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思想下的篆刻艺术呈现出来艺术风格皆以弘扬佛法为指归,即一切艺术皆统摄在佛法中,这是弘一法师印学思想的写照。弘一法师将篆刻作为佛法弘扬与修身的有效途径之一,以“图案法”作书作印,提出“弘一体”印风,体现出弘一法师“如如实相印,法法显其真”的佛教艺术精神,追求单纯而宁静、天真而冲逸的篆刻风格,成为佛教篆刻艺术的典范。
弘一法师李叔同的印学思想,分为在俗期和在僧期两个阶段。在俗期,篆刻起步较早,不擬滞于一家一派,其风格涉猎多变,篆刻作品形式多类;在僧期,篆刻艺术无论从印文内容、字体,还是印材、规格都深刻彰显出深厚佛教艺术精神,同时将篆刻与书法合而为一,形成相得益彰的佛教艺术形式。
弘一法师将在俗期的篆刻作品自称“结习”,见诸于《李庐印谱》“结习所在,古欢遂多”和《乐石社记》“结习所存,古欢未坠”,在俗期的“结习”所指,为个人篆刻风尚不古,积习难改。《李庐印谱》中有大量作品能够反映其在俗期篆刻风格。李叔同的印学思想主要集中在《李庐印谱序》和《乐石社记》中,分别提出“规秦抚汉,取益临池,气采为尚,形质次之”,以秦汉为宗,以书入印,篆刻的神采与形质审美特征;“金石刻画,实祖缪篆。上起秦汉,下逮珠申”,以秦汉印为源头,穷其流变。这一时期的印学思想与晚清民国时期世俗的印学观念相同,治印以秦汉印为宗,师法古人为篆刻艺术实践的路径,在篆刻艺术中所体现的正是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中的“游于艺”。
弘一法师皈依南山律宗,将平生印章交于西泠印社,叶舟以“印藏”筑龛庋藏。自此,弘一法师的篆刻艺术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在《题与漳州印友共勉》中题到:“金石无古今,艺事随时新。如如实相印,法法显其真。”并没有讨论篆刻风格技巧等方面的论述,而是提出了佛教艺术的原则“如如实相印,法法显其真”。认为佛法广大,篆刻虽变化万殊,而在佛家看来真如实相始终如一。
弘一
大明沙门
大心凡夫
辟
佛像印
篆刻为弘一法师书法之调和补救的要素,要与字幅统一和谐,达到西洋画之图案原则,这是研究弘一法师佛教书法艺术整体性原则的要妙。具体而言,书法依照图案法,篆刻同样依照图案法,抛却了常人的书法篆刻观念。不求笔意之个性与抒情,回归文字的本然状态;在章法布局上要严整有序,不故作安排。弘一法师致马冬涵信中“仁者暇时,乞为刻长形印数方,因常需用此形之印,以调和补救所写之字幅也。朽人于写字时,皆依西洋画图按之原则,竭力配置调和全纸面之形状。于常人所注意之字画、笔法、笔力、结构、神韵,及至某碑、某帖之派,皆一致屏除,决不用心揣摩。故朽人所写之字,应作一张图按画观之斯可矣。不唯写字,刻印亦然。仁者若能于图案法研究明了,所刻之印必大有进步。因印文之章法布置能十分合宜也。”弘一法师强调屏除常人艺术观念中的字画、笔法、笔力、结构、神韵,乃至某碑、某帖、某派,唯独强调以图案法作书写字刻印。
“图案法”刻印是以佛教艺术精神为宗旨,追求单纯而宁静、天真而冲逸的篆刻风格。弘一法师的印学思想,是其自身修行的体验证悟和佛教精神的彰显,这种高尚的宗教艺术精神随着刀笔自然地流露出来,化为艺术结晶,永照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