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企业参与探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

2023-10-26 13:30郭梓华黄巨臣
职业技术教育 2023年22期
关键词:相关者职业院校利益

郭梓华 黄巨臣

一、问题的提出:“企业参与”为何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议题?

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乃至新兴的ChatGPT等数字技术的变革发展,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日益彰显出强大的变革潜力。作为社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子系统,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被视为推动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提高人才竞争力、科技创新力和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战略,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教育变革的共同方向。近年来,多个国际组织逐步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教育数字化平稳转型,如202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联合发布的《教育数字化转型:连接学校,赋能学习者》[1];2021年,UNESCO发布的《教育技术创新战略(2022-2025)》[2]等。除此以外,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教育数字化有序转型[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教育现代化、数字中国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教育未来发展进行战略部署。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目标[4],为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发展契机。随后,《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5]。而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其所提供的数字化人才资源和技术支撑,推动产业数字化变革,能够极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22年工作要点》中也明确指出要“推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数字化升级”,加强成效建设监测[6]。在此背景下,有学者针对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平台构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极大拓宽了研究视角。

在我国教育系统中,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战略布局方面各有侧重点但地位平等的两种教育类型。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主要在于企业的深度参与[7]。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和需求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活动中,以培养“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人才,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同时,职业院校在实践过程中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极强的市场流通性,能够极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在数字化社会中的发展需要。作为教育体系与就业系统的交汇处,职业教育更加贴近企业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结更加紧密,在数字化转型阶段更具时代性和应用性。在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明确提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重要的办学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发挥市场的引导性作用,多元化推进职业教育发展[8]。由于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天然的紧密联系,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话题,也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企业提供了来自一线工作场域所产生的新问题、新需求、新技术,同时为职业院校所培养的数字化人才和数字技术提供良好的终端支持。因此,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探讨企业这一核心利益主体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基于典型模式呈现和运作机理考察,推动企业进一步深入参与到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全过程中。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适用性与主体类型划分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

“利益相关者”这一说法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它的出现是对传统企业运行过程中“股东至上”观点的挑战。在传统的企业管理理念中,凡事都要以股东的最大利益为目标,而利益相关者的构想却与之相反,它主要强调了三点:第一,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享有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并共同承担运营风险,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第二,企业运行的目标是尽可能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利益,而非个人利益最大化;第三,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保持契约关系,拥有平等谈判的权利[9]。

在利益相关者概念提出后的数十年时间内,西方学者对其研究逐渐增多,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一个体系化的理论。在众多学者中,对该理论影响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学者为弗里曼(Freeman, R.Edward)。1984年,弗里曼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问世,该书成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奠基之作。弗里曼将利益相关者界定为“能够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在组织运行过程中影响到的一切个体或群体”[10]。按照弗里曼的观点,组织管理者的任务在于根据各利益相关者的特征与权益,协调组织与各方的关系。该过程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理性层面(rational level),该层面主要任务是对组织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对各方进行分类;二是程序层面(process level),该层面主要负责战略规划,基于对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与组织目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制定组织的行动指南;三是交易层面(transactional level),该层面主要负责组织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协调,极力维持组织的利益均衡状态[11]。

针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理性层面分析,学者们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有“一维分析法”和“多维分析法”。一维分析法主要依据利益主体与组织的密切程度或重要性层次进行分类,如胡赤弟等依据利益亲疏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关键利益相关者、紧密利益相关者和一般利益相关者[12];在教育研究领域,李福华根据利益相关者与大学的密切程度,将其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13]。多维分析法主要是指从多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这一群体进行分类,以期更立体地认识各类型利益主体的特征。目前在学界比较有影响力的多维分析法是由美国学者米切尔和伍德创建的米切尔评分法,该方法主要从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个维度,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确定型、预期型和潜在型[14]。

(二)理论适用性: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

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组织所产生的剩余利润和风险由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组织的经营目标是全体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与经济组织不同,职业院校因其自身的教育属性和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职能,在运行过程中无法由某一个体或群体独立行使控制权,而要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职业院校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组织。

其一,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内涵具有高度关联性。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是以数字技术为自我革新的内驱力,整合职业教育各方面资源,推动职业教育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转变,形成适应、开放、融合、持续的职业教育发展生态,进而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15]。政府、企业、院校管理者、教师、学生等都是能够影响这一发展进程或者被这一转型过程影响的相关者,这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涵有着极强的适切性。该理论强调组织需要承担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强化了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益性是其与生俱来的属性,职业院校需要承担为社会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的责任。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作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理论支撑。

其二,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方协同合作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体多元化理念具有共通性。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涵盖了政府、企业、院校等多元利益主体,全体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是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实现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依据自身特征将资源和要素投入到组织目标的实现进程中;组织则依据各利益相关者与目标实现的关系制定战略规划,保障各方利益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运行过程和目标实现需要多方主体的合作互利,各方之间互相制衡以达到利益平衡,这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体多元化理念相契合。市场作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其参与程度和水平深刻影响着这一发展进程。

(三)主体类型划分:企业作为一类利益相关者而存在

职业教育横跨职业域、技术域、教育域与社会域,是一种典型的跨界融合型教育[16],企业是连接各场域并推动各场域间信息交换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其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之间存在重要的利益联结。参照李福华等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方法[17],结合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市场参与的具体实践形式,按照其重要程度将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边缘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和核心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一般处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非核心地带,主要以观察者的身份见证这一发展过程,以传达与发布消息为主要手段,其实际影响力非常有限;同时,借助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际进展来获取相应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但他们并不直接干涉职业院校的决策和人才培养环节,所以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所获利益较少的一类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是职业院校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利益考量对象,他们通常会基于自身的资源和需求同职业院校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以联合培养、常态化交流等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但他们仍未直接参与到职业院校的决策过程,权力层面相对受限。核心利益相关者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权力最强的一类利益相关者,他们深入职业院校的决策和管理环节,通过共同制订组织目标、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等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将其发展理念和诉求融入到整个组织的发展前景中,以实质性参与的形式影响数字化转型的实际进度和利益平衡。

三、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企业参与:三类典型模式的呈现

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非常广泛,同一利益主体在不同历史时期或组织中所体现的重要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并探讨其在不同组织中的参与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企业这一利益主体为研究对象,根据重要程度划分为“边缘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和“核心利益相关者”,结合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践形式,分别将其归纳为“象征型参与”“校正型参与”和“决策型参与”三种典型模式。

(一)作为边缘利益相关者的“象征型参与”

追溯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复杂的政治环境、计划经济体制、向教育要效率的社会文化环境共同构成了当时职业教育生态圈,这种单一、“给定的被动封闭”环境深刻影响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可行性和主动性[18]。受以往发展的路径依赖影响,在当下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校热企冷”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积极性明显不足,被动地应付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环节[19]。在这一合作模式下,市场处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利益相关者关系网络的边缘地位,其参与程度十分有限,以传达和发布市场信息为主要手段,以“愿者上钩”的心态象征性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而未能涉及职业院校的决策、管理等核心环节,其利益诉求的实现水平也大打折扣。这一参与模式的存在反映了当下我国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还未能完全覆盖,基于契约精神的产教融合模式还未能真正实现,部分企业合作仍处于形式参与阶段。尽管在实践过程中,企业同样关注职业院校的人才和技术输出质量,并通过发布相应的岗位和技术需求间接影响数字化转型进程,借助供需杠杆来实现自身利益追求,但是一旦市场失灵或者教育信息不透明,那么职业院校的供给便无法有效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其核心利益必将受到严重损害。

(二)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校正型参与”

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相关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企业在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过程中参与程度日益深化。研究表明,在职业教育数字化推进过程中,有77.48%的职业院校已建立起通过校企合作来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常态交流机制[2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作为一类重要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受到职业院校的关注和重视。校企双方基于自身利益诉求形成相对稳定的平等合作机制,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的利益诉求在于获得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涵盖其用人需求、多元化培训需求和技术创新需求等多方面的核心利益[21]。基于此,企业以联合培养、合作创新的形式与职业院校建立联系,通过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产业前沿动态、一线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职业院校完善其人才培养过程和科技创新水平,进而吸收更多具有数字化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质量人才进入企业,并依托学校的科研力量和创新平台,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难题,从而满足其利益诉求。在这一模式中,企业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在数字化社会建设过程中,经济领域是领头羊,企业的实际生产需求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动力支撑,以供需协同发展为契机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

(三)作为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型参与”

“产教融合”的提出,正是希望产业系统和教育系统走出过去狭隘的合作模式,实现要素级别的融合发展,构建企业和职业教育的命运共同体。从宏观层面来看,企业要参与到职业教育决策、制定职业教育规范的过程中,需要完善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制度;从中观层面来看,企业应积极参与到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办学机构,丰富区域职业院校体系中;从微观层面来看,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决策过程中深度参与或主导,与院校共同制订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在新的职业教育数字化治理结构框架下,以行业、企业为代表的多元市场主体将在办学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领域拥有更大的自主决策权,而不仅仅是拥有边缘性任务的执行权[22]。长期松散的校企合作模式,企业地位的边缘化使得教育链与产业链严重脱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并造成资源浪费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迟滞。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掌握着产业的动态信息变化,直接影响着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和内容,并为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和技术提供需求端。企业的决策型参与是基于其核心地位的有效参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参与模式转型,提升合作企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让其切实参与到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全过程,检验转型成果并为进一步深入改革提出建设性决策意见。

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企业参与:一般运作机理的考察

职业教育作为社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力量,其人才培养过程与模式必须紧随数字时代和企业发展需求变化[2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正逐步增强,若继续沿袭旧有“象征性参与”和“校正型参与”模式,势必造成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定位的偏移[24]。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内生性力量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参与程度越深,转型效果和质量越好。因此,本文基于弗里曼“理性、程序、交易”的利益协调三层面观点[25],重点探讨作为核心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决策型参与”模式中“理性—程序—交易”的一般运作机理,以助推职业院校基于利益契合点识别合作企业的优先顺序,更新与市场企业的合作模式,进一步发挥企业的核心主体作用。

(一)“理性层面”——识别合作企业的优先顺序

“理性层面”是职业院校基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战略目标,对组织所涉及的企业利益主体进行识别、分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作的优先顺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呈现出多元发展局面,其发展定位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基于双方主体性利益考量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是职业院校构建产教融合协同网络的前提,也是保障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效的基础。在企业深度参与的目标指引下,职业院校识别合作伙伴优先顺序时一般有三点考量。第一,主体能力匹配。一般而言,企业的数字化能力越高,对职业院校的数字型技能人才培养、数字技术研发以及相关社会服务的影响就越大。但是,如果职业院校自身与企业能力差距过大,也会严重制约合作机制的形成。因此,结合职业院校自身的发展优势,寻找能力相近的合作伙伴,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合作的有效性。第二,主体利益兼容。合作双方的兼容性是持久稳定合作的前提,能够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过度的矛盾和冲突。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化人才的培养标准和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是校企双方共同的利益关注点,其兼容程度严重影响合作的长期性[26]。第三,主体合作意愿。企业的“经济性”和职业院校的“教育性”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值差异。在自由市场中,企业以“经济因素”为驱动力,充分考虑自身的“投入—产出”效益,导致各企业的合作意愿存在差异。合作双方的意愿强度是影响合作运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也是职业院校在选择合作伙伴时的关键考量要素[27]。简言之,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职业院校从主体能力的适配性、主体利益的兼容度、主体合作的积极性三个维度对合作企业进行充分考察,确定合作的优先顺序,为实现企业的“决策型参与”打下基础。

(二)“程序层面”——制定稳定合作的战略规划

“程序层面”是职业院校基于自身的数字化转型目标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之间的关系分析,制定稳定合作的战略规划,为组织合作运行提供行动指南。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科学可行的合作规划是满足校企双方利益诉求、实现合作共赢的重要保障。首先,按照现代市场机制和企业制度,完善合作的规章制度。制度化保障是缓和校企利益冲突、确保双方长期稳定合作的前提条件。按照公开、平等、公正的市场原则,充分考虑校企双方的核心利益,在双方共同协商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长期性合作制度。其次,依据数字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决定校企合作的方向和内容。市场产业的发展需求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风向标,是检验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基于产业发展动态确定合作内容,符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双重利益需求。最后,科学评价校企合作行为和成果,建立合理的校企合作成效分配机制。资源合理分配和成果有效共享是满足校企双方利益需求的重要保障,制定科学的分配机制是战略规划中的重要环节。健全市场要素参与分配的评价体系,激活合作企业的活力,共同构建项目自主选择、资源市场统筹、要素按需集成、利益合理分享的协同机制,让校企双方在公平分配的基础上更具获得感[28]。概言之,职业院校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按照企业经营的原则和机制,在充分考虑自身和企业的利益需求基础上制定战略规划,以产业发展动向确定合作方向、以完善的制度保障确保长期合作、以合理的分配机制提高企业参与度。

(三)“交易层面”——保障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

“交易层面”是职业院校在充分分析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基础上进行的关系协调,最终达成利益均衡的理想状态。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协调各方需求,形成合力,共同为组织发展服务是“交易层面”的核心目标。由于职业教育具有显著的面向区域、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就业及面向人人的特征,各职业院校在数字经济社会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数字化人才和技术供给使命,需要兼顾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29]。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具有核心影响力的利益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三方。一方面,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的利益协调关系是“决策型参与”模式的内在要求。从本质上讲,职业教育的“教育性”“公共性”特征与企业的“经济性”特征之间存在分歧,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冲突风险[30]。因此,以数字化人才和技术等利益契合点为合作要点,以平等的合作契约形式让企业实质性参与到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全过程,全面评估企业的投入与回报问题,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让企业更有“获得感”。另一方面,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是“决策型参与”的重要支撑。“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三位一体治理模式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运行机制,政府提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是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动力[31]。在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适度让权给企业,以管理者和服务者的姿态发挥作用,能够极大地释放企业活力,让企业生产需求引导数字化资源配置,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度发展。换言之,职业院校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充分平衡“政企校”三方利益,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学校主体”的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发挥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和职业院校的主体能动性,为企业的深度参与提供保障。

五、建议与讨论: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思考

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驱动下教育领域的深刻变革,企业作为这一过程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推动和监测作用,其参与程度深刻影响数字化进程和效果。基于对企业参与模式和其“决策型参与”一般运作机理的考察,提出如何进一步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建议。

(一)识别企业利益诉求,兼顾能力与合作意愿

企业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通过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以获得收益的经济组织,其本质属性是营利性机构,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是其最核心的利益诉求,不同企业的创收来源也存在差异。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全过程,构建多元利益共存共赢的共同体是关键,识别并尊重合作企业的经济属性和经济利益需求是必要前提,对合作企业的数字化运作模式和产业规模进行深入调研是发掘其核心利益诉求的可行之法[32]。同时,职业院校要充分考虑自身规模、实力与企业的市场地位、实力的匹配性,以降低合作关系建立的失败率。与经费较充足的重点大学相比,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规模、科研成效上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技术特长吸引相关合作企业更具可行性。此外,具有相似组织文化的职业院校和企业更容易了解彼此的核心利益诉求,关注双方文化的兼容性,特别是核心价值观的匹配度,是合作关系形成的信任基础[33]。职业院校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当深入分析合作企业的利益需求,选择能力与观念相匹配的企业进行深入合作,提升企业深度参与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赋予企业决策权利,协同教育链和产业链

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产品”是向社会提供数字化人才和技术,而“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者主要是企业。为了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提升职校学生在数字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功能不能局限于象征型参与,必须由边缘地位走向核心主体地位。在校企合作模式中,职业院校向企业释放充足的决策权利,对企业参与的激励效果是最为显著的。因此,“赋权”激励是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素[34]。具体来讲,基于职业教育的首要职能,决策权首先体现在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实施权。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关于数字化人才的培养目标、方式、内容、标准等重要议题,企业要有话语权和决策权,以市场的眼光审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共商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共定考核方案,并进一步加强职校学生与一线员工的深层次交流。在此基础上,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进程,还应赋予其在制度设计、人事政策、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对等的决策权,以契约形式保障其法定地位、权利和义务。以赋权的方式增强企业的参与意愿,打破教育链和产业链之间的信息壁垒,让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成效真正满足企业所需。

(三)健全企业参与机制,深化政校企协同发展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看,伴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企业所承载的职业教育功能逐渐弱化,也使得结构嵌入式的政校企关系逐渐丧失了组织基础[35]。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完全封闭的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重新实现产业制度与教育制度的系统联结[36],健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运行机制,重构政校企三方协同的命运共同体。一方面,优化政企之间的组织关系,增强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政府可以通过土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转型发展全过程中,完善相关制度以保障企业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合法地位和权益,维护其在参与过程中的合法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提高校企合作质量,推进产教融合纵深发展。重构校企制度化合作模式,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机制建设,平衡校企之间的利益诉求,建立结构化、深层次、多领域的产教融合机制。概言之,以制度化形式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运行机制,协调各方利益以构建政校企命运共同体,让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更具参与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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