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信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之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国式现代化中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具有丰富内涵,其要点之一是要放弃过去严重依赖成本优势获得竞争力,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路径,转变为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来实现高质量生产的过程及获得高质量产品的路径,在更高的水平上获得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下一步发展的基本路径和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1]。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现代化建设都要求高质量发展。各个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既有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也有各自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其中,高质量社会发展对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同时,高质量社会发展既要遵循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同时也有自身特定的发展目标和丰富的行动内涵。在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体系中,应该认真研究高质量社会发展的目标与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
社会发展的基本含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取得社会进步,让全体人民都过上更好的生活,包括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推动更加公平的财富分配,更加充分地激发社会活力,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关系,促进更加稳定的社会运行等多方面的行动体系。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总体而言,迄今为止的社会发展重点在于推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从无到有,许多领域在数量方面在积极增长,但质量水平还不够高。未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重点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首先要明确在中国国情下高质量社会发展的含义。
从一般意义上看,高质量发展是指一种发展的动力模式,其基本含义是以高质量的行动和成果带动发展。在经济领域,高质量经济发展是相对于过去在低成本基础上的数量增长模式而言的,高质量经济发展超越过去低成本和数量规模发展模式,以生产过程和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来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力,从而在新的阶段引领和促进长期持续发展并获得更好的经济发展成果。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以及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最终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高质量经济发展更加注重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本,要通过更多的科技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并通过高品质产品去获得更好的市场回报。从低成本路径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提升是当代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高质量发展既遵循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世界范围内,一个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的人口大国实现从低成本路径向高质量模式的转型提升,还没有成功经验,并且还会面临许多复杂的挑战。我们必须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调动优势资源,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各方面的统筹推进不断积蓄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其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是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重要要求。
过去较长的时期中,社会发展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被忽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世界经济格局中,许多国家采取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基础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往往导致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往往优先发展经济,而将社会公平等社会发展目标放在偏后的位置[3]。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加深的背景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获得经济竞争力而不得不压低公共财政的社会支出,因而影响了社会发展,导致社会发展长期乏力,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不仅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推动下,许多发展中国家逐渐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大社会发展力度。但是,迄今为止,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社会发展方面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少数发展成功的国家案例中(如韩国),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值得我们研究借鉴[4]。相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社会发展方面的不足,则成为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5],其教训也需要我们认真汲取。
过去几十年,我国在社会发展方面大致经历了一个“正反合”的发展过程。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较为重视社会平等,通过计划经济体制向全体人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和服务,取得了相对较好的社会发展成果。但是,由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政府、单位和集体所提供的基本保障和服务只能达到维持基本生存的水平,其总体质量不高。改革开放以后最初20 年里,我国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并取得经济发展丰硕成果,但对社会发展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导致社会发展相对迟缓,并因此带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不足等问题。进入21 世纪以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发展获得新的动力并取得较大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采取实际措施推动社会公平,促进和优化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实现脱贫攻坚目标,逐渐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在社会发展方面持续取得显著成就。
经过过去20 多年的努力,我国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民生保障、社会服务体系及基层社会治理行动体系等。但是,社会发展领域还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不足,民生保障方面存在较多质量短板,城乡、地域和人群之间获得教育、健康等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均衡,总体上还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如不及时弥补社会发展领域的不足,将可能拖累我国总体上的高质量发展,不利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全社会应该对此高度重视。
社会发展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体系,其基本目标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社会成员更高的生活质量。社会发展是一个主动的行动体系与过程,其内容包括通过建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的不足,保障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并不断提高生活质量,通过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和平等,通过公共行动方式营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和社会环境。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消除贫困以及弱势人群保护等是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具体的社会发展行动包括确定社会发展目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制订社会发展规划、调动各种资源、动员和组织公众参与、开展各种社会服务、评估各类行动的效果等方面的行动。
高质量社会发展的基本含义是指在社会发展领域实行高质量的行动体系并取得高质量的发展成果。一方面,从行动路径上看,高质量社会发展要摆脱过去依赖低成本的行动路径,以高质量来引领社会发展领域的行动,使社会发展领域的政府公共行动和社会参与行动都达到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水平;另一方面,从发展目标上看,高质量社会发展要超越过去数量规模的发展阶段,更加重视社会发展成果的质量,其中既要高度重视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质量与水平,又要高度重视各项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的均衡性,尤其是其质量和水平的均衡性。
当代社会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主动的行动体系,具有鲜明的行动目标。在高质量社会发展行动中,目标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概括起来,我国现阶段高质量社会发展应该确立以下基本目标。
一是着眼人的高质量发展。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这是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命题[6]。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和基础在于人的现代化,即具有丰富人力资本和全面当代意识的广大中国人。在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的行动中,始终要将人的质量的提升作为中心目标,所有的行动都应该直接或间接地围绕这一目标,让所有的中国人都有充分且平等的机会去提升其人力资本,调动各种潜能,发挥主体性贡献,提升生活的质量并获得生活的满足感。
二是着眼社会平等与社会和谐。社会平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而社会和谐是提高民众实际生活质量,实现社会与政治稳定,维系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社会条件。中国式现代化要通过走共同富裕道路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既要有经济发展和财富增加,又要缩小财富分配和实际生活水平的差距。而后一方面主要通过社会发展来实现,因此,高质量社会发展必然要与共同富裕紧密联系。共同富裕既是高质量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分阶段实现。近期我国还会面临较为严峻的经济发展与平等化之间的张力,很难快速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方面的基尼系数。为此,现阶段要更多着眼实现“常规生活平等化”,即人民群众达到较为均等的常规生活,都能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住得起房,能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在就业、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不断提高的实际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的平等感和满足感,才能降低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着眼高质量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已经建成较为完善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但总体质量还不够高,还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缺陷。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重点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的质量。首先,要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使其从过去的“保基本”提升到“保质量”,使所有人在遇到靠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时都能够得到足够的帮助,都能过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其次,要全面提高教育、健康、就业、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的社会服务质量,使其能够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最后,要大力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的均衡性,在高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共社会服务全面均等化,有效缩小城乡、地区及各群体之间保障和服务的质量差距。
四是寻求更高效率的社会运行。社会发展要更多地通过公共社会服务行动去推动实现。与市场机制相比,长期以来,公共社会服务行动的效率相对低下。在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并为此投入更多资源的情况下,高度重视和大幅提高公共社会服务运行效率是高质量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大量公共资源的低效率使用将会严重损害社会发展的实际效益和人民对社会发展行动的认可与支持,使社会发展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为此,应加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优化治理体系和提高公共社会服务效率路径与方法的探索,通过改革公共社会服务的体制机制,优化公共社会服务的资源投入、分配和使用方式,加强和优化管理体系,加大科技运用,在资源供给一定的情况下获得更好的社会发展效果。
五是着眼全面增强社会活力。高质量社会发展不仅要通过公共社会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实际需要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要全面增强社会活力。一方面,要注重培育公民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既要促进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又要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公共事务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意识,形成既充满活力,又有序运行的社会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强调培育人力资本和提升专业精神,全面增强劳动者的科学素养和文化技术水平,强化劳动者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精神。再一方面,个人和组织等主体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通过在科学技术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提高社会发展的质量。
如前所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有坚实的基础条件。
一是需要足够的资源投入。在高质量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中要充分重视成本的节约,但总体上看,高质量社会发展会带动总体成本的上升。这就要求以更高的资源投入去支撑社会发展质量的提升。从全世界范围看,总体上通过高水平资源投入去支撑高质量社会发展是一个普遍规律,也是高质量社会发展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类似的规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应做好准备,为我国社会发展质量转型提升投入更多的资源。
二是有充分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发展是社会性的行动体系,需要全体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既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也是社会发展行动的参与者。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发展应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参与,既涉及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行动,也涉及社会发展中的立法、决策、规划、资源投入、服务提供、项目评估、行动调整等各个环节。参与的方式包括发表意见、提供专业知识、慈善捐赠、公益服务等多种方式。同时,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参与有个人独立的参与,但更多的是有组织的参与。后者既包括在工作单位和社区等组织安排下的参与,也包括人民群众自我组织起来的主动参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对高质量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是提升幸福感、促进人的发展和实现人的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7]。在高质量社会发展中促进人民群众参与也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方面,需要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社会参与的能力,包括法律、道德、公民意识、社会责任、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需要人民群众具有对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高水平价值认同,以及由此带来的强烈参与动机;再一方面,国家需要为人民群众的社会参与提供必要的法治化机会,即通过立法和行政路径明确人民群众参与的基本权利、方式等必要条件,以确保人民群众获得参与的机会;最后一方面,人民群众社会参与需要合理有效的体制机制,包括人民群众参与的组织方式、路径、方法等,以确保人民群众参与既积极活跃又通畅有序。
三是要有专业化服务体系。从社会服务的角度看,专业化对高质量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民群众需求的日益提高,当代社会发展行动,尤其是其中的社会服务体系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需要专业化行动体系去完成相关任务。因此,专业化服务体系越来越成为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就必须大幅提高专业化的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力依托于专业知识与技能体系、专业化服务设施及其软硬件设备。更重要的是,专业化服务体系要求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分工明晰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四是要有完善合理的体制。当代社会发展是一套制度化和组织化的行动体系,依据本国国情建构高效合理的行动体制是推进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高质量社会发展行动的体制建设包括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两个重要层面。组织体系要能够充分体现党对高质量社会发展行动的全面领导,体现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有效地调动各种资源,有利于广泛的社会参与,维持社会发展行动的均衡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起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专项政策、专业标准、行业规范、机构规章和村规民约等在内的完整适用的制度体系,将高质量社会发展纳入规范化的建设与运行,从而保证其高活力、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是科技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当代社会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社会发展领域也不例外。但是,与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等领域相比,我国对社会发展领域中的科技发展及应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总体发展水平还有所欠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将推动科技应用作为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大幅提高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含量。在高质量社会发展中加强科技应用,重点是积极推动各项科学技术成果在社会服务中的广泛采用。例如,通过科学技术的广泛使用来增强老年人长期照护和残疾人去障碍的实际效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和健康服务的质量等。在公共政策方面,既要通过科技政策来引导科技资源在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加快社会领域的科技开发,又要通过社会政策来提高新科技产品的应用,尤其是优先加强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社会发展中的科技应用,并且注重提高新科技产品对中低收入者的可及性。
六是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提高社会发展行动实际收效和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因而是实现高质量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基础条件。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是指社会发展行动具体的运作方式,包括各种资源的调动、分配和使用方式,服务对象的确定方式、各种服务的提供方式,以及在各类社会服务行动(项目)中的管理方式。社会发展行动要通过合理高效的运行方式去提高公共资源的再分配效益,使公共资源瞄准具有实际需要的个人和群体,按其实际需要向他们提供不同方式的服务,有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此,高质量社会发展既要综合性地平衡普惠性和特惠性服务,又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现金待遇、实物帮扶和服务提供。更重要的是,高质量社会发展要充分兼顾满足人民眼前的需要和促进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平衡弱势群体、普通民众和福利贡献者(如纳税人、捐赠者)之间的利益和责任,要有效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共赢,达到既能满足民众实际需要又能激励社会活力的实际效果,还要充分考虑党和政府在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为政治建设带来积极正面的收效。而所有这一切目标和要求都要在不同程度上通过合理的运行机制来实现。因此,高质量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既重要又复杂,既要有科学民主的政策、规划和方案制定的过程,又要求有科学合理的行动实施体系,包括实施方案、组织体系、实施行动和项目评估等。其中,既需要不断优化公共行动体系,又需要合理引入市场机制,并实现市场机制对公共行动体系的有效嵌入;既要加强和优化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领导和行动推动,又要让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充分参与并有效发挥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高质量社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分阶段完成不同的任务和实现不同的目标。现阶段,应重点针对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与问题,在以下方面重点开展行动。
高质量社会发展是一个在先进思想观念指引下的主体行动过程,先进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念对于高质量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革命性转变和提升,必须在思想观念上超越过去的传统观念,既要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又要防止对过去经验简单的路径依赖。为此,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我国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社会发展观念的转型。要着眼未来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我国的实际国情,充分汲取世界各国有效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的理念创新,探索中国特色高质量社会发展道路。
一是要注意纠正对社会发展“非专业”“低成本”的传统认识,在思想观念上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各方面行动的质量。要在观念上实现从过去“低成本—低质量”到未来“高成本—更高质量”的转型提升,以高质量的行动和高质量的成果作为评价社会发展规划和行动的重要标准。要充分认识高质量专业人才队伍、科技应用和软硬件设备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并且在政策和行动上更加重视对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
二是要更加注重将社会发展行动的意义从“社会消费”提升到“社会投资”。要充分认识到高质量社会发展不仅要着眼当下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未来全面发展的投资;不仅是对提高当前生活质量非常重要,而且是中国式现代化未来能否成功的重要基础条件。社会投资要更加注重长远效益,要在长期投资理念与目标下谋划行动并具体实施,只有充分重视社会发展领域面向未来的投资,中国式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更加重视以人为本,高水平地满足人们在各个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要认真研究各类群体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未满足的基本需要,包括普通群众的一般性需要和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殊需要。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要符合民意,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提升人民群众的发展能力,包括更高层次的健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尤其是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瞄准新的问题和新的需要。
四是要科学地理解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社会发展依赖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也依赖社会发展。社会发展的水平与质量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后果,而且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高质量社会发展既要强调合理运用经济发展的成果,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更加健康、和谐美好的社会,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通过高质量社会发展去支撑高质量经济发展。
高质量社会发展需要与其目标相适应的资源投入。社会发展资源投入可以包括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和公益慈善事业等民间投入。目前,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首先,要继续提高政府对社会发展的投入水平。当代世界各国,政府公共财政一般都是高质量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国际上常用“公共社会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来衡量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的投入水平。在我国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和官方统计中没有“社会支出”的预算和统计类别,可以用政府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教育、卫生与健康、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等)的投入来反映。表1 是我国过去20 年社会发展若干主要领域中全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水平及其占GDP 比例的变化情况。
表1 过去20 年全国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主要领域中的预算支出及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占GDP 的比例(%)
从表1 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过去20 年,我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方面的预算支出有明显增长,尤其是在前一个10 年增长较为明显。政府公共预算社会支出的增长为过去20 年我国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另一方面,迄今为止,我国公共社会支出仍然不是很高。公共财政预算内的社会支出不到GDP 的10%,加上社会保险支出后,仅达到GDP 的16.62%。相比之下,2022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社会支出(不含教育支出)占GDP 的比例为21.09%[8],加上公共教育支出(2020 年GDP 的比例为4.33%[9])后,与我国可比的社会支出数据约为GDP 的25.42%。我国的社会支出水平与OECD 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还差约9 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中的高福利国家相比差距就更大。从实际效能上看,目前的资源投入水平基本上能够达到维持基本民生需要的水平,但还不能很有效地支撑高质量社会发展。未来的发展中,应该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随着经济发展继续逐步增大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的投入,以尽快弥补各类民生短板,更加有力地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
其次,要更加广泛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参与。一是要高度重视促进民间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当代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多元化的社会发展主体力量,重视社会力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民间公益慈善事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资源供给的重要来源。2020 年,OECD国家民间社会支出占GDP 的3.08%,其中美国为12.84%[10]。 相比之下,2021 年我国社会组织捐赠收入仅为1192.50 亿元,占GDP 的比例只有0.10%左右。再加上民办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的增加值,整个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服务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也还不高。为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激发民间公益慈善资源,更加广泛地调动民众的爱心和责任心,并重视对捐赠者的激励和回报,以促进民间慈善事业更快发展,通过更加有效的第三次分配更好地推动高质量社会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服务。在当代社会中,志愿服务越来越成为制度化和组织化的行动体系,既包括普通的助人服务,也包括专业化的服务,还包括参与各类大型公益性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向社会各方面提供广泛而重要的服务,在高质量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至2021 年10 月30 日,我国志愿者总人数达2.17 亿,约占总人口的15.40%[11]。总体上看,我国的志愿服务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类社会力量应进一步加大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强调企业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在当前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我国许多企业也积极响应号召,以各种方式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没有一定的普遍性规则,只有部分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话,将会造成“奖劣罚优”的结果,从而挫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为此,政府应该进一步采取措施,制定和优化规则,按照公平原则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底线要求,并给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必要的奖励,以促进企业更加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对高质量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当代社会,各国政府都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而有效地筹集和分配资源,向民众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和社会服务,以有效地满足民众的民生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过去20年,我国社会政策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社会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民生保障,促进了社会公平,确保了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但是,我国社会政策还存在质量方面不均衡、不充分的短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我国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来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
首先,应从总体上继续扩大社会政策的覆盖范围,让各项社会政策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普惠性社会政策的范围,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基础性保障与服务的覆盖面,并逐步扩大普惠性的儿童保护与服务、老年人服务和残疾人事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政策的阳光。针对困难群众的兜底性民生保障(如社会救助等)也应继续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帮助,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为缩小收入差距和实际生活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其次,要进一步注重社会政策的均衡性,继续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各群体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一是逐步提高各项社会政策的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推进城乡之间制度一体化,并重点提高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和健康服务的质量,从而实质性地缩小社会政策的城乡差距。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政策全国统筹,包括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国统一的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从而逐步缩小各地社会政策实际水平方面的差距。三是进一步缩小不同人群之间保障和服务方面的待遇水平,包括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促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将城镇非户籍人口纳入流入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举措。
再次,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政策的结构。一是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政策的主体结构,包括建立和优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之间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协作机制,使政府的社会政策和民间的公益慈善事业能够形成合力,使整个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有效率。二是要优化社会政策的对象结构。社会政策既要面对普通民众,也要瞄准有特殊需要的困难群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确定普惠性和兜底性社会政策项目,使各类项目之间能够相互配合,无缝衔接,以提高资源使用的实际收益,既能向社会充分供给公共产品,广泛满足民众的基本需要,又能重点满足各类困难群体的特殊需要。三是要优化社会政策的内容结构。要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的变化安排和调整社会政策项目。其中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民生保障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及资源能力情况促进提高性和发展性的社会政策,使总体社会政策及其各个项目更加精准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要的情况下逐步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要高度重视社会政策在激发社会活力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过去几十年,中外社会政策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高质量的社会政策不仅要致力于满足民众的基本需要,而且还要在激发社会活力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福利水平的提高,要更加注意通过合理的体制机制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福利依赖,要在提供社会保护的同时也提供社会激励,促进经济发展。面向未来高质量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一方面需要通过更多更好的教育、健康等社会政策提升全社会的人力资本,尤其是通过更好的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社会政策而提升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本,以适应高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本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更多更好社会政策去帮助个人和家庭应对疾病、失业、养老等各种生活风险,化解家庭对未来不确定性生活风险的担忧,使家庭更有信心提升消费需求,从而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的发展。
未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将会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未来任何一个领域的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能否充分及时地应用科学技术最新成果,进而引领科学技术发展,是能否实现高质量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此,应通过制定和实施包括社会政策在内的多方面公共政策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有效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首先,要通过科技政策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要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激励等措施,积极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使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与经济、国防等领域的科技发展并驾齐驱,从而既带动高质量社会发展,又使社会发展领域成为带动国家科技发展的动力源。
其次,应通过产业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通过直接投入、政策优惠、政府购买等方式,积极推动和引导企业将最新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高科技社会服务产品,向社会提供更高质量软硬件设备和高科技服务技术,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
最后,应通过相关社会政策促进高科技产品在社会发展领域的广泛运用,普遍提高科技型社会服务发展成果对普通群众的可及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科技发展中及时获得实际收益。尤其是要通过社会政策的再分配与调节作用,提高科技产品对中低收入群众的可及性,防止科技发展带来群体间实际收益差距的扩大,让科技发展能够有利于共同富裕和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
高质量社会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社会服务,而高质量的社会服务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的高质量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和完善的组织体系。我国传统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但社区服务、养老、助残、育幼等领域的基层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和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即使在教育医疗领域,也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城乡不均衡现象。在未来的发展中,加强高质量人才队伍及组织体系建设是促进高质量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行动,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首先,要大力推动社会服务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社会发展领域对服务与管理行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化人才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针对当前存在的人才短板,社会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应放到基层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其中的一个重点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此外,应该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教师、乡村医务人员和农村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在具体路径上,要通过正规教育、职业培训、考试选拔等方式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并通过扩大专业人才相关岗位,落实专业人员晋升制度和相关待遇,以及优化专业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快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其次,要加强和优化基层社会服务组织体系。高质量社会服务要通过高水平的组织体系实施。社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对高质量社会服务的提供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基层社会服务体制。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民间社会组织具体提供服务的,应该进一步加强其组织体系的均衡发展和持续发展,并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时,应该探索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建立新型社会服务事业单位,以支撑基本公共服务组织体系的均衡性和长期稳定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组织的能力建设,强化其资源调动能力,优化其内部管理能力,提高其专业化服务能力,最终获得高质量的服务转化能力,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