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赛
摘 要:根据科技部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高校具体工作实际,从分析“减负”的实质与内涵出发,围绕推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细化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巩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加快科研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关怀五个方面探讨为青年科研人员“减负”的路径与措施。
关键词:青年科研人员;减负;科研管理;绩效评价
2022年7月28日,科技部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关于青年科研人员如何减负,推出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五方面新举措。《通知》总体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浙江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印发专项文件,推动“减负行动”落地,天津大学等部分高校也从青年科研人才培养体系、考核评估方面推出具体实施办法。笔者作为高校科研管理人员,以武汉地区中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为例,探析立足高校如何贯彻落实《通知》内容,切实为青年科研人员“减负”以及在当前政策背景下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稳步提升。
青年科研人员减负的实质与内涵
1.“减负”本质在“赋能”
对于“减负”的“减”,《通知》中更多体现在增加机会、资源倾斜,所以“减负”不是降低要求,更不是不提要求,除针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期限,其科研“质”和“量”的要求都未减少,“减负”的同时也是“赋能”。因此,站在高校角度对《通知》内容落地实施,更多着力点应放在进一步细化科研服务、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上,在政策层面“暖心”“减负”,增强学校青年科研人员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培养更多“本土”人才,进而成为学校科研发展“新增量”。
2.“减负”核心在“人”
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核心在“人”,学校青年人才的储备是关键。国家不断发布利好青年科研人员的政策,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国家各级各类项目也不断提高对青年人才的资助比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改革举措提出要稳步扩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规模;国家社科基金中资助率最高的也是青年项目。具体结合学校实际,以国家社科基金为例,2020年,武汉大学立项34项,其中11项青年项目;中南民族大学立项22项,其中3项青年项目,相较于武汉大学青年科研人员贡献了近1/3的项目占比,中南民族大学青年项目占比较低。2021年,武汉大学立项49项,其中青年项目13项;中南民族大学立项17项,青年项目仅1项。2022年,武汉大学立项40项,其中青年项目7项;中南民族大学立项14项,青年项目3项。立项数是申报基数与立项率共同作用的结果,相较于武汉大学在站博士后等多渠道青年人才储备,中南民族大学掣肘于“学科”“编制”等因素而囿于“量”难以突破。
3.“减负”关键在“提质”
如何从“减负”到“赋能”,关键要“提质”。国家层面政策多是要求“增机会”,如提高青年人员资助比例,给予不少于五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等。立足学校,更多思考要放在科研经费的支持上,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质量,做到“放得下去,收得上来”。2022年,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对于青年项目的资助比例达到70%;2023年,资助比接近90%,远高于重点、一般项目资助比。这些项目能否按期结题、取得预期成果是下一步工作重点。如果大量青年项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不能释放申报存量,必将影响后续的申报比例,只有形成良性循环,才能释放更多的科研潜力,进而促使科研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青年科研人员减负的路径与措施
1.推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中国学术界已高喊了多年的“破五唯”真正推向了改革的拐点,但在新环境、新条件下的科研考核如何开展,科研考核与聘期考核以及人员考核与岗位考核之间的关系,仍然需要进行深入梳理和思考。目前,学校执行的科研考核文件为讲师15分、副教授20分、教授30分,宽松的科研考核条件下仍有半数教师考核不合格,反映出来最直观的问题就是考核不合格对于教师的“负激励”非常有限。学校须进一步弱化科研考核等以年度为周期的考核,让聘期考核等中长期考核发挥出更有力的效用,使得青年科研人员压力与温暖并存,做得好的科研人员切实得到认同感与获得感。要把资源盘活,通盘考虑投入产出比,科研考核、人员考核、聘期考核协调作用,人才启动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平台与科研团队经费等校内资金资助项目也要统筹协调。因此,推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建立多维度的绩效评价机制。不同学科之间差异性较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知识迭代更新快,国际学术会议、学会期刊是科研成果的重要发布渠道;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等艺术类学科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钟奖、荷花奖等学科领域独有的专业赛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完善科普工作者评价体系,在表彰獎励、人才计划实施中予以支持,鼓励相关单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资政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是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人才作用,高校服务政府、企事业单位,产学研融合的重要体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中央和地方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亦是多维度科研成果的组成部分。为全面评价科研人才,诸如以上均应纳入评价范畴,建立更为全面的分类评价体系。同时,建议引入同行评议、学科推荐的机制,本着量少而精的原则,鼓励科研人员发表高质量成果。
第二,关注青年科研人员的实际发展。虽然绩效考核转向长周期,但延长考核时间不等于放任自流,精简过程检查报告数量和篇幅要求也不等于不提要求。作为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化建设、科研成果登记等多种措施,可以及时掌握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进展,关照到青年科研人员的发展瓶颈,为学校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有效、有的放矢的发展指引提供科学依据。
2.细化相关管理制度措施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要求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那么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如何平衡项目数量和单项资助额度?对科研岗位新入职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如何在经费资助中加强引导、提高资助质量?科研经费“包干制”落地,简化设备招标采购程序、差旅和会议费报销流程,如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升青年教师满意度?诸多方面都需要在具体实践中,结合各个高校科研发展实际不断细化、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
第一,在规章制度方面。近年来,国家关于科研体系改革、制度创新、“放管服”等方面的指导文件不断更新,关于落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文件密集出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学习相关指导文件之后对学校所有科研管理类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以“查漏补缺、健全体系”的指导思想对相关制度开展了新建、修订或废止工作。仅2022年就出台了12个文件,包括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奖项及成果应用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關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学院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在平台建设方面。针对省部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团队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绩效导向,学校多次从政策学习引导、平台分类建设、日常运行管理、人才梯队建设、学术活动管理、考评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有效推动了上级文件的“落地生根”,为学校科研事业的提质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3.巩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
《通知》中关于“保时间”中指出要“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鼓励科研单位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聘用科研助理,为科研团队提供专业化辅助服务,将青年科研人员从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这是“保时间”的基础人员保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矛盾:
第一,高校科研助理辅助科研工作的效果有限。一是科研助理社会保险缴纳存在现实困难。被聘用的科研助理中,部分人员为准备公务员考试或第二次考研的学生,不愿放弃应届毕业生身份,无法按要求缴纳社保。二是科研助理履职能力和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科研助理中准备考公或考研的应届毕业生,基本都抱着“一边复习准备考试,一边做科研助理”的想法,主观上用心做好科研助理有关工作的意愿不强、态度消极;另一方面,部分学校面向未就业的毕业生特别是本科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时,条件设置较低,导致招聘到的科研助理素质参差不齐,能真正辅助开展科研工作的人才不多。
第二,高校科研秘书队伍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目前,很多高校的科研秘书或身兼数岗,或为新进教师等兼职人员。由于缺乏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科研秘书往往对自身岗位的认同度不高,加之岗位自身的晋升空间有限。因此,科研秘书往往业务还没有完全熟悉,就已经进行岗位轮换了。
因此,为更好地给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科研服务,建设一支高效且专业的科研管理人员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保证科研管理队伍的稳定,在工作绩效中认可科研管理人员的劳动价值,为其提供上升渠道,如职级的晋升、绩效的奖励等;二是通过开设科研管理相关培训课程,引导科研管理人员提升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三是设立科研管理校级课题、项目,引导科研管理人员加强专业领域的研究;四是组织高校之间、学院之间的调研,引导科研管理人员开拓视野、互学互通。通过“量”与“质”的稳定,不断巩固科研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科研管理水平。
4.加快科研系统信息化建设
《通知》要求建立“信息只填一次”机制,是对高校科研信息化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目前,很多高校的科研系统还是一个信息“孤岛”,与财务、国资等系统无法有效对接,仅满足登记、统计等基本功能。高校信息化建设不只是机械地将“线下”手续搬到“线上”操作,而是要真正优化工作流程且实现不同处室审批权限的再界定。以经费调剂手续为例,其产生原因多是由于科研预算科目与财务预算科目不匹配导致的,而且报销时没有设置预算剩余额度提示,造成科研人员在非主观原因情况下导致某一科目填报超出预算。调剂手续一般需要科研人员本人写申请,再经过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审批,一套流程走下来,不仅增加了项目报销的时间成本,而且难免出现非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信息化建设不仅要解决科研系统和其他系统的对接,而且还要梳理审批节点,平衡财务防控风险与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因此需要多部门的联动配合。
5.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关怀
《通知》关于“强身心”,提出要组织专训班,开展职业生涯培训,以此帮助“青年科研人员少走弯路”。针对学校层面,需要把讲座“做实”,不能流于形式,成为“应景性”会议。202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立足工作本位,要走进学院、走进青年教师群体之中,倾听他们的想法,解决实际困难。学校科学研究发展院每年会启动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督导,藉此走访每个学院,了解教师科研项目进展,讲解项目结题要求。一方面,面对面交流提高了交流效率;另一方面,也增进了双方了解,切实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结项率及结项成果质量。
针对学院层面,要加强校院两级管理,通过学院将管理政策不断完善落地,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优化小范围人才生态发展。在平台建设方面,要鼓励青年教师进平台、进团队,承担重大任务,将青年人才培养融入到大平台中,以“传帮带”培养青年人才眼界、提升青年人才视野。在个人发展方面,要为青年科研人才“画像”,对于重点人员重点关注,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开展全链条跟踪,搭建支持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培养高校“原生”人才,帮助其成为关键人,发挥关键作用。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指出,“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培养基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要制定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高校要在培育优秀青年团队,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建设,加强有组织科研中有所作为,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宏观规划、顶层设计,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框架下,深入探索“放管服”,将中央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其他学校自有资金作为有力抓手,围绕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最大限度凝聚和优化资源配置,研究提出有组织科研的主攻方向,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中彰显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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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责任编辑:卜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