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妍 俞子荣 蔡桂全
中日韩三国同处东北亚中心, 同为全球重要经济体, 中日韩三边及中日、 中韩双边经贸合作对亚太区域经济发展的走向, 以及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 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 全球化进程受阻、 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 以及大国博弈日趋激烈的形势下, 中日韩合作中不稳定、 不确定因素正在增加, 而产业高技术化、 数字化、 低碳化已成为后疫情时代各国挖掘经贸合作潜力的新引擎。 中日韩在该领域各具发展优势, 一系列新增长点正集聚形成, 三国合作前景值得关注。
1.中日贸易
中日两国建交以来, 经贸互利合作一直是两国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 2022 年, 中日贸易额为3574.2 亿美元, 与1972 年双边贸易额相比, 增长已经超过300 倍, 而且中国连续16 年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国。
2013—2022 年, 中日贸易稳中求进(见图1)。2013—2020 年, 除2015 年和2016 年有所下滑外, 中日贸易总体维持在3000 亿美元左右。 尽管2021 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 但中日贸易总额仍达3714 亿美元, 同比增长17.1%, 为10 年来最高增幅。 其中, 中国自日本进口2055.5 亿美元, 也是10 年来的最高值。 2022 年,中日贸易总额为3574.2 亿美元。 其中, 中国对日本出口1729.3 亿美元, 增长4.3%, 中国自日本进口1845亿美元, 减少10.2%, 日本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国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
图1 2013—2022 年中日进出口贸易发展趋势
从中日两国的贸易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 电气设备产品(HS85)与机器、 机械类产品(HS84)上, 二者贸易额占中日贸易总额的40%以上。从中国对日本出口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电气设备产品, 机器、 机械类产品和针织与编制服装产品(HS61)上。 2022 年, 中国对日本出口以上三类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3.4%、 16.5%和4.5%。 从中国自日本进口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 电气设备产品, 机器、 机械类产品和汽车及其零件(HS87)。2022 年, 中国自日本进口以上三类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7%、 20%和8.5%①数据来源: 全球贸易观察数据库, https: / /gtf.sinoimex.com/Default.aspx。。
2.中日投资
日本是中国重要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2013—2022 年, 日本对华投资整体呈先抑后扬态势(见图2)。 2022 年, 日本在华新设企业828 家, 占在华投资外商企业总数的2.2%; 对华投资实际使用金额为46.1 亿美元, 占比2.4%, 同比增长17.9%,为2015 年以来最高值①数据来源: 中国商务部, 《中国外资统计公报 2023》, 2023 年9 月, 第7 页。。 截至2022 年, 日本累计在华设立企业55459 家, 累计对华实际投资1275.9 亿美元, 成为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国, 在中国累计利用外资国别排名中居第二位②数据来源: 中国商务部, 《中国外资统计公报 2023》, 2023 年9 月, 第35 页。。 从投资行业来看,日本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与批发零售业, 其投资占对华投资总额的80%以上。 据日本财务省统计, 2022 年日本对中国制造业投资额为7490 亿日元, 占比62.2%; 从具体行业来看, 对中国运输机械行业投资额为3068 亿日元, 占比28%; 批发零售业投资额为2476 亿日元, 占比22.8%, 排在第三位的化学医药行业投资额为 2205 亿日元, 占比20.1%③数据来源: 日本财务省, https: / /www.mof.go.jp/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reference/balance_of_payments/bpfdii.htm。
图2 2013—2022 年中国实际利用日本外商投资额
总体来说, 中国对日本投资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规模的比重较小。 2013—2022 年, 中国对日本投资的变化较大(见图3)。 尤其是2018 年至今, 中国对日本投资增长迅速。 2021 年, 中国对日本投资7.6 亿美元, 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额的0.4%。 截至2021 年, 中国对日本投资存量为48.8 亿美元④数据来源: 中国国家统计局, https: / /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 cn=C01。。
图3 2013—2021 年中国对日本直接投资流量
从中国对日本投资的行业情况来看, 2019 年以来的变动较大, 主要表现为, 由以非制造业领域(运输业、 零售业等)为主的对日投资, 向非制造业与制造业(电器、 机械行业, 化学、 医药行业等)投资并重的方向发展。 据日本财务省统计, 2021 年中国对日本制造业投资为35 亿日元, 非制造业(主要为运输业和服务业)投资为295 亿日元。 2022 年, 中国对日本制造业投资增长至127 亿日元, 占比34%。 其中, 对电器、 机械行业投资为68 亿日元, 占比18.2%; 对化学、 医药行业投资为24 亿日元, 占比6.4%①数据来源: 日本财务省, https: / /www.mof.go.jp/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reference/balance_of_payments/bpfdii.htm。。
1.中韩贸易
自1992 年中韩建交以来, 中韩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2015 年《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后,两国经贸规模进一步提升, 2017 年与2018 年, 中韩贸易实现10%的高增长(见图4)。 2021 年,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 但中韩双边贸易额还是达到3623.5 亿美元, 同比增长26.9%, 为10 年来的最高增幅。 2022年, 中韩贸易总额3622.9 亿美元, 几乎为1972 年的72 倍②1972 年, 中韩两国贸易总额为50.3 亿美元。。 其中, 中国对韩国出口1626.2 亿美元, 同比增长9.5%; 中国自韩国进口1996.7 亿美元, 同比降低6.5%。 2022 年, 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 进口来源国和出口目的地国; 韩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图4 2013—2022 年中韩进出口贸易发展趋势
从中韩两国贸易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 电气设备产品(HS85)与机器、 机械类产品(HS84)上, 二者的贸易额占中韩贸易总额的50%以上。 从中国对韩国出口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 电气设备产品, 机器、 机械类产品和无机化学品、 贵金属(HS28)上。 2022 年, 中国对韩国出口以上三类产品的占比分别为31.2%、 10.7%和7.9%。从中国自韩国进口商品结构来看, 主要集中在电机、电气设备产品, 机器、 机械类产品和塑料及其制品(HS39)上。 2022 年, 中国自韩国进口以上三类商品的占比分别为55.6%、 10.1%和6.5%③数据来源: 全球贸易观察数据库, https: / /gtf.sinoimex.com/Default.aspx。。
2.中韩投资
韩国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 2022年, 韩国对华投资出现强力反弹, 在华新设企业1593 家, 占比4.1%, 居外国在华设企数量的首位;中国实际利用韩国投资66 亿美元, 占比3.5%, 同比增长43.2%, 为10 年来的最高增幅(见图5)④数据来源: 中国商务部, 《中国外资统计公报 2023》, 2023 年9 月, 第7 页。。截至2022 年, 韩国累计在华设企73460 家, 对华实际投资存量为968.3 亿美元, 韩国是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国, 在中国累计利用外资国别排名中居第三位⑤数据来源: 中国商务部, 《中国外资统计公报 2023》, 2023 年9 月, 第35 页。。 从投资行业来看, 韩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占总投资的90%以上, 制造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半导体内存和车载电池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对中国服务业的投资在近年有较大提升, 从2019 年的0.6 亿美元上升至2021 年的3.5 亿美元,投资占比从1%上升至5.3%⑥数据来源: 韩国详细海外投资数据库, https: / /stats.koreaexim.go.kr/sub/detailedCondition.do。。
图5 2013—2022 年中国利用韩国外商投资金额
近10 年来, 受政治经济形势及其他因素的多重影响, 中国对韩国投资呈不稳定态势(见图6)。2021 年, 中国对韩国直接投资流量为4.8 亿美元。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截至2021 年底, 中国累计对韩国直接投资124 亿美元。 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统计, 2022 年中国对韩国投资总额为14.8 亿美元。其中制造业投资为9.4 亿美元, 占比63.5%, 主要流入化工行业和电气、 电子行业; 服务业投资为4.4 亿美元, 占比29.8%, 主要流入研发和技术服务、 批发零售行业。
图6 2013—2021 年中国对韩国直接投资流量
1.中日韩领导人高层对话机制
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基于20 世纪90 年代末启动的东盟与中日韩(10+3)框架发展起来的合作机制。 目前, 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共举办八届, 在多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覆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 在2019 年12 月举办的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 三国发表《中日韩合作未来十年展望》, 通过“中日韩+X”早期收获项目清单等成果文件。 三国商定, 未来将在共同提升合作水平、 维护持久和平安全、 倡导开放共赢合作、 引领科技革命等八个方面开展合作。 除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这一最高机制外,三国在外交、 科技、 信息通信、 财政、 人力资源、环保、 运输及物流、 经贸、 文化等领域建立了21 个部长级会议机制, 负责相关政策规划和协调。 其中,讨论中日韩经贸合作的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已举办12 届。 在2019 年第十二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上,三国就区域经济一体化、 地方合作、 “中日韩+”、电子商务、 互联互通、 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达成广泛共识, 取得丰硕合作成果。
2.中日韩自贸伙伴关系合作机制
中韩自贸区建设逐步深化。 2015 年12 月,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 并推动中韩经贸关系升温。 2017 年12 月, 中韩正式启动的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是中国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的服务贸易、投资领域自由化谈判, 它将提升中韩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便利化水平, 促进东亚地区产业链、 供应链深度融合。 目前已开展9 轮高水平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磋商, 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面临RCEP 生效实施带来的有利条件。 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是中国参与的经济体量最大、 占中国外贸比重最高的自贸区谈判之一。自2012 年至今, 三国共经历16 轮谈判, 设立了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 投资、 竞争、 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政府采购和原产地规则等11 个工作组会议,针对打造“RCEP+”的自贸协定达成共识, 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RCEP 于2021 年1 月正式生效实施, 这使得中日、 日韩之间首次建立自由贸易关系, 填补了东北亚多边自贸区空白, 在电子通信和制造业等货物贸易领域, 金融和电信等服务贸易领域, 以及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等规则领域开启了新的合作引擎。 当前, 三国正积极实施RCEP, 共同促进区域经贸规模增长和经济红利释放。
随着以规则为导向的自贸协定谈判成为热点,中韩两国正加速推进自贸安排。 韩国已表明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意向, 中方也正式提出加入申请, 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诸边秩序规则制定。 未来, 如果中韩成功加入CPTPP, 中日韩将在新的区域自贸协定框架下开展新型合作。
此外, 中日韩目前设有经济高层对话、 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 创新合作机制、 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等政府间双边合作和对话机制, 三国积极推进地方示范区、 产业园建设, 建立起多种模式的园区平台,为创建更多层次、 更多领域的合作机制提供便利条件。
2021 年,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 RCEP 如期生效, 中日韩三国的贸易规模顶住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 再上新台阶。 与此同时, 在全球供应链振荡的影响下, 三国间的投资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当前, 中日韩经贸合作既有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机遇, 也面临着新旧问题复杂交织的一系列挑战。
1.中日韩经贸合作是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的内在诉求
2022 年, 中国、 日本和韩国的GDP 增速分别是3.0%、 1.1%和2.6%, 分别低于2021 年的8.4%、1.7%和4.1%。 2023 年, 日本政府预测GDP 增长率为1.5%, 韩国财政部预计GDP 增速为1.6%, 中国政府则预测本年度中国GDP 增速将恢复到5.0%左右。 相对于日韩两国, 中国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积极向好, 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 当前, 中国采取适度扩大支出规模、 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的范围、 加力推动财力下沉等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强化对市场主体、 经济平稳运行、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区域发展战略和改善民生需求五方面的支持力度, 并且与其他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面向日韩展现超大市场体量、 高效的人力资源与政策环境。 日韩作为与中国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亚洲经济体, 具备与中国继续深化合作, 持续维护产业链配套体系,推进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内在诉求。
2.新发展格局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供驱动力
鉴于全球治理体系、 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 中国顺势而为, 主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作为应对全球经济格局变化的有效战略。 2023年以来, 中国的市场需求稳步复苏,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588 亿元, 同比增长8.2%。 在这种形势下, 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潜力将逐渐成为中日韩新一轮经贸合作的基本盘, 巨大的市场红利将始终吸引日韩企业保持与中国的合作, 驱动更多的日韩企业面向中国市场优化“供给”, 并且为日韩两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更多发展机遇。3.“三大倡议”改善中日韩经贸合作外部环境
当前, 世界之变、 时代之变、 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相继提出全球发展倡议、 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 “三大倡议”是突破以往传统西方霸权理论与行为的国际公共产品, 有利于构建更为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 对改善中日韩外部环境与三国合作共识, 推动三国间经贸关系走深走实有重大积极意义。
4.RCEP 为中日韩经贸合作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RCEP 首次在中日之间、 日韩之间建立自贸联系, 为中日韩加强经贸合作提供了新发展动力。 首先, RCEP 将进一步降低中日韩之间贸易投资成本,显著提高三国贸易投资自由化、 便利化水平。 据统计, 2022 年韩国对日本出口额占韩国利用RCEP 总出口额的67.3%①日本貿易振興機構.RCEP 協定発効から1 年、 協定活用した輸出の67%が日本向け[EB/OL].(2023-02-07)[2023-07-21].https: / /www.jetro.go.jp/biznews/2023/02/78b1b38945311dfd.html., 而日本利用RCEP 进口额的95%来自中国和韩国, 日本颁发的RCEP 原产地证书的数量也在稳步增加②中田一良.日本におけるRCEPを利用した輸入の現状[EB/OL].(2022-12-22)[2023-07-21].https: / /www.murc.jp/wp-content/uploads/2022/12/report_221222_01.pdf.。 其次, RCEP 将塑造中日韩产业合作新优势。 RCEP 将促进东亚生产网络发展, 缓解外部不稳定因素对东亚地区产业链合作的冲击。 随着RCEP 框架下货物产品关税减免幅度逐年扩大, 服务和投资领域开放市场环境逐步完善,中日韩的汽车、 机械、 电子信息、 轻工、 物流、 金融等众多产业部门将从中受惠, 企业生产与流通成本进一步降低, 国际竞争力将显著提高。 特别是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的应用, 将使中日韩相关产业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关系。 最后,RCEP 红利将激活新业态新模式。 RCEP 引入区域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 将促进中日韩三国跨境电子商务、 数字贸易、 绿色经济、 互联网金融、 在线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为中日韩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提供新增长点。
1.逆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经济环境发生变化
2022 年世界经济增速显著下降, 国际市场需求疲软, 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因素不断涌现。 从全球经济治理角度来看, 多边贸易体制受到较大冲击, 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进展缓慢, 中日韩三国在创建多边自贸协定等国际经贸规则领域的合作受到影响。 从地缘政治风险角度来看, 美国联合盟国加大在政治、 安全、 经济等领域对华打压的强度。在中美关系紧张的背景下, 日韩加紧与美国的同盟关系, 对华合作态势有所减弱。
2.韩日对华贸易规模、 结构及海外投资战略发生变化
一方面, 日韩对华贸易规模与结构发生变化。2022 年, 日本总进口额增长16.8%, 但自中国的进口仅增长1.9%; 韩国总进口额增长19%, 自中国的进口增长11.6%。 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乌克兰危机带来的能源恐慌使日韩增加了自澳大利亚、 阿联酋、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资源类进口。 2022 年, 日本对华出口下降11.2%; 从出口产品来看, 覆盖日本对华出口的机械、 电子信息、 汽车等重要品类。 韩国对华出口下降4.4%, 主要体现在光学、 照相制品与机械用品出口的减少。 2023 年, 全球经济增速预计将下降至3%以下, 预计日韩经济增速更是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两国推动经济复苏、 保持原有贸易增速面临较大压力。 此外, 日韩对华贸易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 也与日韩两国政府对进出口企业的政策性引导有关。
另一方面, 日韩海外投资战略布局发生逆转。中国劳动力和原材料等各类生产要素成本逐渐走高,使在华投资的劳动密集型、 低技术水平的日韩传统制造业面临成本上升压力, 其生产网络逐步转移至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地区。 2020 年以来, 相对于对华投资, 日韩对东盟整体绿地投资大幅增加, 尤其是在电子信息领域。 据fDi Markets 数据库统计, 2020年日本对东盟国家的绿地投资为2 亿美元, 韩国对东盟国家的绿地投资为40 亿美元。 此外, 日韩对华投资战略调整也与日韩积极参与美国主导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与芯片联盟(CHIP4)等含“毒丸条款”的经济框架和组织, 进而对企业的政策性引导有关。 例如, 在更敏感的半导体领域, 2020 年以来全球半导体企业投资向美日韩回流趋势较为明显。2021 年, 美日吸引半导体产业绿地投资分别为170亿美元、 77 亿美元; 2022 年, 韩国吸引半导体产业绿地投资13.4 亿美元, 这些均为2012 年以来新增投资额的最高值①数据来源: fDi Markets 数据库, https:/ /www.fdimarkets.com。。 双重因素将导致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 日韩对华投资步入调整转型期, 对华投资将呈现多元化发展。
3.产业合作垂直分工体系破裂等因素造成供应链不稳定
近些年来, 逆全球化浪潮、 新冠疫情与乌克兰危机等因素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 各国在供应链安全顾虑的驱动下开始调整海外产业布局, 全球供应链区域化、 本土化、 多元化的态势明显趋强。 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中国的新能源汽车、 智能数码产品、 数字化商品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 日韩企业的传统出口优势商品的竞争力相对弱化, 中国与日韩产业合作的垂直分工体系被打破, 从“垂直—互补”加速向“水平—竞争”转变, 中日韩多年合作形成的供应链稳定性可能被打破。 此外, 2023 年5 月, 美国主导的IPEF已就供应链合作达成协议, 在半导体和重要的矿产物资领域, 带动日韩等成员国脱离对中国的依赖,使中日韩供应链安全受到严峻挑战。
面对全球政治、 经济变革中的机遇与挑战, 中日韩三国应有开放的全球化市场与国际多边经贸规则仍是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的共识。 充分发挥合作机制与平台作用, 重塑贸易、 投资、 供应链关系,合力开展新兴领域合作潜力与制度探索, 促进全方位、 多领域、 多层次的三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1.推动中日、 中韩双边贸易走深走实
当前, 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关系正处于全方位转变的关键点, 能否夯实经贸合作基础, 寻求新发展动能, 避免政治环境、 贸易保护政策等因素对经贸发展的影响, 避免三国之间产业链供应链“脱钩断链”, 是三国经贸关系能否继续深化的关键。 从行业来看, 在传统的电子信息、 机械制造业、 汽车、钢铁行业, 中日韩之间贸易规模庞大、 合作基础深厚、 相互依赖度高, 三国应巩固合作基础, 合力寻找在价值链高端领域的融合; 在纤维针织品、 食品、医药品、 化妆品等领域, 三国应充分利用贸易互补性, 保障供应链稳定, 进一步促进贸易规模增长;在战略性新兴产业, 尤其是在较为敏感的半导体材料、 尖端机械产品、 船舶发动机及导航系统、 蓄电池、 工业机器人、 光伏电池等领域, 三国应坚持自由开放的合作理念, 避免零和博弈, 共同维护相互依赖的良性经贸关系, 同时在数字产品、 人工智能、绿色经济等新合作领域, 抓住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机遇期, 合力构筑新合作模式, 以缓解政策压力与传统产业合作转型及日韩经济制裁手段带来的供应链合作敏感性与脆弱性。
2.探索中日韩投资合作新方向
从日韩转移对华投资政策实际效果来看, 中国仍是日韩企业最为重视的海外市场。 中国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保持高速发展, 增强日韩对中国市场的获益感仍是吸引日韩投资的首要因素。 具体来说, 应持续加大面向日韩的招商引资力度, 将招商引资与构建中日韩产业链结合起来, 紧抓中高端机械设备、 新能源汽车等日韩对华投资热点行业合作新机遇, 推动日韩产业链与我国产业链对接融合, 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的优化配置。 针对日韩海外投资战略变化带来的影响, 与日韩加强在投资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 在消除投资壁垒、 提升政策透明度、 改善营商环境、 促进投资争端解决等领域共同合作。 同时也应推动中国对日韩电子信息制造业、 通信业领域的投资维持增长趋势, 为中国制造业企业赴日韩投资提供更多平台服务, 促进更多中国企业赴日韩开展投资。
现阶段, 中日韩产业格局处在“垂直—互补”和“水平—竞争”并存的阶段, 而且在不同行业呈现不同特点。 在“垂直—互补”方面, 中方应引导和帮助企业以职业培训等方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继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 完善法律法规, 保证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生产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在“水平—竞争”方面, 依靠中韩自贸协定和RCEP, 鼓励日韩企业广泛参与研发、 信息、 物流、 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合作, 促进日韩企业加强对中国高附加值制造业的投资, 进而推动高端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的融合发展, 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同时, 鼓励中国一方面加强在半导体、 机器人技术上的自主创新, 另一方面在具备贸易优势的产业, 积极进军日韩市场, 创造新经济增长点。
中日韩应在RCEP 基础上, 探索更高水平的开放标准, 推动RCEP 扩员升级, 进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首先, 共同推动提升RCEP 框架下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率, 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空间, 促进经贸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其次, 将原产地部分累积规则扩展至全领域。 一方面, 利用现行原产地累积规则进一步扩大中日韩中间产品生产规模, 促使三国竞争力强的企业展开合作。 另一方面, 积极促进累积范围扩大至所有生产和货物增值领域, 从而扩大日韩企业在华利用该规则的范围。最后, 积极推动RCEP 在投资、 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后续谈判, 进一步提高协定规则标准, 促进中日韩规制融合, 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1.持续发挥我国超大市场优势, 补齐供应链短板
中日韩在东亚区域产业合作网络中具有共同利益。 未来, 中国一方面应继续发挥超大市场规模、 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和成熟的技术工人等优势, 吸引日韩加大对华投资, 开拓中国市场; 另一方面, 应加强中日韩产业协同发展、 供应链合作, 深化中间品贸易, 共同开辟国际新兴市场。 针对日韩部分产业、 企业采取“China + 1”(即在中国之外增加供应基地)的做法, 应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 与日韩企业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挖掘新合作空间, 创建新型合作模式与机制, 深度嵌入区域供应链产业链。
2.切实提升区域供应链韧性
中日韩三国企业通过充分利用中日韩投资协定、RCEP、 东盟与中日韩(10+3)等合作机制,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 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 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 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深度发展。 在进一步强化RCEP、 东盟与中日韩(10+3)框架内产业分工合作的同时, 探索强强互补型分工结构、 利益共享型合作结构、 有管理的竞争结构, 创新供应链构建模式, 创建中日韩供应链合作机制, 加强中日韩在亚太价值链、 供应链中的联系。
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全球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中日韩三国关系日趋敏感等诸多复杂因素叠加的背景下, 推动三国自贸区建设, 构建推进三国经贸深度合作的新规则框架, 对促进中日韩经贸合作, 进而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尤为重要。 中韩应尽快完成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 提升两国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自由化、 便利化水平, 激发中韩在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潜力, 促进两国规则领域的对接与融合。韩国也可通过规制合作降低进入中国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促进韩国对华投资持续性、 稳定性。 充分发挥中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 中韩产业园、 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载体平台的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作用, 促进两国产业与规则融合。 同时, 中日韩三国应共同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进程, 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打造“RCEP+”自贸协定, 为中日韩开展新产业、 新业态、 新模式合作提供引擎和动力。 此外, 三国应合力探索亚太自贸区(FTAAP)实现路径, 共同引领建设亚太区域新秩序。
1.加强数字经济与新兴产业合作
中日韩在数字经济领域各具发展优势, 发展数字经济合作, 充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 符合三国现实需求与共同利益。 近年来,中日韩三国不断加强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 出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在数字产业领域, 中国正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务实推进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三国可加强高端制造业贸易、 跨境电子商务、 数字技术领域的合作, 在大数据、 智慧城市、 智慧园区、 智能医疗和教育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 降低贸易成本。 在数字规则领域, 中国已成立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 在世界贸易组织、 RCEP 等框架下推动电子商务规则融合发展。 三国应加强政策融合对接, 可在数据、 人工智能领域探索新规则合作, 缩短制度距离, 就数字经济治理开展双多边合作, 携手开拓第三方数字市场。
2.推动绿色低碳政策对接与合作
绿色发展是关系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理念,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转变发展方式, 实现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日本为实现碳中和与2030 减排目标, 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加速产业结构调整。韩国提出“绿色新政”, 促进经济低碳转型, 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中日韩应加强在绿色发展战略中共同利益的对接, 打造绿色低碳合作的新模式, 相互分享成功经验, 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抓住绿色经济发展政策带来的共同产业机遇, 推动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 推动节能技术、 清洁能源、氢能、 生物质利用等清洁能源相关技术、 设备、 管理合作; 加强新能源汽车合作, 促进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探讨建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共同研究网络。
3.促进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地方合作
一是持续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 促进中日韩在政府层面的发展战略对接和企业层面的优势产能互补, 为中日韩第三方市场合作提供重要的合作基础和发展机遇。 三国应通过共同投资、 联合竞标等多种形式, 在基础设施、 能源资源、 物流通道等领域优先开展合作。 二是共同推进境外产业园区的建设合作, 为中日韩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高水平的平台载体。 三是推动地方示范区、 产业园建设。中日韩应共同支持国际合作示范区、 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 基金、 人才等领域给予示范区和产业园支持, 推动重点项目落户产业园区, 改善营商环境。 在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合作中先行先试, 在数字贸易、 新兴产业、 人才领域开展合作模式试点,实现合作模式和机制的创新。
1.积极促进政策、 规则、 标准的对接与深度融合
中日韩应针对各自国内经贸政策、 法律法规的变化加强沟通, 设立多层次、 多领域沟通机制与合作平台。 加强制度与规则的协商合作, 通过知识产权保护、 投资者保护、 电子商务、 数据移动、 气候变化等议题中涵盖的制度性措施推动贸易、 投资合作升级; 加强人工智能、 环境保护等新技术, 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的技术标准互认及国际标准对接; 创建促进经贸发展的信息与咨询合作平台, 共同制定经济合作方案。 共同捍卫区域多边规则并引领区域规则制定, 将创新性合作应用到区域与多边经贸合作中, 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2.合力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
继续秉持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 努力排除阻碍经贸合作的各种非经济因素干扰, 在已有经贸合作框架内深入探讨全球多边合作平台功能发挥等全球议题, 积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 共同促进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积极参与区域经贸合作与次区域合作, 共同参与新兴领域全球规则的制定, 为完善全球治理作出积极贡献。