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新远 吴春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未来相当长时期中国“三农”工作的总纲要和总抓手。乡村振兴实质上仍然是现代化国家建设中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它既不是孤立的乡村重建,也不是单纯的乡村城镇化,而是要实现城乡功能互补、联动发展、有机融合。我国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在推动农业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传承优秀的村落文化、打造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意义的多维视角解读
1.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至今,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相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适时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为突出。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好城乡之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1年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仍分别是农村居民的2.50倍和1.90倍,较上年度分别收窄了0.06倍和0.07倍。近年來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差距均呈现缓慢的收窄趋势,但是变化的趋势仍然不明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点在于顺应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三农主要矛盾的变化,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从而有效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尽管我国已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农村居民是最值得关怀的最大群体没有变,乡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没有变,“三农”问题依然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最明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所以从政治学的视角考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
2.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失衡问题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我国区域发展的整体来看,我国城市之间的差距往往相对比较小,但区域性的乡村之间差距却是非常大的,其主要体现在东西部县域和乡镇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可同日而语。当前乡村建设面临的区域结构分化问题,导致我国东西部农村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和生产要素的城市偏向是造成乡村发展失衡的重要因素,滞后的农村现代化进程也阻碍了城乡协同发展的脚步。过去一段时期,寄希望于加快城镇化的步伐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是发现城市和乡村的功能是截然不同的,不可能用城镇化来代替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一个国家中,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定位是不一样的,城市的功能定位是集聚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与创新引领,而乡村的功能定位是生态屏障、农产品供给、保存民族特色及传承历史文化,两种区位功能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的价值也许是永恒的。当前,我国城乡发展并不均衡,乡村地区没能较好地发挥功能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没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区域整体效益不高。
“三农”问题中突出的矛盾是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差距比较大,乡村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也是巨大的,即使是同一区域,村庄之间的差异也较大。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对全国10个省区,50个区县,156个乡镇,308个行政村,3833户家庭进行了综合调查,结果显示村庄之间的差距远比城市之间的差距大。另据北京市农业经济研究中心对北京12000个村庄近十年的变化情况分析,发现村庄的分化在加剧,层级固化的倾向已经出现,从长期看这显然都是不利于共同富裕的。从国际经验看,当一个国家城市化率超过50%,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就会转向农业部门流动。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而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是45.4%(2020年数据),两个城镇化率相差19%左右。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差距仍然较大,加之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差别很大,导致我国并没有出现较为明显的逆城镇化现象。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顺势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大举措。
3.解决城乡人口结构失衡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体现为城乡人口结构和乡村人口结构失衡,表现为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以及素质结构等方面失衡。农村结构分化以农民分化尤为突出,造成农村地区精英空心化结果。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5.0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85亿人。所谓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而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据调查发现,不同年龄段从农村走出来的群体对待乡村的态度呈现明显代际差异。20世纪60、7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寄钱回家,在乡村建房成家;“80、90后”“农二代”出村不回村意愿更为强烈,在城市置房,人和资本均留在城市。城市的“精英俘获”现象越来越明显。21世纪以来,中国呈现快速的城镇化趋势,城市边缘地带的乡村由于快速的城镇化而变为“城中村”,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或者产业基础较好的乡村出现就地城镇化的“超级村”,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广大乡村大多成为人口外流的“空心村”。
“乡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是不少地区乡村的真实写照。2008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达到峰值0.491,2020年降为0.468,但一直远高于0.4这一国际公认警戒线。如将全国居民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每等份20%)。2021年度低收入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5元,中间收入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4949元,高收入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5836元。可以计算出,中间偏下收入组月人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而低收入组月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一个城市发达、农村落后的国家是不可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的,也不可能高质量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需要同城市一样体面、繁荣发展的,亟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导致的社会问题及乡村社会的衰败现象,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迫在眉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根本途径。
4.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继承村落文明的现实要求
中华五千年文明植根于悠久的农耕文明,农耕文明的根在乡村,不在城市。乡村是农耕文明的承载体,是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投影,具有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每一个村庄都曾是村民代代生活的地方,承载着村民的集体记忆,是情感的寄托和链接的纽带。而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村庄正在消失,乡村文明渐行渐远。一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后继乏人,承载着村民共同记忆的文化载体,如文化景观、乡风民俗等逐渐被市场边缘化甚至消失,使得一些极具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未能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比上年增长1.3%;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比上年增长4.1%。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仅为4432元。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从乡村流向城镇的人口为2.49亿人,较2010年增加1.06亿人。农民从乡村向城市的流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几乎对村庄历史和文化一无所知。人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载体,大量的“空心村”如何传承和发展文化?传统优秀乡村文化已到了近乎该抢救的程度,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文化学意义。
5.有利于加快基层治理创新和提升基层政府公共管理能力
广大乡村治理是否有效,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已经拥有了相对完善的乡村公共管理体系。乡镇政府目前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其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多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历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的重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能否顺利解决,对国家治理下的“乡政村治”体制也提出了变革要求。当前城乡基层治理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如严格管理之下的唯上行为与形式主义,群众依赖性的增长和自治能力的弱化,治理资源的浪费及治理资源向治理能力转化的困难等[1]。乡村基本制度、公共基础设施、生产性和生活性公共服务状况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16年最新最近一次)显示,农村地区46.2%的家庭使用普通旱厕,甚至还有2%的家庭没有厕所,26.1%的村生活垃圾、82.6%的村生活污水未得到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38.1%的村村内主要道路没有路灯。从基本公共服务来看,67.7%的村没有幼儿园、托儿所,18.1%的村没有卫生室,45.1%的村没有执业(助理)医师;从社会保障来看,乡村低保、新农保、新农合保障标准均低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此后,经过“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的建设治理,有了改善和提高,但城乡差距及乡村之间差距仍然悬殊。
近年来,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以及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均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差距依然较大,其中教育、卫生发展不均衡是主要短板。当前农村的教育、卫生体系不完善,质量不高,许多家庭因为子女教育、老人医疗养老问题而被迫进城。人才外流导致乡村振兴的主体匮乏。乡村振兴的主体应该以地缘、利益、血緣、文化为纽带,动员与村庄有各种联系的相关方,共同组织、行动起来参与到乡村振兴当中去。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乡村振兴有赖于基层组织的公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现实困境
目前全国都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时期,如何正确认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差异,对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十分重要。脱贫攻坚针对的是特定绝对贫困群体和村落,务求微观精准,具有时间紧迫、“靶向治疗”的特点,而乡村振兴针对的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相对贫困普遍问题,更加强调整体推进,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普惠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当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现实问题,有农民主体性挥不够,乡村建设人才匮乏,乡村治理多元主体未能有效协调以及渐行渐远的村落文化回归等无法回避的现实困境。
1.如何广泛调动亿万农民参与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要五级书记齐抓共管。全社会有共同的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党委政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者、推动者,也是助力者,但战略的主体是农民。要实现2050年的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需要尊重农民对于农村未来发展的想法,农民自我发展意识的觉醒和自我组织能力的提高、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非常重要。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要让亿万农民受益者参与进来,并积极参与推动乡村建设,这是该战略的出发点也是归宿。那么靠合理的机制或制度把农民组织起来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建立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村集体组织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呢?新中国70年的农村社会治理,从个体农户到合作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以后,农村出现了短暂的“治理真空”,再到“乡政村治”体系的构建,明确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治理格局。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乡村治理都存在诸多问题,但村集体组织还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了生产、生活性公共服务。而今天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松动,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其生产生活都脱离了农村,相比之前相对封闭的村庄生态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原本靠乡村土地来提供家庭基本保障,现在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土地基本上丧失了这个功能,那么由土地制度链接起来的村集体组织还能否把农民组织起来?松散的村集体组织能否对接国家资源开展乡村建设?如果不能有效地将亿万农民组织起来,村集体组织既无法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衔接,更无力承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公共资源的转移。这种情况下,靠什么将农民组织起来便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面临的组织困境。
2.如何破解乡村建设人才匮乏问题
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业者总体受教育年限较短,对农业科学技术的转化能力较弱,难以满足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支持。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城乡在资源、机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加速了乡村资源和要素向城市流动的速度,城市出现了“膨胀症”,乡村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凋敝症”,人口流动失序也是导致农业发展能力不足、乡村日渐衰落的重要原因。乡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劳动力资源总量减少,人才大量外流,乡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严重,空心村问题日益凸显。《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7.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4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比48.2%;文化程度方面,大专及以上农民工占12.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年轻且文化程度较高的农二代大多选择到城市务工经商,甚至有的举家迁移,造成乡村人才的严重缺失;与此同时,由于乡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基层工作环境差、待遇不高、晋升渠道和培养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使得外来人才也大都流失。总之,乡村地区人力资源本身总量不足,整体上文化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引入外来人才机制不完善,这样的人力资源现状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人才需要。
3.如何协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中,“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它是由2005年中共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定义中的“管理民主”调整而来的,标志着管理理念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在改革开放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地区在集体组织形式、人员流动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伴随着这些新变化,乡村治理模式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乡村管理“单一化”、基层政权“悬浮化”、自治组织“行政化”、农民态度“冷漠化”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由于乡村地区信息流不畅通、观念保守以及资源匮乏等原因,使得乡村地区自我发展和成长能力不足,客观上需要政府外力助推,需要通过资源输入,创造各种要素的流动机制来确保农业农村农民的稳定和发展;但政府构建的法理社会,其越位会产生挤出效应,弱化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动力,且村民会产生“等、靠、要”思想,导致农村发展对外依赖性越来越强,甚至在个别地方出现政府为规划乡村建设征地赔偿,村民坐地要价的现象,农村逐渐丧失自主能力和创造能力;而政府退出乡村治理,社会公共事务又会出现“公地悲剧”现象,公共事务无人关心,农民个体抵御灾害能力差,且村庄共同体的经济功能失调,经济功能被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替代,而且政府缺位乡村基层组织还容易被不良势力控制。所以,如何重构治理有效、和谐发展的乡村社会秩序,如何协调各方力量对乡村进行社会治理,是开展乡村振兴建设面临的治理困境。
4.如何减缓乡村文化断层和塌陷问题
相对于产业和经济问题而言,乡土文化问题也不容小觑。在城镇化的强势诱导下,乡村优秀人才单向外流,大量具有乡土文化气息的农耕技术、民间艺术、传统习俗、技艺失传,由此而造成乡村本土文化断层和塌陷。文化如何反哺乡土社会、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是一个重大课题。乡村文明承载着农耕文明的文化和底蕴,是农业文化保存的载体,它记录着人们共同的集体记忆,在现代化文明中扮演着文化和身份认同的重要角色。而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的村落正在消失。据统计,1990年,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77万个,到了2019年,总数锐减为251万个,减少了126万个自然村,平均每天消失119个自然村。依附于村落多样化的乡村社会生态日趋瓦解,消失的村落背后,是遗失的村落文化。没有了乡村文化,乡村就如同失去灵魂一般,实际上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乡村文化有待发掘,更需创新性地发展。
同时,因乡村优秀人才外流,一些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民间艺术、传统习俗技艺等面临着失传的困境,鄉村人才的流失是制约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瓶颈[3]。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有着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文化的断裂几乎是不可修复的。面对村落凋敝的处境,让村民生起对家乡文化的认同与自信,继而利用本土资源寻求自我发展之路,正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诉求。如何通过集体记忆的搜寻,使村民获得情感的归属,也是乡村振兴战略行动面临的文化困境。
三、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现实选择
1.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鸿沟
当下的乡村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无权威、无主体社会,村集体组织对外不能对接国家资源转移,对内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提供生产性和生活性公共服务,必须重建农民及其组织的主体性。而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村民自治制度是农民及农民组织主体性的基石。乡村振兴必须通过重新设计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来组织农村和农民,进行土地整合,通过土地权利分配将农民组织起来。这样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转移就可以对接村集体组织,村集体组织就可以依据当地公共事业的需求进行有效建设,从而激发农民的主体性,开展乡村建设[4]。深化土地改革需要把三权分置政策落到实处,给经营权更大的灵活性。土地确权不确地,农户种地就确地,不种地则以承包权来获得集体的返租收入;而如果农户进城务工经商失败返乡种地,村集体则将其承包权落地。这样,村集体有权收回不种地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就将农民与土地紧密地联系起来,村集体就具有了公共性的权利,也就具有了把农民组织起来的能力。
前些年我们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参与乡村振兴,结果许多公司抱怨有些农户见利忘约,铩羽而归。众所周知,人们总是在熟人社会里采取机会主义的概率要远低于陌生人的社会。因为企业家不明白个体农户对企业违约的成本几乎为零。个别农户违约往往让许多社会资本投资裹足不前,结果使更多农户利益受损。民国时期乡村建设学派的先贤们将教育、组织民众作为要务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有组织的农民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一定要意识到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动员和再组织化的重要性。合理的土地制度可以激活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主体性,村集体通过村党支部、村委会,或者合作社和乡村社会组织等,把利益诉求千差万别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共识,达成一致,对接投资乡村振兴的社会资本和国家资源转移,有效承接政府乡村振兴政策红利。同时村集体也有能力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并提供生产性服务和公共性服务,也为农民提供保障。
2.乡村振兴之要首在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乡村建设应注重培养乡村本土以及愿意留在农村发展的新农人,培育乡村发展的内生力量,同时建立具有时代性与创造性的农村人才政策制度,搭建乡村人才振兴的机制和体制。当下乡村建设亟须懂农业、爱乡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需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首先,挖掘、培养和利用本土人才。我国乡村基层有一批热爱乡土、扎根乡村的基层带头人,他们熟悉本土情况,这一批人是乡村振兴的主角,乡村发展,带头人很重要。其次,留住人才与乡贤,扭转人才等要素单方面外流的局面。鼓励和引进走出去的乡贤和新乡贤回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共同记忆、乡音情感等,引导其返乡,尤其新乡贤,是乡村振兴的引领者、投入者、构建者,也是新生产、生活方式的践行者、乡村的治理者,他们不仅能带来新的理念、资金,还能带来新的活力,要充分发挥新乡贤动能;再次,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提供完善的政策措施,改善乡村环境,解除其后顾之忧。最后,从长远来讲,人才培养要靠教育,越穷越要办教育,教育的投入是人才培养的源头活水。乡村人才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干部才能,加大对乡村基层干部的激励力度,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又要重视引进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确保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建立人才长效发展机制。对内建立乡村人才交流和培训基地,对外通过研究机构、学校,吸引投身乡村建设的人才。
3.多元主体协调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中国现代化的问题,是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需要城乡联动发展来实现。它不单单是乡村地区的建设,不是乡村区域的缝缝补补,而是为城市和乡村的现代化发展整体量体裁衣,需要政府、市场、社会、文化多方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治理体系需构建政府归位、市场到位、社会补位和农民主位的四维一体协同合作模式,从主客体的统一性去把握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在四维一体治理体系中,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在不同领域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主体作用[5]。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制度安排,具有强制权力,即用其建制性权力制定法律规则和制度供给,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对市场进行培育和引导等,政府职能一定不能缺失,但也切记不能越俎代庖。市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制度,产业振兴需要市场的激励和调节,围绕市场需求,引导和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乡村流动,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保持农业经济的旺盛活力。
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关键是产业振兴,村民关心的是产业带动的就业和收入问题,而产业兴旺必须依靠市场的力量,市场可以带来效率却无法自发解决包容和公平问题,如贫困、收入差距、“公共悲剧”等问题。文化是植根于人内心的自觉和自信,能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如关中传统村落宗族意识和民俗仪式的复活,体现了一种文化的自觉和价值的回归,说明现代化并不能完全摒弃传统文化,相反,传统文化今天仍然能够为现代化提供相当的正能量。最后,社会组织在乡土社会也是一股重要力量,它能够有效协调政府、市场和文化力量,在农村这样的熟人或半熟人社会里,更便捷、高效、低成本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如合作社、协会可以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乡村祠堂可以使鳏寡孤独者生活得到救济和改善;还有些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可以使穷人的福利得到更直接更便捷的改善。可见,政府的因势利导和推动、市场的激励作用、社会组织的协调和文化力量的哺育都是至关重要的,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困境决定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文化四维一体的有机结合,多元参与,共同发力和促进。
4.注重文化对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村文化建设就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乡村文化是村落生活中村民祖祖辈辈携带的集体记忆,具有多样性,是特色文化的传承和守望,村民的共同记忆具有内在凝聚力。文化干预的力量不容小觑。乡土价值的消亡和乡村文化的断层会导致传统伦理丧失部分约束力,乡村社会传统文化在价值引领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如周礼村落,周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造就了其独特的文化状态,村民依旧传承着对其生产、生活方式及信仰产生重要影响的部分[6]。
面对村民外流、村落凋敝、乡村记忆断裂的情况,如何唤起村集体记忆?首先,要弘扬传统的村落文化,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宣传,鼓励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积极担当继承者,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其次,开发乡村民俗文化资源,促进乡土文化的自觉和复兴,由此唤醒村民的文化意识,创新完善传统文化;再次,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它是对农业特性、乡村价值的再评估,是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建设;最后,发展乡村文化教育事业,有助于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农耕文化和优良传统,使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这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文化振兴,既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又要保存和传承优秀村落文化,唤起乡村的集体记忆。
四、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是今后一定时期“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和困境,它们长期且普遍存在着,这些问题实际是体制、机制或结构性问题,单靠改进工作、加强领导,只能是扬汤止沸。这些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需要通过体制改革、结构调整来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从制度、投入和结构等问题上施以援手,发动全社会力量多元化协同推动,相信乡村振兴工作一定会事半功倍的。
参考文献:
[1]贺雪峰,田舒彦.资源下乡背景下城乡基层治理的四个命题[J].社会科学研究,2020(6):111-117.
[2]张新文,张国磊.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乡村治理转型与乡村振兴[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18(3):63-71.
[3]王德军,征玉韦.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文化建设研究[J].甘肃农业,2021(3):12-16.
[4]贺雪峰.村级治理的变迁、困境与出路[J].思想战线,2020,46(4):129-136.
[5]唐惠敏,范和生.资本下乡背景下乡村振兴模式选择[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117-125.
[6]罗新远,等.中国百村调查丛书·周礼村落[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罗新远,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任陕西省乡村振兴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经济学学会副会长、陕西區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
吴春娜,西安培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