大部分的人属于政治体系的边缘人。调查显示,湘潭市受访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普遍认为自己属于政治社会的“失语者”。当被问到“向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是否畅通”时,59.5%的受访者认为“参政渠道不够畅通”,有11.9%的受访者认为“不清楚哪些是合法的参政渠道”,有23.5%的受访者认为“参政渠道比较畅通”,仅有5.1%的受访者认为“参政渠道畅通”。可见,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他们无法合理地通过政治参与为自身“发声”,说明有许多的参政议政渠道存在某些环节的“梗阻”。另一方面,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的受限激发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参政的欲望,他们试图通过网络议题设置影响政策安排。技术赋能理论提出网络技术的发展能够使受众跳出信息孤岛的限制,能够以极低的成本获取更便捷、更有效、更直接的参政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新媒体从业人员本身就与网络有很强的关联性,他们善于利用网络发声。当被问及“是否会通过网络渠道发表政治观点或社会评论”时,有65.4%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通过网络媒介的途径来发表意见,并借此形成舆论压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可见,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制度化参与渠道狭窄的情况下,网络媒介成为他们主要的参政选择。

3.在参与行为能力方面,能力参差不齐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四大群体中,由于职业特性、职业需求等方面的差异,他们的文化程度、价值理念、政治认同等存在较大差异,进而表现为政治参与能力上的参差不齐。中介组织中的律师群体及私营企业或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参政能力较强,因职业需求他们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透彻,且参政意愿、政治敏锐度和政治站位较高,能够精准表达参政诉求和寻求合适的参政渠道,而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其参政意愿则相对较低。当然,应考虑到这两类群体生存发展的不稳定性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参政意愿和参政能力,客观上使得他们不得不首先关注自身发展,没有太多精力去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当被问及“参政过程遭遇阻力的原因”时,有52.8%的受访者表示尽管党和国家赋予公民多种的参政渠道,但由于自身能力素质和政治经验不足导致参政受阻。有32.4%的受访者认为“参政也没有用,浪费时间”,因此主观上不愿参与。有14.8%的受访者表示“参政是政治家的事,与我无关”。因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个群体的政治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群体的政治参与经验不足,对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了解甚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以湘潭市为例,在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团体等制度化的政治安排中,中介行业的任职人员明显高于其他群体,且律师群体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尤为突出,自由职业者的参政人数最少,呈现出群体间的不均衡发展。

三、参政议政效能提升路径探析

“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群智用,则庶绩不足康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既是纾解矛盾、促进各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增进他们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的重要方式。因此,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下,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形成“全过程”的政治参与机制,团结好、组织好、引导好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治发展再创新绩。

(一)强化政治价值引领机制

1.加强政治认同意识引导

参政议政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政治表达渠道,也是反映群体诉求、发挥组织作用、彰显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认同引导是提升其参政议政效能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其政治站位。筑牢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从群体属性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受教育程度高、创新力强、流动性强、党外人士众多、思想价值多元、规模巨大等特点,要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必须用理想信念武装其头脑。可以通过开设理想信念教育学习班、参观考察、座谈会等形式,对他们进行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教育引导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二是要强化统战思想引领,巩固统一战线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发挥新阶联广泛联系各领域各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言献策,为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事业发展服务。

2.加强民主意识引导

根据国家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范围界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四大类群体,其所覆盖的人群众多、所涵盖的职业类别繁多,由此导致很多人不清楚自己所属的阶层,组织民主参与意识不强,仍然选择“单打独斗”的政治参与模式。因此,强化政治引理。一是负责新阶联管理的统战部门,要摸清成员规模底数,组织成员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引导其在履职活动互动过程中强化自我认知、强化使命担当。二是要强化组织管理,及时纳入新成员。要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为纽带,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实践基地为桥梁,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管理,通过统战部门加强相关联谊活动的组织安排,更好地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凝聚起来,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

(二)优化政治参与渠道整合机制

1.优化政治安排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追求,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方式。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优势、制度优势、实践效能,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通过丰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方式、拓展参政议政渠道,保障其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一是要着眼于国家层面的政治制度保障,加强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以及重要政治制度,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各种协商会、通报会、谈心会、座谈会、党外人士建言直通车等,以建言献策类信息、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实现参政议政。二是要搭建好平台畅通参政议政渠道。参政议政能力体现和作用发挥需要一定的政治平台,搭建好各种参政议政平台,对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优秀成员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任职,让其担任各类监督员,或者到各级工商联、妇联、青联等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可以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这些平台更好提升参政议政履职效能。由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能够实现从“无组织”到“有组织”参政,从影响力微弱的个体到影响力强大的集体参政议政的变化,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地发展。

2.健全协商对话机制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维更加活跃、观念更加多元、人格更加独立、社会参与意识更加强烈,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主体。由于前文述及的多方面原因,导致其政治参与不足。对此,建议一是完善意见征询机制,提供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引领下,我国形成了多元化、具有创造性的意见征询机制。如针对立法意见征询,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了32个全国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并辐射到各省建立5500余个基层立法联络站。此外,各级人大和政协分别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家、点,政协委员工作室等,有序征求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发挥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丰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形式。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人人都离不开网络技术。对此,发挥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地表达政治诉求很有必要,这也是对制度化政治参与的有效补充。比如“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网络意见征询”等政民网络互动平台,增进了政民的沟通,拓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渠道和覆盖面。

(三)强化政治参与能力提升机制

1.提升参政议政的知识储备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化程度不高、结构较为松散、政治参与能力参差不齐,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程度开展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一是针对有参与热情但行动能力不强的群体,开展政策学习、参政能力提升训练。根据样本结果分析,40岁以下的受访者有很高的参政热情,但是对政策把握不准,可以通过讲政策、谈认识的方式,加深其对政策的理解。二是针对不擅长总结民情民意、政治参与经验不足的群体,开展专业能力提升训练。调研访谈发现,部分年长且有资历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能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具备参政议政的动力,但对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了解甚少,提不出有深度和前瞻性的建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对此,各级统战部门应该有计划、有组织地选送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各类培训、考察活动,以开阔其视野,提高其站位,提高其综合能力素质,建强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同时,组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有经验、有成效、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以参政议政实践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参政议政、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调研报送等工作的交流辅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更好地促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2.丰富参政议政的实践载体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经济主体和社会主体的一部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不断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一是健全知情明政机制,畅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阅读文件、参加会议等渠道,及时将有关政策性文件、资料等提供给相关新的社会阶层人员,视情况邀请他们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二是在各地新阶联成立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供参政议政实践平台。各级统战部门要注意吸纳有较强参政议政意愿、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依托新阶联等组织,加强参政议政人才储备。此外,各级统战部门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全力支持或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省内外各类论坛、展览、博览会等交流活动,增进其对世情、国情、省情的了解。

四、结论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因改革开放而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兴,如今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下,进一步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增进其阶层共识性、扩大阶层政治参与的广泛性、实现阶层政治参与的真实性,从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同时应看到,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被正式吸纳进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或加入执政党、参政党的人数十分有限,且凝聚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以及实践创新基地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阵地的人数也十分不足,大部分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游离在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之间。因此,仍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指导下,夯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扩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政治参与实践,确保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不同的合法渠道有序表达政治观点、实现政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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