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奎
近日,一則“收费员拒收5角纸币并撕毁”的视频在网上引起关注。网友爆料称,在一家医院停车场出口缴纳停车费时,被收费员拒收5角纸币,并将其当场撕毁。男子问其原因时,收费员称“我们不收,没有为什么,这个钱我帮你付,无所谓的”。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会有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收费员何来如此财大气粗“我们不收,没有为什么”,并当场撕毁人民币?5角纸币也许不算什么,但它毕竟也是人民币,也具有使用价值。
如今并非“无现金社会”,而且现金作为现代信用货币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市场流通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拒收人民币于情于理不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也就是说,凡是人民币在我国境内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合法流通的,就是任何单位都不能拒收现金。
撕毁人民币行为涉嫌违法。《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报道,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违法事实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和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门票。
有关单位拒收5角纸币的底气何来?的确,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深入人心,购物、用餐、用车、买票等多个场景的现金支付已逐渐被手机扫码所取代。但这不是第三方支付拒收现金的理由。无现金、智能货币,实际上都是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不能替代法定货币,也不能减少它的应用场景。人民币就是指实物货币,不包括智能的或者在账面流动的钱。任何单位不能因为为了“方便支付”而“拒收现金”。实际上你的方便,带来多少人的不便。再说,第三方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和形式,并没有取消现金的流通。
据中国人民银行称,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在商家与客户间要搭建安全、便捷、低成本的资金划拨通道。而拒收现金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群体,其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应该采取自愿原则,现金支付与手机支付同时并举,因人而异,以消费者方便为主,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支付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相关单位拒收现金的行为,除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的行政处罚的顶格处罚外,还应该有配套措施跟进,提高违法成本,让其不敢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