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然, 类 骁, 梁雪颖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北京 100192)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集成融合带来了颠覆性的影响,新模式新业态的全新变革,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表明人类已经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1]。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 万亿元,同比2020 年增长16.2%,占GDP 比重达到39.8%,高于同期GDP 名义增速3.4%,稳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作为驱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2],未来要积极推动、拓展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发展。
由于对数字经济内涵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因此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评价标准也尚未统一。蔡跃洲[3]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增加值测算入手,将增长核算与常规GDP 核算方法相结合,构建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的基本方法框架。金星晔等[4]结合现有分类标准,识别归纳出四类数字经济产业活动并对其增加值进行加总,从数字技术及信息相关程度以及对四类产业的贡献程度计算其边际贡献率。罗良清[5]则基于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融合的视角定义,将数字经济产业和产品分为数字经济基础产业、融合产业、数字产品以及数字化产品,尝试构建了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基础框架。连港慧[6]从投入维度和产出维度分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由于增值法的核算范围难以界定、核算方法模糊、数据来源有限,导致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存在较大争议;卫星账户法还不具备较为完善成熟的体系,数字经济产品的划分与界定过程繁琐且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所以从实证的角度考虑,指标体系构建法是最具有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于指标的选取,由于大部分学者所研究的核心内容不是数字经济指标的建构与测算,所以在指标的选取上多以单向指标代理数字经济[7-9],缺乏对数字经济较为全面的综合性测算,且现有研究更多采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等表征物理设施和数字技术的指标[10-13],较少涉及应用、服务类指标。
目前多数研究主要将数字经济、数字技术作为使能工具,研究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14-16],此类研究缺乏对数字经济自身更深层次的剖析研究,而以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的构建为核心内容的研究较少,且指标多以物理设施、技术类“硬性”指标为主,忽视了数字化服务、数字贸易等应用服务类“软性”指标,换句话说,数字经济不单单包含基础性的数字化建设和数字技术的普及,还应包含利用数字技术、数字资源所达成的业务改进、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等成效。另外,从研究方法来看,鲜有文献对于数字经济指标体系内部协调性进行充分地研究分析,少数学者以局部地区为研究对象进行协调性分析[17-18],但缺乏以数字经济指标体系构建为核心的较为全面的空间协调性分析的研究。对于数字经济体系的协调发展水平以及其相互作用影响所反映的动态发展关联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的均衡发展,为后续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缩小区域数字经济鸿沟提供基础保障。基于此,本文将在我国31 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部耦合协调度。
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准确地测算,将更加有利于全面客观地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本文从数字经济的内涵出发,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续性,同时借鉴国内外研究经验并结合中国实情,构建五个一级维度指标,测算中国各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1)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是确保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与数据相关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为数字经济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技术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载体和驱动力[21]。
2)数字产业化:数字产业化为数字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产品和服务形成的市场化的应用,推动数字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数字产业化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双重联动,包含创新能力以及所产生的质量效益。
3)产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核心,传统产业通过应用数字技术使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进而达到的新增产出是数字经济发展强大的引擎,在疫情冲击实体经济的时候起到了缓解作用。
4)数字治理:数字技术促进了治理方式的改进,而治理模式的升级优化又为数字经济创造了发展环境。政府通过数字技术提高政府对公民和企业服务的效率,从而达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目的[20-21]。
5)数字贸易:数字贸易体现数字经济的服务交换以及价值实现,数字贸易是跨境电子商务概念的延展,是新时期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柱,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
梳理目前对于数字贸易的衡量主要集中于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前者聚焦于信息技术与传统贸易开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深入融合渗透[22];后者聚焦于数据和数据形式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贸易[23]。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报告》(2018)中分析各经济体在发展数字贸易方面的基础水平、综合环境、发展潜力。在中国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规则研究院、浙江省商务研究院联合发布“2022浙江数字贸易指数”中将数字贸易指数体系分为三级,涵盖数字贸易基础、产业基础、发展质量、发展环境、发展潜力6 个方面。由此可以看出数字贸易的测度主要涵盖了外部环境、设施基础、发展潜力等要素和方面。因此文章综合选取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快递业务收入、有电子商务活动企业占比、人均GDP、市场开放度、进出口总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测度数字贸易。
据此,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中国省级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表1 的指标体系,测算2013—2020 年中国省级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保证相关指标的时序可比性,首先对不同性质、不同单位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之后,采用熵值法计算权重。越小,不确定性越大,熵值越大。
研究对象选取中国31 个省份(由于数据缺失较多,样本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时间截取2013—2020 年,文章研究所使用数据除政府网络透明度指数来自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和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联合发布、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自《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3—2020 年)》外,其余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西藏的软件业务收入数值缺失,结合实际发展情况,用同年样本省份中最低值替代。
计算得到中国省级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由表2 可知,总体来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2013—2020 年期间各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得分是15.35 分,但年均增长幅度高达9.74%,中位数仅为11.52 分,低于均值水平,客观反映出较明显的地区差异和省际分化。
表2 中国省级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沿海—内陆”逐渐降低之势。2020 年,广东、江苏、浙江的数字发展水平最高且均来自沿海地区,其中,得分最高的为广东78.28分,其次为江苏的52.96 分,浙江的48.58 分。有9 个省份的综合得分低于10 分,其中得分最低包括西藏、青海、宁夏、甘肃,均来自西部内陆地区,其中西藏得分最低为4.99 分。全国平均得分仅为21.06 分,但与2013 年的平均得分11.01 相比,提高了91.28%。八大经济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47.26 分,其次为南部沿海经济区37.16 分,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28.34 分。沿海三个经济区共包含的10 个省份中,有8 个省份综合得分排名在全国前十。长江中游综合经济区、大西南综合经济区、黄河中游综合经济区、东北综合经济区、西北综合经济区得分均低于平均分,其中得分最低的为西北综合经济区6.95 分,主要由于综合得分排名后5 名省份全部位于西北综合经济区。
通过表3 可以看出2020 年五项维度平均得分较2013 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产业化的得分增长幅度最大,是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数字治理和产业数字化增长幅度最小,分别约为18.88%和30.82%,且数字治理得分普遍较低,可见数字治理是当前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急需弥补的短板之一。
表3 数字经济各维度指标得分
从八个经济区的数字经济各维度发展情况来看,沿海三大经济区——东部、南部和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贸易上相对其他经济区具有一定优势,尤其是在数字贸易和数字产业化上优势明显,其中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在上述四个维度中得分均是经济区内最高,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具备先进的基础设施且经济往来密切,产业转型积淀深厚,人才储备充足,特别是三地在数字贸易已形成了初步的整体性优势。在数字治理维度上,各经济区得分均较低且差异不大,再次表明数字治理是当前约束数字经济提升发展的要素之一。
数字经济持续创新发展依赖于内部五个维度之间的相互协调作用,任何一个维度的失调都会限制整体性发展。单一维度发展滞后将导致维度间的协调性降低,进而影响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与稳步提升,因而维度间协调性至关重要。文章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进一步计算各省份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情况,在该模型中,耦合度表示各因素之间的耦合状态,即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程度;耦合协调度表示各因素的良性耦合程度,可以衡量不同因素之间发展的协调性。
数字经济耦合度模型:
式中:M1~M5为数字经济一级指标;C 为耦合度,反映维度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强度。该值越大,表明五个维度之间发展越协调,相互作用程度越强;该值越小,表明五个维度之间发展越不协调,相互作用程度越弱。
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数T:
式中:α、β、δ、θ、ε 为待定系数且和为1,采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各一级指标的权重表示[29]。
数字经济耦合协调度D:
式中:D 为耦合协调度,该值越大,表示数字经济五个维度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中良性耦合程度大,协调度好;反之,则越差。借鉴相关学者[26]的划分方法,采用均匀分布函数法将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划分为十种类型。
根据耦合协调度模型及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中得到的各一级指标的权重和指标值,计算各省份数字经济五个维度的耦合度C 和耦合协调度D,结果见表4。
表4 八大经济区数字经济各维度的耦合度C 和协调度D
所有年份下,八个经济区的数字经济五个维度的耦合度均在0.8 以上,处于良性、优质耦合阶段,说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治理、数字贸易之间存在较强的相互支撑作用,表现出相互依赖的良性耦合关系。相应地,各经济区的耦合度都不低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西北综合经济区、南部沿海经济区、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的数字经济各维度之间耦合度较高,均处于优质耦合阶段;东北综合经济区、长江中游综合经济区、大西南综合经济区、黄河中游综合经济区处于良性耦合阶段。
相比耦合度而言,耦合协调度的差异更大。耦合协调度均值处于[0.169,0.651]区间内,说明五个维度之间的协调性相对较差,制约着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及其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相应地,大部分经济区的耦合协调度值较低,南部沿海经济区、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的耦合协调度在0.5 上下,处于勉强协调状态附近,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的均值为0.651,处于初级协调状态。长江中游综合经济区、大西南综合经济区、东北综合经济区、黄河中游综合经济区的耦合协调度低于0.4,处于不同类型的失调状态,西北综合经济区则处于严重失调状态。
从时间变化来看,耦合协调度等级有向更高等级逼近的趋势,各维度之间的协调性有所提升。东北综合经济区、西北综合经济区的耦合协调度很低,尤其是西北甚至低于0.2,处于严重失调阶段,但是较于初始年份失调程度还是得到了缓慢改善。综上可见,八大经济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各维度之间具有较高的耦合度和较低的耦合协调度,说明各维度间虽具有强相互作用,但协调性不足,多处于濒临失调状态,阻碍了数字经济整体性发展。
本文研究构建了包含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治理、数字贸易共五个维度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对31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并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数字经济五个维度之间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探究各经济区的失调类型。
研究发现:
1)现阶段中国的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并呈现稳步提升与显著的空间异质性特征。从综合得分的动态变化趋势来看,所有省份均实现了水平提升,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的得分最高,大西南综合经济区增幅最大。
2)从维度发展情况来看,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南部沿海经济区、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贸易四项上位于全国领先,西北综合经济区各维度得分均较低,而近年来东北综合经济区的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迟缓,整体来看,八大经济区的数字治理能力均有待提升。
3)各经济区的数字经济五个维度之间的耦合度高,但耦合协调度低,说明各维度虽然产生了较强的相互作用,但发展协调性不均衡,大多数经济区处于不同类型的失调状态,进一步计算发现,多数经济区属于数字治理滞后型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