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的探索与思考
——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为例

2023-10-21 06:35
新疆社科论坛 2023年2期
关键词:伊犁州民族团结共同体

虎 新

一、引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平台,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①。这些重要部署为持续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的根本遵循。对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这样一个少数民族人数占比较高的地区,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落实到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最大限度地把各族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当前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需要把握的一项重要时代课题。

二、基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的路径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以深远的历史眼光、宏阔的世界视野,审古今之变、察时代之势,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伊犁州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荣誉称号,始终完整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内涵、形式、方法等环节入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为建设新时代和谐美丽伊犁凝聚强大力量。

(一)健全完善导向鲜明的政策标准,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目标任务转型升级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策引领和法治保障两手抓。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体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各项标准中。伊犁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伊犁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各级纪检监察巡查内容;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伊犁州重要议程,经常听取专题汇报,使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高效运转。制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伊犁州出台了“十四五”期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细化量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测评指标,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践提供统一标准和要求。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要求,分领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一进”“互观互学互评”等活动,通过互学亮点、互提意见和互谈经验,激发伊犁州各地各部门围绕主线推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有样板、创有目标、干有方向。伊犁州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阶段性推动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全员创建、全面创建、全域创建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伊犁州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

(二)持续深化“四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转型升级

始终坚持把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和青少年教育全过程,持续深化“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五个认同”。着力构建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宣传教育体系。伊犁州各级电台、融媒体中心、网站等媒体高频率、多渠道宣传民族团结,深入挖掘表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线等工作中涌现的民族团结模范;积极举办“讲述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大赛和报告会;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系列庆祝活动宣讲报告会”等;全力打造伊犁将军府、林则徐纪念馆等32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开展“五个认同”教育活动。把尊重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在景区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建设了一批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创作了《解忧公主》《伊犁将军》《伊犁河畔》等一批体现中华文化元素、反映民族团结的文艺精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打造了17个自治区文化大院建设试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根植于伊犁各族儿女心中。

(三)持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途径转型升级

始终坚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出台《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责任分工方案》,多渠道、全方位创设条件和搭建平台,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加强和改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多形式走动互动,在各项活动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凝聚人心。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民族团结的示范工程。开展“苏伊交融一家亲”等活动,组织两地群众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厚植“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血脉亲情,画好民族团结“最大同心圆”。在社区积极创设各民族交往交流的公共活动空间,常态化组织开展融情活动,打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互嵌式示范社区。伊犁州已累计打造互嵌式示范村镇107个、示范社区67个、示范小区120个,建设街头游园150个,营造氛围良好的社会条件和居住环境,使唇齿相依、水乳交融的和谐民族关系在伊犁州各地处处彰显。伊犁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各民族学在一起、玩在一起、乐在一起成为常态。深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使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各民族大家庭。

(四)持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影响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转型升级

坚持紧扣主线,建立了自治州、县市、乡镇三级创建工作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好庭院”“模范户”“模范科室”等创建微行动评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向社会各层面覆盖,织密创建网格,用身边微典型传播正能量,达到扩面提质的效果,形成以点串线、以线促面的格局。坚持以机关、学校、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军(警)营、团场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窗口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着力扩面提质、强化示范引领、实现纵深发展。严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达标验收和命名,强化宣传效果,增强辐射力,使创建过程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创建工作全面覆盖。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扩点扩面、提质增效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创建成果在全疆名列前茅。其中,5个县市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率达45%;9个县市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率达82%,开启了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新征程。伊犁州民族团结进乡镇、机关、学校、村(社区)等创建验收达标率均为100%,同时大力选树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形成了良好的创建示范格局。

(五)持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质效转型升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上。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各族群众发展经济搭建平台。抓好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工程,促进少数民族经济项目实施,更好地造福于各族群众;把“塞外江南·魅力伊犁”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支柱产业,使景区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展现美丽伊犁的名片、各族群众小康生活的家园。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惠及群众和增进团结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大力气,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工程造福各族群众。坚持把稳定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广泛凝聚各族群众力量。加强对民族事务的常态化治理,持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质效转型升级。

三、对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新的历史任务对民族团结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处在转型升级阶段,其内涵不断深化、广度不断拓展、成效不断提升,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广大群众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标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对表各地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对照各族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新形势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还面临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系统性上有差距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由此来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群众性强、覆盖面大、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在创建过程中,有的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简单视为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没有纳入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未有效融入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对“三个赋予”②的理解简单化、碎片化,更多地体现在形式上,而没有充分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密切联系。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得不够。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针对性上有差距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五个认同”,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的基础性工作。从宣传教育内容来看,《关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会纪要》精神和《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白皮书及“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等内容理论性较强,针对党员干部、学生、基层群众等不同对象,还需要系统科学的宣传教育书籍、视频资料等精神文化产品,特别是互联网空间的宣传教育产品更加不足,缺少群众沉浸式参与、体验、感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体验项目。从宣传方式方法来看,有的地方仅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现为挂横幅、贴标语、做展板、布展厅,缺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载体和现代化手段,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教育阐释的还不足。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精准性上有差距

始终呼应主旋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内涵与价值所在。要把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共同”的共同体理念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核心,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五项重点任务”谋划布局工作,并融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领导和干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不够全面,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本地本部门工作完全无关,没有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与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结合得不够紧密,游离于本地本部门日常工作之外。有的领导和干部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阶段性任务,片面理解为做一面文化墙、搞几场活动、开展几次宣传,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方面的活动内容不够丰富、特色不够明显。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群众性上有差距

民族团结是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就是各族群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检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参与主体来看,有的地方把各族干部职工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对象,没有将创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下沉到基层和广大各族群众之中,群众动员工作不够充分。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够充分,对创建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不够,对创建的知晓率不高,对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知晓率不高,在创建工作中的参与感、获得感还不够明显,没有形成创建过程人人参与、创建工作人人监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

(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期性上有差距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需要持续推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从伊犁州各地各部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或部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识不到位,不能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忽视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日常工作;有的地方或部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不掌握,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只要获得了命名荣誉,在长期或命名周期内不需再持续推进;有的地方或部门在申报创建时比较重视,组织人员形成专班全力以赴抓创建工作,一旦获得命名荣誉就彻底放松了创建的日常工作;有的地方或部门创建工作原地踏步,找不到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工作无起色、无创新、无深化;有的地方或部门创建工作载体形式不够丰富,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方法手段不多,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全域性上有差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没有无关的部门和单位。从伊犁州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或部门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是打造示范点的工作,只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打造示范点即可,认为创建工作就是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打造一两个特色鲜明的示范点工作,注重面子工程、规划精品线路,善于抓点而不善于扩面;有的地方重视在城市区域抓创建工作,不重视农村区域的创建任务;有的地方重视机关事业单位的创建工作,不重视社会其他各行各业的创建工作;有的地方重视培育和打造示范区示范单位,不重视向基层一线和社会面更多领域、多行业延伸,导致创建工作与全面创建、全员创建、全域创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持续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思考

(一)树立系统思维,以大视野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转型升级的新格局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2019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民族工作”。③这一重要论述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放在“两个大局”的整体中思考和谋划,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大局,在大统战格局下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④,凝聚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推动形成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运行转化为推动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力抓手。

(二)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导向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转型升级评价标准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转型升级,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就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紧紧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增进共同性为导向,把各项要求融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主线抓好制度设计、示范引领、宣传教育、社会动员。推动创建工作转型升级,就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的核心目标,围绕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确定的“五项重点任务”⑤,结合各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创建任务和措施。要健全评价标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从增进共同性、缩小差异性的大方向着眼,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入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小切口入手,建立导向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体系,细化量化任务措施,进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退出管理制度办法,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摘牌,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三)创新载体方式,有形有感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的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深刻揭示出文化认同对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根本性作用,明确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建立健全对各族干部群众的常态化教育机制,推动教育工作融入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深化《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等白皮书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树牢中华民族历史观,铸牢中国心、中华魂”⑥。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对新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深入研究,围绕“四个共同”的基本观点作出真实鲜活和有说服力的阐释,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多的史料支持和理论成果,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打造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文化广场和主题公园。在各县市中心城镇,通过公共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等载体,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实体化、形象化。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出一批各族群众可沉浸式参与、体验、感知的体验项目。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题材的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力度,组织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读本,让不同类型的文化产品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载体。大力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创作推出一批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形有感有效的网络宣传产品,推动互联网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平台。

(四)突出精准发力,精心创建一批由点到面、由量到质的“升级版”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出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全面提升地更高要求。要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机关、学校、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军(警)营、团场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窗口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实际情况,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精准性,体现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创新方式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转型升级,要改变打造“点”的现状,向扩展到“面”的延伸和突破,也要突出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伊犁州各地各部门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重点任务,谋划布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要求、战略任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针对机关、学校、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军(警)营、团场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窗口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不同的创建模式,以各具特色的创建形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区域、行业的中心工作,激励各类示范典型争当排头兵,形成争创模范的辐射效应。

(五)响应群众期盼,创设多层次、宽领域的“升级版”融情实践平台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要在政策和制度建设上做文章,出台有力、有效的政策法规。要认真总结吸纳全国各地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方面的成功实践经验,把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在城市综合体项目引进、产业经济重大项目落户、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倾斜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方面出台更具体、更便于操作和更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政策措施,增强互嵌式社区的吸引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行动,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楼宇、示范家庭等评选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好地融入民生改善、走进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建立健全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评价体系,对此项工作开展科学的评价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准方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为各族群众在各领域各层次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各民族同村镇共小组、同社区共单元、同学校共班级、同机关共单位、同车间共班组、同时代共命运,促进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好援疆优势和平台,不断创设新疆各族群众与援疆省市群众交往互动的平台,让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去,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新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生产生活,维护祖国统一。

(六)强化正面舆论引导,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民族领域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机制。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大变量,高度重视互联网对民族团结工作带来的深远影响,进一步创新丰富完善话语体系和方式方法,在网络上传播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和声音,用法律武器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把互联网建成凝聚中华民族正能量的新平台。广泛普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畅通各民族语言上的交流,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注 释:

①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1年8月29日,第1版。

②“三个赋予”是指,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③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第2版。

⑤“五项重点任务”是指,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⑥《习近平在新疆考察时强调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N],《人民日报》,2022年7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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