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华
素养夺标
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本课必备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 秦汉时期
(1)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朝税率从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
(2)人头税:秦朝征极重的人头税。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口赋”是专指对7岁至14岁未成年人所征的赋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
(3)财产税:汉朝还征收财产税,例如,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算缗——西汉武帝时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对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和车船所有者所征的赋税。课税对象为商品或资产,“缗”为货币和计税单位。这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封建经济基础的巩固,但是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4)徭役: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更卒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等繁重劳动。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2. 隋唐时期
(1)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前期:继承隋朝的租调役,后发展为租庸调制。丁男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称为“庸”。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3)唐中后期:780年,政府改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3. 宋元时期
(1)宋朝: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多,派发各种徭役。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纳钱代役。
(2)元朝:基本上沿袭租庸调与两税法,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增设“科差”,按户等征收丝和银两。
4. 明清时期
(1)明朝前期: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明朝后期: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称为“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上承唐朝两税法,下启清朝“摊丁入亩”,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3)清朝前期: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至此,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进一步减弱了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 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概念: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2)历程: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在世界范围内,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是伴随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的。中国直到1937年才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3)中国古代的三大海关管理机构
①关津:是西周到唐宋时期在水陆交通要道上设立的检查机构,除了承担军事防卫任务外,到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有了征税、缉私等职权。关津管理制度经过秦汉以及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隋唐时期就已完备。
②市舶:唐至明代,随着我国经济重心南移,海上丝绸之路繁盛,政府开始在东南沿海港口设立市舶管理机构——市舶使(司)。当时,关津与市舶并存,但关津主要负责内陆进出境检查,市舶则管理海上贸易。
③榷关:明清时期,政府在运河、长江水道设关征税,称为榷关。关津这一称谓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市舶司仍然存在,直到清代康熙年间才消失。榷关在清朝前期分属户部和工部管辖,因为以货币为计税单位,所以属户部的榷关又被称为“钞关”。当时著名的八大钞关有七个设在运河沿岸,其中就有缴税最多的临清钞关,而唯一一个设在长江沿岸的则是九江钞关。
2. 近代中国维护关税主权的斗争
(1)关税主权的破坏
①協定关税:《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②海关管理: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2)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①国民革命时期: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②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改订新约”,与列强重新签订关税条约,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3. 新中国的关税制度
(1)建国初:收回关税自主权;国家颁布关税法规,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2)改革开放后:颁布一系列海关及关税法律、条例,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4. 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1)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英国的这一做法后来逐渐影响到欧美其他国家,再传播到全世界,使个人所得税成为今日各国广泛征收的一个税种。
(2)产生: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1936年,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3)发展
①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4)中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实意义:是深化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调节国民个人收入,有利于缓解人们对财富两极分化的不满情绪;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
重点难点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
1.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到以田亩为主,以唐朝两税法为标志。
2. 缴纳品种: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发展,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3.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到基本定时,以唐朝两税法为标志。
4. 服役规定:农民由必须服役到可以代役,以唐朝的“庸”为代表。
5. 赋役种类:由繁多到逐渐合并,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6. 赋税结构:商品税占国家赋税的比重逐渐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