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明,孙健铭,潘江皓,张晓洁,雷勇
(1.衡水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河北 衡水 053000;2.衡水市人民医院介入科,河北衡水 053000;3.衡水市人民医院腺体血管外科,河北 衡水 053000)
深静脉血栓多见于下肢,治疗原则在于清除血栓,预防致命性肺栓塞、下肢血栓蔓延发生[1]。抗凝治疗能够达到以上治疗原则,但整体疗效欠佳。研究发现,与传统抗凝比较,导管接触性溶栓(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CDT)能够获得更高的通畅率,其直接经导管接触血栓,从而开展针对性治疗,可减少溶栓药物使用量,提高血栓溶解率,效果显著,但仍有部分患者出现血栓形成后综合征,故如何降低溶栓相关并发症已成为当前研究重点[2-3]。AngioJet流变式机械血栓清除(AngioJet rheolytic thrombectomy,ART)是近年来新型减负荷介入技术,能够有效清除静脉血栓[4],其联合CDT治疗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效果仍处于探索阶段。基于此,本研究采用ART联合CDT治疗下肢深静脉血栓,以探讨其临床效果,同时,还分析了影响治疗效果的独立因素,以期为临床防治、方案修订提供科学依据,现报告如下。
回顾性分析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我院收治的200例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手术方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00例。观察组男68例,女32例;年龄(48.95±4.32)岁;出现症状至就诊时间(5.36±2.45)d;病变位置:右下肢59例,左下肢41例。对照组男70例,女30例;年龄(48.87±4.41)岁;出现症状至就诊时间(5.22±2.62)d;病变位置:右下肢61例,左下肢39例。2组基础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审查标准(2021-3-009)。纳入标准:①经下肢深静脉造影或彩超检查,明确单侧下肢深静脉血栓;②首次发病,且病程<14 d;③出现疼痛、肿胀等典型症状;④临床资料齐全。排除标准:①严重凝血功能障碍;②合并严重脏器病变;③存在溶栓、抗凝禁忌;④对比剂过敏。
观察组采用ART联合CDT治疗。术前经健侧置入下腔静脉滤器,在患侧行分段静脉造影,根据患肢造影检查结果(是否耐受俯卧位、腘静脉显影情况、血栓部位)选择穿刺入路(患侧腘静脉顺行穿刺或健侧股静脉逆行穿刺),0.889 mm亲水超滑导丝配合导管轻柔通过血栓部位。随后置换0.889 mm交换导丝和6F鞘管,后引入血栓喷射抽吸导管(6F Solent),在全程血栓段行Power Pulse模式下的尿激酶喷射溶栓,选取剂量250 000 U,静置15 min后转换为抽吸模式,再选择500 mL生理盐水+2 500 U肝素以1 mm/s速度顺血流方向缓慢抽吸,时间不超过240 s。完成ART后,立即评估血栓清除情况。根据血栓残留直径选择不同溶栓导管(5F或4F Uifuse溶栓导管)进行CDT,期间需监测凝血功能、血常规,间隔48 h再调整溶栓导管,并评估溶栓效果,同时确保溶栓导管继续埋于血栓内,溶栓剂选用500 000~750 000 U尿激酶,选择静脉输液泵低剂量持续CDT模式,联合4 100 U低分子肝素钙皮下注射,每12 h给药一次。后期进行造影复查时,如髂静脉血栓溶解后,残留狭窄率仍超过50%,需进行球囊扩张,球囊大小8~12 mm;扩张后残余仍超过50%,需进行病变段支架植入术;若术后造影检查支架内血流缓慢、管壁毛糙,需保留24 h导管溶栓。溶栓终止后,对于肢体肿胀者,需给予循环压力治疗仪按摩治疗,每日1~2次,每次30 min,并给予每天2.5~5.0 mg华法林钠口服,至少3个月。出院后告知患者穿治疗型梯度弹力袜至少2年,踝部压力维持30~40 mmHg。
对照组仅进行CDT治疗,具体方法及溶栓后处理方式均与观察组相同。
在2组患者治疗前、治疗后3个月评估患侧与健侧肢体周径差、血栓溶解率,统计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血栓溶解率=Ⅱ级率+Ⅲ级率。分级标准需根据造影情况进行评估[5],Ⅰ级:血栓清除率≤50%;Ⅱ级:清除率为>50%~<95%;Ⅲ级:对比剂无滞留,深静脉阻塞各段血流通畅,血栓清除率≥95%或完全清除。
将血栓溶解率作为疗效评判依据,将患者分为疗效佳组(Ⅱ级+Ⅲ级,n=88)及疗效差组(Ⅰ级,n=12)。比较2组患者性别、年龄、酗酒史、外伤史、吸烟史、血栓时间、卧床时间、术前预防性抗凝、发病部位、血蛋白含量、血小板计数、首次治疗等临床资料。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行t检验;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患者治疗效果的独立因素;α=0.05为检验水准,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组患者治疗后3个月患侧与健侧肢体周径差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侧与健侧肢体周径差比较(n=100,cm)
2组患者治疗后3个月血栓溶解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治疗后3个月血栓溶解情况[n=100,例(%)]
2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术后并发症情况[n=100,例(%)]
2组患者年龄、首次治疗、血栓时间、卧床时间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指标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4。
表4 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例(%)]
以疗效为因变量(0=疗效佳,1=疗效差),以年龄(0=<60岁,1=≥60岁)、首次治疗(0=是,1=否)、血栓时间(0=<7 h,1=7~14 h,2=>14 h)、卧床时间(0=<24 h,1=24~48 h,2=>48 h)为自变量,纳入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60岁、非首次治疗、血栓时间≥7 h是影响患者治疗效果的独立因素(P<0.05),见表5。
表5 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患者治疗效果的独立因素
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是一种周围血管疾病,具有潜在危害性,可因静脉瓣膜功能损伤,出现单侧肢体局部疼痛、突发膨胀,且在运动或行走时加剧疼痛感,随着病情恶化,还可引起血栓形成后综合征,继发肺栓塞,影响患者生存质量,故需尽早治疗[6-7]。保守治疗多以穿弹力袜、使用抗凝药物为主,虽可一定程度缓解病症,但整体疗效欠佳[8]。随着近年来微创介入技术发展和成熟,取栓成功率呈明显递增趋势,但在微创介入治疗方案的选择上仍存在争议[9-10]。
本研究结果显示,2组治疗后与同组治疗前大小腿周径差比较,均有所缩小,说明CDT、ART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肢体肿胀。其中,CDT主要是通过开放受阻静脉,提高溶栓速度和效率,迅速消除静脉回流不畅症状,从而促进侧支开放,顺利消除血栓,恢复腿部周径值[11-12];观察组治疗后3个月大腿和小腿的周径差小于对照组,血栓溶解率高于对照组,说明ART联合CDT治疗更能促使病情改善,提高血栓溶解率。分析原因:一方面,与其他血栓清除技术比较,ART能更好地全面清除急性期血栓,这与ART机制有关。ART具有药物-机械偶联作用,不仅能够进行常规单纯负压吸引,对血栓负荷较大的患者,可通过高速、高压形式喷射溶栓药物,击碎血栓并进行抽吸,较其他手动血栓清除法清除更为全面、操作更方便,且不受管径、导管长度等因素影响[13]。另一方面,ART和CDT联合使用不仅能够保护患肢近端深静脉瓣膜,还能够增强溶栓效果,提高局部药物浓度,进而促进肌肉泵功能恢复,缓解肿胀感和疼痛感,提高短期内血栓溶解率[14]。此外,2组术后并发症比较无统计学差异,说明CDT联合ART治疗不会额外增加并发症,安全性较高。
虽然ART联合CDT治疗效果显著,但本研究中仍有12例治疗效果不佳,为了提高日后整体疗效,本研究针对影响疗效的独立因素进行相关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影响患者治疗效果的因素包括年龄≥60岁、非首次治疗、血栓时间≥7 h。分析原因如下:①年龄≥60岁的患者细胞再生能力差,且多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使其组织供血减少,影响细胞所需营养和氧气的输送,从而导致血流减慢、血凝过快,引起血栓[15]。②首次治疗者预后效果更佳,考虑原因是首次治疗者血管内膜更光滑,且血栓溶解更彻底,消除了DVT形成的三大要素(即静脉内膜损伤、血流缓慢、血液高凝状态),而多次治疗者可因血管内膜粗糙、血栓残留等,增加继发血栓再形成风险[16-17]。③虽然72 h内进行溶栓均可达到一定效果,但本结果中,血栓时间<7 h者疗效更佳,说明越早进行溶栓效果越好。这是因为早期血栓血浆素原含量和水分较为丰富,血栓质地柔软,纤维蛋白尚未明显生成,此时进行药物治疗,能更好地渗透于内部血栓,从而溶解血栓[18]。
综上所述,ART联合CDT治疗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能够提高溶栓率,减轻肢体肿胀,是一项积极、有效的溶栓技术。但整体疗效仍受到患者年龄、血栓时间、治疗时间的影响,故需针对此类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如做好术前筛查,对于高龄、反复治疗、血栓时间≥7 h者,需慎重考虑是否进行该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