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
《古岳渎经》是一篇由鲁迅先生“挖掘”出来,并使之经典化的唐传奇。此篇的传播可以算是唐传奇传播史上的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个例。
一 《古岳渎经》的复出与经典化
梳理一下此篇的流传史,便可明白“挖掘”的意义。这篇作品为唐传奇大家李公佐所作,但与其名篇《南柯太守传》《谢小娥传》命运迥异。它在宋初被李昉等人收入《太平广记》卷四六七,就此消沉于七千篇故事的“渊薮”之中,一直没有浮出海面。在鲁迅先生将其选入《唐宋传奇集》之前,它几乎没有再被其他小说选本青睐过。对比一下:据李剑国先生统计,《南柯太守传》曾选入《虞初志》《艳异编》《一见赏心编》《合刻三志》《唐人说荟》《龙威秘书》《无一是斋丛钞》《说库》《晋唐小说》《旧小说》等各种选本,甚至包括朝鲜人所选之《删补文苑楂橘》等;《谢小娥传》亦曾选入《虞初志》《绿窗女史》《重编说郛》《唐人说荟》《龙威秘书》《艺苑捃华》《晋唐小说六十种》等选本;然而,《古岳渎经》在这方面的履历几乎是空白,只有个别类书曾经摘录过片段,以至于我们要校勘此传时,发现几无材料可以着手,只好把类书中引录的部分拿来参照。其实,早在唐代,陈翰所编的《异闻集》就选入了这篇作品(《太平广记》也应该是从《异闻集》选入的),但到了南宋,曾慥编《类说》时,保留了《南柯太守传》与《谢小娥传》,却将李公佐此篇与另一篇《庐江冯媪传》同时删去了。
为什么历来选家对这篇作品如此冷淡呢?现在看来,答案可能会比较有趣,原因是,这篇大致写于元和九年(814)的作品,其艺术能量需要写定于八百年之后的《西游记》一书来激活,而《西游记》虽然在阅读层面很受欢迎,但有关的研究其实在很长时间里同样不受人重视,一直处于暗室之中;故又需等到三百年之后,鲁迅先生的研究,将二者之间的关系公之于世。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明吴承恩演《西游记》,又移其神变奋迅之状于孙悟空。”此后《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更详细地说:“我以为《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正类无支祁。但北大教授胡适之先生则以为是由印度传来的;俄国人钢和泰教授也曾说印度也有这样的故事。可是由我看去:作《西游记》的人,并未看过佛经;中国所译的印度经论中,没有和这相类的话;作者—吴承恩—熟于唐人小说,《西游记》中受唐人小说的影响的地方很不少。所以我还以为孙悟空是袭取无支祁的。”這一认识,使此传成为探讨孙悟空形象渊源之关键文献,更使其成为唐稗之代表篇目,其影响自然巨大,尤其是随着《西游记》的经典化及孙悟空形象的广泛传播与接受,无支祁的接受度自然也水涨船高起来。
结合前述二端,再来看自从鲁迅先生肇发此论,并将此传选入《唐宋传奇集》之后,选本纷纷选入,论者亦多论列,即可知也。
二 小说中的经名当为《岳渎经》
鲁迅先生对此传不仅有“挖掘”之力、再造之功,还为此传重新命名。
此篇在《太平广记》中原名为《李汤》,并注出处为《戎幕闲谈》,这自然不可信,其名更非原名:一来仅以人名为篇名,正是《太平广记》整齐之例,则或为李昉等编者更动;二来此名亦甚不当,因全篇所述,李汤仅为引子,在全文前三分之一篇幅中出现,篇幅既少,亦无关紧要,以其为名,不亦谬乎。
鲁迅先生在《稗边小缀》中说明了其命名之依据,他据陶宗仪《辍耕录》所引东坡《濠州七绝·涂山》诗“川锁支祁水尚浑”句程演(按:原当作縯)注云:“《异闻集》载《古岳渎经》:‘禹治水,至桐柏山,获淮涡水神,名曰巫支祁。”并云“其出处及篇名皆具,今即据以改题,且正《广记》所注之误”。此名自鲁迅先生提出后已为学界及读者普遍接受(鲁迅先生之后,凡选入此传之书或提及此传之文,均以鲁迅所拟之名为名),但不得不说,其名尚有疑窦。
其实,暂且不论此名是否李公佐原名,就是传中之所虚构之奇书,其名亦非《古岳渎经》,而是《岳渎经》,“古”字只是修饰词而已。
李剑国先生曾钩稽宋人所引,如史容《山谷外集诗注》卷一四《别蒋颖叔》“支祁窘束缩怒涛”句下注亦云“《异闻集》载《古岳渎经》”云云,与前注略同,似可证实鲁迅之论。不过,这也很可能只是当代人误点:黄宝华先生点为“《异闻集》载《古岳渎经》”,然刘尚荣先生即点为“《异闻集》载古《岳渎经》”。
之所以说此虚拟中的古书名为《岳渎经》,有两点原因。
第一,《岳渎经》的名字是对《山海经》之名的仿拟。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三二云:“此文出唐小说,盖即六朝人踵《山海经》体而赝作者,或唐文士滑稽玩世之文,命名《岳渎》可见。”胡氏所言甚确,《岳渎经》确实袭自《山海经》,以“岳”代“山”,以“渎”代“海”而已,则其自不会赘出一字以《古岳渎经》为名。此语鲁迅先生在《稗边小缀》中已引及,或未错意耳。
第二,此名究竟为何,在李公佐原文中也有证据。此传共提此经两次,前云“石穴间得古岳渎经第八卷”,“古”字是否放在书名号内或有争议,但其引述此书文字后,文末又云“即李汤之见,与杨衡之说,与《岳渎经》符矣”,则已明白无误地表明其书名了。这在文献校勘上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本校之例,即“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就这一点来说,鲁迅先生本来亦是明了的。他的《唐宋传奇集》在两次出现的“岳渎经”下标了表示书名的波浪线,其中一次前原有“古”字,但波浪线并未连到此字之下,可知他原本也同意不将“古”放入书名;不过,他或许还是受到宋人诗注的影响,在《稗边小缀》中据《辍耕录》引东坡诗注时,不但说要“据以改题”,而且也在所引文字的《古岳渎经》下标了波浪线:于是,在讨论作品原名时,即以此为名了。
三 《岳渎经》非传奇之名
细考相关文献,比如最关键的东坡诗注及山谷诗注,我们会发现,从这些诗注之体例来看,并不能证明《岳渎经》或《古岳渎经》为此传原名。
王十朋辑注的《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引及《异闻集》者凡五见,除前鲁迅先生引及《濠州七绝·涂山》诗“川锁支祁水尚浑”句程縯注外,尚有《芙蓉城》诗“中有一人长眉青”句下注云“厚:《异闻集》柳毅之言龙女曰”云云,《九日次定国韵》诗“南柯已一世,我眠未转头”句注“援:《异闻集》淳于棼尝梦至一国”云云,《题毛女真》诗“雾鬓风鬟木叶衣”句注“厚:《异闻集》载唐仪凤中有柳毅”云云,《和王胜之三首》诗“城上湖光暖欲波,美人唱我踏春歌”句下注“次公:《异闻集》载邢凤之子”云云。细查此四处所引,其注例非常清晰,即引《异闻集》为书证时,均径标《异闻集》之书名,其后不录具体篇名。
再看山谷詩注,引《异闻集》九次,除前李剑国先生引史容《山谷外集诗注》卷一四《别蒋颖叔》“支祁窘束缩怒涛”句下注外,尚有《欸乃歌二章戏王稚川》诗“盖世功名黍一炊”句下注“又按《异闻集》道者吕翁经邯郸道上”云云,《次韵子瞻赠王定国》诗“百年炊未熟”句下注“用《异闻集》邯郸枕中梦事,见前注”,又“一垤蚁追奔”句下注“《异闻集》载南柯太守淳于棼事”云云,《薛乐道自南阳来入都留宿会饮作诗饯行》诗“世事邯郸梦”句下注“《异闻集》‘道者吕翁经邯郸道上”云云,《题落星寺四首其一》“蚁穴或梦封侯王”句下注“用《异闻集》淳于棼梦入大槐安国事”云云,《庚申宿观音院》“将雨蚁争丘,鏖兵复追奔”句下注“《异闻集》淳于棼梦人扶入宅南古槐穴中”云云,《明叔知县和示过家上冢二篇复次韵其一》“功名黄粱炊,成败白蚁阵”句下注“吕公邯郸道上炊黄粱事,已见上第一卷《饯乐道诗》注,此事与南柯事相类,皆出《异闻集》,大概言淳于棼梦入槐安国”云云,《题太和南塔寺壁》诗“百年俱在大槐中”句下注“《异闻集》载淳于棼事云”。以上七次均与前举东坡诗注颇类,即注中引《异闻集》均不出具体篇名。山谷诗注中只有一处例外,即《往岁过广陵值早春……》诗“正围红写乌丝”句下注“《异闻集·霍小玉传》云取朱络缝绣囊中,出越姬乌丝栏素段三尺以授李生,生素多才思,援笔成章”。
既然东坡诗注引证之例的全部与山谷诗注八例中的七例均有不书具体篇名之例,自可知道,这或为注者惯例,虽然山谷诗注有一处反例,但很可能是偶然情形,因为不但山谷诗注中绝大部分都符合此例,东坡诗注更是全部如此,就可以证明,东坡诗注及山谷诗注中“《异闻集》载《古岳渎经》”之语,其“岳渎经”并非篇名,而为小说文本中李公佐虚拟之书名。
四 原名推测
《李汤》《岳渎经》二名均不可信,则此传原名究竟为何呢?现在并无确切文献资料可以证明,只可试为推论。
推论之关键在李肇《唐国史补》,因此,我们需要先看一下李肇与李公佐之间的联系。李肇与李公佐有三次交集,分别是:一、为李公佐《南柯太守传》写了赞语,现在此传文末有“前华州参军李肇赞曰‘贵极禄位,权倾国都。达人视此,蚁聚何殊”的文字。二、《唐国史补》卷下《叙近代文妖》条提及李公佐及其《南柯太守传》云:“近代有造谤而著书,《鸡眼》《苗登》二文。有传蚁穴而称者,李公佐《南柯太守》……皆文之妖也。”三、《唐国史补》卷上第五十三条云:“楚州有渔人,忽于淮中钓得古铁锁,挽之不绝,以告官。刺史李汤大集人力引之,锁穷,有青猕猴跃出水,复没而逝。后有验《山海经》云:‘水兽好为害,禹锁于军山之下,其名曰无支奇。”
对于前两条材料,李剑国先生认为第一条“李肇赞语非原传所有”,因为据第二条“观其‘有传蚁穴云云,似肇与公佐不相识。陈翰编辑此传,乃将肇赞附末”。但这一推测尚可商榷。陈翰所辑《异闻集》各篇均无擅自添加之成分,若云唯独为此传增添李肇之赞语,与全书体例不符,亦无确证。而因其云“有传蚁穴而称者,李公佐《南柯太守》”即判断二者不相识也并不合情理。《唐国史补》遵“史氏或阙则补之意”,故所言均为客观陈述,并不能因此断其不相识,如卷上第九十四条开端即云“韦丹少在东洛”,但作者与韦丹有宾主之谊,李肇《东林寺经藏碑铭并序》提及“廉问武阳韦公”即韦丹,从他自署“故家府从事李肇为之文”可知。
如果由这两条均可看出李肇与李公佐的联系,那再看第三条,会发现所载恰为《古岳渎经》之事,其叙述的次序、细节均相同。称呼也只有个别字稍异,如“李阳”为“李汤”,或为形近而误;“无支祁”写为“无支奇”,也当为音近而误;“龟山”写为“军山”,所指实一,当为李肇凭记忆所写,故用了另外的称呼—这一条还可延伸至另一个不同,即李肇笔下并非《岳渎经》,而是《山海经》,正如前文所云,《岳渎经》是对《山海经》的仿拟,李肇当深知此点,于是重述此事时,径以《山海经》代之—鲁迅先生就认为“肇殆为公佐此传误,又误记书名耳”。
再看《唐国史补》,此书较为奇特,共三百零八节,正文并无标目,然全书之首却列有全部三百馀条标目,且为整齐之五言目。与《古岳渎经》有联系的这一条名为《淮水无支奇》。若承认此条当节自李公佐原传,则此标目很可能便是李公佐原作之名,或者至少与原作之名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从李公佐作品来看,其命名之例,无论《谢小娥传》《南柯太守传》还是《庐江冯媪传》,均为标准之传名(即人名或人名代称加“传”字)。那么,结合这些因素,则此传篇名很可能为《淮水无支祁传》或《无支祁传》。此名虽尚不能确考,但较之被李昉等人改动的《李汤》及小说虚拟之经书《岳渎经》而言,既是更切题的命名,同时也有较为可靠的文献佐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唐传奇考辨”(批准号:22FZWB01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